民政事业费支出情况
表15—2  民政事业费支出情况
计量单位:万元  
    2010年2009年
    188976.8158933.8
抚恤费13407.611511
安置7273764483.3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31168.719738
农村及其他城镇社会救济21690.726206.9
社会福利19233.312161.8
民政管理事务22582.718107.7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325.9189.9
地方离退休人员经费1183.91780
其他款项用于民政支出66474755.2
注:本表数据由市民政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