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地区生产总值(2010年)
表2—2  市区地区生产总值(2010年)
计量单位:亿元
    2010年2010年为上年%占地区生产总值
(按可比价计算)比重%
地区生产总值4526.48112.9100
第一产业96.44103.72.1
         第二产业2029.97113.144.9
          工业1758.9411438.9
建筑业271.031066
第三产业2400.071135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10.39115.44.6
批发和零售业484.89112.410.7
住宿和餐饮业86.68111.81.9
金融业418.95115.19.3
房地产业300.4195.26.6
其他服务业898.75118.819.9
附:按户籍平均人口计算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82725112.2
按常住平均人口计算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645111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