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德气候变化合作 发布时间:2016-11-14 浏览量:19
目前,大约 40 个国家司法管辖区和 20 多个城市、州和地区(占全球温室气体 (GHG) 排放量的近四分之一)正在为碳定价,作为其努力减少排放并将其增长轨迹置于更可持续的基础上的核心组成部分。碳定价工具总共覆盖了这些辖区约一半的排放量,相当于约 7 吉吨1 二氧化碳当量 (GtCO2 e) 或全球排放量的 12% 左右。这些辖区中越来越多的辖区正在通过设计和实施排放交易系统 (ETS) 来实现碳定价。截至 2016 年,ETS 在四大洲的 35 个国家/地区、13 个州或省以及 7 个城市运营,占全球 GDP 的 40%,其他系统正在开发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