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铜陵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来源:铜陵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1-15 浏览量:22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铜陵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陵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工作方案(2022—2025年)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33号)精神,铜陵市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试点时限自2022年7月至2025年6月。为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服务、管理能力与水平,全力做好试点各项工作,努力打造铜陵样板,以知识产权赋能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深入贯彻实施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安徽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为主线,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健全知识产权全链条体制机制,打造一流知识产权营商环境,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为加快建设“四创两高”现代化幸福铜陵提供有力支撑,为创新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作出铜陵贡献。

二、建设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创造运用高效、保护体系完善、管理体制健全、服务环境优良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主要预期性指标见表1)。

表1:  铜陵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主要预期性指标

主  要  指  标

单位

2025年预期值

备注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11.5

累计值

每万户市场主体有效注册商标量

2000

累计值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

亿元

6

累计值

新增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12

累计值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企业

60

年均值

专利商标行政执法办案量增幅


10%

年均值

知识产权纠纷调处结案率


100%


知识产权社会满意度

85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提升工程

1.建立健全创造激励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鼓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强化质量导向,支持高价值专利、商标品牌和版权精品的培育和运营,激活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和成果转化效率。培育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业态,打造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产业链。支持和引导企业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化旅游局,县区人民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围绕铜基新材料、精细化工等产业关键技术领域,加强专利布局,形成一批技术先进、权利稳定、保护有力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价值专利组合。优化政策导向措施,提高对国家、省专利奖获奖项目的奖励力度,激励高价值知识产权产出。积极开展专利布局、分析、预警等实务培训和服务工作,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对研发创新成果及时制定专利保护方案,提交高质量专利申请,形成有效专利布局。吸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团队来铜创新创业。探索建立重点产业或主导产品知识产权联盟和专利池,探索建立企业海外专利布局工作机制。(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区人民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围绕铜产业、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优势领域,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打造一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支持建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平台,提供集中托管服务,夯实知识产权发展基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营经济促进局,县区人民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程

4.实施专利导航,激发创新活力。以铜基新材料、化工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实施专利导航产业发展项目试点。对纳入试点的产业开展专利大数据分析,研判产业发展方向和创新路径,制定和完善产业发展规划,构建产业专利联盟和协同运用体系,提升产业专利实力,形成一批竞争力强、附加值高、成长性好的专利密集型产业。(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品牌建设。实施知名商标培育计划,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质量管理和商标文化建设,培育一批市场覆盖面广、影响力大、资产价值高的商标品牌。引导企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和保护,鼓励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提高自主商标产品出口比例,加快推进企业商标品牌国际化进程。支持企业通过商标许可、品牌连锁、跨国兼并等方式,加大品牌经营力度,提高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培育形成一批经济贡献度大的商标密集型产业。(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实施版权兴业,推动产业整合发展。以新闻出版、计算机软件、工艺美术、影视动漫、创意设计、音乐戏剧、广告服务等核心版权产业为重点,推进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建设,不断提高版权登记数量。支持各类权利人通过版权授权许可、版权评估质押等方式开展版权贸易,加大与新媒体、互联网、金融、旅游等产业的整合发展,培育一批拥有高价值版权、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版权企业。进一步健全、优化版权行政管理机构和体制,逐步建立完备的版权相关产业统计制度,不断完善版权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参与体系,积极培育行业协会和版权中介机构。进一步巩固政府机关使用软件正版化成果,积极推进企业使用软件正版化工作。(市文化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县区人民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实施知识产权助农,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加强植物新品种、农业技术专利、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创造运用,促进农业向技术装备先进、综合效益明显的现代化方向发展。以知识产权利益分享为纽带,加强种子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协作创新,强化农业新品种培育。推动育种创新成果向植物新品种权转化,应用各类公共平台实施种权转让交易,提高农产品知识产权附加值。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管理与运用,突出加强农副土特产的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稀”地理标志产品,推动特色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品牌优势、竞争优势。(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知识产权转化体系。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深度合作,组建创新联盟,承接企业研发项目,针对当前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开展集成创新、协同攻关,形成一批关键技术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加快知识产权资源向企业转移集聚;推进科研人员管理制度改革,鼓励科研人员到企业从事研发工作,充分发挥科研人员创新潜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教体局、铜陵学院、铜陵职业技术学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运用金融手段助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扶持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服务机制,优化知识产权金融发展环境,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探索投融资联动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模式。培育和规范专利、商标保险市场,优化险种运营模式和专利、商标保险服务体系,完善专利、商标质押保险贷款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金融+保险”一体化风险补偿机制,对企业专利、商标质押贷款提供支持。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指导和服务,支持企业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范围,推动知识产权融资普遍化、规模化和常态化。(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铜陵银保监分局、人行铜陵市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管局、市审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国际化水平。抢抓“一带一路”倡议机遇,积极融入国际知识产权合作体系,促进全球创新资源与我市创新需求有效对接。支持重点企业参与国际研发分工、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布局海外知识产权、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并购知识产权创造力强的国外企业或研发机构。研究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指导企业建立海外维权联盟,提高海外维权能力。(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办公室<外事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工程

11.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当事人“举证难”的难题,加大证据保全、依法取证力度,积极推行调查令制度。妥善审理涉及新技术、新业态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有效破解技术事实查明难题,落实技术调查官制度,加强技术调查人才库建设。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加大对源头侵权、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的赔偿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妥善运用刑事司法政策,督促侵权人积极赔偿损失和涉案企业开展合规整改,消除侵权影响。(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建立统一协调的执法标准、证据规则和案例指导制度,大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建立并完善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围绕互联网、专业市场等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假冒专利、商标侵权、侵犯著作权、地理标志侵权假冒、商业秘密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对官方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完善市区联动、多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坚决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知识产权重复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罚执法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确认。加强对展会、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和管理,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强化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进出口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铜陵海关、市贸促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深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工作,开展商标、专利维权指导。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各级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铜陵市知识产权仲裁中心作用,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仲裁优选推荐机制,提升纠纷解决整体效能。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治理,支持指导行业协会、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队伍,强化行业自律,构建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格局。建立知识产权信用监管机制,深化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工作,依法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惩戒。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文化旅游局、市司法局、市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市仲裁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知识产权管理提效工程

14.加强对重大经济科技文化活动的知识产权管理。对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涉及国家利益的企业并购项目、重大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等,进行知识产权评议,对存有知识产权风险的,采取保护措施。拟进行知识产权评议的项目,项目主管部门主动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提出要求,由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牵头与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等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知识产权评议,及时形成评议报告并报市政府参考,具体分析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承担。引导承担或实施重大项目的企事业单位自主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加强重大项目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有效规避、化解知识产权风险。(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推进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推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促进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大幅提升。建立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主体的咨询服务体系,培育引进一批高水平辅导机构,助力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水平,新增知识产权贯标企业20家。(市市场监管局,县区人民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6.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建设市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向县(区)和重点产业园区延伸,形成多层次、多功能、全覆盖的三级公共服务网络,推进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建设。做好知识产权供需信息发布和重点项目推介,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提升技术交易市场中的专利交易份额。鼓励我市实力较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跨地区经营,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持知识产权代理、咨询、评估、法律等服务机构采取联合经营等方式加快发展。指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自律、信用管理制度,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评价,推行知识产权服务标准规范,引导服务机构高端化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区人民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提高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水平。推动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技术标准,以及知识产权违法案件、进出口环节侵权案件等信息互联互通,构建知识产权大数据。完善专利导航预警服务平台、建设铜基新材料等领域专利数据库,支撑重点产业发展。实施专利信息分析利用能力提升计划,大力培育专利信息分析人才,鼓励开办专利信息服务机构,促进专利信息服务产业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数据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知识产权发展环境优化工程

18.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我市“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实施知识产权专项人才培养计划,加大知识产权师、专利代理师和知识产权专员的培养力度,加大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落户铜陵。健全知识产权人才分类培训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分层次分区域开展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裁决人员轮训,依托省域内高校与国内外知名知识产权教学和科研机构建立长期稳定合作。支持铜陵学院知识产权专业创建省级一流学科或省级重点学科。支持各类职业教育学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加强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建设。(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教体局、铜陵学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强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和文化建设。充分利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集中宣传,加大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力度;组织举办知识产权年会等活动,广泛运用新媒体、新载体,定期发布年度铜陵市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开展知识产权“五进”活动,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尊重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将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分别研究知识产权工作1次以上。成立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铜陵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统筹推进本方案实施。各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县区人民政府要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研究制定贯彻本方案的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将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列入预算,不断加大工作经费投入。县区政府各类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资金要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倾斜。综合运用相关政策,创新资金投入模式和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多渠道、多元化参与投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科学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层层分解落实,并实行年度考核。各责任单位每年12月1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建设工作推进情况。2025年1月前,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评估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工作效果,确保各项目标全面实现。

 

附件:铜陵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铜陵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

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孔  涛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吴  强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夏美武  铜陵学院副院长

        凌  涛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袁和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外事办)主任

张志远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陶  芳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谢永明  市科技局局长

        李小军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张  进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利耘  市委编办主任

        洪维助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何帮华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凌  勇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谷  越  市教体局局长

        李  勇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闻  赤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联合  市司法局局长

        金  芬  市财政局局长

            王保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和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沈建群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程志华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张  琼  市商务局局长

        李文庆  市文化旅游局局长

        赵  斌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丁  灏  市审计局局长

        汪  晖  市国资委主任

        谢宏豹  市统计局局长

        王陵峰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刘  武  市民营经济促进局局长

        刘  凯  市数据资源局局长

        张  生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局长

        朱前定  市工商联主席

        李直刚  市科协主席

        骆盛强  人行铜陵市中心支行行长

        孟灯旺  铜陵银保监分局局长

        潘银来  市烟草局局长

        傅  俊  铜陵海关关长

        李  刚  市仲裁委秘书处秘书长

        钱  滢  市信用融资担保集团董事长

胡永明  市市场监管局三级调研员

周鹏飞  市科技局三级调研员

沈  明  市商务局副局长

廖志远  枞阳县委副书记、县长

        陈  洁  铜官区委副书记、区长

        方小雄  义安区委副书记、区长

        刘  磊  郊区区委副书记、区长

        皇甫越  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陶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永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