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芜湖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2022年3月23日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18号),加快我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完善体系、提高效率,坚持资源共享、分类推进,强化农村邮政体系作用,健全末端共同配送体系,优化协同发展体系,构建冷链寄递体系,加快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农村地区流通体系优化升级,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求,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全市实现行政村快递服务全覆盖,建成50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示范站点;产业协同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争创2个以上省级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培育2个以上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争创1个国家级示范项目。
到2025年底,建成并稳定运营400个以上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基本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以及覆盖全市主要产地和消费地的冷链基础设施网络,实现便民惠民寄递服务基本覆盖,农产品、消费品双向运行高效便捷,农村邮件快件时效及寄递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作用全面显现。
三、具体任务
(一)强化农村邮政体系作用。
1.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建设给予支持。开展乡镇邮政局所补短板工程,积极拓展邮政局所服务外延,构建邮政公共服务平台,拓展政邮、警邮、税邮合作范围,增加代办事项种类,优化邮政寄递“一站式办理”服务。利用邮政网络和电商平台,推进电商消费服务乡村振兴,全方位助力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
2.健全农村快递服务网络。在积极实施“快快合作、交快合作、快电合作”等多种模式基础上,充分发挥“邮快合作”进村主渠道作用,加强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共享,整合邮政快递末端投递资源,满足农村地区群众基本寄递需求。突出市场主体地位,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新农村快递服务模式。鼓励邮政快递与交通运输、供销、商贸等多方合作,允许农村客运班车在保障车辆安全前提下捎带邮件快件,推广农村寄递物流共同配送模式,推动邮件快件共同分拣配送。整合在村邮政、快递、供销、电商等资源,利用村委会、农村书屋、益农信息服务社等农村现有公共设施和服务资源,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将寄递服务纳入村(社区)综合服务站服务事项,为村民提供邮件快件代收代发服务。(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强化分类协同推进。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分类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对城市近郊、村民集中等快递业务量较大的行政村,引导企业通过“抱团”合作、驻村设点等方式实现进村服务。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运用乡村振兴有关政策,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建成并稳定运营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给予适当补助。引导快递企业完善符合农村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切实维护末端网点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快递网络可持续运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人社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
4.加强县域设施建设。注重运用市场的逻辑、资本的力量,推动县域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客运站、货运站、电商仓储场地、供销社仓储物流设施等资源整合,每个县市区规划建设1个以上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大力开展“双招双引”,引进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邮政快递专业物流园区,助推县域寄递物流体系无缝衔接国家骨干寄递网络。(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提升镇村服务能力。推进乡镇邮政局所改造和乡镇寄递物流转运分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多种功能的综合运输服务站点,并对邮政、快递企业入驻费用予以适当减免。规范农村寄递运输车辆班线化,加快农村邮路汽车化。积极参与全省“十佳”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引领带动农村物流健康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完善支持保障政策。对已建成运营的标准化县级寄递公共配送服务中心,由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统筹给予适当补助。新建邮政快递分拨仓储设施属生产性建筑,不列入民用建筑修建地下防空范畴,减免人防易地建设费。各县级人民政府每年安排100万元进村邮件快件班线补贴资金,根据稳定运递邮件快件的班线企业实际承担的业务量统筹安排运行补贴,补贴期限3年。(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人防办、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有效提升农村寄递服务质效。逐步缩小城乡寄递服务差距,推动快递服务普惠化。鼓励邮政、快递、交通、供销、商贸流通等物流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合作共用末端配送网络,实现协同合作。推进不同主体之间服务互补,在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安全责任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提升农村寄递物流服务能力。(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完善农村冷链基础设施建设。
8.构建冷链寄递体系。培育国家冷链物流骨干基地,推进建设市本级农产品加工及冷链物流园,加快县级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基地等项目。引进和培育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企业,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建设区域性分拨中心。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供销社和其他社会资本在农产品田头市场合作建设预冷保鲜、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设施,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和效益。支持电商、快递企业研发生鲜农产品寄递包装,推广可重复利用的绿色环保冷藏快递储存箱或保冷袋,鼓励符合绿色环保的冷链寄递方案。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依托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加工园、快递物流园区建设冷链仓储设施。推广使用蓄冷式冷链物流设备,增加冷链运输车辆,提升末端冷链配送能力。逐步建立“田头+直销+网络”的多层次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业务合作、资源共享。(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支持冷链重点项目建设。支持一批重大冷链物流项目纳入市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对邮政快递企业参与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且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通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统筹运用省和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等方式,给予相应支持。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冷链物流项目,有效保障项目用地指标。(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落实冷链设备奖补政策。落实省级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等)进行奖补各项政策,以符合条件的投资建设主体为补贴对象,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予以补贴,列入省重点帮扶的不高于40%,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健全农村产品上行发展机制。
11.服务农村产业发展。将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纳入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我市特色粮经作物、畜禽产品、水产品、林特产品的优势,每个县(市)至少培育1个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推进农产品上行,重点支持脱贫地区农村产品外销,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
12.畅通农产品上行链条。鼓励寄递物流企业主动对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专业化供应链寄递服务。支持邮政快递企业积极融入绿色农产品“158”行动计划,构建“基地直采+异业合作+平台零售+终端直供+快递物流”的全渠道产销对接体系。实施消费帮扶提升工程,大力拓展脱贫村农副产品特别是消费帮扶重点产品销售渠道。(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对已出列贫困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农产品上行和寄递物流信息平台建设等项目,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资金支持。(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推进信息数据共享。推进物流信息平台与市大数据中心互联互通,加强数据归集共享和开发应用,推动以数据信息指导生产、引导市场和服务决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深化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协同发展。
15.强化农村寄递物流与电商融合发展。持续发挥邮政快递服务农村电商的主渠道作用,推动运输集约化、设备标准化和流程信息化,提升寄递物流对农村电商的定制化服务能力,开展市级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创建活动,争创国家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情况列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量化指标。提升电商产业园区设施利用率,引导寄递物流和供应链企业入驻,推进电商专业园区向综合园区转型。大力推动寄递与直播的有效融合,进一步打通特色农产品出村进城上行通道,助力农民增收,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规范农村寄递物流市场。
16.落实“放管服”改革。落实国家关于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政策,支持鼓励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推动实现农村快递末端网点“网上备案”和“一次都不用跑”。(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规范农村寄递市场秩序。落实《快递暂行条例》《快递服务》标准,整顿农村快递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农村快递服务行为,重点打击未按约定地址投递、违规收费等行为。邮政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对跨地域经营、倒买倒卖、扰乱市场秩序、刷单、非法扣留邮件快件等违法行为予以联合打击,切实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完善消费者投诉申诉机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健全农村寄递市场安全监管机制。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属地责任,强化各县市区寄递市场监管组织队伍建设,实行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无为市、南陵县、繁昌区、湾沚区邮政(快递)业发展中心寄递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推动鸠江区寄递市场监管组织队伍建设,完善湾沚区邮政业发展中心组织功能。切实加强各县市区邮政快递业安全监督管理,督促邮政快递企业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等寄递安全“三项制度”,严防禁限寄物品通过寄递渠道流通。(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芜湖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责任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邮政管理局。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督查激励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强化工作和责任落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及时部署落实。建立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邮政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工作联动,加强对全市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市政府督查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规划引导。各地要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项目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为农村寄递项目建设提供空间保障和规划依据。(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资金保障。建立以县级公共财政为主、市级支持为辅、分级负责的农村寄递物流发展资金扶持机制,重点支持农村寄递物流网络运营和村级末端网点建设。将快递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综合交通运输建设投融资政策体系,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等专项政策,积极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本政策体系内的各项政策与省、市政策内容相同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的同一设备、同一项目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奖补政策,不得重复申报。享受“一事一议”政策的企业和其它经营主体、项目,不享受本政策的其它投资补助类扶持政策。(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