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南市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1-12 浏览量:35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南市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


淮南市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

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构建和完善兜底性、普惠性、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扩大行业供给潜力,激发产业发展动能,推进养老多业态融合,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打造“幸福养老、舒心畅‘淮’”养老服务品牌,依据《安徽省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皖政办〔2024〕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行动

1.完善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支持体系。完善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和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补贴政策,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推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体系建设,建立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转介衔接机制。深入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与乡村振兴有效融合,努力建成布局完善、功能互补、统筹衔接的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2.增强养老机构专业照护服务能力。引入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养老服务企业(组织)运营管理公办养老机构,提升对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能力,增设认知障碍老年人照护专区。到2026年底,每个县区至少建有1所以照护失能失智老人为主的区域性养老服务机构。

3.丰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按照“提升一批、改建一批、补建一批、配建一批、转型一批”的思路,分类推进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建设。到2026年,建成26家以上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实现嵌入式机构覆盖所有县区。全市打造2个以上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4.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健全家庭养老床位设置模式、补贴政策,统筹推进适老化改造、智能化设备、专业化服务“三入户”。支持物业企业拓展养老服务功能,发展“物业+养老”模式,提升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全市建设不少于2个“物业+养老服务”示范点。鼓励军休机构与优质养老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企业、物业企业及一站式服务平台签约合作,为军休人员提供居家上门服务。

5.积极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优化特困供养机构结构布局,支持具备条件的特困供养机构重点面向失能低保老年人等开展托养服务。在和美乡村建设中优先安排农村生活困难老年群体基础性服务项目,按照“有固定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内容、有服务队伍、有管理制度、有资金保障”的“六有”原则,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互助养老。2026年底前,新建不少于84个农村幸福院。支持公益慈善组织设立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项目。

二、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6.推动养老服务普惠可及。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长效机制,扩大居家上门服务覆盖面。优化老年助餐服务供给,保障助餐服务连续稳定。全面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动态调整特困供养标准、高龄津贴标准和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相关补贴标准。

7.推动医康养深度融合。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通过一体联建、签约合作、托管、派驻医护人员等形式,逐步完善有序转诊、双向转介机制,将符合条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深入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创新方式为有需求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居家医疗服务,推动中医药进家庭、进社区、进机构。到2026年,全市建成5家以上优质医养结合机构,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

8.深化养老服务数字赋能。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数据库,健全信息监管与联动核对机制。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推进智慧医疗、智慧护理、智慧养老等场景落地应用。积极参与省级智慧养老应用场景遴选,每个县区至少建设2家智慧养老机构,到2026年,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比例达到50%以上。

9.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健全覆盖服务通用基础标准、服务提供标准、服务支撑保障标准等内容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价机制,发布实施一批体现淮南特色、适应服务管理需要的地方标准。全面推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引导开展养老服务质量认证。

三、养老产业促进行动

10.全力打造品牌化养老集团。加强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调动养老服务机构、认证机构、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参与养老服务认证的积极性、主动性,培育打造一批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到2026年,打造不少于2个品牌连锁化养老集团。

11.着力培育养老“康辅”制造企业。积极招引养老“康辅”制造企业,鼓励企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开展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衣、食、住、行、医、康、养、护等智能化无障碍适老化新产品,大力发展辅具用品产业,培育康复辅具特色产业园。

12.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养老产业。实施国家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将闲置设施改造转型为普惠型养老服务设施,积极引导国有企业等社会资本建设运营“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利用自有物业或闲置国有资产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补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短板。

13.推动养老产业招大引强。支持招引头部企业在淮投资养老产业,全市每年推介养老产业项目不少于10个。推动凤台县区域养老中心、寿县县级养老服务中心、寿县失能特困人员养护中心和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等建设运营。

14.丰富养老产品供给。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试点,依托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加快建设康复器具租售中心。鼓励支持在养老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设立康复器具租赁点,完善供应商准入标准,推广应用优质老年辅助器具。到2026年,全市建成不少于10家康复辅具租赁站点。

15.积极推动社会适老化。适度扩大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范围、提高改造标准,到2026年,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7000户以上。大力推进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室外空间等适老化改造,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持续提升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水平,打造一批敬老爱老公交线路。开展数字适老化能力提升工程,保留涉及老年人的高频事项线下服务。推动老年食品、药品、用品等产品说明书适老化。

16.激发老年教育市场活力。积极拓展老年教育办学主体,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因需施教,创新发展老年教育,鼓励依托院校、养老机构等开办老年大学,通过整合、新建、开放等措施增加老年人活动场所,为老年人参加学习教育、心理辅导、文化娱乐、健康养生、金融理财等创造条件,满足老年人继续教育需求。

17.推广“+养老服务”新模式。促进地产、文化、旅游、餐饮、家政、教育、健康、养生、金融等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鼓励发展老年数字教育,大力开发线上学习、互动交流等创新教育产品。倡导终身住宅理念,指导县区新建适合终身居住的政府保障性住房。引导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客户的理财、信托等金融产品,支持推广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

四、康养基地建设推进行动

18.打造高水平康养基地。积极参与安徽省长三角康养基地创建评选,加快推进淮南·闵行异地康养基地建设,打造面向长三角、辐射全国的高水平康养目的地。鼓励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就近开展疗休养活动,打造长三角疗休养后花园。

19.发展高品质旅居养老。加大寿县古城文化旅游区、八公山生态文化旅游区、焦岗湖休闲度假旅游区建设发展力度,结合资源性城市特色,推进工业遗址等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因地施策,打造康养旅游主线。积极开发体验性强、参与度广的精品旅居路线,丰富乡村森林疗养、温泉养生和中医药养生等旅居养老产品。围绕生活照料、健康服务、安全管理、文旅休闲等内容,加快制定旅居养老相关服务标准。依托康养基地、康养村镇,大力发展候鸟式、疗养式、田园式养老新业态。鼓励各县区开展旅居养老推介活动,提升淮南康养品牌影响力。

五、协同发展环境优化行动

20.持续改善养老领域政务服务。定期公布养老产业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和投资指南,跟踪、评估市场准入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简化养老机构备案手续,完善养老机构登记备案、材料审核、建设标准、服务规范等咨询指导服务。

21.健全完善协同发展服务平台。依托安徽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系统,构建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智慧养老监管服务体系。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养老机构联合组建智慧养老技术创新平台。积极争取在淮举办省级养老博览会等活动,引导电商平台、实体商超举办老年购物节,探索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

六、养老领域人才培优行动

22.强化专业人才储备。完善市级养老服务专家人才库机制,引导脱贫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群体从业养老服务。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遴选确定市级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支持院校与养老服务机构通过订单式培养等方式吸引更多学生就读。到2026年,推动实现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1名老年人能力评估员。

23.加强人才技能培训。鼓励参加养老护理员就业技能培训,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依托淮南联合大学等职业院校共建产教融合培训基地,积极参与省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基地遴选,到2026年,全市养老护理员培训人数累计超过1万人次。

24.健全完善人才激励评价机制。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入职补助,原则上补助标准为中专学历层次不低于1万元,大专学历层次不低于1.5万元、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不低于2.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实施稳岗就业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一线服务人员按规定发放岗位津贴,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支持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优化完善养老护理员评价体系和技能等级序列,对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技能提升补贴。持续举办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和养老护理员典型选树等活动。

七、综合监管效能提升行动

25.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跨部门协同监管及信息共享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部门责任清单,实行“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建筑、消防、食品安全等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实现“智慧燃气”“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定期开展养老机构质量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每年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质量进行不少于1次的现场检查。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和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26.加强养老行业信用监管。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建立养老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和养老机构黑名单制度,探索施行异地处罚及时通报机制。建立覆盖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养老服务组织、从业人员、服务对象的信用管理体系,依法依规落实信用监管结果与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政府补助、优惠政策相挂钩。督促养老机构强化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和职业道德教育,探索实施养老服务经营者诚信教育、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信用信息自愿注册与修复机制等监管模式。

 

附件:重点任务责任分解清单


附件

 

重点任务责任分解清单

 

行动任务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养老服务一体化

发展行动

1.引入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养老服务企业(组织)运营管理公办养老机构,到2026年底,每个县区至少建有1所以照护失能失智老人为主的区域性养老服务机构。

市民政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2.规范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与服务,到2026年,全市打造26家以上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全市打造2个以上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市民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支持物业企业拓展养老服务功能,发展“物业+养老”模式,全市建设不少于2个“物业+养老服务”示范点。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按照“有固定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内容、有服务队伍、有管理制度、有资金保障”的“六有”原则,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互助养老。2026年底前,新建不少于84个农村幸福院。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

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5.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长效机制,扩大居家上门服务覆盖面。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医保局

6.推动中医药进家庭、进社区、进机构,到2026年,全市建成5家以上优质医养结合机构,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

市卫生健康委

市民政局

7.每个县区至少建设2家智慧养老机构,到2026年,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比例达到50%以上。

市民政局

市科技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养老产业促进行动

8.实施国家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将闲置设施改造转型为普惠型养老服务设施,积极引导国有企业等社会资本建设运营“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利用自有物业或闲置国有资产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市民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9.推动养老产业招大引强。支持招引头部企业在淮投资养老产业。全市每年推介养老产业项目不少于10个。积极招引养老“康辅”企业,大力发展辅具用品产业,培育发展省级康复辅具特色产业园。推动凤台县区域养老中心、寿县县级养老服务中心、寿县失能特困人员养护中心和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等建设运营。

各县区人民

政府

市民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

10.适度扩大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范围、提高改造标准,到2026年,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7000户以上。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康养基地建设推进行动

 

11.创新发展老年教育,鼓励依托院校、养老机构等开办老年大学,通过整合、新建、开放等措施增加老年人活动场所。

市教育体育局

市民政局

12.积极参与安徽省长三角康养基地创建评选,加快推进淮南·闵行异地康养基地建设,打造面向长三角、辐射全国的高水平康养目的地。

市民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

13.加大寿县古城文化旅游区、八公山生态文化旅游区、焦岗湖休闲度假旅游区建设发展力度,结合资源性城市特色,推进工业遗址等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就地施策,打造康养旅游主线。

市文化和

旅游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民政局

养老领域人才培优行动

14.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遴选确定市级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支持院校与养老服务机构通过订单式培养等方式吸引更多学生就读。

市教育体育局

市民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15.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制度,到2026年,推动实现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1名老年人能力评估员。

市民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卫生健康委

16.加强人才技能培训。鼓励参加养老护理员就业技能培训,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依托淮南联合大学等职业院校共建产教融合培训基地,积极参与省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基地遴选,到2026年,全市养老护理员培训人数累计超过1万人次。

市民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育体育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17.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入职补助,原则上补助标准为中专学历层次不低于1万元,大专学历层次不低于1.5万元、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不低于2.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18.持续举办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和养老护理员典型选树等活动。

市民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市总工会

市妇联

综合监管效能提升行动

19.定期开展养老机构质量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每年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质量进行不少于1次的现场检查。

市民政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消防救援局

20.依法依规落实信用监管结果与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政府补助、优惠政策相挂钩。

市民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