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淮北市电梯安全信息化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为加强我市电梯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公共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淮北市电梯安全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8〕2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电梯安全信息化项目争取在2020年10月1日前建成并投入运用,服务范围覆盖全市主城区4000台在用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开展电梯安全信息化建设,落实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电梯应急救援体系,大幅提升电梯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规范全市电梯维保行为,提升维保质量,提高电梯事故风险防控能力。
二、覆盖范围
依据“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优先”原则,以2019年9月30日前全市主城区在用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数量及各区占比为基础,综合考虑电梯梯龄、运行状况等因素,确定对相山区3409台、杜集区406台、烈山区185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实施安全信息化管理,上述数量电梯由各区确定具体分布后报市市场监管局备案,市市场监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配。濉溪县可参照本方案开展辖区内电梯安全信息化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确定承建单位(2020年5月10日前)。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依据招标结果,确定电梯安全信息化平台建设单位,做好前期软硬件准备工作,顺利推进电梯安全信息化项目实施。
(二)电梯安全信息化终端安装及系统调试(2020年8月31日前)。各县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电梯安全信息化项目承建单位开展项目施工。电梯安全信息化项目承建单位依据招标需求加装终端装置,各电梯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各电梯维保单位积极配合实施。
(三)组织验收(2020年9月30日前)。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行业专家、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等对电梯安全信息化项目实施验收。
(四)投入运行(2020年10月1日起)。全市电梯安全信息化系统正式投入运行。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淮北市电梯安全信息化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电梯安全信息化项目实施相关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电梯安全信息化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和统筹协调,确保项目按期启动并顺利完成。市公安局负责对电梯安全信息化项目实施的治安保障,接听、转办第三级电梯困人求救信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县区物业主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单位配合做好电梯安全信息化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市财政局负责电梯安全信息化项目实施资金保障。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将电梯安全信息化系统接入全市大数据平台。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督促各机关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做好电梯安全信息化项目实施。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推动本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信息化项目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全面推进电梯安全信息化项目建设,能够提升电梯应急救援公共服务水平,提高电梯应急救援工作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二)落实责任,积极配合。使用单位是电梯安全使用责任主体,应主动配合做好电梯安全信息化项目终端安装,并切实做好困人接报、现场安抚、组织救援等电梯应急救援工作。电梯维保单位是电梯困人应急救援的责任单位,在配合做好电梯安全信息化项目施工同时,要建立和完善电梯困人应急救援体系,制定电梯困人应急救援责任制度和24小时值守制度,责任到人,迅速响应电梯安全信息化平台发出的应急救援指令并及时将有关应急救援情况反馈给平台。
(三)加强宣传,强化自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微信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电梯安全信息化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普及电梯安全常识,增强公众电梯安全意识,使推进电梯安全信息化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附件:淮北市电梯安全信息化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淮北市电梯安全信息化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邵珠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尹建军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局长
孙国华 市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冯诗振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二级调研员
张 勇 市公安局副局长
焦福生 市财政局(国资委)副局长(副主任)
张振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郑 刚 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四级调研员
任 强 相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王忠锦 杜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祥礼 烈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冯诗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电梯安全信息化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