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1-02 浏览量:30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6 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示范创建和第一批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创建名单的通 知》(皖农规函〔2020〕515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启动实施“158”行动计划,围绕粮油、果蔬、畜禽、水产等 特色产业,开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力争到 2025年,每个县区至少重点培育 1 个优势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全市建立 20 个以上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面向沪苏浙地区的农副产品和农产品加工品年销售额达到 60 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绿色农产品种养基地。

1. 打造优势主导特色农产品板块。建立 20 个以上面向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构建“一圈两带双区生产格 局”,即市区近郊都市农业产业圈,隋堤两侧以瓜粮(菜)间作套种、作物制种为重点的 50 万亩高效农业种植带,东部沿山地区 16 万亩石榴、葡萄等特色水果种植带,隋堤以北地区及重点镇村以日光温室和大中拱棚为重点的 20 万亩设施蔬菜种植区,隋堤以南地区 120 万亩品牌粮食和 200 万头肉猪、5000 万只肉禽粮牧产业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县区人民政府)

2. 全面推进绿色生产方式。开展粮食绿色增产、畜牧绿色 低碳循环、渔业绿色健康养殖、特色农业绿色增长、休闲农业绿 色体验五大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推广种养结合、农林结合、农牧结合循环 农业模式应用,发展绿色可持续农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县区人民政府)

3. 全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实施农产品安全保障工程, 抓好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管理。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蔬菜、水果标准园及标准化养殖场。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测认证体系,加强有机食品、 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广应用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落实农产品带标带码上市。(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县区人民政府)

(二)建设绿色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1. 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深度对接沪苏浙人才、技术、资 本等先进要素,着力构建面粉和饲料等粮食加工、家禽和生猪等畜禽屠宰加工两大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扩大生产冷鲜分割肉、调理肉制品、精细包装、乳制品、熟肉制产品; 生产开发食用菌真空系列、罐头系列、精装即食食品、健康保健食品等高附加值产品;生产开发营养强化面粉、麦胚产品、速冻食品、休闲方便食品等精深加工产品。大力发展主食加工产品, 全力发展绿色食品、名优特色产品、高附加值产业链终端产品, 培育农产品加工业新的增长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县区人民政府)

2. 着力培育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农业企 业集团,培育壮大本土有发展潜力龙头企业,加快形成一批主业突出、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支持农产品 加工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参股控股、上市发债等,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实施“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创建省级以上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扶持 5—10 家成长性好、规模位居前列的农业产业化“甲级队”。深入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创优“四最” 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区人民政府)

3. 强力实施农产品加工园区提升行动。重点推进凤凰山、百善等食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推进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和优势品牌向园区聚集。选择条件较好的县区、乡镇, 争创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以及农业产业强镇、农业特色小镇。以园区为主要依托,创建集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便利化服务网络于一体的产业集群和融合发展先导区,加快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力争打造 1—2 个研发能力一流、创新能力一流、加工能力一流、年产值过 50 亿的农产品加工园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县区人民政府)

(三)建设绿色农产品物流供应平台。

1. 加强市场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高起点建设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冷链物流配送企业,建设冷链物流集散中心。支持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建设产地预冷、分拣包装、仓储保鲜等设施。加强与沪苏浙电商企业、连锁超市等合作,开展直销连锁配送,共建长三角 3 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县区人民政府)

2. 优化升级农村电商。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广“电商企业+基地+ 合作社+农户”模式,加强农村电商企业产销对接活动。积极培育本土电商企业,支持其与知名电商平台开展深度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县区人民政府)

3. 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加快发展长三角一体化休闲 农业和乡村旅游,开展联合推介活动,构建高效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淮优”农产品桃、葡萄、渔业、甘薯等协会作用,组织新 型经营主体参加沪苏浙地区各类展会、交易会、博览会等,提升“淮优”农产品在沪苏浙地区市场份额。培育壮大农村经纪人队 伍,发展订单和定制农业,扩大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产销对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县区人民政府)

三、重要举措

(一)加强合作平台建设。高质量建设一批粮油、果蔬、畜禽、水产等绿色农产品外延供应基地。加大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招商力度,发挥相山经济开发区食品园区优势,利用省食品协会等资源,引进一批沪苏浙知名农产品和食品加工企业来淮北投资。(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县区人民政府)

(二)培育基地实施主体。择优选择与沪苏浙地区有较好合作基础、有优势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等主体,承担示范基地项目实施任务。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吸引在外涉农人才返乡创业就业。 组织实施农业人才联合培训计划,加强与沪苏浙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技术合作交流,加快沪苏浙农业技术成果在我市孵化转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县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品牌塑造工程。加快培育“淮优”农产品公用品牌, 提升“淮优”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在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的知名度。重点做好塔山石榴、和村苹果、段园葡萄、黄里笆斗杏、临涣酱包瓜、黄营灵枣以及安徽曦强“相山”乳品、“孙侯”“昊晨”面粉、 “神华”肉制品等一批淮北知名品牌展示推介。支持龙头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创建驰名、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等品牌。支持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共享共建企业品牌,培育一批高端、优质、绿色的农产品知名品牌,提升淮北农产品信誉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县区人民政府)

(四)健全资金投入机制。统筹优化整合涉农资金,每年安 排市级专项资金分别就财政贴息项目、事后奖补、土地流转项目等对上一年度符合政策的农业产业扶持项目进行扶持,重点支持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开展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冷链物流等建设。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 制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向农产品加工、储藏设施倾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县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要素支撑保障。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加大对各类主体和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主渠道作用,执行政策性担保费率,支持龙头企业发展。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鼓励开展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和收入保险。保障基地项目用地。落实税收、用电等优惠政策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县区人民政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工作机制,推动实施一批农业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行动。县区要围绕主导产业发展,成立工作班子,制定专项规划,落实扶持政策,统筹安排财政资金, 推动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县区人民政府)

(二)建立合作机制。组织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联盟成员单位参加省联席会议。与沪苏浙地区广泛建立交流协作机制,创新合作发展模式。发挥“淮优”农产品葡萄、桃、渔业等 协会的作用,组织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对接。(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县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调度考评。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定期调度和分析评估任务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将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情况考核内容,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县区人民政府)

 

附件:淮北市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淮北市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百平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向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从亮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周荣辉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副主任(副局长)

李 华 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四级调研员

陈言超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春强 市财政局(国资委)副局长(副主任)

刘兰君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级调研员

邹 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调研员

苗中治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若军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晓梅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杨 颍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广电新闻出版局)二级调研员

程春芳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徐 彬 市林业局副局长

左钱发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副局长(副主任)

段鲁彪 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王永涛 濉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 强 相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王忠锦 杜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 响 烈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陈若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