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州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1-22 浏览量:24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湖州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国家禁毒办《关于印发<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全国禁毒示范城市测评体系>的通知》(禁毒委通〔2021〕12号)、省禁毒委《关于争创全国禁毒示范城市活动的通知》(浙禁毒字〔2018〕7号),以及全国、全省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湖州市禁毒工作会议暨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部署推进会的要求,有力有序推进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禁毒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强化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广泛发动,健全完善禁毒工作治理体系,打造新时期市域毒品治理的“湖州样板”,全面构建起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的大格局,实现“湖州大地更美丽、人民生活更美好”,为我市成为践行“两山”理念样板地、模范生,打造绿色低碳共富示范区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城市品牌增光添彩。

  二、工作目标

  围绕“无毒可吸、无毒可藏”绿色新湖州之愿景和秉持“全民禁毒、天下无毒”的理念,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全民参与”,坚持“防治并举、以防为主、以打为要、以治为基”,坚持“目标引领、差距管理、过程控制、考核激励、以实绩论英雄”,在高质量完成省禁毒委下达的各项任务基础上,确保“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被国家禁毒委员会列为重点整治地区、不发生影响恶劣的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不发生大规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不发生其他突出涉毒案事件、不发生本市或下辖区县被国家禁毒委纳入预警通告名单,同时确保全市没有区县被列入省毒品问题重点整治或预警提醒地区,到2024年底全面达到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标准,成为市域毒品治理“湖州样板”。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浸润式”宣防,实现毒品预防教育全覆盖

  1.健全工作机制。固化党委宣传部门牵头、禁毒部门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全民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机制,市、区县每年至少召开1次毒品预防教育联席会议。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毒品预防教育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课程和公务员网络学习平台。推动禁毒宣传进学校、单位、家庭、场所、社区和农村。加强行业禁毒自律,推进禁毒内容进内部规章制度、村规民约,履行自治责任。深化禁毒志愿服务工作,各区县、乡镇(街道)入库禁毒志愿者达到本地常住人口的2.5‰以上,每名禁毒志愿者每年参与禁毒相关活动不少于1次。每个区县建设设施完善的禁毒宣传教育基地不少于1个。

  2.深化“6.27”工程。将毒品预防教育列入学校重要教学内容,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在新生入学后和学生毕业前集中开展1次毒品预防教育,中小学在校学生每学年接受毒品预防教育不少于2课时,并确保每名学生在每个学业段(小学、初中、高中)至少1次到市、区县禁毒教育基地接受禁毒教育。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设立禁毒教育专栏。推动完成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在校学生(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二年级)注册、使用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深化禁毒师资培训工作,市、区县每年至少组织1次禁毒教案评比(研讨)或专题培训等活动,各学校配备校外禁毒辅导员比例达到100%,并确保每学期到所在学校开展1次以上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活动。继续落实好禁毒知识进中考工作,中小学校秋季开学毒品预防教育“五个一”等活动实现全覆盖。无毒学校实现全覆盖,不发生在校中小学生吸毒案事件。落实未成年人涉毒处置意见相关要求,重点关注已涉毒未成年人群体,落实帮扶队伍和措施,全市未成年涉毒人数占比逐年下降、青少年识毒拒毒防毒意识逐年增强。

  3.丰富活动载体。大力开展声势浩大、形式多样、主题突出的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活动,深化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青少年“三禁三防三自”主题教育、“不让毒品进我家”等具有行业特色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禁毒。各单位、各部门要在下辖各类公益性宣传平台中常态展现禁毒防毒内容,相关部门每年至少开展1次行业内或全民禁毒主题活动。发挥市、区县两级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的宣传矩阵作用,实现媒体宣传和禁毒公益宣传常态化,确保全民毒品预防教育基础知识知晓率和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群众满意率均超过95%。鼓励支持禁毒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加强主流文化引导,浓厚禁毒文化氛围。

  4.推动阵地建设。市、区县禁毒教育基地、青少年宫、图书馆、博物馆等禁毒教育阵地实现全覆盖,并健全完善正常运行制度。火车站(高铁站)、长途汽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部位常态落实好禁毒宣传内容。深化娱乐经营性服务场所、旅馆、网吧、健身场所等禁毒“防火墙”建设,各项禁毒防范措施执行率达到100%。巩固基层宣传阵地,禁毒宣传进农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中心实现全覆盖,各区县培育毒品预防教育品牌文化礼堂1个以上。在控吸毒人员超百人乡镇(街道)禁毒公益广告牌、工业园区(易发生制毒犯罪重点区域)禁毒宣传栏的建成率达到100%,合理布局禁毒绿道、禁毒共享雨伞、禁毒锥桶等,打造覆盖全域的浸润式禁毒宣传阵地。

  5.实施精准预防。以“禁毒+文化”为主要方式,区分已涉毒人群、易涉毒人群、普通群众等不同群体,突出高危行业从业人员、毒品重点省份务工人员和正在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重点关注本地籍中低学历青少年以及辍学失学、农村留守、贫困家庭、单亲家庭青少年,开展精准分级分类预防,并积极运用“互联网+禁毒宣传”,实现宣传资源精准投放、有效覆盖,提升禁毒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根据毒情形势发展变化,要突出以冰毒以及各类伪装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笑气”等为重点的防毒拒毒知识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

  (二)深化“平安关爱”,实现吸毒人员管理服务全环节

  1.提档升级强基础。以机构建设为重点,全力推进全市乡镇(街道)禁毒办等级化创建评定工作,各地要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创建计划、把握创建节奏,秉持质量为先、示范引领原则从严把控二级、三级乡镇(街道)禁毒办申报、创建数量,力争到2024年所有乡镇(街道)禁毒办均达标。以禁毒社工为根本,严格按照20:1的要求配齐配强禁毒专职社工,积极鼓励禁毒社工参加专业资质考试,确保三年后专业资质比例达到30%,加强队伍考核管理,推动队伍规范发展。以业务考评为抓手,市、区县两级禁毒办对乡镇(街道)禁毒办开展每季考评、通报并排名,对重视不够、开展不力、成效不足的单位采取约谈、预警提醒、包干治理等方式推动工作扎实落地。

  2.全面排查零疏漏。以乡镇(街道)为主体,社会治理、司法、卫健、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浙江省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理服务工作规定》等要求持续开展社会面吸毒人员滚动排查并落实分类评估、分级管控等各项措施,特别是要注重加强异地流入吸毒人员的核查管控,社会面吸毒人员核查率、接管率、注销率均达到100%,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有效执行率达到100%,脱失、失联实现动态“清零”。坚持“应打尽打”,充分利用逢嫌必检、路地融合、预警核查、重点场所武装临检、小众毒品扩线筛查、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毛发筛查等手段提升对隐性吸毒人员的发现、打处能力。常态化开展毛发抽检、污水自测工作,通过持续污水监测进一步发现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有针对性开展溯源分析。

  3.精准防范除隐患。严格规范涉毒执法,查获处置准确率、吸毒人员驾驶证注销率、涉刑剩余强制隔离戒毒执行率、吸毒人员错误信息纠正率等均达到100%。加大对社会面存在精神异常、“四失”、失驾、失联、矛盾纠纷未化解等中高风险对象的排查、发现,逐一纳入重点管控明确责任人,并及时跟进风险隐患化解。会同卫健委、司法局加快建设病残收治专区、兜底性医疗场所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满足病残吸毒人员收治需要,加强病残吸毒人员社会面管控严防复吸肇事。完善“酒毒同检”联合路面查缉机制,严查吸毒人员毒驾、酒驾、失驾的违法行为,推进“失驾”模型数字智能化监测,实现对“毒驾”“失驾”人员的精准查处和对肇事肇祸风险的有效防范。

  4.平安关爱助回归。全市全域深化“家圆融冰”行动,积极帮助吸毒人员解决生活困难、顺利融入社会。建立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帮扶机制,将戒毒康复人员纳入职业培训总体规划,吸毒人员就业率达到70%以上。加强戒毒医疗和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积极鼓励戒毒人员接受戒毒治疗、康复指导和心理咨询等服务,参与治疗、就诊人数有显著提升。加深企、办合作推进吸毒人员就业安置点建设,每个区县至少建成2个以上就业安置点;认真做好符合社会救济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戒毒康复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将戒毒治疗项目纳入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保障体系,戒毒人员在自愿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间的戒毒治疗费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纳入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对社会面吸毒人员实行风险分类评估管理制度,对评估后确定为长期低风险的吸毒戒断人员,在其作出书面承诺后实施无感式管理。

(三)深化“清源断流”,实现打击毒品犯罪全链条

  1.完善情报研判工作机制。强化禁毒情报研判专业队伍建设,常态化运行禁毒情报研判专班,培养一批禁毒作战的行家里手,禁毒情报研判服务实战水平大幅上升。定期开展“制毒”专题研判,排查本地制毒风险隐患。加强本地毒情调查及分析研判,开展新精神活性物质专题分析,关注“笑气”“右美沙芬”等非列管物质的替代滥用情况。与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加强合作,对毒资深入分析,开展洗钱线索研判。分析外地流入人员规律特点,与外省单位建立情报互研机制,不断提高禁毒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实现精确打击、精确预防、精确管控。

  2.完善缉毒打击工作机制。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整治涉毒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全力开展“清源断流”“云战”等禁毒专项行动,落实“查吸必查贩、查贩必查吸”的双向措施,立足“本地打”,强化“接力打”,拓展“网上打”,完善情报导侦、警种主导、科技支撑、力量整合、区域协作的常态化缉毒打击机制。强化集群打零专项工作,力争小案办大、大案集群、专案办精,进一步掀起缉毒打击大攻势。

  3.完善堵源截流工作机制。常态化落实毒品查缉行动,针对我市毒品来源特点,分兵把守、多管齐下,有效堵截毒品入市。加强禁毒跨区域协作,严打外来贩毒犯罪。联合邮政管理局、公安警犬基地,利用缉毒犬开展邮包查缉行动,强化邮政寄递渠道检查监督,完善公安、海关、交通、邮政等部门的打击协作机制,提升禁毒堵源截流成效。

  4.完善大案统筹工作机制。发挥公安禁毒部门在侦办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中牵头主侦和专业指导的核心作用,部级毒品目标案件由禁毒支队主侦,个案质量平均分达到全国地市级单位前100名,省级毒品目标案件及其他毒品案件由区县禁毒大队主侦。严格落实《浙江公安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负面清单规定(试行)》制度。毒品案件收网一律由区县禁毒大队牵头,提升禁毒专业队伍抓人数和缴毒数。健全与检法机关案件会商制度,规范毒品案件办理,减少毒品案件检察监督数量,共同解决毒品案件办理中出现的新问题。

  (四)深化“铲土除根”,实现监管制毒物品全要素

  1.加强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围绕“补短板、堵漏洞、防流失”目标,紧盯人员、原料、设备、场地等要素,探索应用基于“浙政钉”在线政务协同平台的易制毒化学品全流程管理,规范涵盖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使用、仓储、进出口各环节的操作和公安机关对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的监督检查。实行易制毒化学品审批网上办、即时办,全面实行禁毒信用体系运用,引用信用等级评分指导审批、检查等行政行为,对评分低的企业实行严管、严控。依据防范制毒工作要求,健全完善防范制毒工作组织领导架构,在明确各市、区县易制毒化学品专管员基础上,完善“五员”规定。强化基础管控,全面掌握相关产业园区、企业底数,常态排查隐患,全要素采集制毒相关信息,全力支撑信息研判,加强落地核查与专案经营。切实紧盯新型毒品及新型制毒活动演变趋势,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抓好重要阵地控制,确保不发生易制毒化学品流失案件,不发生制造毒品案件或者制造制毒物品案件。

  2.加强易涉毒场所管理。加强对易涉毒娱乐场所、旅馆、网吧等重点经营服务场所的日常监管,易涉毒娱乐场所和经营服务场所落实《浙江省禁毒条例》相关防毒措施落实率达到100%,严厉打击涉场所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密切关注“笑气”“右美沙芬”等非列管物质且具有毒品危害的类似物质在场所中的替代滥用情况,坚决防止蔓延流行。

  3.加强毒品原植物管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禁种铲毒工作,推进无人机智能铲毒新技术深度应用,依法查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确保实现“基本禁绝”“零产量”工作目标,不发生大规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不发生毒品原植物流入制毒渠道案件。

  (五)深化“数字禁毒”,实现毒情监测预警全方位

  1.健全毒情监测评估预警新体系。尽快实现“全网纳管”“全域触达”“一水溯源”,全面落实城市排放污水测毒、毛发测毒等毒品检验检测新手段,与前端科研企业密切协作,每月进行污水检测,不定期抽测前科人员毛发,做到科学分析、客观评估本地毒情变化情况,为防范打击提供有力支撑。

  2.健全“数字禁毒”新机制。突出“智慧警务”,积极融入“公安大脑”及全省数字禁毒建设,打造“整体智治、系统数治”禁毒工作新格局。加快推进“禁毒苍穹”子场景“麻精药品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运用。要灵活使用吸毒人员赋码管控、毒品案件智能侦办、毒品滥用监测预警等优秀数字化改革成果,切实以数字化手段提升实战实效。主动融入“湖警智治·芯大脑”,加强与有关单位密切合作,深度运用各种工具,禁毒部门应用普及率达到100%,服务禁毒工作的“宣、防、打、管、服”。

  3.健全禁毒情报运用新机制。强化人力情报建设,结合本地毒情特点,进行针对性部署,拓宽线索来源渠道。突出情报研判运用,各类线索要进行深度研判,运用人力情报、情报研判破获毒品案件比例达到20%、40%以上。

  (六)深化《条例》宣贯,实现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全层级

  1.落实保障机制。完善“四级书记抓禁毒”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把禁毒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谋划和部署,党委常委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听取禁毒工作汇报,将禁毒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平安创建、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范畴。各级领导要及时解决禁毒示范创建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2.建立禁毒考评通报制度。制定完善对下级禁毒办、市禁毒委成员单位考评办法,常态开展督导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落实情况,提请市委督查室将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相关创建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区县及成员单位的考核体系,考评结果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3.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在国家禁毒办、省禁毒办考核检查中,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被扣分较多的单位和部门要在平安考核中予以相应扣分;出现影响我市创建工作严重情况的,在平安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主要措施

  (一)目标牵动。围绕2024年如期创成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和打造市域毒品治理“湖州样板”目标,进一步细化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的分层分类子目标,以清晰目标和关键结果来牵动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示范带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听取一次禁毒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动综合性禁毒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年对禁毒工作作出批示、出席禁毒活动(会议),推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三)责任驱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禁毒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细化各地各单位各层级禁毒工作职责和任务,推动基层禁毒工作责任落实落地。

  (四)全民发动。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加大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市广大群众的禁毒意识,全面营造人人支持禁毒、人人参与禁毒的良好氛围。

  (五)清单推动。对照《全国禁毒示范城市测评体系》和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梳理制定“任务、问题、责任”三张清单,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年度测评得高分、少失分。

  (六)考核促动。在将禁毒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平安创建、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范畴的基础上,制定区县和禁毒委成员单位履职情况年度考核办法,激励大家成为“奔跑者”“奋斗者”。

  (七)实体联动。针对我市创建工作的难点和堵点,从承担禁毒工作任务较多的成员单位分期抽调人员实体化运作市禁毒办,协调推进全市面上创建工作,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创建工作责任落实、任务落地、进度可控、结果可期。

  五、创建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9月底前)。按照国家禁毒办、省禁毒委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召开全市创建动员部署会,完善创建方案,制定对禁毒委成员单位及区县的考评办法和细则,明确职责任务,周密部署,全面启动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活动。

  (二)奋力推进阶段(2022年10月—2024年10月底)。紧紧围绕“防治毒品违法犯罪、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三大使命,做好做深“宣传、防范、打击、管控、服务”五篇文章,努力提升禁毒工作战略能力、组织能力、变革能力,以“技术、机制、体制”三大变革健全完善禁毒工作“六全”体系,确保“无毒可吸、无毒可藏”绿色新湖州愿景如期实现、群众对禁毒工作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总结迎检阶段(2024年11月—12月)。对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漏补缺,固化禁毒工作保障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确保全国禁毒示范城市顺利获评和市域毒品治理“湖州样板”推向全省、全国。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委副书记、市长洪湖鹏为组长,副市长、市禁毒委主任、市公安局局长张宏亮为副组长,各市禁毒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由市禁毒委副主任、市禁毒办主任、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统筹、组织协调等工作,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推进,取得成效。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区县和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要把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列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规划,落实专门力量、细化工作任务,认真履责,各区县和成员单位间要互学互比、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开展创建活动。

  (三)强化宣传造势。市、区县两级禁毒办要会同宣传部门加大对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展示党委政府对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的坚定决心,充分展示全市禁毒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充分展示各地各部门、各有关方面、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支持配合和辛勤付出,充分展示全市禁毒队伍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营造强大声势,切实提升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

  (四)强化综合保障。将禁毒经费按规定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大创建工作专项经费投入,加强禁毒业务装备、基础设施等投入,提升装备与保障水平。加大禁毒宣传阵地建设,使“浸润式”禁毒宣传融入群众生活。加强市、区县和乡镇(街道)三级禁毒办建设,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禁毒办工作力量和禁毒社工队伍,深入开展乡镇(街道)禁毒办规范化建设。

  (五)强化督导考核。充分发挥禁毒工作三级督导、重点整治整改、责任倒查追究等机制的作用,推进创建工作落地见效。加大对涉毒问题相对突出以及有重大涉毒问题风险的区县、乡镇(街道)的整治力度,确保我市辖区内没有省级毒品问题重点整治或预警提醒地区。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滞后的区县和单位予以通报、约谈,对因工作不到位严重影响创建工作的,发生触及“五个不发生”底线案(事)件的区县、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洪湖鹏(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张宏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贺雪荣(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有娣(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梅旗华(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吕  立(市委编办主任)

陈建良(市新闻传媒中心主任)

徐卫勇(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陆建卫(市经信局局长)

金淦英(市教育局局长)

凌  冬(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方  科(市民政局局长)

夏  威(市司法局局长)

杨中校(市财政局局长)

徐晓惠(市人力社保局局长)

沈国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潘  鸣(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俞  正(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云威(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怀君(市商务局局长)

楼  婷(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饶如锋(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姚  星(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国英(市外办主任)

娄显杰(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徐旭萍(市体育局局长)

傅文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朱剑梁(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汤佩佩(团市委书记)

吴云妹(市妇联主席)

陈云法(湖州海关关长)

张一兵(市人行行长)

蔡  键(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龚一正(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章振麒(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新娣(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

王  怡(市法院副院长)

潘如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佰元(市强戒所党委书记、政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姚金泉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熊华,市教育局副局长朱建伟,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姝姗,市财政局副局长徐慧,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胡小军,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汪伟,市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朱春妹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