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市级公益林建设规模的通知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9 浏览量:5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各地市级公益林建设任务,落实保护管理措施,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县(市、区)市级公益林建设规模予以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温州市市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本次公布的规模,层层落实任务,切实抓好公益林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附件:全市市级公益林建设规模分解表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全市市级公益林建设规模分解表

单位:亩

行政区域

面积

温州市

256702.3

鹿城区

2729

龙湾区

7025.8

瓯海区

47421.7

瑞安市

41652.9

乐清市

47167.4

苍南县

17855.5

文成县

29519

泰顺县

63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