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9 浏览量:5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各地市级公益林建设任务,落实保护管理措施,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县(市、区)市级公益林建设规模予以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温州市市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本次公布的规模,层层落实任务,切实抓好公益林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附件:全市市级公益林建设规模分解表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全市市级公益林建设规模分解表
单位:亩
行政区域 | 面积 |
温州市 | 256702.3 |
鹿城区 | 2729 |
龙湾区 | 7025.8 |
瓯海区 | 47421.7 |
瑞安市 | 41652.9 |
乐清市 | 47167.4 |
苍南县 | 17855.5 |
文成县 | 29519 |
泰顺县 | 633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