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深化产教融合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的通知

来源:徐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1-08 浏览量:2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8〕68号),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增强职业教育服务我市产业转型升级能力,为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特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职业教育整体实力显著增强,人才培养结构更加合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格局基本形成。职业教育在淮海经济区的首位度、服务我市产业发展的贡献度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技能型人才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到2022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招收初中起点学生的中高职校、技工类学校,下同)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15万,高等职业学院(包括招收高中起点学生的高职院、技师学院,下同)在校生规模超过6万。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徐就业率中职超过70%、高职超过60%。

——职业院校办学实力显著增强。中等职业学校创建省现代化示范学校和优质特色学校13-15所,领航计划学校3-5所;高等职业学院创建省高水平高职院校2所,省高水平专业(群)13-15个。创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设区市。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格局基本形成。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和我市产业发展吻合度进一步提升,建设与国际通用证书衔接的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项目10个,校企共建产教融合型实训基地40个,每年遴选创建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5家、市级20家,创建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

二、任务行动

围绕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聚焦四大战略性新兴主导产业,以扩容为重点、提质为核心、产教融合为路径、服务发展为目标,重点实施十大行动。

(一)职业教育扩容行动。按照普职比大体相当的要求和我市峰值年份初中毕业生人数,制定市县两级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职业院校新建和改扩建时间表,按照立足原有学校做大做强、鼓励本地企业投资办学的原则,加快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扩容。到2022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学位增加到15万个,县(市)区属中专校每年招生不低于本地初中毕业生人数的20%,省、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与大市初中毕业生人数同步增长。积极推进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新校区,大力实施徐州技师学院、徐州工程机械技师学院、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徐州机电工程学校、江苏模特艺术学校扩容工程。扩大高职院校招生规模,完成省下达的面向社会人员扩招任务。

(二)中高职一体化发展行动。按照政府引导、院校为主、行业企业参与的原则,组建徐州职业教育发展联盟,推动中高职一体化发展。建设8-10个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项目,新增项目主要由在徐本科院校承担,逐步实现对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全覆盖。建设100个中高职“3+3”分段培养试点项目,探索高职托管中职专业系(部)的办学模式。在高职和本科院校创建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省级示范专业8个,每个专业给予50-100万元资金支持。

(三)职业培训拓展行动。鼓励职业院校大力开展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和新型农民培训,深入开展社区教育。整合各部门培训资金和项目,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项目全部向职业院校开放。公办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收入主要用于学校发展,教师满工作量后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社会培训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到2022年,全市职业学校年社会培训不低于20万人次。

(四)职业院校强基行动。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2020年仍不达标的一律停止招生。建设一批领军型职业学校。到2022年,建成省领航计划中等职业学校3-5所、省现代化示范性学校和优质特色学校13-15所、智慧校园7-9个;创建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1个,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2个。支持徐海学院、科文学院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支持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应用型本科;加快推动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徐州开放大学创办高职院校,积极推动徐州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五)师资队伍固本行动。研究制定《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每年核定一次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职业学校可在教职工总额中安排一定比例或通过流动岗位等形式,用于面向社会和企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兼职教师经费补助额度依据职业学校实际缺编数量和教师平均工资标准核定,由各级财政足额拨付到校。支持公办职业院校根据岗位需求自主设置公开招聘条件,通过先面试后笔试、直接面试、技能测试、考察聘用等方式灵活招收高素质专业教师。符合省引进标准或获得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的,可由招聘院校自主考核录用入编。支持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确保在表彰奖励、培养培训、出国进修方面中职学校不低于普通高中的生均水平,适当提高职业学校教师出国培训比例。教师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取得相关证书后,学校可按一定比例报销学费。完善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教师参加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省赛一等奖申报中、高级职称的,可以不受本单位结构比例限制。对专业教师进行三年一轮核心技能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和高一级职称晋升。建立职教名师培养梯队,到2022年培养100名职业学校专业带头人、300名专业骨干教师、500名青年优秀教师。职业教育学校初任校长应具备5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

(六)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深入推进“6S”管理,坚持不懈地抓好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积极推进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积极申报“1+X”证书培训试点,构建“学历+技能”双证育人体系。严格学籍管理和学分制度,严把出口关,职业学校学生必须修满学分才能取得毕业证书。切实提高技能大赛水平,建立全员参与的校赛制度和全专业参与的市赛制度,对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教师予以奖励,奖金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

(七)产教融合型企业(园区)培育行动。鼓励企业、行业组织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和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办学。企业可以依法举办混合所有制学校或二级学院(系部),学校可以在合作企业建立分校区。对符合条件的投资,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制定《徐州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和管理办法》,每年评审认定一批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争创一批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发改、工信、科技、财政等部门要在企业评优评先、项目资助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实施“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构建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共建共享机制,加快建设产教融合示范园区,重点建好工程机械、安全科技、大健康示范产业园。

(八)产教融合专业建设行动。开展职业院校专业结构和产业结构吻合度调研,完善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对设置雷同、就业连续不达标的专业,调减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聚焦我市四大战略性新兴主导产业,重点发展工程机械、工业机器人、装配式建筑工程、楼宇智能化工程、物联网、光伏工程技术、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无人机操控与维护、电子工程技术、电气工程及自动化、软件与信息服务、新型医疗器械、体育与健身、健康养老等专业群。到2022年,建成省级现代化专业群40个、现代化实训基地30个。

(九)校企协同育人行动。实施“金蓝领”培养计划,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学徒制试点项目,与国际通用证书对接的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项目可与普高同批次招生,并按照培养实际成本核定收费标准。到2022年,建成市级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项目40个,创建国家级、省级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项目10个。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学校同意,可以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或有关规定,在企业或其他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

(十)普职协同发展行动。保持高中阶段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实施技工学校和其他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政策、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宣传、统一招生代码、统一招生平台。鼓励中职学生继续深造,提高学历层次,将职业学校对口升入本科情况纳入高考奖励。将职业课程纳入中小学综合实践课程体系,开设各类职业体验课程100门以上,建成4个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每年接待中小学生2万人次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完善统筹管理机制。市政府建立徐州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实施重大事项。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工作的统筹领导,教育、人社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三)提高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水平。落实省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中职生均财政拨款经费不低于7000元,国有企业举办的技工院校可参照学校所在地公办中职学校标准安排生均拨款。五年制高职后两年生均经费执行本地高职院校标准。对开展学徒制培养的企业,根据不同职业(工种)的培训成本,可按规定给予每生每年4000-6000元的培训补贴。逐步建立学生实习补助制度,各地可设立专项资金,对考核认定符合实习规范要求的企业,按照实习学生每人每月200-4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确保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不断加大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投入,从2020年起,市政府每年继续安排1000万元中等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各县(市)区要参照安排相应的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继续设立产教融合专项引导资金1亿元,主要用于产教融合专业群、产教融合型企业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项目建设。鼓励行业企业、社会力量捐资出资举办职业教育和培训。鼓励金融机构为职业院校提供相关信贷和融资支持。

(四)健全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将职业教育发展特别是扩容提质和保障情况纳入对县(市)区的综合考核,每年开展一次“年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县(市)区”评选,不断提升职业教育发展保障能力。

附件:1.徐州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及制度

2.重点任务分解表


徐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徐州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及制度

一、徐州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召 集 人:李  燕  副市长

           副召集人:周广春  市政府副秘书长

                     石启红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鲍 斌 市委编办副主任

                     孙统贤  市发改委副主任

                     米继承  市工信局副调研员

                     李  清  市教育局副局长

                     孙艳梅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苗  斌  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可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鹿丙成  市住建局党委副书记

                     黄广杰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陶庆华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李  强  市税务局副局长

                     张  云  丰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梅良杰  沛县副县长

                     李克武  睢宁县副县长

                     彭  浩  邳州市副市长

                     吴应鹏  新沂市副市长

                     许海莉  铜山区委常委、统战部长

                     黄  杰  贾汪区副区长

                     王黎明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石启红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徐州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工作,推动解决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要问题;研究制定职业教育政策措施,部署实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督促检查职业教育重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全市职业教育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在徐中高等职业院校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和内涵建设。落实国务院、省政府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承担全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

市委编办:负责职业教育机构编制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职业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政策。

市发改委:负责把职业教育纳入徐州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配合市教育局编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规划,负责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等相关工作。

市工信局:支持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研究制定促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具体办法,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指导、服务和评价。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国家、省和市职业教育各项财政支持政策,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提供经费保障,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及时划拨职业教育相关经费等。

市人社局:统筹规划和推进全市职业培训;负责建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信息服务平台,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负责技工学校相关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支持农业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制定农业技术技能人才的培训计划,组织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等;配合做好相对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精准扶贫,配合实施贫困乡镇低收入劳动力转移培训等。

市国资委:指导市属企业贯彻国家和省产教融合方针政策,结合战略规划和主业定位,参与职业教育工作。

市税务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明确涉及职业院校和相关企业税收优惠的申请条件、办法和办理程序等。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会。联席会议召开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会议议题及相关事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纪要形式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调研,对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职业教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联席会议。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工作,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推动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附件2

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重点任务

工作目标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职业教育

扩容行动

制定市县两级职业院校新建和改扩建时间表,按照立足原有学校做大做强,鼓励本地企业投资办学的原则,加快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扩容。

2020

职业院校改扩建工程建设

县(市)区政府

有关院校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

2021

2022

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学位增加到15万个

2

中高职一体化发展行动

组建徐州职业教育发展联盟,重点建设中职本科“3+4”和中高职“3+3”分段培养试点项目。探索高职托管中职专业系(部)的办学模式,重点建设8个中高等职衔接省级示范专业。

2020

建设8个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项目

江苏师范大学

徐州工程学院

有关院校

2021

建设100个中高职“3+3”分段培养试点项目

2022

创建8个中高等职衔接省级示范专业

3

职业培训

拓展行动

整合各部门培训资金和项目,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项目全部向职业院校开放,大力开展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和新型农民培训,深入开展社区教育。

2020

制定市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意见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

市商务局

市民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妇联

2021

全市职业学校年社会培训不低于10万人次

2022

全市职业学校年社会培训不低于20万人次

4

职业院校

强基行动

加快建设一批领军型职业学校,支持徐海学院、科文学院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支持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应用型本科;积极推动徐州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2020

创建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1个,中国特色高水平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2个。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

有关院校

2021

创建省现代化示范性学校和优质特色学校13-15所,省智慧校园7-9个

2022

省领航计划中等职业学校3-5所

5

师资队伍

固本行动

科学核定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设立流动岗位等用于面向社会和企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支持公办职业院校根据岗位需求自主设置公开招聘条件,灵活招收高素质专业教师。完善职业教育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教师参加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省赛一等奖申报中、高级职称的,可以不受本单位结构比例限制。

2020

制定职业院校教师流动岗位设置办法

市委编办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

有关院校

2021

制定职业院校自主招聘教师实施办法,突出先技能测试、再笔试面试和考察聘用方式灵活招收高素质高技能专业教师。

2022

培养100名职业学校专业带头人,300名专业骨干教师,500名青年优秀教师。

6

教育质量

提升行动

全面抓好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深入推进“6S”管理,积极申报“1+X”证书证书培训试点,完善全员参与、全专业参与的职业教育竞赛制度,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020

建立全市职业学校统考、联考评测制度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

有关院校

2021

毕业生在徐就业率中职超过70%,高职超过60%

2022

创建教育部“1+X”证书培训试点项目30个

7

产教融合型

企业(园区)培育行动

鼓励企业、行业组织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和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办学。研究制定《徐州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和管理办法》,每年认定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20家,争创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5家,发改、工信、科技、财政等部门要在企业评优评先、项目资助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实施“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

2020

出台《徐州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和管理办法》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

市商务局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2021

企业创办混合所有制学校或者二级学院

2022

创建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

8

产教融合专业建设行动

聚焦我市四大战略性新兴主导产业,重点发展工程机械、工业机器人、装配式建筑工程、楼宇智能化工程、物联网、光伏工程技术、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无人机操控与维护、电子工程技术、电气工程及自动化、软件与信息服务、新型医疗器械、体育与健身、健康养老等专业群。

2020

启动15个战略新兴产业急需的产教融合专业群建设

市教育局

市工信局

市人社局

市外事办

有关院校

2021

建成省级现代化专业群40个

2022

建成省级现代化实训基地30个

9

校企协同

育人行动

实施“金蓝领”培养计划,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学徒制试点项目,与国际通用证书对接现代学徒制(新型学徒制)项目,可以与普高同批次招生,并按照培养实际成本核定收费标准。

2020

建成市级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项目40个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

市发改委

有关院校

2021

创建国家省级现代学徒制项目10个

10

普职协同

发展行动

保持高中阶段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实施技工学校和其他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政策、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宣传、统一招生代码、统一招生平台。将职业学校对口升入本科情况纳入高考奖励。将职业课程纳入中小学综合实践课程体系。

2020

开设各类职业体验课程不低于100门

市教育局

有关院校

2021

建成4个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每年接待中小学生不少于2万人次

11

经费支持

认真落实国家省教育费附加、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等政策规定。设立市级产教融合专项引导资金,主要用于产教融合专业群、产教融合型企业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项目建设。建立外聘兼职专业教师薪酬保障机制。

2020

继续设立规模为1亿元的市级产教融合专项引导资金,启动产教融合型企业、产交融合专业群、现代学徒制等重点项目。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2021

地方教育费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经费不低于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