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绍兴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0日
绍兴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绍兴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是根据《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编制,主要阐明“十三五”时期绍兴人力社保事业的发展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是绍兴未来五年人力社保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人力社保事业改革力度较大、发展速度较快的五年。五年来,面对复杂的宏观环境和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市人力社保系统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人力社保厅的决策部署,团结协作、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顺利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1.就业服务不断加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全市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以内的较低水平。基层人力社保服务平台实现乡镇(街道)、社区全覆盖。校企合作技能人才供需洽谈活动取得丰硕成果。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平稳推进,2012年成功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新人力资源市场建成并投入使用,交流大厅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左右。新版“绍兴就业网”和全省领先的“就业通”公益性服务平台上线运行。覆盖全市10余个行业962家企业的用工和失业监测平台基本建立。
2.人才引育精准发力。制定并实施了博士后工作站、外国专家工作站、“海外工程师”和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等系列政策,引才引智和人才培养环境进一步优化。连续5年举办海内外博士绍兴行活动;新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7家,累计达到52家。2012年在全省率先试点建立外国专家工作站,累计设站企业达到33家;2013年起,连续3年举办外国专家组织、机构绍兴行活动。公共实训基地二期建设顺利启动,诸暨、新昌和市直技师学院建设全面推进。技能人才企业自主评价增至1815家企业,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由“十一五”末的17%上升到“十二五”末的25%。
3.社保体系日益完善。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并轨制度,妥善解决养老保障领域若干历史遗留问题。连续11年调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2015年末,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达2892元/月;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达145元/月。实施定点零售药店行业自律、县级公立医院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总额付费方式改革,建立“阳光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实现企业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申报,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全省率先实现省市“一卡通”,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100%。顺利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市民卡项目建设顺利启动并上线试运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质性启动。
4.人事管理公平有序。公务员笔试和面试考官异地执考、考生考官“三抽签”、市民旁听监督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确保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绩效工资基本实现全覆盖,公开招聘的透明度、公开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高。建立全国首个人事考试内控制度。稳妥有序做好**干部安置和企业**干部的稳定工作。职称评审、人事考试、老干部服务等工作做到公开公平、扎实有效。
5.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进一步完善,规上企业“双爱”活动参与率达到100%。最低工资标准由“十二五”期初的980元/月提高至“十二五”末的1660元/月;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定期发布机制建立完善。劳动监察指挥中心系统(一期)建成并投入使用。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95%以上的规模企业建立企业调解组织,多层次、多渠道、立体化劳动争议处置网络体系不断完善。
“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 标 | 2010年 基数 | “十二五” 规划目标 | 2015年 完成数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36.8] | [30] | [54.49] |
2.城镇登记失业率(%) | 3.0 | <4.0 | 2.56 |
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39.35 | 210 | 219.7 |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30.95 | 110 | 113.9 |
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25.36 | 155 | 194.2 |
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80.43 | 100 | 122.6 |
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41.13 | 150 | 193.7 |
8.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85.53 | 100 | 132 |
9.社会保障卡发卡数量(万张) | 30 | 450 | 477 |
10.人才资源总量(万人) | 68 | 95 | 110 |
11.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38 | 42 | 46 |
12.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 7:34:59 | 8:34:58 | 8:35:57 |
13.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 19 | 22 | 27.5 |
14.最低工资标准 (元/月) | 980 | - | 1660 |
15.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2 | 96 | 97.55 |
1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0 | ≥92 | 92 |
注:[ ]内的数据为5年累计数,下同。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人力社保事业大有可为的重要时期,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一系列有利条件。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人力社保事业在全局中的位置更加突出。区划调整后绍兴大城市建设框架逐步形成,产业转型升级和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推进,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逐步破解,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增强,为事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十三五”时期我市人力社保事业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人才工作与创新发展还不相适应,人才引进和培育缺乏有力的手段和有效载体;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创业氛围不够浓厚;社会保障面临人口老龄化加剧、待遇诉求多元化和基金支付压力增大等诸多挑战;社保政策三区融合、全市统一任务比较繁重;劳资矛盾易发多发且有扩散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信访维稳压力增大;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还有薄弱环节;信息化统筹提升和公共服务还有待加强。
综合判断,未来五年,全市人力社保事业发展总体上仍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立足省情、市情,把握关键,紧扣国计民生、着眼发展需要、顺应人民期盼,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主动适应新常态,紧紧抓住新机遇,积极应对新挑战,不断开创人力社保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围绕“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工作主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健全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着力构建更深层级的和谐劳动关系,不断提升公共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绍兴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方面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区域统筹、城乡统筹、人群统筹、政策统筹、制度统筹、待遇统筹,增强事业发展的整体性、平衡性和协调性。创新均衡化体制机制,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实现公共服务供给均衡高效。
——坚持公平正义。更加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补齐民生短板,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制度公平,保障广大群众权利公平,推动人人参与发展,人人享有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深化改革。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增强改革创新精神,提高改革行动能力,不断破解人力社保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按照国家、省顶层设计要求,结合实际,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权力依法设置和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建设,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到重大决策于法有据,有力推进人力社保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主要目标
——就业创业质量全面提升。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新的就业增长点不断涌现,产业转型升级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机制基本形成;大众创业活力进一步激发,创业氛围进一步浓厚,创业带动就业机制基本形成。“十三五”期间,累计实现新增城镇就业50万人,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5万人。
——社会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全市社会保险政策基本统一,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经办能力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社保、智慧社保和全民社保建设取得新进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落实到位,纳入正常运行轨道。到“十三五”期末,全市户籍人口养老、医疗保险覆盖率分别达到95%、97%以上。
——人才队伍素质全面提升。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企业人才工作的主体意识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全社会重才、爱才、助才氛围进一步浓厚。到“十三五”期末,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35万人,专业技术人才达到55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6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1%。
——人事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建立与现行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权责清晰、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发展的新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
——和谐劳动关系全面提升。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维权网络更加健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依法履行,劳动报酬稳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及时高效,劳动者权益得到更加充分保障。到“十三五”期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和规上及已建工会企业“双爱”活动开展基本实现全覆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2%,其中通过调解结案的达到70%以上,100%实现劳动保障监察案件信息直报。
“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
指标 | 2015年基数 | 2020年目标(目标值) | 属性 |
一、就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54.49] | [50] | 约束性 |
2.城镇登记失业率(%) | 2.56 | 3.2 | 约束性 |
二、社会保障 | |||
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333.6 | 350 | 预期性 |
4.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19.7 | 230 | 约束性 |
5.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 | 90 | 95 | 预期性 |
6.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487.5 | 490 | 约束性 |
7.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7 | >97 | 预期性 |
8.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22.6 | 130 | 预期性 |
9.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93.7 | 200 | 预期性 |
10.社会保障卡发卡数量(万张) | 477 | 485 | 预期性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
11.人才资源总量(万人) | 110 | 135 | 预期性 |
12.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46 | 55 | 预期性 |
13.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 8:35:57 | 9:35:56 | 预期性 |
14.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 27.5 | 36 | 预期性 |
四、劳动关系 | |||
15.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7.55 | >98 | 预期性 |
1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2 | >92 | 预期性 |
17. 其中:调解结案所占比例(%) | 69.5 | 70 | 预期性 |
说明: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历年参保人员,参保率按本市户籍人口计算。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力推动更高质量就业
1.健全促进就业长效机制。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实现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完善促进就业考核指标体系,把促进就业工作作为考核各级政府政绩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充分发挥服务业、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努力提高就业质量。切实加强就业指标统计、分析、评估工作,根据国家、省部署,配合有关部门建立调查失业率制度,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指标,合理确定经济增速和发展模式。
2.积极鼓励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把创业带动就业作为新的就业增长极,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手段,大力支持创业促进就业。以全市创业就业联席会议为基础,建立完善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就业创业工作体系,努力为有梦想、有意愿、有能力的创业者提供“一条龙”创业服务。加强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创业创新能力,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创业。充实创业导师库和创业讲师团队伍,加快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通过举办创业创新大赛,精心组织创业项目推介会,大力宣传成功创业典型等活动,着力营造良好氛围。
3.统筹做好各类群体就业。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强化实名登记、政策扶持、跟踪服务等工作举措。完善就业见习制度,扩大见习基地范围,提高见习补贴标准,鼓励更多企业提供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见习。以扩大和稳定农民工就业为基础,着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通过发放社保补贴、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加强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逐步建立终生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统筹做好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4.完善失业监测和预警。做好失业动态、企业用工、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三项监测工作,优化监测方法,扩大监测覆盖面,细化监测行业分布,及时发布统计分析数据、预测阶段性就业形势,为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探索建立更加灵活有效的失业预警和应急机制;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开展失业人员走访、调查和援助活动,努力减少长期失业人员数量,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二)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进一步健全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1.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方面,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基本养老保险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促进人员有序流动。推进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优化筹资结构,完善缴费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制度,稳慎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国家、省部署要求,做好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落实工作。医疗保险方面,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制度的调整完善工作,实现医保政策“三区”融合,并逐步实现全市统一。做好全市职工大病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调整融合,实现大病保险全市统一。完善医保协议管理办法和支付方式。失业保险方面,强化失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功能,严格控制基金支出范围,适当降低企业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工伤保险方面,推进工伤预防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工伤预防长效机制,切实降低工伤发生率。
2.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以全民参保登记数据为基础,夯实全市社会保险基础信息库,建立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动态管理机制,逐步运用于动态评估、精确管理、宏观决策、社会管理等领域。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全民参保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五费合征”制度,加大日常稽核力度,依法巩固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切实提高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的参保率。
3.稳步地提高社会保险各项待遇。根据国家、省部署,逐步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正常调整机制,有序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进一步提高从土地出让金中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的资金划拨比例。在加强医疗管理、节约医疗费用、保障患者基本医疗需求和基金结余适度基础上,适时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进一步健全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根据上级规定建立并完善科学、规范的工伤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
4.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预警监测机制,健全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内部控制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成立市级层面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建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立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筹资机制,努力实现基金长期平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各类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精准支付。推进医疗保险智能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事前提示提醒、事中监控预警和事后责任追溯机制。强化社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实施经办业务复核制度,完善登记申报、待遇审核、基金支付、稽查核对工作流程,加强岗位间相互制约。
(三)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不断增强创新驱动力
1.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和转型升级,依托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力度。深入实施以绍兴籍硕博士为代表的“越才回归”工程,动态管理人才信息库,促进绍兴籍硕博士回归稳步增长;积极实施“海内外博士绍兴行”活动,全力为企业输送高端人才智力;深化博士后事业发展,采取“先设站后授牌”的形式,大力推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和博士后引进工作,到2020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企业总数达到65家。采取大部队、小分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企事业单位赴高校和人才集中城市招才引才,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对接活动,努力为“八大”重点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扎实推进国务院特贴专家、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151人才”培养工程,深化专家联系服务企业制度,使专家资源向基层一线流动,助推企业创新发展。完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大力发展网络教育和远程教育,形成广覆盖、多层次、开放式的继续教育培训网络。组织实施以“蓝眼睛”工程师为代表的国外人才与智力引进工程,抓好抓实外国专家工作站和外国专家海外联络站项目建设,到2020年,新增外国专家工作站设站单位20家,累计达到53家;累计实施国外智力项目300项以上,全力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2.培养造就高技能人才。围绕“中国制造2025”和“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政府指导调控和市场开发配置作用,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开展企业技能人才供需调查,全面掌握“八大”重点产业技能人才存量现状、供需情况、引进和培养瓶颈等问题,进一步夯实技能人才工作基础。完成公共实训基地二期建设和绍兴、新昌技师学院创建,进一步拓展培养空间、功能和服务对象,形成以市区为中心,新嵊和诸暨为两翼的技工教育大格局。进一步下放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权,实现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健全完善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资助政策,建立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贯通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百师千企”活动,全面开展校企合作,开发企业职业培训包,开展“超市式”、“模块化”培训。健全以国赛、省赛为龙头,以市赛为主体,以企业岗位练兵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大力推动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组织优秀技能人才宣讲活动,选拔树立一批脚踏实地、业绩突出的高技能人才典型,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进一步营造培养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3.优化引才用才体制机制。全面实施人才新政,大力推进以项目资助奖励、租购房补贴为重点的中高层次人才引进扶持政策办法,强化对人才的引进扶持力度。贯彻落实人才公寓租赁使用管理办法,降低租赁门槛,做活租赁机制,最大限度盘活资源服务引才。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培育和扶持各类人才中介机构,做大做强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快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鼓励和引导企业及各类社会组织做好人才服务和管理工作;完善人才供求、价格和竞争机制,健全完善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档案管理、社保服务等公共服务,推进人才评鉴、流动的市场化。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激发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1.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建立完善与现行法律法规配套衔接的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动态完善全市公务员考录面试考官数据库,全面推行面试考官持证上岗,进一步提高面试质量。加强公务员教育培训,优化队伍结构,增强能力素质,强化管理监督,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引导激励广大公务员对党忠诚、奋发有为、清廉为民。扎实做好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不断强化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制订出台机关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公务员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奖励项目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强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2.完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扎实推进岗位管理,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控,推动事业单位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实现岗位管理链条化。全面落实聘用制度,破除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终身制”用人,把合同履行情况作为岗位聘任、工资兑现和社保缴纳的基本依据,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推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科学设计考核指标体系,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形式,综合评价岗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益,奖优罚劣。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调配政策,加强对各区、县(市)的工作指导。加强对民办公益机构事业编制人员的管理。
3.不断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优化工资结构。贯彻落实好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补贴实施工作。通过实行考核奖总额调控机制等措施,逐步平衡市、区之间干部收入待遇。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努力形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其他公职人员的合理收入分配关系。
4.推进人事考试和职称评审规范化。完善并实施人事考试内部控制规范,健全组织监督、自我约束、自查自究、责任明晰的内部管理制度,实现考务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确保考试工作安全、有序。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合理界定并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动高校、医院和国有企业开展自主评审,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
5.扎实做好**和退休干部工作。继续打造军队转业干部“阳光安置”,做到方案、过程、结果全程公开,提高安置工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规定,扎实做好军队裁减员期间我市**安置各项任务。进一步完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体制机制,以促进就业创业为重点,积极搭建平台,不断提高服务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企业**干部工作区域协调和多部门协作机制,做到待遇维稳和思想维稳相结合,确保社会稳定。积极搭建优质服务平台,支持现有团组建设,引导离退休干部为党的事业发展增添更多正能量。
(五)坚持企业职工权益“双维护”,深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积极推广和实施适合小微企业、建筑领域特点的简易劳动合同。深入贯彻《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平等协商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签订,通过协商确定本地区本行业的最低标准或行业标准,有效避免恶性竞争。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三方机制职能,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代表在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中的作用,加快形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合力。
2.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建设步伐,乡镇(街道)实体化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市统一、数据共享的劳动保障监察综合管理指挥系统基本建成并广泛应用;移动执法、电子办案等执法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进一步完善欠薪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大力推广租赁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配合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推行建筑施工项目现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专户管理。建立欠薪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强与司法部门联动,完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办理机制。
3.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处机制。进一步做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推进标准庭、示范庭和基层派出庭建设,全面夯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基础。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实现全市已建工会、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并逐渐向小微企业和50人以上公共事业单位延伸,不断织密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网络体系。完善调解员、仲裁员队伍管理制度,推行仲裁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培训指导,实行调解员执证上岗。
4.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格局。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形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合力。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见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双爱”活动,逐步向小微企业延伸,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参与率,引导企业和职工树立利益共同体意识和合作共赢、共谋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力度,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和舆论氛围,赢得社会广泛支持。
(六)强化信息化建设,全力打造“智慧人社”
1.推进全市就业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人力资源线上交流平台全市大联网,“就业通”招聘求职服务系统全市覆盖。引导各级基层人力社保平台通过“就业通”系统共享全市人力资源供求信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对接效率;广泛宣传“就业通”应用功能,不断扩大平台品牌影响力。建成并实现公共就业服务业务数据全市集中,推广应用全市统一的“绍兴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全市就业服务业务网上办理,经办流程全市统一。
2.加快社保信息全市集中。按照全省信息化建设规划,结合我市智慧城市建设要求,建设政策基本统一、经办流程统一、数据库统一、设备集中统一的社会保险市级大集中信息系统,实现“同人、同城、同库”,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做到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强化技术防范,严格安全管理,确保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3.推动社会保障市民卡扩面提质。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资源整合、市场运作”原则,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市民卡项目建设。在实现公交、出租车、公共自行车、医疗诊间结算和旅游等全市“一卡通”功能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市民卡在人力社保各领域和其他公共管理、公用事业、金融支付、商业等方面的深度应用,实现市民生活多领域“一卡通用、多卡合一”;加强与杭州公交、地铁、旅游景点的应用对接,加快融入杭州都市圈步伐。进一步增加服务网点,优化经办工作流程,提高发卡效率和服务水平,基本实现社会持卡全覆盖。积极利用微信、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加强社会保障市民卡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市民卡的知晓率和使用率。
(七)进一步提升服务,切实提高群众满意率
1.加快推进法治人社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人力社保各项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履职,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深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推进人力社保系统各项事权规范化法治化。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利用好网络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通过加强管理、整合资源和优化流程,进一步加强规范服务标准和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人力社保业务网上办理、就近办理和自助办理。全面推进“阳光政务”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加强与浙江政务服务网衔接,在实现全市所有参保单位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申报的基础上,不断优化网上办事功能,扩大网上办事项目。进一步健全基层人力社保平台办事网络,在目前各乡镇(街道)、社区建立基层平台的基础上,重点加强行政村人力社保办事平台建设,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平台全覆盖。大力推广自助服务机在市、县经办机构和乡镇(街道)人力社保服务平台的应用,扩大覆盖面,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3.不断加强系统队伍建设。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理论素养和政治修养,努力打造一支理想信念坚定、宗旨意识牢固、业务水平精湛的干部队伍。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行风效能建设,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为民意识,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力社保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制订规划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分解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抓好工作落实。市级相关部门要强化协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区、县(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重视规划的统领和指导作用,认真制定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全力推进规划实施。
(二)加大财政投入。继续实行积极民生财政政策,加大对就业、社会保障和人才等领域的资金投入,形成与人力社保工作目标任务相适应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强化资金使用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主动适应更加严格的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规则,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确各级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长期平衡的责任,保证人力社保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评估督办。建立完善规划监测、研究和评估机制,加强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全面总结,跟踪规划实施全过程。加强目标任务过程督查,定期通报完成情况,及时预警拖后指标任务,切实保障各项工作的高效率、高质量推进。
(四)重视宣传引导。综合运用网络、报纸、广电等平台,广泛宣传规划内容,凝聚广大人民群众对人力社保事业发展的共识,推动规划加快落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开展人力社保新闻宣传、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积极适应新时期微信、微博、手机APP等新媒体发展趋势,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妥善处置网络舆情,传递网络正能量,为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