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2025)

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5-14 浏览量:19

各区县文广旅体局(文物局)、南太湖新区旅发局:

《湖州市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2025)是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利用的专项规划。经前期征求意见后已修改定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物局)

                   2022年5月11日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修正)

《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2018年)

《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2018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

《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2021年)

《“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2021年)

《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2021年)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推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5年)》(2021年)

《浙江省文化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

《浙江省文物博物馆事业“十四五”规划》(2021年)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2021年)


 

目   录

一、发展基础 1

(一)“十三五”评估 1

(二)机遇与挑战 4

二、总体要求 5

(一)指导思想 5

(二)基本原则 6

(三)发展目标 7

三、主要任务 11

(一)打造“讲好新江南故事”的湖州文化遗产标识体系 11

(二)做大“建设新江南集群”的湖州文化遗产保护格局 13

(三)构建“壮大新江南联盟”的湖州文化遗产网络体系 14

(四)夯实保用结合、协同发展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基础 16

(五)构建覆盖全面、高质高效的文化遗产事业发展格局 18

(六)形成永葆基因、培根铸魂的革命文物保护传承机制 19

(七)打造科技赋能、智治智享的文化遗产数字化治理体系 21

(八)形成网格管理、精密智控的文物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23

(九)构建跨界协同、多维联动的文化遗产融合发展格局 25

四、保障措施 26

(一)加强组织领导 26

(二)完善法规政策 26

(三)加强监督落实 27

(四)加大经费投入 27

(五)健全机构队伍 27





 

湖州市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

 

根据《浙江省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湖州市旅游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湖州市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规划期限为2022-2025年。

一、发展基础

(一)“十三五”评估

“十三五”期间,湖州市文化遗产事业在国家文物局和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需求,结合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转变,形成了较为成熟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总体格局。各区县工作扎实、锐意创新,整体发展水平明显跃升,在文化遗产多个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多项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1.体制机制趋于完善。“十三五”期间,各区县党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有关文物工作的指示,高度重视文化遗产工作,多个区县将文化遗产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区县严格督促乡镇(街道)切实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职责,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全面落实属地文物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文物安全责任到位。各区县推进简政放权,落实“最多跑一次”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报备制审批改革要求,全面提升文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全市出台了一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管理规定,为各区县非遗保护工作提供了保障,提高了基层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科学性、规范性。

2.安全监管有效加强。启动文物平安工程,加强文物保护人防、物防和技防体系建设,“文保员+网格员”机制做到了全市各级文保单位全覆盖、无遗漏,走在了全省前列。建立了田野文物联防联控、文物安全联系制度,启动多项文物保护工程,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与环境保护,改善了文物保护单位的保存环境与条件。仅南浔区就完成小莲庄东升阁等省级以上文保单位保护修缮工程11处。

3.遗产家底持续增厚。已公布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60处,文物保护点1109处;第三次文物普查登录不可移动文物(共4471处,包括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将世界遗产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全力推进南浔古镇纳入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遗工作。十三五期间共收集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10万余条,其中“中国传统蚕桑丝织技艺”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0项被文化和旅游部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50项被省文化和旅游厅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59项被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4.考古工作成果丰硕。考古发掘工作有序展开,实施考古发掘、考古调查、勘探项目多项,其中屡有重要考古发现,如德清中初鸣良渚文化制玉作坊群、安吉龙山越国贵族墓园等考古发掘工作入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终评。各区县在省政府推行的“标准地”改革工作中探索出了文物保护“预评估”工作机制,将文物评估前置,提前启动考古调查勘探,协调推进文物保护和经济发展工作。安吉县的文物保护区域评估报告成为了全省的范本。

5.公共服务成效显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文物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日益提升,文博事业社会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全市民办、行业、民俗风情等博物馆数量增长迅速,长兴(太湖)博物馆顺利开放;博物馆展陈质量明显提升,德清县历史文化基本陈列展、太湖明珠——长兴百万年”基本陈列完成布展对外开放;长兴县新四军苏浙军区一纵队司令部旧址基本陈列获得浙江省博物馆陈列展览精品展,德清县在故宫成功举办“瓷之源”十周年纪念活动;环太湖流域博物馆联盟于2019年在长兴(太湖)博物馆成立;非遗公共服务质效显著提升,全市区县级非遗馆4个,乡镇级非遗馆71个,村级非遗馆126个,非遗展示阵地不断壮大,非遗展示体验活动形式丰富,非遗宣传普及度日益提升。

6.活化利用态势良好。积极推动文物保护向“活态保护”转变。联合同济大学策划文物活化利用系列活动,探索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新思路、新方法;湖州市3处文物建筑活化利用获浙江省第一、二届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安吉县在国内首创社会资本建设安吉龙山古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开创了“政府主导+专家把关+社会参与”的文物活化利用新模式。非遗保护传承方面,创造了“非遗传承人+非遗项目+非遗传承基地”三位一体模式,以传承基地为依托,多形式开展传承教学。全市共有6个省级传承教学基地,18个市级传承教学基地如德清县已建成“后坞生活·山村记忆”、金火村剪纸馆等68个乡村非遗馆。

7.人才队伍不断优化。进一步健全了文物保护管理机构,推进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完善了文博人才引进制度,创新人才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十三五期间,我市2人入选浙江省文物局“新鼎计划”优秀人才培养对象,通过专业化培养和针对性扶持,有效提升了基层文博工作者的能力素质。市文物部门启动全市文博行业策展人和讲解员培训工程,培养锻炼优秀策展、讲解人才。加大非遗管理人才的培训力度,依托每年全市文化站长培训班,分别开展非遗名录申报、非遗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提升基层非遗工作者的能力素质。

8.基础工作不断夯实。根据国家文物登录制度和文物认定标准,依法开展文物调查、登记、申报、定级、公布等工作,加强对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依法落实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将文物保护规划相关要求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做好文物保护规划与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的统一和衔接。完成文物区域评估工作,从整体上上掌握了区域文物分布情况,有效提高文物保护的工作实效。完善非遗名录动态管理体系,对市级以上名录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开展评估和动态管理工作,建立预警机制。

(二)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时期,是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事业的重要战略时期,恰逢诸多重大发展机遇:

1.党和国家对文化遗产高度重视,为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遗保护利用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决策部署,赋予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新使命、新定位、新要求,文物博物馆事业、非遗保护事业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摆在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

2.浙江区域经济的高度发展,为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国家、省、市部署实施的乡村振兴、文旅整合、长三角一体化、“四条诗路”文化带、“文化湖州”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决策,为文化遗产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在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大背景下,国家进行的宏观结构调整将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国新兴的重要经济增长点。文化遗产事业已经成为文化产业的核心推动力之一,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相关领域的知识需求与产品消费也大幅提升。文化遗产对当代社会的文化和经济发展产生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对提升人民精神生活水平与文化素质、加强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

3.国家和省级层面推出的系列政策文件,为我市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十四五”开局之年,先后发布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体制机制,为“十四五”期间,我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依据。

4.长三角一体化持续推进,给我市重估城市文化价值、迎接城市发展蝶变带来前所未有的大机遇。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正处在区域战略地位持续彰显期、生态红利加速释放期和高质量赶超发展奋力蝶变期,区位便捷、生态优美、文化深厚、城乡协调、社会和谐等叠加优势将不断凸显,为湖州市发展带来难得机遇和有利条件,并持续推动湖州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发展。

“十四五”期间,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和发展方式发生深刻调整,也为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事业带来了诸多困难和挑战:

1.保护根本问题有待厘清。我市已经进入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轨道,随着经济建设步伐的推进,现代化进程不可逆性和文物不可再生性的矛盾日益凸显,如何平衡经济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关系,成为当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需要面对的重大挑战。

2.保护基础设施持续建设。按照上级对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要求,我市文物博物馆事业总体水平还存在差距,急需加强区县级博物馆的建设与发展,发挥县级博物馆的区域性宣传教育功能。同时,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推进城市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推动乡村博物馆建设等工作还有待加强。

3.文化遗产安全亟需加强。全市文化遗产安全工作还面临诸多文物,与走在前列的目标还有差距,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不够健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基础有待夯实,文化遗产管理力量还有待加强。

4.数字化改革有待强化。对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事业的支撑度仍需提升,目前我市在文物保护科技应用、博物馆数字化展示与管理等方面水平较低,亟需紧跟科技发展步伐,挖掘文化遗产潜力,推动文化遗产事业发展。

“十四五”期间,我市文化遗产事业应抢抓历史机遇,直面各种挑战,充分发挥资源和地缘特色优势,制定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策略,全面展现文化遗产核心价值,构建文化遗产事业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模式,同时把握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总体形势,继续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推进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和非遗保护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高水平建设新时代文化湖州的工作部署,坚持保护第一,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以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改革发展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着力推进协同化保护、数字化改革、精密化智控、融合化发展、人本化服务,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湖州文化遗产资源,努力为全市打造“重要窗口”示范样本和先行省排头兵建设贡献力量,为全省文化遗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湖州经验。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全局,提倡协调发展。统筹安全与发展、保护与利用,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创新保护模式、活化利用途径,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创新性发展、高质量发展。统筹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多元逐级保护体系,构筑科学有效、区域联动的保护框架。加强部门和行业之间的协同合作,推动文化遗产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突出区域特色,整合优势资源。深入挖掘和释放我市文化遗产资源特色和潜能,凸显我市文化遗产资源的全面性、地域性、代表性特点和地缘性特色优势,强化典型文化遗产的地位和作用,持续打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品牌。科学把握遗存分布规律及内在联系,聚集优势资源,形成区域性保护格局。

——创新保护模式,引导整体提升。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改革,推进数字化改革、“放管服”改革等各项重大改革任务,大力推进观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保护传承方式创新、科技创新和传播手段创新,努力提升全市文化遗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激活文化遗产资源价值和事业发展活力。

——强化展示利用,服务社会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紧紧围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新需求,聚焦赋能美好生活、盘活文化遗产资源、激活文化遗产价值,着力提升场馆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提升文化遗产资源开放利用率,努力推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为民共享,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文化遗产事业发展过程中的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三)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牢牢守住文化遗产底线红线,全面彰显文化遗产本色特色为目标,走出一条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湖州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之路。通过持续发力数字化改革和深化保护利用工程,全面提升全市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传承和利用工作水平。通过持续发力文物安全工作全面提升三年行动,全市文物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巩固深化。通过持续发力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建设,全面创新我市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模式和路径。通过持续发力讲好新江南故事,文化遗产作为特色要素全面融入“湖州度假”品质生活。到2025年,文化遗产安全之网织的更牢更密,努力在文化遗产标识体系建设、现代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数字化治理体系建设、和旅游融合发展等方面有新突破,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力争走在全省前列、做到全国有影响。

1.打造“重要窗口”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的湖州之窗。从史前文明、丝瓷笔茶文化基因、湖学宋韵文化等在浙江乃至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湖州特色文化中,加强物质和非物质文化资源的挖掘、提炼和展示,打造“迈一步人类一百万年”“品一道中国文化基因”“研一堂江南千年湖学”品牌,全面展示湖州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和独特的文化魅力,使之成为打造“重要窗口”示范样本的湖州文化之窗。

2.打造文化遗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湖州标杆。从缩小城乡差距、助力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中,精准锁定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契入点,全面提升文化遗产公共文化服务城、镇、村覆盖面。全面融入文化遗产城乡一体化的“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框架体系,将国有、非国有、乡村博物馆、非遗展示馆等重点场馆纳入高标准文旅空间建设。争创1家国内领先博物馆,建设国家等级博物馆、非遗馆10家,建成乡村博物馆、非遗馆200家。

3.打造文化遗产与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湖州样板。围绕建设长三角最佳旅游发展区,全国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样板地的目标,文化遗产全面融入打响“湖光山色 度假之州”旅游目的地品牌。高标准推进运河古镇群文化遗产保护修缮和传承利用工作,高标准推进国家、省市级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高标准推进古桥、古民居类文物建筑建筑修缮工程。完成太湖溇港、下菰城、钱山漾、德清原始瓷等保护规划、建设方案编制项目10项。围绕“一湾引领、两带并进、三心示范、多区协同、全域旅游”总体空间布局,完成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项目50项。

 

“十四五”时期湖州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预期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2020年

实际值

2025年

目标值

 

指标特征

文物保护和博物馆体系建设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8

推荐5处以上

预期性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53

推荐10处以上

预期性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324

新增20处以上

预期性

博物馆总量

6

新增3家左右

迁建2家

预期性

非国有博物馆

26

新增6家

预期性

国有博物馆馆藏文物数量

36336

新增2000件

预期性

国有博物馆馆藏文物建账建档率

100%

100%

约束性

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基础能力建设

具有环境要素和群体规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率

50%

100%

约束性

前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前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划定及“四有”记录档案编制工作完成率

100%

100%

约束性

完成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项目

3

新增3

预期性

实施各类文物保护工程

32

新增45项

预期性

配合主动性考古项目

6

新增5项

预期性

文物安全监管能力建 设

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设施覆盖率

30%

100%

约束性

各级政府间文物安全责任制落实率

100%

100%

约束性

文物保护单位(点)安全巡检率

100%

100%

约束性

文物安全纳入政府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纳入

纳入

约束性

文物安全隐患整改率

85%

95%以上

预期性

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

全省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数量

5

 2

预期性

全市博物馆每年推出展览数

25

27

约束性

全市博物馆每年组织开展社会教育活动场数

200

250

约束性

全市博物馆年参观人数

229.03万

300万

预期性

省级考古遗址公园

4

推荐新增3处

预期性

革命文物保护展示利用项目

2

新增5项(全省132项)

预期性

推荐文物活化利用优秀案例

20

25

预期性

文旅融合重点项目

2

4

预期性

文物保护成果展示

出版文物保护成果书籍、图录

5

10

预期性

文博人才支撑能力建 设

选送“新鼎计划”优秀人才

3

选送3人以上

预期性

推荐“最美浙江文物守望者”

4

推荐4人以上

预期性

培训基层文博专业人才

100人次

200人次

预期性

 

 

 

“十四五”期间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2020年

实际值

2025年

目标值

指标特征

保存保护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项)

2

4

预期性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项)

10

12

预期性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项)

50

60

预期性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项)

259

350

预期性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人)

7

8

预期性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人)

48

80

预期性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人)

226

400

预期性

传承传播

湖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个)

/

1

约束性

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个)

/

5

预期性

省级非遗曲艺书场试点(个)

/

1

约束性

市级曲艺书场(个)

/

5

预期性

省级非遗特色演艺项目(个)

/

1

约束性

市级非遗特色演艺项目(个)

/

5

约束性

“非遗进校园”省级优秀实践案例(个)

/

2

预期性

市、区县“非遗进校园”活动(次/年)

5

10

约束性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展示展览活动(场/年)

1

1

约束性

创造创新

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个)

/

1

预期性

省级非遗体验基地(个)

/

10

约束性

省级非遗生活馆

/

10

预期性

省级非遗旅游主题线路(条)

/

2

预期性

省级优秀非遗旅游商品(项)

16

40

约束性

省级非遗旅游景区(个)

13

30

约束性

省级非遗主题街区(个)

/

5

预期性

省级非遗主题民宿(家)

/

5

预期性

市级非遗主题民宿(家)

/

10

预期性

省级非遗主题酒店(家)

/

1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打造“讲好新江南故事”的湖州文化遗产标识体系

讲好“迈一步人类一百万年”的湖州故事。围绕“湖州是浙江史前文明肇始地”“湖州拥有100万年人类活动史”等,重点梳理长兴七里亭、安吉上马坎等中国迄今屈指可数超过百万年的旧石器时代遗址,进行深入研究阐释和展示传播,充分展现湖州在浙江乃至中华文明起源中的突出地位,系统打造“100万年湖州”文化遗产标识。讲好“品一道中国文化基因”的湖州故事。围绕湖州是丝瓷笔茶文化的起源发祥地,重点梳理太湖溇港、桑基鱼塘、吴兴南山和德清原始瓷窑址、长兴顾渚贡茶院遗址及摩崖、湖笔制作技艺、双林绫绢织造技艺、紫笋茶制作技艺等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打造中国元素、江南韵味、湖州特色的“丝瓷笔茶”文化遗产标识。讲好“研一堂江南千年湖学”的湖州故事。围绕北宋著名学者、教育家胡瑗在湖州首创的以“明体达用”为精髓的“湖学”,成为宋韵文化的思想基础和宋韵文化的源头等,深入挖掘湖州“名人文化”“状元文化”“建筑文化”“儒学文化”等物质、非物质历史遗存,重点做好胡瑗墓、飞英塔、铁佛寺、多宝塔等宋韵文化发展源头见证实物的保护利用工作,设计非遗项目手绘导览图,推出一系列精品旅游路线,组织中小学生开展非遗研学活动,推动“湖学”文化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将“湖学”这颗璀璨明珠打造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湖州文化遗产标识。

 

专栏一:标识体系研究及建设项目

1.湖州文化遗产标识体系研究项目。从距今100万年湖州出现古人类活动到近现代时期,全面系统梳理湖州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多维度开展研究阐释,深入解读宣传价值内涵,推动相关文创产业发展,构建具有湖州特色的文化遗产标识体系。

2.100万年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重点建设长兴七里亭考古遗址公园和安吉上马坎考古遗址公园项目,解读阐释湖州在超百万年人类活动史上的辉煌时代,展现湖州在浙江乃至中华文明起源中的突出地位。

3.公布一批旧石器遗址文保单位名单。开展全市旧石器遗址普查工作,全面厘清旧石器遗址分布及数量,分析研判其保存现状及科学价值,公布10处以上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做好新公布文保单位“四有”工作。

4.保护利用一批重要标识遗产项目。围绕“丝瓷笔茶”和“湖学”文化,梳理重点代表性文化遗产资源,组织开展抢救性保护修缮和传承利用工作,修缮各级文保单位10处,非遗保护传承项目10项。非遗的保护及创新性发展项目10项。

(二)做大“建设新江南集群”的湖州文化遗产保护格局

推进世界文化遗产群建设。推进文化、水利、农业等各类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工作,加强大运河湖州段、太湖溇港、桑基鱼塘等世界文化遗产、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完善南浔区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平台和体系建设,探索大运河湖州段保护、监测、展示、利用、传承为一体的运河遗产保护利用新范式。争取江南水乡古镇(南浔古镇)纳入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申报正式提名项目,推进德清淡水珍珠传统养殖与利用系统申报全球农业文化遗产。推进大运河古镇群建设。聚焦运河文化资源转化为文旅IP,强化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湖州的辐射带动,推动由南浔、双林、菱湖、善琏、练市、新市、和孚等市镇组成的运河古镇群建设。实施古镇群通津桥、洪济桥、练市粮仓等一批重要文保单位的保护修缮工程,推动双林、菱湖、练市等市镇实施历史街区保护性修缮整治工程,加强运河市镇功能特色性博物馆(展示馆)建设,强化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将湖州大运河古镇群打造成中国大运河上的璀璨明珠,新江南独具特色的文旅IP。建设古代城池聚落考古遗址公园群。梳理湖州历史发展脉络,展示湖州城市发展变迁,赋能新时代湖州城市发展。按照“常科考、简建设、强展示、重融合”的要求,重点推进旧石器时代长兴七里亭、安吉上马坎和新石器时代湖州毘山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持续推进安吉古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湖州钱山漾、下菰城、西山、德清中初鸣、长兴城山等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的编制工作,做好湖州子城城墙遗址、安吉安城古城的保护展示工作,谋划建设古代城池聚落考古遗址公园群。

专栏二:重点文化遗产集群建设项目

1.出台世界文化遗产政策保障措施。推动世界文化遗产《大运河湖州段核心监控区管控细则》《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太湖溇港保护条例》的制定颁布实施工作。推进《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太湖溇港保护规划》《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桑基鱼塘保护规划》等编制报批工作。

2.运河古镇群保护性修缮工程。保护修缮南浔古镇頔塘故道双桥、頔塘故道驳岸、丝业会馆、刘氏梯号部分建筑、练市粮仓等一批重要文保单位。推动双林、菱湖、练市等市镇实施历史街区保护性修缮整治工程,串点成线,加强区间沟通,展现“千年古韵,江南丝路”风采。

3.运河古镇群文化遗产展示工程。推动德清桑蚕丝织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和善琏湖笔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等保护区建设,推动运河市镇功能特色性博物馆(展示馆)建设,加强含山轧蚕花、湖笔制作技艺、湖州船拳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承,承办第二届浙江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宣传周活动。

4.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项目。启动实施湖州钱山漾、下菰城、西山、德清中初鸣、长兴城山等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的编制工作,为持续推进古代城池聚落考古遗址公园群建设打下扎实基础。

5.湖州子城城墙遗址保护展示项目。通过保护性修缮工程后实施子城城墙遗址展示工程,加强对湖州城市起源发展的阐释和展示。

 

(三)构建“壮大新江南联盟”的湖州文化遗产网络体系

发展湖州博物馆联盟。以国有博物馆为龙头,以公共博物馆质量提升工程湖州试点为抓手,在湖州博物馆联盟提档升级扩面上做文章出实效,全面构建覆盖市、区县、乡镇、村四级的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探索湖州博物馆联盟运行新机制,加强对非国有博物馆质量提升的服务指导,突出非国有博物馆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激发非国有博物馆积极性,全面推进非国有博物馆治理体系、管理营运、人才培育、宣传教育、数字传播等方面的综合能力水平。建立湖州乡村博物馆联盟。深入推进乡村博物馆建设国家试点工作,完成全市200家乡村博物馆建设目标任务,在实现全市3A景区村庄、历史文化名村(镇)全覆盖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湖州乡村博物馆联盟,通过联盟进一步加强乡村博物馆治理体系、管理营运、人才培育等方面建设,引入第三方参与乡村博物馆管理营运,着力构建博物馆、古村落保护利用与旅游、休闲、创意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机制,促进共同富裕。建立湖州传统制茶技艺和习俗保护联盟。坚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促进传统制茶技艺类非遗项目的系统性保护、活态化传承,统筹协调传统制茶技艺及其习俗保护传承与茶产业领域的深度融合、互相促进、协同发展,构建茶制作技艺与茶相关产业良性互动的融合发展新格局。积极推荐“莫干黄芽制作技艺”“温山御荈茶制作技艺”等申报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科学规范开展市级及以下传统制茶技艺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工作,进一步完善传统制茶技艺类项目名录体系,探索传统制茶技艺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认定工作。建立老字号企业二代传承人联盟。深入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发挥老字号中传统工艺品牌产品的示范带动作用,夯实一批传统工艺生产性保护基地(企业)建设。组织开展“传承人对话”系列活动,打造更具活力的创业创新生态系统,引导老字号企业不断提升传统工艺设计、制作与衍生品研究开发能力,促进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同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传统工艺大赛、技能比赛,培育弘扬“工匠精神”,发现、扶持一批传统工艺创意人才。

专栏三:重点文化遗产联盟建设项目

1.非国有博物馆质量提升工程。加强对全市26家非国有博物馆质量提升进行服务指导,全面推进非国有博物馆治理体系、管理营运、人才培育、宣传教育、数字传播等方面的综合能力水平。

2.200家乡村博物馆建设项目。落实《中国乡村博物馆建设浙江湖州试点三年行动方案》,扎实开展乡村博物馆试点工作,建成200家特色鲜明、可看可学、示范性强的乡村博物馆,形成一套浙江湖州乡村博物馆建设试点工作经验。

3.实施乡村博物馆联盟计划。推动100家以上乡村博物馆加**盟,通过联盟实施乡村博物馆治理体系、管理营运、人才培育等方面建设,引入第三方参与管理营运,着力构建博物馆、古村落保护利用与旅游、休闲、创意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机制。

4.实施传统制茶技艺保护传承计划。统筹协调传统制茶技艺及其习俗保护传承与茶产业领域的深度融合、互相促进、协同发展。推荐“莫干黄芽制作技艺”“温山御荈茶制作技艺”等申报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认定一批市级及以下传统制茶技艺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

5.实施中华优秀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建立老字号企业二代传承人联盟,发挥老字号中传统工艺品牌产品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一批传统工艺生产性保护基地(企业)建设。培育弘扬“工匠精神”,力争在省级传统工艺大赛、技能比赛中名列前茅。

 

(四)夯实保用结合、协同发展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基础

持续夯实保护管理基础。强化文物保护单位的科学监测、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水平,加强不可移动文物的分级、分类、精细化保护管理。结合放管服改革,完善文物保护利用工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做好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开展文物科技保护和馆藏文物修复工作,开展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工作,开展国家级、省级项目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对已列入各级非遗名录体系的项目实行“回头看”,通过走访、采录等方式进行调研,夯实保护基础。开展馆藏文物定级鉴定工作,推出一批国保、省保、市保单位保护修缮工程项目,建立文保单位“岁修”常态机制。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三位一体”保护体系,健全非遗抢救性保护机制。持续推进活化利用工作。编制新一批文物建筑活化项目利用导则,启动实施湖州千甓亭“安定书院”、安吉景村姚家大院等一批展示利用项目。推动古迹遗址入景区景点、文物资源入美丽乡村、文物标本入乡村博物馆,拓展非遗传播阵地,培育一批非遗体验点、非遗景区、非遗民宿等。争创省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推出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十大精品案例。促进文化遗产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展览教育和文旅资源,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信息共享、跨界创意和智慧应用为手段,对有代表性的文物资源进行开发,促进文物保护利用与现代科技融合发展。持续深化展览展示品牌建设。巩固深化国有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展览品牌建设,进一步打造陈列展览精品项目。继续实施“湖博美育”系列活动,以《教育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为抓手,健全文博馆所与学校、其它机构及社会组织的合作机制。加大对非国有博物馆的业务指导,完善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办法,全面提升我市博物馆行业整体水平。加强民俗节庆活动非遗项目的展示,将非遗“见人见物见生活”理念根植人民群众,发挥非遗的活态牵引力和感染力作用。持续服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保障省市高铁、轻轨、水利、公路等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文物保护、考古调查和勘探发掘工作,助力湖州铁、公、水建设高质量发展,助推风景里的支柱产业快速发展,风景里的景点串珠成链。

专栏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建设项目

1.开展文化遗产提档升级工作。公布湖州市第九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展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工作,开展国家级、省级项目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开展馆藏文物定级鉴定工作。

2.实施文物修缮修复工程。推出一批国保、省保、市保单位保护修缮工程项目,完成10处以上文物建筑修缮项目。实施一批馆藏文物修复工程,完成50件(套)珍贵文物的保护和修复。

3.实施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工程。举办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十大精品案例评选活动,争创省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推出一批文物建筑活化项目清单,培育一批非遗体验点、非遗景区、非遗民宿等。

4.实施展览展示精品工程。打造陈列展览精品项目10个,组织引进和对外交流展览项目100个,开展非遗活态展示项目100场次。

5.重大基础设施文保考古服务项目。十四五期间,重点服务沪苏湖高铁、如通苏湖轻轨、湖杭高速、申苏浙皖高速、太嘉河后续等国家、省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文物保护和抢救性考古发掘工作。

 

(五)构建覆盖全面、高质高效的文化遗产事业发展格局

加快保护阵地建设。完成湖州市博物馆、湖州市美术馆东馆、德清县博物院、南浔区博物馆、湖州市文保标本库房、湖州市非遗展示馆等一批市级、区县级公共场馆建设。完成吴兴区文物保护管理所机构设立,实现市、区县文保机构全覆盖。鼓励国有企业、大专院校建设行业博物馆,支持专题博物馆建设,持续推进乡村博物馆建设。加强保护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管理机构、行政部门专门科室和专人负责机制,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业务管理和执法能力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切实提升文化遗产新形势、新要求、新机遇下的应对解决能力水平。强化保护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机制,加大对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的培养力度,鼓励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积极推荐骨干人才加入“新鼎计划”人才培训,实施“名师带徒”计划。

专栏五:文化遗产事业发展项目

1.文化遗产保护场馆建设项目。至十四五末,完成湖州市博物馆、湖州市美术馆东馆、德清县博物院、南浔区博物馆、湖州市文保标本库房、湖州市非遗展示馆等一批市级、区县级公共场馆建设,建成各级各类博物馆、非遗展示馆300家。

2.保护管理人才培养计划。至十四五末,招引业务管理人才15名,推荐“新鼎计划”人才培训3名,完成“名师带徒”计划20名。

 

(六)形成永葆基因、培根铸魂的革命文物保护传承机制

开展一次专项调查。落实浙江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市开展革命文物开展专项调查,做好革命文物的认定、建档、定级等工作,推荐公布一批省级革命文物名录,纳入省革命文物资源大数据库。抢救一批革命文物。坚持抢救第一、修旧如旧、应保尽保、突出重点原则,着力抓好濒危革命文物的修缮修复。坚持统筹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本体与周边保护、单点与集群保护相结合,实施革命旧址维修保护和馆藏革命文物修复保护,遴选公布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一批革命旧址。切实加强革命文物的保护管理,推动各类革命文物纳入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推动革命旧址、革命类博物馆(纪念馆)纳入省域空间治理一张图。加强革命文物研究、价值挖掘和内涵阐释工作。强化传播弘扬铸魂。结合“建党100周年”重大主题和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策划“我与母亲的故事——湖州市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革命文物特展”,编辑出版《我与母亲的故事》图书,开展“我与母亲的故事”系列党课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加强革命文物数字化、网络化展示,讲好湖州革命文物故事。推进革命文物活化。探索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新路径,把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民生改善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培育和发展红色旅游新业态,发挥红色旅游综合效应,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专栏六:革命文物培根铸魂计划项目

1.抢救保护一批革命文物项目。实施新四军苏浙军区方司令谭司令北山园住所旧址、后方医院疗养所旧址、报社编辑部旧址维修工程,实施新四军苏浙军区军区旧址安防工程。

2.公布一批革命文物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市政府将“海空卫士”王伟像、中共浙西北特委旧址、中共吴兴县委旧址、姚醒吾故居旧、张新华烈士故居旧址、长超抗战英雄纪念碑等一批革命文物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3.讲好湖州革命文物故事计划。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以“九个一”重要革命文物为线索,采用“小切口大展示”的方式,用“地方话”讲好讲活“湖州革命故事”,“以小见大”鲜活展现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100年奋斗历程。实施“一个开展式+一个首发式、一本出版物+百场微党课、一批红色文创+百场云课堂”项目。

4.革命文物活化利用项目。做好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新一轮申报和建设工作。建设完善苏浙军区司令部旧址群、安吉余村等红色旅游景区景点,打造讲好湖州革命故事的红色旅游“IP”。

 

(七)打造科技赋能、智治智享的文化遗产数字化治理体系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科技创新。推进遗址公园、博物馆、非遗馆等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提升可移动文物科技装备水平。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专业机构开展合作,聚焦湖州市文化遗产领域技术需求和难点问题开展联合科研攻关,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力度。加快建立文物保护数字化档案。全面落实全市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依法划定并公布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建立数字档案,完成标志说明。开展全市文物资源核查专项行动,摸清家底,为文物精细化管理、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数据,公布一批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加快建设文物保护数字平台。编制全市不可移动文物数字地图,在确保数据安全的情况下,推动与公安、执法、建设项目审批以及文旅平台联网,分权限向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开放,构建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数据开放平台,释放数字化改革红利。加快建设数字化场馆。提高博物馆、非遗馆藏品管理的科技化水平,健全完善博物馆数字资源管理系统、智慧文物藏品管理系统,推动馆藏文物数字化和数字展厅建设,搭建网上虚拟博物馆,加快全省博物馆公共服务综合平台的推广应用,实现藏品在线展示,提升博物馆智慧化服务能力。创新文化遗产展示、保护和利用手段,提升遗址公园、博物馆和非遗馆的展示宣传效果。深入实施记录工程。系统规范开展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推进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记录,支持基层开展相关非遗记录工作,鼓励发动社会记录。配合全省非遗综合资源数据库建设,实现市级以上名录项目资料录入率达100%。推进“非遗大脑”建设。以智慧保存、智慧管理、智慧传承、智慧传播等为方向,建立健全全市非遗保护信息化工作体系,促进非遗科学化智慧化保护和整体智治。依托浙江省非遗保护信息化平台,建立数据可视化平台,对非遗保护工作、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状况实施实时监控、智能化分析评估、危机预警,构建非遗项目、传承人、保护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加速打造非遗传播新媒体矩阵。强化“非遗+网络”,加强官方网站、公众号、抖音号等平台建设,不断扩大受众范围及粉丝群,提升非遗项目的影响力和传播力。推动非遗产品、城市礼物等衍生品的设计及网络销售,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文创集会,鼓励支持传承人群利用新媒体技术和平台开展“直播带货”,促进非遗产品的传播与推广。

专栏七:文化遗产数字化治理项目

1.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数据库建设项目。全面落实全市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依法划定并公布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建立数字化档案,绘制不可移动文物数字化地图。

2.可移动文物资源数据库建设项目。在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基础上,推动全市国有博物馆建立完善博物馆数字资源管理系统,建立可移动资源数据库,在教育、旅游、创意、动漫、游戏、设计等行业开展应用推广。

3.非遗记录工作数据库建设项目。认真落实第二次全国非遗资源普查工作任务,全面摸清我市非遗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和保护现状。广泛收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系统收录区县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规范收录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的相关资料。至2025年,完成50位以上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争取验收通过率达100%。

4.非遗数据可视化项目。按照全省非遗保护发展指数评估要求,研究开发全市非遗数据分析功能,建立数据可视化平台,逐步实现全市非遗“一网式”运行与管理,推动我市非遗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八)形成网格管理、精密智控的文物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完善文物安全防护监管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文物安全的主体责任,将文物安全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推动地方落实文物安全监管基层网格化管理,构建政府主导的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文物安全监管网络,全面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引导社会力量特别是志愿者队伍参与文物保护与安全监管,努力形成党委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文物安全工作新格局。强化文物安全监管与执法监察。推动文物安全监管由“传统式管控”向“精密性智控”转变,加强文物行政部门专项督察抽查和文物业务部门的业务检查和服务指导。落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文物行政执法和日常巡查监管责任,深化湖州市文物执法和田野文物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推动文物案件“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早整改”。会同公安部门实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盗窃、盗掘文物等犯罪行为,全力追缴被盗流失文物。推动文物安全与现代科技的融合创新。深入推进文化遗产数字化改革,争取各级公安部门的支持,加强文物平安工程与“雪亮工程”“天网工程”互联互通。探索无人机、地震波、机器人等先进智能技术装备在文物安全领域的普及应用,建立物联网监控和人工智能巡检相结合的安全监管新模式。实施文物平安工程项目。加快推进文物安防、消防、防雷等基础设施建设,将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国有博物馆纳入“雪亮工程”“天网工程”监控范围,全面构建多系统、多维度的智慧型安全技术防范体系。提高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防护设施覆盖率,提升文物博物馆和非遗展示馆单位安全防护设施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实施文物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民居类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争取到2025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违法案件零发生。推动全市三普登录点以上文物数字化行动。全面开展地下文化遗址考古勘探和地面文物数据采集测绘工作,全部划定“两划”保护线,编制文物数字化地图。

专栏八:文物安全监管和平安工程项目

1.文物安全精密智控项目。至“十四五”末,全部纳入全省“一库一图一清单”文物安全风险隐患监管系统,实时文物安全风险数据分析研判及预警处置,实现文物安全分色分级动态全覆盖。

2.文物平安工程(二期)项目。争取更多市区县文保单位纳入省文物平安工程,推进文物安防、消防和防雷设施建设,提升文物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至“十四五”末,实现全市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设施全覆盖。

3.市本级地下文化遗址调查勘探项目。在2年内对市本级70多处无“两划”保护线的地下文化遗址做全覆盖的调查勘探,并划定“两划”保护线。推动三县开展地下文化遗址调查勘探和“两划”工作,实现全市地下文化遗址两划”工作全覆盖。

4.市本级文物数据精准测绘采集项目。对市本级全部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数据采集、测绘,编制文物数字化地图,供发改、规划、国土、水利、交通等部门在建设项目立项、规划红线划定、土地出让等行政许可,以及政府和企业投资项目全面、精准掌握文物信息。

5.市本级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安全技防项目。对市本级全国文物保护单位潮音桥、潘公桥及潘孝墓、道场山祈年题记、下菰城遗址、钱山漾遗址、陈英士墓等6处共7个点位安装实时监控设备。

 

(九)构建跨界协同、多维联动的文化遗产融合发展格局

文物安全跨部门治理机制“建”起来。建立全市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研判文物保护安全态势,协调解决问题隐患,压紧压实党政主体责任,强化保护安全协同监管,切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推动文物安全群防群治,全面提升文物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文物保护投入多元机制“活”起来。构建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物保护利用格局,完善管理制度和扶持政策。在坚持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权不变、坚守文物保护底线的前提下,探索社会力量通过文物领养等方式参与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使用和运营管理。开展社会化参与文物保护利用试点,多渠道合作开展考古遗址公园、文物展示示范区和文物旅游示范区建设。文物管理领域机制创新“动”起来。配合省文物局推进实行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积极引导民间收藏文物保护利用,促进文物市场健康发展。支持文物保护由抢救性保护向抢救性与预防性并重、由注重文物本体保护向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整体保护并重转变。拓展市级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资金补助范围,加强市级文保单位文物本体保护范围内的保存环境治理。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对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效果较好的非国有博物馆、乡村博物馆给予奖励补助。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文物保护利用,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非遗“走亲”。实行非遗“走出去”“请进来”的方针政策,积极搭建各类非遗展示平台,将湖州优秀非遗文化资源走出本地,同时引入其他地域的非遗资源,推动“非遗走亲”的开展。打造湖州非遗城市品牌,与北京国际文化贸易服务中心联合举办展览,将湖州非遗精品在首都亮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落实文化遗产保护的政府主体责任,积极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合理合法利用非遗资源,形成的有利于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建立部门间联系协作机制,明确分工,形成合力,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二)完善法规政策

根据《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文化遗产自身资源特点,坚持问题导向,聚集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关键环节、突出问题,推动出台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方面的政策、法规,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推行基本建设项目文物区域评估制度、地方政府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制度等,加快形成完善的文物保护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

(三)加强监督落实

推动各级政府加强《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等中央、省、市关于文化遗产有关文件的学习,强化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和行政执法多方会商制度机制,推动政策支持、制度配套等各项改革举措落实。积极做好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政策的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文物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经费投入

注重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并重、文物本体保护与周边环境保护并重,落实文化遗产岁修资金。多渠道加强各级文物保护项目申报与资金申请,强化文化遗产领域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推动市县级文保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纳入财政保障范畴,拓宽社会资本投入渠道,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五)健全机构队伍

推动中央编办关于加强地方文物保护管理机构编制的要求落到实处,健全和完善全市文物机构设置,推进文物保护管理机构改革。加强文化遗产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大力培养考古专业人才,推动成立具有考古发掘资质的考古发掘队伍。切实加强市、县两级文物保护管理机构队伍建设,争取达到区县文物行政部门独立文物保护管理科室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