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十四五”时期多主体多层次高品质居住需要,更好满足人民对“更舒适的居住条件”的向往,打响“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湖有安居”品牌,打造共同富裕绿色样本,依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和《中共湖州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我市住房发展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指导全市城镇住房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指导性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住房发展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全市住房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着力构建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两个体系,为湖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绿色样板提供有力支撑。
(一)房地产市场发展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全市房地产业保持健康平稳发展,五年新增住宅用地供应面积2358公顷,新建商品住宅累计33.45套,新建商品房累计销售3508.8万平方米,房地产开发累计投资2314亿元。人均居住面积达到48.5平方米,我市房地产业经济支柱作用继续巩固。
(二)住房保障提质增效。不断降低准入门槛、持续扩大保障范围,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累计保障住房困难家庭约58.6万户,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26.4%。公租房实物房源分配率达到97.5%。制定棚户区改造攻坚计划,“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开工棚改安置住房(含货币安置)8.6万套。
(三)居住品质持续改善。2016 年底前竣工交付使用的城镇房屋实现全覆盖安全排查。截至2020年底,永久解危城镇危房569幢。加快推进城镇住宅加装电梯,探索湖州模式,截至2020年底,全市累计完成加装电梯103台。高质量完成27个老旧小区共计132万平方米的改造工作,惠及约1.1万户居民。
(四)住房领域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着力推进和完善住房领域办事事项“八统一”,做到“减层级、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让群众、企业办事更方便、快捷。房地产交易审批事项已实现即办,不见面网签作为全省试点城市率先实现。公租房承租受理在全省率先实现7个工作日办结,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时间缩短至3个工作日。建立完善网签、预售资金监管、公正摇号等平台,通过数字化提升住房领域服务水平。
(五)物业管理全面提升。出台《湖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是湖州首个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地方性实体法规。以“红色物业”建设为抓手,出台《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物业党建提升城市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实施意见》等一批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293家,从业人员1.88万人,物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0.9亿元。全市有物业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 927个,建筑面积7433万平方米,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达89.04%,打造红色物业小区128个。
(六)行业监管水平不断提高。贯彻实施新版商品房、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持续整顿房地产开发、中介市场乱象,规范市场秩序。开展房地产市场风险隐患排查,率先实现预售资金数字化监管,有效化解资金风险。实施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深入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期间年均检查开发企业次数达到1000次以上,实现预售证批后10日检查100%全覆盖。
表1 “十三五”时期湖州市城镇住房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十三五”年均 | “十三五”累计 | “十三五”期末 |
1 | 新增住宅用地供应面积 | 公顷 | 471.6 | 2358 | — |
2 | 新增住房供应建筑面积 | 万平方米 | 665.8 | 3329 | — |
3 |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含租赁补贴) | 万户 | — | 1.18 | — |
4 | 开工城镇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含货币化安置) | 万套 | — | 8.6 | — |
5 | 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受益家庭 | 万户 | 58.6 | ||
5 | 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 | % | — | — | 26.4 |
7 |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数量 | 个 | — | 27 | — |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面积 | 万平方米 | — | 134.3 | — | |
8 | 城镇人均住房面积 | 平方米 | — | — | 48.5 |
9 | 城镇危房永久解危 | 幢 | — | — | 569 |
10 | 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创建 | 个 | — | 127 | — |
11 | 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 | % | — | — | 89.04 |
二、“十四五”时期住房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机遇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日趋复杂,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我市城镇住房发展面临更大的挑战。“房住不炒”的定位更加明晰,住房保障体系全面完善的要求更加明确,人民群众安居优居的需求更加强烈。同时,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浙江省“重要窗口”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以及湖州共同富裕绿色样本建设等新目标、新定位为我市城镇住房发展带来了新机遇。
(一)“共同富裕”为住房工作指明了新方向
“十四五”期间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阶段,需要切实解决住房供需矛盾,保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确保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以安居促发展、助富民,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绿色样板。
(二)“二多一并”目标为住房工作开拓了新思路
健全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等工作指明了方向。
(三)新时代使命担当为住房工作开启新篇章
绿色发展的理念、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要求贯穿于住房领域各方面和全过程,全力打造具有湖州特色、湖州优势的新时代“湖有安居”品牌,实现更高水平的“住有所居”,是住房领域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的光荣使命,是勇挑“再接再厉、顺势而为、乘胜前进”新时代责任的担当。
(四)发展环境变化对住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十四五”时期,我市人才招引和招商引资政策红利持续升级,城镇常住人口将持续增加。人口老龄化、二孩家庭、单身群体等现象并存发展,对城镇住房的多样化、个性化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的现代化需求为导向,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快完善住房保障和住房市场体系,实现更高水平的住有所居、住有优居,打造人民满意的“湖有安居”品牌,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绿色样板建设。
(二) 规划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住房发展要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先导向,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突出住房居住功能。
——坚持按需供应、优化结构。根据人口流向和住房需求变化,坚持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充分用好增量资源,积极盘活存量资源。合理确定住宅用地规模与空间布局,优化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结构,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坚持城市主体、完善机制。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从实际出发科学制定住房发展目标。因地制宜实施房地产市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明确住房发展的政策保障措施和规划实施机制,指导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坚持全域一体、多方统筹。加强住房建设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机衔接,优化空间布局。加强市县联动,统筹区域房地产调控。建立健全土地、住房、金融、人口等要素有机衔接的住房发展工作机制。注重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四、“十四五”时期住房发展的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基本形成,住房保障和住房市场体系更加健全,形成更合理、可衔接、分层清晰的住房体系,进一步满足居民多层次的住房需求,实现住房总量平稳增长、住房品质逐步提高、住房消费更加健康、住房结构更为均衡、区域布局更加合理、管理能力显著提升的总体目标。“十四五”期间,新增住房供应建筑面积3450万平方米以上,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24.5%,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达到50平方米以上。
(二)具体目标
——住房保障稳步推进。基本形成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满足城镇困难家庭,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需求;构建规范科学、公开透明、进退有序的分配管理机制。“十四五”期间,湖州市新增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受益户数12980户,其中租赁补贴6530户,实物配租6450户。累计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7.5万套(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套(间)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间)数的比例中心城市达到30%以上,三县达到15%以上。城镇棚户区改造征收2453户,其中实物安置750户,货币安置1703户。至“十四五”期末,全市住房保障覆盖率达24.5%。
——住房市场平稳发展。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市场交易保持稳定。住宅用地出让价格、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和住房租赁价格波动保持在合理区间。
——住房供应持续优化。以住房需求为导向的土地配置机制不断健全,“十四五”期间,全市供应住宅用地2255公顷,供应住房面积3450万平方米,约34.5万套,基本实现供需平衡、职住平衡,全市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达到50平方米以上。人口净流入大、住房供求矛盾突出的区域,土地及住房供应合理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比例明显提高。
——居住条件持续改善。老旧小区加快改造,城镇危房加速治理。“十四五”期末,全市2000 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高质量完成 ,改造老旧小区179个、建筑面积650万平方米,受益居民73万户。现有城镇危房实质性解危达 100%。
——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围绕《湖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宣贯实施,全面推动红色物业,“十四五”期间创建红色物业示范小区300个以上。建立“质价相符、优质优价”的物业服务市场体系。建立物业管理数字化信息平台,推进物业管理服务数字赋能。进一步完善治理架构,推进自治共治,提升住宅小区综合长效管理水平。全民参与的小区垃圾分类体系进一步完善。到“十四五”期末,全市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5%以上。
表2 “十四五”时期湖州市城镇住房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十四五”年均 | “十四五”累计 | “十四五”期末 | 指标类型 |
1 | 新增住宅用地供应面积 | 公顷 | ≥451 | ≥2255 | — | 预期性 |
2 | 新增住房供应建筑面积 | 万平方米 | ≥690 | ≥3450 | — | 预期性 |
3 | 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含新增租赁补贴保障) | 万户 | — | 1.3 | — | 预期性 |
4 | 新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 万套 | — | 7.5 | — | 约束性 |
5 | 开工城镇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含货币化安置) | 万户 | — | 0.25 | — | 预期性 |
6 | 新增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受益人数 | 万人 | — | 3.86 | — | 预期性 |
7 | 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 | % | — | — | 24.5 | 预期性 |
8 |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数量 | 个 | — | 179 | — | 预期性 |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面积 | 万平方米 | — | 650 | — | 预期性 | |
9 | 城镇人均住房面积 | 平方米 | — | — | ≥50 | 预期性 |
10 | 城镇危房实质性解危 | % | — | — | 100 | 约束性 |
11 | 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创建 | 个 | — | ≥300 | — | 预期性 |
12 | 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 | % | — | — | ≥95 | 预期性 |
五、“十四五”时期住房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解决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
——强化住房保障顶层设计。坚持保基本和促发展并举,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从小范围深度保障,向大范围适度保障转变;从以政府为主,向政府、企业、社会力量多主体转变;从以面向本地户籍居民为主,向城镇常住人口保障转变。
——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大力发展主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快完善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土地、财税、金融、项目审批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支持各地利用村级留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以及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等方式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综合运用政策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优化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布局、设施配套和户型设计。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持续强化政府基本保障。进一步聚焦公租房精准保障,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对符合条件对象及时纳入住房保障,实现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同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稳步提高保障标准,使住房困难家庭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提高受益覆盖面。
——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制定完善住房 保障领域的房源管理、准入管理、配给管理、配后管理等方面的业务规范、管理标准。加快推进政务服务2.0应用,深化公租房保障“一件事”。加大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财产等相关信息共享力度,提升住房保障申请审核的效率与准确性。积极推广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鼓励实施专业物业服务,提升公租房小区管理服务水平。健全住房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二)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压实城市主体责任,坚持因城施策、多策并举,健全住房与土地、金融、财税等政策联动机制,努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和结构变化以及住房供求关系等因素,明确住房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综合运用土地、金融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房地产市场供需双向调节,促进地价、房价波动保持在合理区间。全面实施房地产市场“日监测、周分析、月通报、季评价、年考核”机制。
——完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建立以住房需求为导向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根据人口规模和结构变化等因素,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时序,向社会公开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提高供应计划执行率。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合理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完善土地出让联席会商机制、土地价格形成机制和地价房价联动机制。提高存量住宅用地利用效率。
——加快建立住房租赁市场政策支持体系。多措并举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完善税收、金融等支持政策,推进租赁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人口净流入、租赁需求大的区域,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持续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加强房地产金融调控。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落实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额度管理制度,保持房地产贷款合理适度增长。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执行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期限和利率规定。强化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执行偿债收入比例规定。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严格防范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加强监测预警机制。健全房地产市场多部门联合会商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形势研判。完善房地产风险监测系统, 提升风险监测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巩固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制度,提升网签服务成效和数据质量。健全房地产网上舆情监测和信息互通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
——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精神,持续开展整治工作,通过3年左右时间,全面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有序。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的突出问题。
——加快住房领域数字转型。推进房地产与数字化、科技相结合,加快房屋行政管理、住宅小区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加快完善房管信息系统集成平台功能。推进城镇住宅小区数字化安全监管应用建设,逐步实现城镇住宅房屋“一楼一档”、网格化巡查,落实房屋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优化居住小区品质
适应人民对更美好的居住条件需要,加强新建与改造并 重,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和未来社区建设,常态化开展城镇房屋安全排查治理,不断提升群众居住满意度和获得感。
——提升新建商品住房品质。提升建筑外观、居住区景观设计和住房设计水平,建设“更安全、更健康、更舒适、更节能”的住宅项目。积极贯彻绿色发展,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住宅,努力发展零碳住宅。打造建立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探索绿色建筑交付验房制度。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促进装配化在商品住房项目中的应用,有序推进住宅全装修。全面提升房屋质量,预防质量通病。
——全面推进未来社区建设。在总结试点项目经验基础上,加快完善未来社区建设规划。大力培育综合运营服务主体,不断推进未来社区在更大范围内落地推广。到2022年底,建成不少于4个城镇未来社区和4个乡村新社区,初步形成未来社区建设的标准体系和运营管理机制。到2023年底,累计建成不少于10个城镇未来社区和10个乡村新社区,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到“十四五”期末,建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未来社区建设范式,基本实现将未来社区理念全域化。
——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计划。优化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经济活力作为城市更新的核心内容,导入新型业态。高水平开展城市更新区块设计,制定32个征收及存量地块规划方案。到“十四五”期末,对老城片区39个老旧小区,建筑面积约194万平方米,实施全面更新。
——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通过完善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加快推进住宅加装电梯等举措,大力提升居住品质。统筹各类相关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引导居民共同出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支持实施运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融资。
——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完善城镇房屋安全信息系统,建立和动态更新危房和在住人员清单,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加大实质性解危力度。到2023年,对现存城镇危房全部解危,解危率达100%。
——加强白蚁防治。完善白蚁防治标准体系和产品监管体系,提高白蚁防治监测控制技术应用率,加强防治工程质量监督。加大房屋使用安全和白蚁防治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参与房屋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
(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党建引领的物业管理体系,促进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物业管理数字化,融合线上线下服务,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推进共建共治共享。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多方联动的“红色物业”体系,实现党建、管理、服务融合。健全物业管理体系,理顺责权利关系。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城市管理、垃圾分类、治安消防等工作机制。
——融合线上线下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平台, 推动设施设备、车辆、居住社区安全等管理智能化。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拓宽物业服务领域,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发展居家养老等,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生活服务需求。建立物业行业管理平台,实现与企业、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提升物业行业管理水平。修订完善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 规范从业规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制度,规范业委会运行。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制定物业管理分级分类标准。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系统,实现主管部门监管端、物业服务端、业主生活服务端全面覆盖,提升物业智慧管理服务水平。
六、住房发展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对住房发展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与组织协调等职能。重视住房发展规划的引领作用,加大规划的实施与执行力度。继续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目标考核、专项督查和约谈制度。完善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建设,逐步将评价重心从年度目标任务转向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发展成效上。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与部门协同,增强工作合力。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不断深化住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完善房地产市场与保障性住房、土地市场的联动机制,提高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效果。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等组织在房地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三)强化资源保障。加强住房用地供应管理,优化用地结构,支持发展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宅。创新房地产金融服务,加大对居民合理需求的住房金融支持。大力发展住房保障与房地产非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增强人才保障。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治理,加快建立职责清晰、监管有力、运转高效的组织体系。
(四)提升监管能力。转变监管方式,在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的同时,通过监管职能前移,实现源头监管。创新监管手段,运用大数据等前沿技术,积极提升主动及动态监管。提高监管能力,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提高房地产信息分析能力,充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工具箱。
(五)加强引导监督。及时总结住房发展的成功经验,营造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加强住房领域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监督。广泛运用网络、投诉热线等工具,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实现住房资源的公平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