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岳西县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岳西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已经县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4日
岳西县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
为加强我县卫生事业宏观管理,合理配置和利用医疗卫生资源,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15〕45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社会办医发展中医药服务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5〕33号)和《关于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5〕3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15〕1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56号),《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2020年)安庆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宜政办发〔2013〕4号),《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西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岳政秘〔2015〕163号)等文件精神,立足我县医疗卫生现状,特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现状分析
(一)区域和居民概况
岳西县位于大别山东南,安徽省西南边陲,与湖北省交界,且接壤于英、霍、舒、潜、太五县之境。县境襟江带淮、峰峦沟壑,亚热带湿润气候,资源丰富,生物多样,中药材蕴藏量丰厚且品种多达1136种,不乏珍稀动植物中药材,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县,亦是全国中药材八大基地县之一。
岳西县辖24个乡镇,182个行政村、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总面积2398平方公里,2014年总人口409795人;2014年全县人口出生率11.11‰,死亡率为4.83‰。
(二)居民健康状况
2014年,岳西县城区死因监测点数据显示,疾病构成及死因顺因依然是:循环系统疾病、恶性肿瘤、损伤与中毒、呼吸系统疾病、传染病。到2014年,全县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为80.65%,住院分娩率为99.98%,孕产妇死亡0;全县新法接生率100%,0-7岁儿童保健覆盖率达92.58%,新生儿死亡率3.9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8.79‰。
(三)医疗卫生服务提供状况
2014年,全县医疗机构诊疗病人932946人次,住院病人34866人次,病床使用率为85%,平均住院日为7.5天,平均住院费用为2616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014年,全县城乡居民累计建档290347份,建档率达90.13%; 65岁以上老年人规范管理20913人,管理率达54.32%;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26071人,管理率达43.05%;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4171人,管理率达43.16%;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991人,管理率达93.05%;预防接种78300人,接种总针次44.23万剂次;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达91.08%;3岁以下系统管理率达86.37%;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1.34%;卫生监督协管相对人数累计达2.39万人;为老年人、儿童提供中医药服务2.13万人次和1.28万人次。
(四)医疗卫生资源状况
1.卫生机构。截止2014年末,全县现有医疗卫生机构240所,其中:县直医疗卫生机构5所(县医院、县中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卫生监督所),乡镇卫生院24所(中心卫生院6所、一般乡镇卫生院18所,其中天堂镇卫生院与天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社区服务站8所,医务室1个。村卫生室(站)183所,门诊部3所,个体医疗机构15所,民营一级综合医院1所。
全县现有二级甲等综合医院1所(岳西县医院),二级甲等中医院1所(岳西县中医院),一级综合医院5所(店前镇中心卫生院、白帽镇中心卫生院、来榜镇中心卫生院、温泉镇中心卫生院及岳西博爱医院)。全县村级卫生机构全部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2.卫生床位。2014年,全县医疗机构编制床位1224张,每千人住院床位数2.99张;其中,县级医疗机构床位数为779张(县医院426张、县妇幼保健院33张、县中医院320张),占总床位的63%;乡镇卫生院编制床位数378张,占总床位的30%;民营医疗机构床位数为67张,占总床位的7%。
3.卫生人员。2014年,全县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总数为1787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827人,占卫技人员总数的46%;注册护士678人,占卫技人员总数的37%;乡村医生142人,占卫技人员总数的7.5%;其他卫生技术人员140人,占卫技人员总数的7.4%。全县平均每千人口有卫生技术人员4.36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02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1.65人。
4.基础设施。2014年,我县启动了岳西县卫生综合管理业务平台,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和24个乡镇卫生院,相继实现了OA系统网上办公,并完成了VPN虚拟专网建设,保证了卫生信息平台的数据安全,进一步完善了基层医疗机构电子病历(EMR)系统的部署和应用,并顺利通过了省、市联合验收,全县卫生系统实现了信息化办公,并对卫生人力资源和固定资产实行了电子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了我县卫生信息化建设水平。
2014年,县急救中心、古坊乡卫生院公租房建设项目相继完成;中央投资建设的天堂镇、店前镇、五河镇卫生院改扩建设项目,卫生监督所综合楼项目均已完成;县医院门急诊外科大楼、来榜镇中心卫生院已完成整体搬迁;县中医院门急诊康复大楼即将竣工投入使用;白帽镇、温泉镇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菖蒲镇中心卫生院公租房建设项目、头陀镇卫生院的职工周转房项目和8所美好乡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已经按要求达到序时进度。投入资金287万元,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采购招标了医疗设备和办公用品382台(套)。至2014年底,全县卫生机构建筑面积上升到11.5万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10.1万平方米。
二、区域卫生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卫生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够合理。目前,全县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资源(病床2.99张、医师2.02人、护士1.65人),距2020年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规划主要指标(每千常住人口病床6张、执业(助理)医师2.5人、注册护士3.14人)存在较大差距。缺乏高学历卫生技术人员。城乡之间的卫生状况和服务水平的差别仍然较大,乡镇卫生院病床使用率较低,卫生服务整体功能、资源利用率低。村医待遇低,积极性调动难;基层人才短缺,能力提升难等。
(二)卫生投入渠道单一,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全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足,利用效率不高;中西医发展不协调,中医药特色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相对滞后;公立医疗机构所占比重过大,床位占比达93%;资源要素之间配置结构失衡,医护比为1:0.82,护士配备严重不足;心脑血管、儿科、精神卫生、康复、老年护理等领域服务能力尤为薄弱。
(三)医疗服务模式不适应群众需求,基层医疗资源利用率偏低。双向转诊机制不够完善,病人分流不合理,“大病进医院、小病进乡镇”的合理医疗服务模式尚未真正建立,基层医疗资源不能得到充分利用。
(四)专科医疗机构发展滞后。目前,我县尚无康复医院、临终关怀、老年病护理等医疗机构,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现有服务功能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尤其是医疗技术骨干、高端医疗设备主要集中在城区县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少,技术、设备比较落后,难以满足农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当前,我县面临着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双重威胁。由于交通发达、人口流动、贸易频繁等因素,传染病传入、爆发流行的危险性进一步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医学模式的转变、疾病谱的变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疾病以及精神疾患不断增加;同时,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高端医疗服务、特殊医疗服务和中间性医疗服务(包括医院内康复医学、社区康复、家庭病床、护理站、护理院、老年病和慢性病医疗保健等)需求不断扩大,单一医疗服务功能难以满足多层次医疗服务需要。
三、供需分析
(一)卫生服务需求呈现多层次、多样化趋势。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及健康保健意识不断增强,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城乡居民对卫生服务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且因居民个人经济条件的不同、健康意识的不同,卫生服务需求将呈现多层次性和多样化局面。
(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显著增加。我县是山区县,地理位置独特,环境多样化,每年外出务工人员数量较大,加之旅游事业不断发展,导致流动人口逐年上升,传染病、地方病防控任务繁重。同时,由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和城乡居民健康保健意识不断增强,公共卫生工作任重而道远。
(三)人口结构的变化对服务模式提出新要求。“十三五”期间,人口老龄化趋势将更加明显,这将释放出巨大的老年卫生服务需求,必须及时调整卫生服务模式,大力发展康复疗养服务机构,促进康复疗养业、休闲养生业、养老保健业的发展。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我县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现状,以“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多元办医、完善体系”为主线,以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重点,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公益、公平、效率,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建设与发展,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层次清晰、结构科学、方便可及、分工合理、协调合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同时,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2、坚持公平与效率的统一。要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要注重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3、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卫生资源现状,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的影响,深入分析供需双方的现实需求和潜在需要,因地制宜,确保规划科学、合理、有效和可行。
4、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调整布局与结构、提升能级为主线,统筹城乡与区域,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各方利益,统筹预防、治疗和康复。优先发展和保证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重点加强基层卫生,合理调整医院结构与布局,着力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5、坚持全行业与属地化管理。加强对卫生全行业的宏观管理,打破现有按照部门和行政隶属关系形成的条块分割、布局不合理的资源配置格局,对区域内卫生资源的规划、审批、调整、监督、评价等进行统一管理。
6、坚持分级分类管理。对区域内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所属的卫生资源如床位、人力、技术以及医疗设备的数量和布局进行合理的安排和部署,制订与其功能相适应的设置或配置标准,满足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主要目标
通过制定和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使区域内卫生资源数量更加适宜,配置更趋合理,布局更加均衡,结构更为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地区间、城乡间卫生资源配置差异明显缩小,为实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奠定坚实的卫生资源基础。
到2020年, 居民健康水平与卫生服务关键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主要指标:全县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达到4.5张,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5.5岁以上,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以下和9‰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
第三章 卫生服务体系和资源配置
一、公共卫生机构设置
(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设置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1个,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24个。
整合岳西县妇幼保健院、岳西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组建为 “岳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4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并入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保留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享共有。
功能定位:承担辖区内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等医疗保健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工作;开展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病残儿初筛等工作;受县卫计委委托,承担辖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管理、培训、项目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设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个。
保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再单设其他专病预防控制机构。
功能定位:拟订并组织实施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寄生虫病、职业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开展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组织实施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诊断、病原学鉴定;实施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指导、培训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开展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
(三)卫生监督机构
设置卫生监督机构1个。
保留县卫生监督所。
功能定位: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的卫生监管职责,涉及管理相对人的具体执法任务,由卫生监督机构统一承担。依法承担卫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监督执法和综合协调职责,涵盖职业(放射)卫生、饮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妇幼保健、传染病防治和医疗服务监督等各个领域。
(四)精神卫生防治机构
政府暂不设精神病专科医院,在县医院设立精神科,规划期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在县医院设立精神病区。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二级以上精神病专科医院1所。
功能定位:承担辖区内精神病人的门诊治疗,重性精神疾病急性住院治疗服务。开展大众心理健康咨询、健康教育以及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管理和重点人群心理行为干预、控制等。
(五)采供血机构
规划期内保留县医院中心血库。负责全县临床用血的采集、贮存和供应管理工作。
(六)院前急救机构
以安庆市医疗急救中心为龙头,县、中医院共同承担辖区内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七)口腔卫生防治机构
设置县口腔卫生中心1 个,挂靠县医院。
功能定位: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当地口腔卫生保健规划、监测口腔疾病动态、建立覆盖本地区的牙病防治组织体系等。开展大众口腔健康促进、提高群众自我口腔保健水平,进行基层专业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等。
(八)健康教育机构
设置县健康教育所1个,挂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功能定位:组织、指导全县社区和农村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制定规划、计划和考核评估标准,并进行质量和效果评估,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对全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人员及有关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发布健康教育有关的核心信息,向社会提供预防保健的相关知识服务,建立和发展健康教育信息网络,推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新成果。组织开展大众卫生科学知识传播活动,设计制作和分发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方法、策略等课题研究。建立和发展与各媒体、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推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开展。
二、医疗机构设置
(一)综合医院
三级医院:鼓励县医院争创三级综合医院。支持社会资本在城区以外或城乡结合部举办1所三级综合医院。
功能定位:提供代表本区域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
二级医院:规划期内保留县医院,鼓励社会资本在医疗资源缺乏的乡镇举办1-2所二级综合医院。
功能定位:承担县级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
一级医院:规划期内政府不再举办一级综合医院。保留店前镇中心卫生院、白帽镇中心卫生院、来榜镇中心卫生院、温泉镇中心卫生院及岳西博爱医院等5所一级综合医院。从严控制审批不满100张床位的一级综合医院。
功能定位:主要从事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提供一般性的专科医疗服务,同时承担基本医疗、急救、保健等工作。
(二)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
规划区期内保留县中医院,将岳西县中医药科研中心附属门诊部划归县中医院管理。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支持提供中医特色的老年病等服务。
功能定位: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突出中医专科特色,运用中医、中西医结合方法,开展对急、慢性病,疑难病症的诊治,结合临床开展中医科研和教学工作,挖掘、总结、传承和发扬民族医学,提高中医药科学技术水平。
(三)专科医院
鼓励社会力量在适宜地点举办上规模、上档次的特色、特需(高端)的康复医院、护理院(站)以及口腔疾病、老年病和慢性病等诊疗机构。从严控制审批不满100张床位的一级专科医院。
功能定位:开展本专科范围内的医疗服务和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的诊治、咨询服务;结合相关卫生机构开展专科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预防工作;接受其它医疗机构专科病人转诊、会诊。
(四)基层卫生机构
1、乡镇卫生院
规划期间内保留全县24个乡镇卫生院。到2020年,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保留店前镇、白帽镇、来榜镇、菖蒲镇、五河镇、温泉镇等六个中心卫生院,鼓励达到条件的一级综合医院争创二级医院。保留其他18个乡镇卫生院,其中天堂镇卫生院仍然加挂天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牌子。
功能定位:以公共卫生为主综合开展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所在乡镇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监测并及时上报和协助处理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助上级卫生监测机构实施卫生监督,开展健康教育,参与、指导爱国卫生工作,开展预防接种。对乡村医生进行业务培训,指导、管理村级卫生机构。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规划期间内保留天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功能定位: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社区内妇女、儿童、慢性病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重点,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3、村卫生机构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都应设有1所村卫生室,并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规划期间保留现有的村卫生室(站)184所。
功能定位:承担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赋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上报、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任务,为村民提供安全、方便的一般常见伤、病的初级诊疗服务和急、危重症病人的转诊工作。
(五)社会办医疗机构
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保留依法许可的现有非政府办的15个体诊所(门诊部)。县政府所在地除学校、企事业单位为学生、内部职工等设置的医疗机构外,原则上不再新设置其他门诊部、医务室、卫生室或相应规模医疗机构。乡镇政府所在地半径1公里范围内无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可设1个门诊部,距离门诊部达500米的可设1个诊所。鼓励有资质的医师申办诊所或中医门诊部。
功能定位: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三、卫生资源配置
(一)医疗机构床位配置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4.5张,公立医院床位数3.3张(含妇幼保健院床位)。其中,县级公立医院床位数1.6张,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其他公立医院床位数调减至0.15张。实行分类指导,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超过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对过多的存量资源进行优化调整。中医类医院床位数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55张配置。同时,按照15%的公立医院床位比例设置公立专科医院。按照所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重在提升床位质量,提高使用效率。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1.2张,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
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二)卫生设备配置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装备。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建立县区域医学影像中心,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提高基层医学影像服务能力。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验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推进集中检查检验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大型医用设备按照品目分为甲类和乙类,按照省卫计委实施方案实施。
(三)医疗卫生技术配置
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围绕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加快推进适宜卫生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基层服务水平,逐步缓解城乡发展不平衡,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加强中医临床专科的建设,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
(四)卫生人员配置
到2020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1人(其中全科医生0.3人),注册护士数达到2.5人,医护比达到1∶1.19,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人才规模与城乡和区域医药卫生人才分布趋于合理,各类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加强全科医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科医生制度。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流动,使其在流动中优化配置,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公共卫生人员的专项能力建设。
第四章 政 策 措 施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逐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覆盖全市居民。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的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等多种方式的医疗服务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不断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深化补偿机制改革,推进医药分开、管办分开,不断规范诊疗行为,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二、调整、优化卫生资源布局
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统筹和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支持城区医疗机构通过托管、重组等方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流动,鼓励以股份合作、产权置换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对于布局不合理、职能交叉、效率低下的医疗机构,实行关、并、转、迁,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城区原则上不再新增医疗服务机构,引导新增医疗资源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转移。推动优势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三、强化卫生全行业管理
打破卫生资源部门所有、自成体系、条块分割、各自管理的局面,将各类卫生机构纳入统一规划中,优化配置、统一管理。切实转变管理职能,运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指导、信息服务和经济调节等手段,加强卫生行业管理,加强卫生执法体系建设,强化对医疗市场的监管。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服务技术规范,进一步完善医疗和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的许可准入制度。建立全县卫生资源管理网络系统,对卫生机构的审批、发证、年审、卫生人员的执业资格考试、上岗、职称晋升、人才流动,大型卫生设备的申购、审批等,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管理。
四、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允许境外资本,进一步改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执业环境,民营医院在公共服务收费、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学科建设、继续教育、服务准入、信息获取、土地利用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执业,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提高非公立医疗机构管理水平,鼓励有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做大做强。
五、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卫生人才宏观管理与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制订有利于卫生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医师制度,健全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在岗培训制度,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制订优惠政策,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条件,鼓励和吸引医务人员到基层工作。完善卫生人才评价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六、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加大中医药事业投入,巩固完善现有中医医疗机构,加强中医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建设,健全综合服务功能,建立完善以二级以上中医院为龙头,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为骨干,乡村、社区中医服务网点为基础,涵盖预防、治疗、康复、保健、养生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中医药“三名工程”(名院、名科、名医),充分利用现有中医优势,建设一批中医重点学科和专科,培育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的复合性人才。加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扶持特色中药院内制剂研发和推广应用。
七、大力推进区域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以现有卫生信息网络为基础,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远程医疗为切入点,建成卫生信息平台,统筹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卫生综合管理等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起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透明公开、使用便捷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卫生工作管理水平。
八、完善政府卫生投入保障机制
加大卫生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不断增加,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积极调整财政投入结构,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基本医疗保障等,把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纳入公共财政优先安排领域。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同时,加大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扶持、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补助等方面。对于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防治机构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对于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除了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外,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给予一定补偿。调整不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并逐步加以完善。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对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进行量化考评,并将考核结果与政府投入相结合,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九、加强对卫生事业的领导
区域卫生规划是政府对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要切实加强对区域卫生规划实施工作的领导,把区域卫生规划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凡是关系到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重大问题,都要经政府研究和部署。
成立岳西县区域卫生规划领导小组,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卫生和发改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编办、发改委、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卫生计生、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县政府负责研究编制、修订本县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
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机构编制等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实施工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牵头制订区域卫生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发展改革部门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财政部门按照财政补助政策提供相应经费;规划部门依据区域卫生规划审批建设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审批机构和人员编制;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岳西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
为进一步合理利用、科学调整和优化配置医疗资源,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社会办医发展中医药服务的通知》和《关于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2020年)安庆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西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立足我县医疗卫生现状,特编制本规划。
一、现状分析
(一)基本县情
岳西县辖24个乡镇,182个行政村、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总面积2398平方公里,2014年总人口409795人,2014年全县人口出生率11.11‰,死亡率为4.83‰。
(二)卫生资源及服务现状
1、机构。截止2014年末,全县现有医疗卫生机构240所,其中:县直医疗卫生机构5所(县医院、县中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卫生监督所),乡镇卫生院24所(中心卫生院6所、一般乡镇卫生院18所,其中天堂镇卫生院与天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社区服务站8所,医务室1个。村卫生室(站)183所,门诊部3所,个体医疗机构15所,民营一级综合医院1所。
全县现有二级甲等综合医院1所(岳西县医院),二级甲等中医院1所(岳西县中医院),一级综合医院5所(店前镇中心卫生院、白帽镇中心卫生院、来榜镇中心卫生院、温泉镇中心卫生院及岳西博爱医院)。全县村级卫生机构全部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2、人员。2014年,全县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总数为1787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827人,占卫技人员总数的46%;注册护士678人,占卫技人员总数的37%;乡村医生142人,占卫技人员总数的7.5%;其他卫生技术人员140人,占卫技人员总数的7.4%。全县平均每千人口有卫生技术人员4.36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02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1.65人。
3、床位。2014年,全县医疗机构编制床位1224张,每千人住院床位数2.99张;其中,县级医疗机构床位数为779张(县医院426张、县妇幼保健院33张、县中医院320张),占总床位的63%,乡镇卫生院编制床位数378张,占总床位的30%,民营医疗机构床位数为67张,占总床位的7%。
(三)医疗、公共卫生服务情况
1、医疗服务情况。2014年,全县医疗机构诊疗病人932946人次,住院病人34866人次。病床使用率为85%,平均住院日为7.5天,平均住院费用为2616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公共卫生服务情况。截止2014年底,全县城乡居民累计建档290347份,建档率达90.13%。 65岁以上老年人规范管理20913人,管理率达54.32%。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26071人,管理率达43.05%。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4171人,管理率达43.16%。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991人,管理率达93.05%。预防接种78300人,接种总针次44.23万剂次。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达91.08%。3岁以下系统管理率达86.37%。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1.34%。卫生监督协管相对人数累计达2.39万人。为老年人、儿童提供中医药服务2.13万人次和1.28万人次。
(四)主要问题
1、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目前,全县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资源(病床2.99张、医师2.02人、护士1.65人),距2020年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规划主要指标(每千常住人口病床6张、执业(助理)医师2.5人、注册护士3.14人)存在较大差距。虽然近些年,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设备不断更新,卫生人员也得到充实,但高学历卫生技术人员缺乏。城乡之间,卫生状况和服务水平的差别仍较大,乡镇卫生院病床使用率较低,卫生服务整体功能、资源利用率低。同时也正面临着村医待遇低,积极性调动难。
2、资源布局机构不合理,影响医疗卫生服务提供的公平与效率。目前,我县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虽已健全,但多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足,利用效率不高;中西医发展不协调,中医药特色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相对滞后;公立医疗机构所占比重过大,床位占比达93%;资源要素之间配置结构失衡,医护比为1.22:1,护士配备严重不足;尤以心脑血管、儿科、精神卫生、康复、老年护理等领域服务能力薄弱势群。
3、专科医疗机构发展滞后。目前,我县尚无康复医院、临终关怀、老年病护理等医疗机构,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现有服务功能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尤其是医疗技术骨干、高端医疗设备主要集中在城区县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少,技术、设备比较落后,难以满足农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4、民营医疗机构发展不足。民营医疗机构层次低、规模小、发展慢,专科特色不明显。
二、医疗机构设置的设置原则与目标
(一)设置原则
1、坚持需求导向。以健康需求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2、坚持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3、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同时,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4、坚持系统整合。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
5、坚持分级分类管理。充分考虑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订配置标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总体目标
规划期内政府不再举办公立医疗机构。通过本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推进全县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逐步形成资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医疗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到2020年,全县每千人口床位达到4.5张。促进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合理分工,分级医疗,使公立医院与民营医疗机构公平有序竞争、互为补充,实现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共享。采取有效措施,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进一步巩固 “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成果。
三、设置方案
总体要求:一是新建医院规模应适宜,医院间距离应适当、功能互补,建设用地、业务用房面积、床位配置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二是控制县城内新增医疗机构数量,鼓励新增资源向开发区和县城以外的乡镇发展。三是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举办康复、护理、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鼓励兴办拥有高新技术和专科优势的医疗机构。
(一)医疗机构设置
1、综合医院
三级医院:鼓励县医院争创三级综合医院。支持社会资本在城区以外或城乡结合部举办1所三级综合医院。
二级医院:规划期内保留县医院,鼓励社会资本在医疗资源缺乏的乡镇举办1-2所二级综合医院。
一级医院:规划期内政府不再举办一级综合医院。保留店前镇中心卫生院、白帽镇中心卫生院、来榜镇中心卫生院、温泉镇中心卫生院及岳西博爱医院等5所一级综合医院。从严控制审批不满100张床位的一级综合医院。
2、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
规划区期内保留县中医院,将岳西县中医药科研中心附属门诊部划归县中医院管理。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支持提供中医特色的老年病等服务。
3、专科医院
鼓励社会力量在适宜地点举办上规模、上档次的特色、特需(高端)的康复医院、护理院(站)以及口腔疾病、老年病和慢性病等诊疗机构。从严控制审批不满100张床位的一级专科医院。
4、基层卫生机构
(1)乡镇卫生院
规划期间内保留全县24个乡镇卫生院。到2020年,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保留店前镇、白帽镇、来榜镇、菖蒲镇、五河镇、温泉镇等六个中心卫生院,鼓励达到条件的一级综合医院争创二级医院。保留其他18个乡镇卫生院,其中天堂镇卫生院仍然加挂天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牌子。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规划期间内保留天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3)村卫生机构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都应设有1所村卫生室,并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规划期间保留现有的村卫生室(站)184所。
5、社会办医疗机构
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保留依法许可的现有非政府办的15个体诊所(门诊部)。县政府所在地除学校、企事业单位为学生、内部职工等设置的医疗机构外,原则上不再新设置其他门诊部、医务室、卫生室或相应规模医疗机构。乡镇政府所在地半径1公里范围内无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可设1个门诊部,距离门诊部达500米的可设1个诊所。鼓励有资质的医师申办诊所或中医门诊部。
(二)公共卫生机构设置
1、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设置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1个,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24个。
整合岳西县妇幼保健院、岳西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组建为 “岳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4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并入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保留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享共有。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设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个。
保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再单设其他专病预防控制机构。
3、卫生监督机构
设置卫生监督机构1个。
保留县卫生监督所。
4、精神卫生防治机构
政府暂不设精神病专科医院,在县医院设立精神科,规划期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在县医院设立精神病区。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二级以上精神病专科医院1所。
5、采供血机构
规划期内保留县医院中心血库。负责全县临床用血的采集、贮存和供应管理工作。
6、院前急救机构
以安庆市医疗急救中心为龙头,县、中医院共同承担辖区内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7、口腔卫生防治机构
设置县口腔卫生中心1 个,挂靠县医院。
8、健康教育机构
设置县健康教育所1个,挂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划分职责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按照安庆市的区域卫生规划要求,负责县办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把卫生规划工作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建立问责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
各部门要加强对规划执行的领导和协调,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推进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工作。在卫生计生方面,要制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在发展改革方面,要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财政方面,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在城乡规划管理方面,要依法依规审批建设用地;在机构编制方面,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在社会保障方面,要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二)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落实政府对公立和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继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快县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实行医药分开。加快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建立更加合理的医保付费机制。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加快发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三)加大资源调整力度。按照严格规划增量、科学调整存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县域内公立医院的数量和布局,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的优化调整;合理把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设备配置,禁止举债建设和装备;重点加强中医、儿科、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老年护理、口腔、康复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的建设;优先加强县办医院服务能力,提高县域医疗能力和水平;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2020年达标率达到95%以上;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照相关规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设施配套;根据发展的需要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超出规模标准的公立医院,要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压缩床位。
(四)规划的组织与实施。本规划由县卫计委负责组织实施。在执行过程中,因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变化、行政区划及卫生、计生政策调整和医疗服务需求变化等需要调整规划时,由县卫计委组织论证、修订,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五、附则
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