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地方税收“十二五”发展规划

来源:池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11-24 浏览量:50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对于推进地税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服务池州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安徽省地方税收“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部分  发展基础环境

 

一、发展基础

(一)主要成绩

“十一五”时期,全市地方税收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按照省地税局“一个确保、两个提高”(注1)的工作要求,强化“四种意识”(注2),统筹做好组织收入和服务发展“两篇文章”(注3),全方位、多层次地推进地税事业实现新跨越,为地税事业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加速实现池州奋力崛起、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1.税费收入稳定增长。“十一五”时期,全市地税系统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深刻把握经济与税收的内在规律,初步建立了“收入预测科学、纳税评估精准、税费源监控严密、依法征收有力”的收入运行体系,从2006到2010的5年间,全市地税系统组织税费收入由7.54亿元增加到21.28亿元,年均增长30.26%,总量达到69.55亿元,是“十五”的3.7倍,提前1年完成“十一五”目标,其中,地方税收入48.37亿元,年均增长34.46%,是“十五”的4倍;基金费收入21.18亿元,年均增长21.6%,养老、失业、医疗三项社保费征缴率均超过90%。

2.服务发展效果凸显。围绕自主创新、保增长促发展、皖江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加强税政研究运用,充分发挥税收政策效应;突出服务经济、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制定落实一系列政策服务措施,营造良好的税收发展环境。积极落实结构性减税和社保费“五缓四降”等政策措施,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十一五”时期,累计减免抵和缓缴税费2亿多元。

3.税收执法日趋规范。深入推进和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税收法制员制度,开展年度税收综合督查,全面应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整顿和规范地方税收秩序,“十一五”期间查补收入1.8亿元。扎实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和税收法制宣传教育,税收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明显改善。

4.纳税服务持续优化。更新服务理念,坚持纳税人至上。落实“1234”纳税服务体系(注4)和“3456”纳税服务规范(注5)。强化纳税服务职责。认真落实“两个减负”(注6),大力推行公开办税、深化地税网站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应用管理。推行多元化申报和缴款方式,初步建立了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内容丰富、规范统一、渠道多元、绩效显著的纳税服务体系。实行“一对一”等个性化服务举措,纳税人需求得到不断满足。

5.税费管理水平提升。落实“34字”(注7)要求,大胆创新管理理念,把握现代化征管趋势,不断深化征管改革,初步建立了“职责清晰、制度完备、流程科学、手段先进、征纳和谐”的税收征管体系。全面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探索实践税收全面质量管理。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加强重点税源和重大项目管理。全面落实企业所得税法及其配套措施,稳步推进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和全员全额扣缴管理。认真落实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城建税改革措施。突出加强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完善社保费征管模式,加强社保费征收管理,积极扩面征缴,实行“一票多费”征收。

6.信息应用全面推广。坚持科技兴税发展战略,深化应用全省统一征管信息系统,推广应用货运发票税控、个人所得税管理、“两税”比对(注8)等系统。实现财税库银横向联网,85.1%的企业纳税人实现网上申报,征收入库税款占65.6%。税收执法、纳税申报、公文处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都实现信息化管理。

7.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 “五型机关”(注9)建设。积极创建“五好”班子(注10)。规范津贴补贴管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干部监督管理和能级管理等制度。完善干部联系点等制度,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干部培训教育,开展全员读书活动,扎实推进学习型地税机关建设。到“十一五”末,全系统本科以上学历、“三师”(注11)执业资格人员占比分别比“十五”期末提高30和2个百分点。加强系统党建工作,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地税文化建设深入推进。

8.反腐倡廉逐步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健全。坚持日常教育与主题教育、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实行“一岗双责”(注12)。探索建设内控机制,强化“两权”(注13)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健全“一案双查”(注14)机制。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税。

9.系统建设全面推进。围绕“四个现代”(注15),扎实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有5个和7个基层分局分别达到省级、市级先进单位标准。坚持向基层倾斜,加大基本建设投入。推进效能建设向机关和基层延伸,加强政风作风建设,税风税纪进一步改进。开展“五个争创”(注16)活动,全系统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全系统被评为省级文明行业,5个单位被评为第八届安徽省文明单位,1个单位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二)基本经验

“十一五”时期,是地税锐意创新、深化管理的五年,是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五年,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五年,是科学发展、不断跨越的五年。尤其重要的是,通过不断实践,对地税工作内在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有了新的飞跃,坚定了“一个确保、两个提高”和强化“四种意识”,统筹做好“两篇文章”的治税思想,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1.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科学发展。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主动顺应形势发展变化,按照省局提出的新思路,实现新理念。按照“一个确保、两个提高”的总体要求,抓住税收工作本质、立足发挥地税职能;按照统筹做好“两篇文章”的工作思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服务保增长促发展;按照 “两副重担一肩挑”(注17)的责任使命,把社保费等基金费征收摆上更加突出位置;按照严守“两条生命线”(注18)的纪律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队;按照构建征纳和谐、系统和顺、家庭和美的“三和地税”(19),优化系统内外环境;按照增强“四种意识”(注20) ,不断解放思想,适应形势变化。

2.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协调统一。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的方法,正确处理地税事业发展的中各种关系,形成地税事业随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统筹经济发展与税收增长的关系,保持税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统筹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的关系,通过强化执法和优化服务并重促进纳税遵从;统筹带好队与治好税的关系,通过带队保治税,通过治税促带队;统筹内部管理与外部协调的关系,通过自身努力,争取上级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统筹个人和组织的关系,实现个人发展和地税发展同步。

3.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基层。要坚持以纳税人为本,树立现代服务理念,主动维护纳税人,方便纳税人。要坚持以干部职工为本,树立现代管理理念,不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努力营造和谐发展的税收环境。要坚持把服务基层、建设基层作为打牢地税发展的根基,不断提升基层规范执法、服务发展、服务纳税人的能力和税务干部的素质能力。要坚持文化引领,建设先进的地税文化,引导干部职工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自我价值实现和税收事业发展目标统一起来。

4.必须坚持夯实基础、锐意创新。基础工作是税收工作的根基,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和放松。只有重心下移、服务前移、夯实基础,打造党委政府放心、纳税人满意、基础工作规范的基层单位,才能永葆地税工作蓬勃生机。要遵循税收工作规律,不断探索实践符合地税实际的工作方式方法。要突出工作重点,分解工作目标,丰富工作内容,打造工作品牌,紧跟时代发展,把握创建规律,加强税源管理,推广信息应用,推进基层分局建设从标准化向现代化迈进,为地税创新发展奠定坚实的实践基础。

二、发展形势

综观未来五年,地税工作发展与压力同在,机遇与挑战共存。表现为:

(一)发展机遇

1.从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看。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面和长期向好趋势不会发生根本改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上将有重大突破;工业化、城镇化将继续深入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建设,特别是江南集中区在池州的落户,极大拓展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十二五”时期,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6%以上,到2015年力争达到1000亿元;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2%以上,力争达到150亿元;二产增加值力争翻两番、三产增加值增长两倍以上。这些目标的确定,奠定了在发展中促进又快又好转型,在转型中谋求又好又快发展的主基调,有利于地方税费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2.从税收政策层面看。“十二五”期间,税制改革不断优化调整,将逐步建立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节收入分配,提高依法行政效能的税制体系。明确了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的任务,其中直接涉及地方税收的改革主要包括: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继续推进费改税,全面改革资源税,开征环境保护税,研究推进房产税改革;地方税体系逐步健全等。同时,随着《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担负社保费征收之责的地税部门在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公平正义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突出。这些,为地税部门发挥职能拓展了更大空间。

3.从自身发展环境看。现代管理、科技手段的引入和应用,有利于税收管理方式的转变,各级政府和领导对地税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各有关职能部门协税护税的意识不断增强,税收执法环境的进一步净化,为地税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地税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的提高,也为系统高效运转提供了机制保障。

(二)面临挑战

1.从经济形势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实行财税体制改革等一系列问题,决定了地税工作面临的宏观背景也将发生深刻变化。横向比较,我市产业结构还比较落后,项目推进速度不快,经济总量有待进一步扩大,发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税源结构不合理。应对转型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保持地方税收持续增长,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都将是地税部门经受的重要考验。

2.从外部环境看。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触及经济各领域和社会各阶层利益深度调整,地税工作将面临更多矛盾、承担更多压力。市场活动多样多变,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纳税主体多元化,纳税人行为复杂化,使得税收管理风险和难度不断加大。依法行政要求越来越高,纳税人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地税工作的外部约束趋紧。

3.从自身问题看。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地税职能发挥空间还较为有限;税收执法不够规范,执法风险不断加大;纳税服务体系还不健全,纳税人需求满足度仍然不高;税源管理基础仍较薄弱,管理制度和方式亟待完善;信息化建设滞后,信息采集分析利用水平和管理集中度还不高,信息管税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增强;干部专业素质能力亟待提升,队伍活力有待激发;党风廉政建设大预防工作格局尚未完全形成,为税不廉现象仍然存在。只有破解这些难题,才能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以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为主题,以推动管理转型升级为主线,继续坚持“一个确保、两个提高”基本要求,树立“实干强基,创新争先”的理念,围绕“组织税费收入、服务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全面实现税收管理科学化、专业化、信息化三项目标,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推动池州加速崛起、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是全市地税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正确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方略,是驾驭各种复杂局面、解决各类难点热点问题的基本方法,是贯穿地税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

(一)坚持服务大局。始终把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作为神圣使命。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改善民生,更加自觉地服从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更加主动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充分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服务池州加速崛起做出应有贡献。

(二)坚持依法行政。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基本准则。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使税法得到有效执行和普遍遵从。严格依据法律及政策规定处理行政事务,规范内部管理。把法治的要求融入各项地税工作中,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促进地税干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坚持和谐发展。始终把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作为工作主题。正确把握税收与经济、组织收入与服务发展的关系,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积极维护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关系,促进征纳和谐。统筹做好税收执法、纳税服务、税收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协同推进。妥善处理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个人与组织等方面关系,促进各方面发展有机统一。

(四)坚持创新争先。始终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作为动力源泉。尊重并遵循经济税收和地税发展的客观规律,主动适应新形势,切实转变不适应不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勇于解决地税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永葆生机与活力。

(五)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尊重和服务纳税人,关心和激励基层税干作为工作着眼点。注重人文关怀和理性执法,理解纳税人、尊重纳税人,建立和谐文明、良性互动的征纳关系。注重对地税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最大限度地激励人、完善人、发展人,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

三、发展目标:

(一)组织收入目标。各项税费收入保持与地方经济发展协调增长,地方税收入占GDP和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稳中有升。力争到2015年税收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突破40亿元,总量在全省居中,人均在全省居前。建立健全“职责清晰、流程优化、征管高效、服务便捷”的社会保险费征管体系。社会保险费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15年,税费收入规模力争突破50亿元。

(二)规范执法目标。税收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机制基本健全;稽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职能进一步发挥;税收大宣传格局基本形成,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税收法制环境明显改善。

(三)服务发展目标。落实政策更加有力,执行政策更加灵活,运用政策更加高效,税收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建立健全“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新格局。纳税服务效能大幅提升,纳税人正当需求得到及时响应和有效满足,办税负担明显减轻,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纳税遵从度持续提高。

(四)科学管理目标。科学的税收征管体系逐步健全,税收征管方式加快转变,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基本形成,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不断提高。税收专业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税务稽查作用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和行政管理等领域应用水平大幅提升。金税三期地税项目建设基本完成,信息管税能力显著增强。

(五)队伍建设目标。领导班子领导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素质、知识、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健全,创先争优活动成效凸显。机关党建不断加强,群团建设更具活力。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地税文化繁荣发展。

(六)廉政建设目标。符合地税系统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健全。地税干部依法征税、廉洁从税意识不断强化,内控机制逐步完善,内部监督更加有效,违纪违法现象明显减少,政风行风持续改进,地税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

 

第三部分  重点任务

 

一、拓展政策应用空间,服务池州加速崛起

认真贯彻落实有利于科学发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税收制度和政策,找准结合点和用力点,努力在推动池州转型发展上再有新作为。发挥税收政策导向作用,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协调共进、互动发展。发挥税收政策效应,积极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发挥税收政策引导支持作用,促进绿色发展、低碳发展。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强跟踪问效,建立完善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估制度,提高税收优惠政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围绕全市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和落实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把税收政策转化为地方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条件。在严格执行国家税法的前提下,努力拓展政策应用空间,为创业、投资、发展创造适宜的税收政策环境。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及特殊问题,深入调研,主动反映,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二、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深入推进依法治税

(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平台深入开展税收法制宣传活动,培养全社会尊重税法、遵守税法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依法诚信纳税。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能力,提升公务员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完善税务行政决策机制。要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逐步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部门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努力实现税务行政决策民主化、法治化和科学化。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要向社会公布,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进行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决策在出台前应进行合法性审查。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的评估制度,严格实施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权责统一。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实行人机结合、内外结合,全面加强对税收行政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效防范税收行政执法风险。利用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日常监控;严把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审查关和备案审查关,切实加强对税收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履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重大税务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职责,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和税务行政处罚具体行政行为监督;开展税收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促进税收执法案卷质量不断提高;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强化整改落实,促进税收执法行为不断规范;健全行政复议体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便民措施,依法受理并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突出第三方评议,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监督,实行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相结合,强化税收行政执法外部监督,进一步提升税收执法考核评议效果。

三、突出引导纳税遵从,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为目的,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使纳税服务质效得到新提升。

(一)健全组织体系。完善纳税服务机构设置,优化管理模式,减少管理层次,推进服务扁平化。推进规范化办税服务厅建设,开展标准化办税服务厅试点。探索与国税局共建、共享实体办税服务厅,完善互相委托代征等多种联合办税形式。

(二)实施细分服务。积极实施标准化模式下的细分服务策略,建立健全纳税服务制度规范。将纳税服务融入税收工作各个环节,确立各个岗位的纳税服务职责和要求。建立健全纳税人需求征集、分析、评估、响应机制,依据纳税人的规模、属性、特点及不同需求,推进多元化、个性化服务,建立符合纳税人实际需要的细分服务格局。完善“一对一”服务,优化对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内落户企业、全市重大建设项目、重点税源户的服务。

(三)加强宣传咨询。根据不同人群涉税信息关注重点、接受能力、渠道偏好的差异性,分类确定税法宣传的对象、内容和方式。针对不同纳税人群体的差异化需求,在统一宣传辅导、政策解读的同时,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化纳税咨询。健全咨询辅导工作机制,规范税收管理员等岗位人员的咨询答复行为,组建后台专家队伍,发挥团队优势,提高咨询服务质量。完善纳税指南库,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为咨询服务提供支撑。建立纳税咨询分析机制,加强咨询热点、难点问题分析,促进业务管理改进。

(四)改进办税服务。建立完善办税服务厅、地税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办税服务平台。逐步形成以网上办税为主体,以上门办税、自助办税为补充的多元化办税体系。逐步扩大同城(域)通办业务范围,完善 “一站式”服务,简化办税环节,简并各类涉税资料,不断提升服务效能。不断创新服务举措,打造纳税服务品牌项目。

(五)注重权益维护。建立健全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体制机制。完善与纳税人互动和平等沟通机制。积极试行税务争议的调解裁决机制。妥善受理和处理纳税人的投诉、举报以及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和国家赔偿申请。

(六)拓展服务资源。完善纳税信用评价机制,健全纳税信用分类指标体系。区分不同纳税信用等级,合理调配资源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建立内部、纳税人和第三方对纳税服务质效的共同监督评价制度。推动建立引导中介机构参与相关税收服务的工作机制。倡导纳税服务志愿者组织参与税收公益服务。深化与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等合作为纳税人提供便利服务。

四、加快转变征管方式,不断强化税收管理

(一)夯实征管基础。认真贯彻新《税收征管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等相关配套落实制度和操作办法,着力解决征管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按照纳税申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法律救济等环节,规范税收征管基本程序。完善纳税人以电子方式报送资料和实行征管档案电子化管理工作,加强基础信息登记管理。规范和改进个体税收征管,全面推广电子定税,落实新《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在推广应用税控发票的基础上,逐步推进网络发票。

(二)加强税源管理。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实施信息管税为依托,以深化分类专业管理为基础,以核查申报纳税真实性、合法性为重点,稳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加快税收征管方式转变。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将风险理念贯穿税收征管全过程,根据风险等级高低,配置征管资源,制定管理办法。推进信息管税,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健全涉税信息指标体系,统一和规范信息采集标准,拓展信息采集渠道,加强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应用,服务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建立完善适应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综合税收信息管理系统。开展纳税评估,推进市、县局纳税评估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专业化。培养和建设专业评估队伍。探索建立评估模型和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纵横结合、内外协作的税源管理运行机制,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三)规范税政管理。在税源专业化管理条件下完善和落实分税种、分行业税源管理措施。完善营业税管理措施,深化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项目管理,强化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管理。落实企业所得税税法及其配套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完善各项操作制度。适应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需要,调整个人所得税征管方式。加强对高收入者和非劳动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全面开展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完善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工作。做好资源税新条例贯彻落实工作。规范和强化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接手做好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

(四)强化税务稽查。坚决查处重大税收违法行为,震慑不法分子,促进提高税法遵从度。根据经济形势和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选择重点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针对重点区域进行税收专项整治。改进和创新检查方式方法,通过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和科学选案开展税收检查,对重点税源企业实施定期轮查。建立和完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成效机制。优化稽查资源配置,实施分级分类稽查。完善以查促管工作机制,提高稽查执法保障水平。

五、深入贯彻《社会保险法》,切实加强基金费征管

深入贯彻《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规,积极参与地方性规章的制定,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统筹加强各项基金费征管,推动基金费征管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完善征管机制。对照《社会保险法》及有关法规、政策文件,重组社保费业务,梳理征收流程。做好社保费新旧模式衔接,全面实施以自行申报为基础的“税式征管”,持续推进地税部门全责征收社保费。

(二)实行费税比对。加强社保费基础数据的收集、管理和分析,摸清费源底数,夯实费源管理征管基础。继续实施社保费分类管理,动态监控费源变化。应用人社、银行、财政部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信息管费。

(三)推动扩面征收。适应社会保险覆盖面快速扩展的形势,针对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主体日益多元化的特点,主动宣传政策,适时完善征管办法,采取相应征收方式,全面实施以自行申报为基础的“税式征管”,改进和优化缴费服务,不断扩大社保费征收覆盖面。

(四)统筹做好其他基金费工作。坚持抓大不放小,根据不同基金费的特点,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做好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分析和检查工作,防止漏征错征。积极稳妥地做好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征收工作。

六、承接金税三期建设,大力推进税收信息化

以承接金税三期工程地税项目建设为核心,夯实信息化基础,深化信息化应用,增强运维与安全保障能力,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

(一)加强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升级系统广域网,高标准升级改造市、县(区)局主机房。建立纳税服务网络平台、外部信息交换网络平台和技术基础平台。加强基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硬件装备整体水平。

(二)深化征管信息系统应用。全面应用统一版本税收征管系统。应用网络发票系统及税控装置。推广应用个人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深化执法责任制信息化考核。推进稽查信息化建设。应用全省集中处理的社保费等基金费征管系统。拓展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应用,积极推进网上办税,支持纳税人通过互联网报送涉税资料,逐步实现无纸化办税。

(三)完善运维技术保障体系。以ITIL运维理念为导向,加强运行维护体系建设。以提升信息安全监控、预警、处置能力为目标,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以应用运维技术支持平台为契机,提升运维保障水平。

七、激发活力带好队伍,提升干部能力素质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着力创建“五好”领导班子,全面提升领导干部综合能力。统筹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一把手”的配置和培养,推行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加大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改善干部交流方式,完善领导干部转任制度,明确领导干部任职年龄上限,加大后备干部培养使用力度,突出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到2015年,县(区)局领导班子形成以40岁左右干部为主体的梯次配备,领导班子的年龄、专业、气质、性格、经验形成互补。注重从基层一线选拔领导干部。

(二)加快干部管理制度改革。以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为基础,以实现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目标,不断推进竞争性选拔工作等各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转任交流、公开选调工作机制,加大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干部转任交流工作力度,推进上下级机关干部交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考评机制,统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