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来源:池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8-16 浏览量:10

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的《池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池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池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2016年-2020年)

池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10月10日


目 录

 

前言………………………………………………………6

一、安全生产现状与面临的形势………………………8

(一)“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成效  ………8

(二)“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1

(三)“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12

1.发展机遇  ……………………………………………12

2.存在的问题和挑战……………………………………13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15

(一)指导思想…………………………………………15

(二)基本原则…………………………………………16

1.以人为本,安全发展。………………………………16

2.落实责任,防控为主。………………………………16

3.强化法治,综合治理。………………………………16

4.改革创新,科技支撑。………………………………17

(三)规划目标…………………………………………17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18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8

1.健全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18

2.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9

3.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激励约束机制………………19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20

1.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

2.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20

3.强化源头监管和重点区域安全风险防控……………21

4.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22

(三)健全安全生产法治体系…………………………22

1.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22

2.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23

3.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24

(四)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24

1.非煤矿山………………………………………………25

2.危险化学品……………………………………………26

3.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28

4.道路交通………………………………………………29

5.铁路交通………………………………………………30

6.水上交通………………………………………………30

7.建筑施工………………………………………………31

8.消防(火灾)…………………………………………32

9.旅游……………………………………………………33

10.职业卫生……………………………………………34

11.特种设备……………………………………………36

12.工贸行业……………………………………………36

13.渔业船舶……………………………………………37

14.电力…………………………………………………37

15.农业机械……………………………………………38

16.水利基础设施………………………………………38

17.城市建设运行………………………………………39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 …………………39

1.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39

2.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40

3.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41

4.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42

5.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 …………43

四、重点工程项目 ……………………………………44

(一)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工程、生命保障工程 …45

(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 ……………45

(三)应急救援系统平台建设工程 …………………45

(四)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建设工程………46

(五)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46

(六)职业病危害综合治理工程………………………47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程、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47

(八)诚信体系建设工程………………………………48

五、规划实施保障措施…………………………………48

(一)加强规划实施管理………………………………48

(二)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49

(三)加大安全生产政策扶持力度……………………50

(四)引导社会共同参与和监督………………………51


前  言

“十三五”时期(2016年~2020年)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发展、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实现国务院确定的“到2020年我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目标的重要时期。

为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省、市对“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池州市“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总结我市“十二五”期间(2011年~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成效,分析当前安全生产现状和面临的形势,提出2016年~2020年我市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项目)、保障措施,以指导我市未来五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以期实现安全生产的源头治本,有效预防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实现本质安全。

池州市“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是我市“十三五”总体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我市“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具体细化和重要支撑,是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编制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和制定安全生产政策的重要依据,是未来五年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本规划编制的依据和采用的基础材料: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4]74号);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全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4〕26号);

3、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安办函〔2015〕28号);

4、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15〕25号);

5、池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池安办〔2015〕35号);

6、安徽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8、各有关部门编制的本行业(部门、地区)“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

9、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统计等部门发布安全生产信息资料(截至2015年12月31日)。

一、安全生产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成效

“十二五”期间(2011年~2015年),池州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取得如下主要成效。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与落实。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规范与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和更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尤其是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2.安全监管力量明显增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不断充实,县(区)、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日益健全,监管力量切实加强。成立了江南产业集中区安监局、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东至经济开发区安监分局。

3.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以国内其他企业发生的事故为教训,聘请专家对类似企业或存在类似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企业将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从源头上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4.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逐步科学、规范。金属冶炼、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一是聘请甲级安全评价机构对东至经济开发区(原香隅化工园区)实施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二是聘请甲级设计单位对东至经济开发区(原香隅化工园区)在役化工生产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并对照诊断出来的安全隐患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并有效运行,并适时地对企业运行的效果进行考核与评估;四是对东至经济开发区(原香隅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行改造升级;五是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逐步退出,逐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条件;六是强力推进全市非煤矿山整顿(整合)与关闭,并开展了安全生产“专家会诊”等工作;七是对油气输送管道沿线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治理;八是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

5.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建立,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高。建成了集安全、环保、消防、应急救援、公安等“五位一体”的数字化安防系统,如东至经济开发区启动了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工作,组建成立了开发区消防中队,成立了18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事故应急处置及时得当,及时响应、科学指挥、多方协作,多次成功处置辖区范围内过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侧翻安全事故,杜绝次生、衍生事故或隐患的发生,减少事故损失与社会影响。

6.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建成市安全监管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实现与省、县(区)安监系统互联互通。

7.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督促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户专用。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逐步提升。

8.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基本建立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其中部分企业通过标准化体系的运行与完善,取得了预期的安全效益。部分县(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给予了一定数额的经济奖励。

9.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市政府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职能进一步明晰。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作。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三同时”程序逐步推行,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建设活动逐步落实。

10.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快推进科学技术在安全生产中的应用。在露天开采矿山中全面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技术,提高了非煤矿山开采能力和安全水平。在地下矿山中全面推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全面推广汽车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对危险货物、混凝土等运输车辆行驶状况进行实时监控,有效防范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1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卓有成效,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明显提高。加强了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人员的安全培训,强化了对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了农民工安全作业培训。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载体,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全民安全意识显著提高。

(二)“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10年以来,全市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市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较大事故起数显著下降,大幅低于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全市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由2010年的130人下降到2015年的119人,下降了8.46%。道路(水运)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农电、农机、旅游、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状况逐步得到扭转,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主要相对指标如下。

“十二五”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

2010年

2015年

降幅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432

0.216

50%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

事故死亡率

3.59

2.701

32.91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4.08

3.02

35.1

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

0.69

0.38

81.58


1.发展机遇(三)“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1)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为安全生产指明了正确的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对安全生产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创新发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施,发展必须安全,“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理论的提出,为加快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锐利的思想理论武器。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依法治安提供了可靠的法治基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的出台,我省及我市等地方法规陆续修订施行,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为安全生产依法监管提供了重要抓手,对于全面加强我市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提供了坚强的法律支撑。

(3)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大举措相继出台,为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池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实施意见》的全面实施,进一步理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和责任,使安全生产的权、责、利更加匹配,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4)市委市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将安全生产规划列入总体规划,为全市安全生产注入新的强大动力,为安全生产重预防抓治本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十三五”是全面改善安全生产状况,提高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机遇期。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社会治理方式的改变,有利于科学布局,合理规划,淘汰、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产能落后的产业;有利于提高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控制安全生产的风险和事故,从源头上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有利于不断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与创新,促进安全发展战略的实施。

2.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助推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但一些深层次、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1)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依然较多,由多种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遏制,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还时有发生。

(2)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产业技术水平不高,部分企业建设时间久,存在设计安装不规范、安全距离不足、整改难度大等问题。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技术装备落后,部分安全隐患没能及时整改,历史遗留的深层次、结构性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矿山采空区、高层建筑、油气输送管道和城市地下管网等隐蔽致灾隐患尚未得到及时发现与消除,安全风险加大、面临新的重大考验。

(3)部分领域风险依然较高。危险化学品企业、交通运输业、旅游业等的快速发展,城市安全问题日渐显现。传统高危行业安全隐患和危险有害因素大量存在,安全生产“基础脆弱、基层薄弱”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改变,党政干部抓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企业抓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仍然不能估计过高,随时面临事故反弹的巨大压力。

(4)责任主体意识有待提高。部分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保障水平低,违法违规生产屡禁不止。广大群众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自我防范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弱,一些中小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滞后,从业人员技能素质偏低。随着劳动用工制度的变化,不少从业人员缺少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企业大量使用未经安全培训的农民工、临时工,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压力,尤其是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中农民工所占比例较大,人员素质不高、流动性大、自我防护能力差。

(5)事中事后监管面临考验。随着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取消和下放部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后,如何严把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企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提供高效良好的安全监管服务,是对政府转变安全生产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挑战,也是重大考验。

(6)执法监管监察有待加强。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监察机构尚不完善,各级执法监管职责有待进一步规范。重点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保障能力不足,基层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基层人员专业素质不高,行业监管、专业监管、综合监管的方式比较单一。部分园区和工业区未设置独立的安全监管机构,缺乏专职人员、设备设施,安全监管力量已不能适应日益繁重的安全生产监管任务需要,与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7)广大市民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期望值不断提升,市民对自身生命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落后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与市民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矛盾凸显。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着力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着力完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主线,以法治化和制度化建设为重点,以持续深入开展“铸安”行动为保障,全面提升依法治安、科技治安和从严从实治安能力,促进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到2020年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城市安全整体水平显著提升。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最坚决的态度筑牢底线坚守红线,推动安全发展。

2.落实责任,防控为主。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防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

3.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依法治理、依法行政,把安全生产纳入法治化轨道,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强化综合治理,形成监管合力。

4.改革创新,科技支撑。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薄弱环节,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坚持把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作为促进安全生产根本好转的根本动力,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淘汰落后产能,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快安全科技研发与成果应用。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体系、政策法规体系、执法监管体系、应急救援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与考核评价体系,并持续有效地运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高危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公众安全生产素质有效增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经济损失持续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明显进展,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目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目标

2020年

指标值

2020年比2015年下降

1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184

15%

2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1.845

15%

3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2.567

15%

4

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

≤0.323

15%

5

较大事故起数

≤3

15%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健全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按照《池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实施意见》,强化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府领导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有关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形成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细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标准,科学界定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以及市、县(区)、镇街、村居等各级各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议事协调、挂牌督办、考核奖惩、履职点评和“一票否决”等机制,并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考核。依法建立生产经管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2.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持续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企业要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依法强化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风险预控管理,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激励约束机制

各级政府、各部门应当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体系和考核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力度,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要关爱长期在基层、重点安全生产监管岗位工作的干部,完善“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机制,对认真履行职责、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制度,加强安全执法人员的安全防护保护,为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一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办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激励约束工作机制,将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诚信建设有机统一,在行政许可、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银行信贷、证券融资、保险费率、评先评优等方面对企业进行激励约束。综合采用行政、刑事、经济和民事等手段,使企业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保障义务。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1.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常态化、信息化,推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和员工劳动保护等重点环节,在生产经营各环节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自主管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到2016年底规模以上企业三级标准化创建达标或延期换证率达到100%,同期推进小微企业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到2020年底,全市应达标企业100%开展年度自评,自评达标率90%,考评达标率90%,有效运行率100%。使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2.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防控的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企业隐患自查自纠情况的监督检查,量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绩效并严格考核,健全完善相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和事故隐患排查标准、整改验收和效果评估工作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自查自改自报,通过“数字安监”与国家和省“智慧安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有效对接。积极探索建立专家查隐患工作制度,发挥专家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作用。动员全社会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发动社会组织和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监督隐患治理。到2020年底,建立健全全市所有行业领域的信息化平台,完善全社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3.强化源头监管和重点区域安全风险防控

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现同步协调发展。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有关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环节的安全把关,防止从源头上产生隐患。严把高危、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园区)项目的安全准入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产业政策、许可制度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坚决不上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护没有保障的项目。依法规范各类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做好重点区域安全规划和风险评估工作,有效降低安全风险。

4.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并纳入国家和地方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以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商贸、冶金等行业为重点,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安全生产标准化未创建达标、安全“三同时”程序未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程序未履行等违法违规生产和经营)、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诚信报告和公示制度,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企业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激励约束工作机制,对安全生产信誉良好的企业要在政策上给予重点倾斜,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2016年底前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2018年底前纳入全国联网,并面向社会公开查询,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依法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约束,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严惩的良性机制。

(三)健全安全生产法治体系

1.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认真贯彻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根据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燃气、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领域法规建设,强化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燃气安全监管,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顾问制度,保证安监部门科学、民主、合法决策,规范行政行为,完善行政管理方式,有效推进依法治安。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按照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与透明、高效、便民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完善事中和事后监管办法,做到既要简政放权,又要强化监管。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权和责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缺位、不越位。

2.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各地、各部门要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完善“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机制和交叉检查工作机制。强化事故调查和挂牌督办,注重提高事故调查时效性、规范性,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处理情况,以事故教训促进风险预防。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安委会和联席会议制度,对重点工作、重点问题集中会商解决。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计划性和有效性,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责任,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为。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程序,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罚没和暂扣物资的管理制度。建立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依法规范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评估执法效果,防止滥用职权,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法治水平。加强安全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联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严厉追究责任,公开宣判典型事故,加强警示教育,弘扬法治精神。

3.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长效机制,持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严格实施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打击治理措施。对已关闭或采取强制措施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回头看”,确保打击整治到位。创新监管执法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加强对基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监督,完善督查问责机制,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严厉处罚,决不姑息。坚持打非治违、暗查暗访、通报约谈、警示教育、经验交流“五个不间断”,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严格实施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黑名单”等制度,开展典型案例公开审判和约谈警示。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举报属实的,要给予奖励,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营造和保持全市安全生产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非煤矿山

全面推进非煤矿山风险分级监管工作,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风险程度进行安全风险分级,按照风险优先原则实施差异化和动态化安全监管;继续深化专家会诊监管,继续组织专家或委托安全专业技术机构,对全市重点金属非金属矿山特别是地下矿山开展会诊式安全检查,加强对基层安监部门的现场执法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全市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水平;继续贯彻实施《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不合格矿山退出机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全面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积极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提升矿山生产、开采现场关键部位和环节视频监控效果,建设本质安全型矿山。要依照国家安监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要求,淘汰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和设备,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设备和工艺的改善,改善非煤矿山工作环境,降低噪声、粉尘等职业病危害,对未按期淘汰国家明令禁止设备和工艺的矿山一律依法予以停产整顿。健全完善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推广机械化作业、尾砂充填及综合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继续推进重点县和重点金属非金属矿山深入开展攻坚克难活动,坚决关闭取缔无证非法矿山,依法整治乱采滥挖、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不断规范矿山开采利用和保护、管理工作。要加大对地下矿山采空区坍塌、中毒窒息、透水、露天矿山边坡滑坡等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全面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水平,要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和颁证条件等重点,强化标准化系统的实际运行和持续提升,促进企业真正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数据普查,完善非煤矿山基础数据库,推动矿山图纸电子化。对规模以上矿山企业和四等及以上尾矿库实行在线监控。

2.危险化学品

加强危险化学品源头治理,切实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完善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领导机制,持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全面完成隐患整治工作。不断强化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保障安全投入,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尤其是加强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升企业的标准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完善化工安全仪表系统。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的常态化。推动落实化工行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强化基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继续加强“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进一步推动城镇内存在的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转产或关闭。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围绕重点工作,强化先进安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加快安全生产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强基层危险化学品安监执法力量的建设和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强化危险化学品宣传教育培训。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和安监人员的培训考核力度。加强一线人员培训,使其操作水平适应工艺设备自动化需求。

强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规划、立项、设计、建设和日常监管等全过程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特殊监管措施。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审批,提高剧毒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准入门槛。优化化工装置设计,严格设备、密封配件及介质等选型,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规范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强化安全仪表系统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落实光气及光气化产品安全生产管理指南要求,强化光气及光气化建设项目设计、日常运行、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风险状态评估。加强化工专用码头及仓储设施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按储存介质和禁忌特性储存制度。引进、培育专业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推进危险化学品物流专业化进程。

建立完善园区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有序推进化工园区封闭式管理,推进实施贯穿园区的327省道的改道工程。加速园区转型升级,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淘汰不符合产业规划、危险程度高、安全保障能力差、职业危害严重的化工企业,禁止使用淘汰落后的化工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小化工企业关闭。推动化工园区安全监控与应急平台建设,加强对固定危险源、危险工艺过程、危险化学品车辆和公共区域重要部位的动态监管。化工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与化工园区规划的修订同步实施,有效控制区域安全风险总量。建立园区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建立化工企业定期交流、互查和监督机制。

3.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

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严格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准入条件,合理控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数量,优化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布局。严格控制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严格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许可。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零售企业“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专项整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完善烟花爆竹流向和运输全程动态监控监管信息系统。严格烟花爆竹限放、禁放监管。

加快民爆物品储存仓库的安全技术改造,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严格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确保所有储存设施的安全距离、管理符合规程规范要求。积极推进民爆物品流通、运输、使用全过程“一体化”监管体系建设,构建危险物品信息化监管平台,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强化销售备案管理。

4.道路交通

深入推进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着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效果评价体系建设,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和保障,全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法制化、智能化进程。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强化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着力解决道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普货运输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落实客车、渣土车、危货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源头治理,加强非机动车管理。贯彻《刑法修正案(九)》对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超速违法的责任人及管理人追究刑事责任。强化道路交通执法管理,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严禁非法管运。抓好长途客车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国务院“84220”和夜间2点至5点强制停车休息制度与禁行规定,推动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提升加强城市交通管理行动成效,努力提高城市交通管理能力水平。增补、更新、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道路隐患整治和改造,全面完善国省道、主干道、和事故多发路段中央隔离、夜间照明等设施建设,排查治理农村交叉路口隐患,实施“五小工程”建设,推动各级政府将道路隐患整治纳入民生实事项目,落实各级财政资金补助,提升道路安全管理水平。将贯穿东至经济开发区(原香隅化工园区)的327省道改道从园区外围通行。落实新建、扩建、改造道路“三同时”制度。建立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积极整合交通、安监、公安、气象等部门资源,实施智慧安全高速公路项目,利用传感网、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到2020年力争建成全市智慧安全高速公路。探索创新信息化条件下的交通管理勤务模式,建成并推广使用省、市两级“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联网联控平台。强化“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实现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安装应用全覆盖。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加强农村交通管理队伍建设,推动农村交通管理力量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人员经费列入县(区)、镇街两级财政预算。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应急管理机制,完善道路安全应急救援组织架构和应急预案,强化部门联动和预案演练,加强道路安全应急队伍和能力建设,健全道路监测预警和信息收集机制,提升道路应急管理水平和处置能力。持续开展全社会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宣传,努力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最广泛的社会层面上提升道路交通参与者的法制观念与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5.铁路交通

加强铁路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加强铁路沿线环境治理,严厉打击行人非法上道、铁路安全保护区内私搭乱建、燃气管道非法穿越铁路、公路桥坠物等行为。加强临近营业线施工企业监管,避免干扰行车安全。推进重点道口安全设备设施改造。

6.水上交通

加强水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和码头安全设施建设。以客滚船、陆岛运输船、危险品运输船为重点,加强重点时段、重点渡口的监管工作。落实危险货物码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危险化学品物流、储存、装卸管理机制和信息台账数据库。强化码头、运输船舶和采砂、桥梁建设等水上水下活动的安全监管。开展渡口标准化建设,引导老旧客渡船淘汰,对具备条件的渡口实施“渡改桥”工程。进一步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通航密集区客运航线、渡口渡船、危险货物水上运输监管,进一步整治船舶非法营运和超载行为。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体制机制,全面提高水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和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健全事故调查证据审查制度、调查后评估、调查报告公开等制度,全面提升事故调查的规范性。加强船舶安检队伍和海事调查能力建设,推进实施海事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制度。加强通航水域内旅游客船安全监管,确保游船安全设施齐全,督促游客按规定正确穿戴救生衣。

7.建筑施工

组织全面实施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和信用评价工作,将信用评价结果与扶优扶强、招投标、差异化监管等挂钩,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优胜劣汰竞争机制。整合提升以企业、人员、项目、信用管理为核心的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加快形成建筑市场和现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率。严格实施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督促企业依法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突出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安全问题治理,加强在建基坑、建筑高边坡、市政桥梁的安全质量监控,持续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模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治理,推进建机和模架“一体化”管理,推广使用安全适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违法发包、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建立健全违法违规行为定期督查和通报、督办制度。改革创新监督机制,深化应用大数据监管,深入推进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建设,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整合市场、现场监管力量,建立综合检查执法机制,推行“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实行企业自查自报自改与政府监督检查并网衔接,实现分级分类、闭环管理。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充实基层建筑安全监管力量。加强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8.消防(火灾)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完善消防工作责任落实机制。及时制(修)订消防规划,科学规划消防安全布局,确保消防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一致。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加强消防水源、消防信息化、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大火灾隐患治理力度,开展以人员密集和“三(多)合一”场所(生产、住宿、仓储在一起的“三合一”和生产、经营、住宿、仓储等在一起的“多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大型批发集贸市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的排查整治行动,加大“三边”工程(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查处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完善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医院、学校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服务、火灾报警和应急逃生装置。积极推进消防装备建设,配齐配强应对现代化灭火和应急救援所需的“高精尖专”车辆、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因地制宜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逐步推动队伍达标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推动乡镇建立志愿消防队。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协同指挥作战能力。强化全民消防宣传教育,支持和推动社会力量开办消防培训机构,提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社会化水平。

9.旅游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开展行业专项治理和隐患整改,着力构建旅游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旅游安全应急处置和防控能力,关注重点时段和薄弱环节,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扎实推进全市旅游行业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广大游客反映强烈的旅游市场秩序突出问题,提高游客满意度。进一步明确各相关主管部门的旅游安全监管职责,强化旅游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努力构建适应旅游产业发展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主管部门各司其责,重点加强对各类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客运等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落实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市、(县)区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旅游安全作为突发事件监测和评估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旅游目的地旅游气象、地质灾害、生态环境、流量控制等监测和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建立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制度。加快旅游安全管理方面研究,推进旅游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景区、景点安全文化建设,提升景区、酒店员工安全素质。各县(区)政府应当依法将旅游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开展救援,并协助游客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积极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安全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宣传旅游安全常识、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引导广大旅游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旅游安全工作。

10.职业卫生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完善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机制,加大职业卫生监管力度,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监管,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和职业病危害应急处置能力。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范围,同时部署、同时推进、统筹考核。健全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市、(县)区职业病防治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网络。全面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状况摸底调查,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加大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力度,认真做好职业病危害的前期预防工作。强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不断提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水平和能力。加快职业病危害检测检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宣传教育培训、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库等支撑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职业卫生信息统计体系,推进职业病危害申报和职业卫生信息统计工作,构建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过程管理和动态监管体系。建立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基础数据库和职业人群健康数据库,努力实现“底子清、情况明”,推进职业病危害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与管理,强化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加强对重点职业病的监测与预警,及时掌握职业病在高危人群、高危行业和高危企业的发病特点和发展趋势,研究重点职业病的分布情况,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鼓励和支持职业病防治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开展重点职业病防治科技攻关。研究设立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资金,推进尘肺病人救助和职业病危害治理,解决保障措施不完善问题。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格贯彻执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不断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规范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危害告知,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和能力,加强职业健康监护,落实职业病危害岗位从业人员岗前、岗中、离岗职业健康检查,控制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逐步夯实全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

11.特种设备

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主体落实,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工作责任落实机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完善特种设备地方法规体系建设。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监察职权清单,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监管体系。探索实行特种设备安全负面清单管理。严格监督检查,严厉打非治违,规范从业活动,实行管理标准化。增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监察效能。加强动态监管物联网信息化建设,建立违法行为信息库和信用累积数据库,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加强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加快执法装备现代化,全面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夯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支撑。探索建立社会化的技术支撑体系,实行购买服务、专家支持、信息公开和技术服务质量监督制度。加强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能力建设,完善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能力评价体系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特种设备专家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特种设备产品安全性能和检验检测能力。继续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电站锅炉、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

12.工贸行业

强力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依法关闭安全保障水平低的企业,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持续开展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有限空间作业和涉氨制冷、粉尘涉爆、金属冶炼企业开展专项治理。推动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预警系统。开展城区周边家庭作坊式服装、箱包加工厂专项整治,推进以轻工、纺织为主的园区建设,引导企业入园。

13.渔业船舶

进一步提升渔业船舶技术质量,落实渔业船舶建造和日常的维修、维护管理监督,确保渔业船舶具备安全航行、作业的技术条件,从而保证渔业船舶能够安全生产。健全完善渔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机制,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强化渔船安全生产监督责任落实。加强救生筏检修站监管,督促企业提高检修质量。加强渔船持证、船员持证、救生消防设施配备以及违规载客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防灾减灾预警报能力。提高渔船渔工保险覆盖面。加强渔业船员安全培训,推动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14.电力

强化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完善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体系,提高电力系统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落实电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强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夯实电力安全生产基础。强化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健全电力可靠性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15.农业机械

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依法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深入落实农机安全监理惠农政策,进一步报废淘汰安全性能差、油耗高、可靠性差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节能降耗和安全环保。继续深化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的发生。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机安全参与者安全生产意识与守法意识,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建立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各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登记制度,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实现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

16.水利基础设施

健全水利安全生产行业监管体系,以水利工程建设安全和运行安全为重点,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建设安全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工程稽查范围。以工程建设、水库度汛、病险库闸除险加固、农村水电等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因自然灾害、违规采砂等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跟踪督办,并按规定验收销号。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加强水利施工企业“三类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发证工作,建立水利施工企业项目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和失信惩戒制度,对安全生产许可事项实施有效监管。提升水利安全生产技术含量,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评价工作,提高安全隐患检测、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

17.城市建设运行

提高城市燃气等各类管网、交通、排水防涝、人防工程、消防、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标准,普查评估安全风险,落实应急措施,完善安全保障条件。强化对隐蔽性设施、管缆廊巷、排土渣场等的监测监控,开展城市公共设施、桥梁、老旧建筑、电梯等安全隐患治理。建立完善大型集会和大型活动风险研判、预案备案等制度,加强各类体育、文化、娱乐活动和旅游设施安全管理。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

1.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

切实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备标准要求,加强在事故调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执法检查、应急救援、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卫生监管等方面先进安全生产监管设备的配备,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一是强化完善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和队伍,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优化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结构,逐步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二是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投入,完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加大事故预防、先进技术推广、宣传教育培训、监管能力建设等投入,设立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安全隐患治理和应急救援专项资金。三是开发(园)区、基层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积极探索实行派驻执法、跨区域执法、委托执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和规范镇街及各类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四是建立完善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资格考核等制度,分级分类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建立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18年底前,所有执法人员配备使用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

2.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坚持社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原则,整合安全科技资源,依法培育和发展安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体系,培养造就一支职业素质优良、专业技术精湛的职业化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队伍。大力培育扶持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服务组织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供安全评价、检验检测、职业病危害评价、技术咨询、科学论证、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

服务安全生产大局,大力推动“人才强安”战略,促进安全生产人才可持续发展。注重培养选拔安全生产拔尖人才,进一步完善充实各级安全生产专家库。积极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建设,壮大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作用。严格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高危企业安全管理与安全培训工作新机制。提高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服务水平,做好继续教育工作,提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技术业务素质能力和水平。

3.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推进市、县区和重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向基层延伸,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应急预案管理与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部门、重点行业企业应急预案,完善企业与政府应急预案衔接机制,提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可行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警机制,强化和拓展应急管理工作职能,建立覆盖事故灾难、公共安全等生产监管全过程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安全防范和管理水平。督促高危行业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应急管理机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搞好应急预案演练,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储备相关应急物资,不断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严格落实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探索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间应急救援协议服务,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应急救援专职队伍的机制,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保障能力、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建设,围绕提高安全生产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处置救援、应急服务能力,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应急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和各类应急救援基地、队伍的装备配置标准。强化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能力储备,制定工作制度和协调程序,提高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能力。加强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平台体系,协同推进省、市、县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建设,完善指挥协调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探索区域联动机制建设。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体系,大力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指挥能力、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企业一线员工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大力开展生产安全应急知识普及工作,面向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增强全民应对事故灾难的意识和能力。

4.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探索安全生产大数据建设,着力提升监管装备水平和监管信息化水平。完善“数字安监”、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平台,探索“互联网+安全生产”创新举措,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安全生产监管结合,破解安全生产监管瓶颈制约,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推广先进科技成果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应用。注重筛选和大力推广对于事故预防预警、防治控制、抢险处置等方面切实有效的先进适用技术、工艺,不断提升科技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的科学水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技术示范工程建设。支持和鼓励企业把先进科技成果和重大技术装备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研究探索加快政产学研创新体系的措施与方法,大力提升企业安全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培育和发展安全产业。支持和鼓励企业加强安全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提高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从根本上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淘汰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技术、工艺和装备。

5.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

进一步健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体系,把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纳入安全生产范畴,着力提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能力。着力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法规标准、基地、教材和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全民公共安全教育、警示教育和灾害应急避险教育。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正面宣传,把安全生产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义务宣传范畴,重视和发挥各类媒体的引领作用,凝聚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正能量。切实加强宣传教育队伍和机构建设,不断提高组织协调能力、舆情分析能力以及对新兴媒体的运用能力。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制度,切实增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效果。

大力推进安全培训责任体系、教学体系、考试体系、执法体系和信息管理体系建设,保障职工(农民工)切实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依法从严落实企业培训主体责任、政府培训监管责任、培训考试机构保障培训质量责任。加强企业培训源头管理,强化职工(农民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师傅带徒弟制度,把好从业人员岗前准入关口。加快推进网络学院建设,开发适合职工的培训视频课程体系,为职工远程在线学习创造条件。加快推进考试体系建设,构建以考试促培训机制,提高职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水平,力争到2020年,职工(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护技能明显提高。

深入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康杯”、“青年示范岗”等主题实践活动,增强活动实效。提高城市、社区、村镇、企业、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水平,不断强化安全意识。全面加强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安全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大力支持安全文化产业发展,协调社会安全文化资源,参与安全文化开发建设。巩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县(区)、安全开发(园)区创建成果。

四、重点工程项目

通过实施重点工程(项目),带动我市“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推动全市监管监察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工程、生命保障工程

按照公安部《全国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和省要求,完成我市域内高速公路卡口、固定式测速设备、视频监控设备、固定式交通信息显示设备共享及建设、路面监控设备光纤电源配套设施建设;建成集交通信息研判、应急指挥调度、公众服务管理、执勤执法监督、重点车辆监管等功能为一体的省、市、(县)区三级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和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执法站建设。

实施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塌方等危险路段改造项目。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实施农村道路安全改造。统筹发展农村客运交通,推进农村客运班线公司化经营改造。加强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较高等重要路段的路网运行监测与交通执法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对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和危险桥梁的实时安全监控。

(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安全生产安全监管力量,依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要求,配备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安全生产监管专用执法车辆和现场监督检查装备,解决第一时间赶赴事故救援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监督和执法等方面手段不足问题。

(三)应急救援系统平台建设工程

升级改造应急救援系统平台,实现各联动单位应急救援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全面提高我市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

建成化工园区一体化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完善救援指挥、资源管理、重大危险源监管监控等功能,实现与市级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基础数据库,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需求评估,优化布局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储备库。建立县级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置大型、特殊专业救援装备器材,补助装备运行维护费用及演练经费。建立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医疗救护队,配置符合危险化学品、矿山事故院前急救需要的先进医疗救护设备。

(四)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建设工程

实施化工园区分级管理,制定区域防护等级,采取不同的封闭监控管理手段,实施贯穿园区的327省道改道工程,逐步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实施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控工程,实现公共辅助一体化、物流传输一体化、安全环保应急一体化、管理服务一体化。开展化工园区转型升级工程,对不符合产业规划、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企业实施搬迁,推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小化工企业关闭,推动化工园区安全距离内居民搬迁。完善化工企业与安全监管部门共享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整合社会资源,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储存、专业运输、集中交易等功能。实施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工程,加强“两重点一重大”以外重点在役装置控制系统自动化升级改造。

(五)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

在全市各行业领域(包括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宾馆、超市等企业,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化提升工程。到2017年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体系和工作体系健全,使用信息技术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动态管理;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全部评审达标,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其中,2016年底不低于80%、2017年底全部达标。

(六)职业病危害综合治理工程

深入开展全市职业病危害状况普查,建立完善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加强普查数据管理与研究分析。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水泥、造纸、箱包、板材加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实施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以及关闭退出等专项治理行动。到2020年所有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全部实现评价、检测、体检、建档率达100%,有职业病危害的新、改、扩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率达100%,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职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达到要求。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程、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建设集安全警示教育、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工程技术专业实训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考核基地,建立公共安全教育馆、安全文化公园等公共教育平台。开办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安全专栏”,打造新媒体阵地,建立并运用“池州安监”微信公众平台、微博、QQ平台,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搭建安全生产知识和专业技能网络培训服务平台。加强校企、校区合作,开设中小学校安全教育课程。定期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平安美好”校园创建工作。开展企业员工、社区居民、村民等风险意识、事故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教育培训。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建设。

(八)诚信体系建设工程

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安全诚信评价管理制度,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定期公示企业诚信等级变化情况、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企业名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依托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开发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系统,实现监管部门间企业诚信信息共享交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对安全失信企业或列入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企业实行联动管制措施。

五、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总体布局,同步制订“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专项规划要与本地区“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与省、市“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相衔接,并针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实际,确定规划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落实规划实施的主体责任,对本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编制工程专项规划,提出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和资金筹措方案。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规划的实施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实施的协调机制,做好规划目标、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制定规划提出的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政策保障措施的实施方案,明确和落实各地、各部门及各单位的任务和责任。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适时组织开展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分析,特别是对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的检查评估,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强化规划内容的落实与监督,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实施全过程跟踪检查,确保规划主要任务和目标如期完成。

(二)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保障力度,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等安全生产重大项目工程纳入政府预算投资范围和公共财政支出优先领域。要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情况,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机制,适当扩大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的适用范围。完善信贷政策,鼓励银行对安全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投入安全基础性建设、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推广、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和安全装备融资租赁。

要发挥商业保险在安全生产领域的积极作用,逐步建立起符合各行业安全发展需要的责任保险制度,形成“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发展机制,促进责任保险机制对于安全生产风险的有效管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冶金等高危行业要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用于事故死亡人员和伤残人员的经济赔偿、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费用。落实工伤保险制度,完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安全发展投入保障机制。

(三)加大安全生产政策扶持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有利于促进安全发展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在税收、环保、安全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等方面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推动企业调整结构、促进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积极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采用先进技术,改进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要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制定安全科技创新政策措施,推进“科技强安”战略实施,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进行加以培育。加快项目研发、转化、推广、应用,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创新安全监管与服务方式,开展企业帮扶工程,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和技术服务。

(四)引导社会共同参与和监督

要如期完成规划任务,必须依靠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各级政府要建立科学、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社会化长效监督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规划的宣传,增强公众对规划的认知和了解,引导公众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

充分发挥党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群众对规划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新闻发布和重大事故信息披露制度,畅通媒体舆论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主动监督、放心举报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