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十三五”时期,我国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低碳循环发展,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
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事关城市建设全局和长远发展。根据国家、安徽省总体战略部署,按照《芜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总体要求,为推进落实我市“十三五”节能降碳工作,制定本规划。
规划范围为芜湖市,规划实施期限为2016-202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
目 录
一、“十二五”工作回顾··· 1
(一)低碳转型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1
(二)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 2
(三)清洁低碳的能源结构体系初步确立·· 3
(四)节能管理工作日趋精细化·· 4
(五)重点领域节能成效显著·· 6
(六)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不断加强·· 9
(七)节能低碳全民行动积极开展·· 10
二、“十三五”节能低碳发展环境··· 10
(一)应对气候变化对节能降碳提出更高要求·· 10
(二)我国能源需求处于刚性增长期·· 11
(三)绿色低碳发展成为经济增长的内在要求·· 12
(四)芜湖市确立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 13
三、制约因素··· 14
四、发展思路与目标··· 14
(一)指导思想·· 14
(二)基本原则·· 15
(三)发展目标·· 15
五、主要任务··· 16
(一)构筑结构降耗新支撑·· 16
1、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 17
2、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17
3、强力控制高耗能行业总规模·· 17
4、淘汰落后产能·· 18
5、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18
(二)实现低碳发展新突破·· 19
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19
2、加强废弃物处理领域温室气体控制·· 20
3、加强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开发应用·· 20
4、支持装备产业再制造·· 21
5、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功能·· 21
(三)探索节能低碳管理新模式·· 22
1、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 22
2、建立完善碳排放量配额分配制度·· 23
3、加强智慧型能源消费管理·· 24
4、推动新能源微电网和能源互联网建设·· 24
5、支持建立绿色金融支撑体系·· 25
6、支持发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25
7、积极探索节能量交易、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方式·· 26
(四)深化重点领域节能·· 26
1、工业节能·· 27
2、建筑节能·· 27
3、交通节能·· 29
4、公共机构节能·· 30
5、其他领域节能·· 30
(五)着力发展新能源·· 31
1、加强太阳能综合利用·· 31
2、推进生物质能源化利用·· 32
3、加强风力资源开发利用·· 32
4、推动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 32
5、有序推进水电、核电发展·· 33
(六)强化重点工程的带动作用·· 33
1、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33
2、低碳社区试点工程·· 34
3、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程·· 35
4、新能源开发应用示范工程·· 35
5、“能效、水效领跑者”、“低碳产品认证”创建工作·· 36
(七)构建节能减碳排放管理长效制度体系·· 37
1、落实“双控双降”目标约束机制·· 37
2、建立完善能耗碳排放基础统计计量体系·· 37
3、健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 38
4、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制度·· 38
5、完善节能监测预警体系·· 39
6、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和碳排放核查制度·· 39
(八)融入长江经济带节能减碳跨区域合作·· 40
1、积极参与区域联动合作机制·· 40
2、加强节能低碳创新技术合作·· 40
六、保障措施··· 41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节能低碳工作协调机制·· 41
(二)突出顶层设计,强化节能低碳规划引领·· 41
(三)聚焦重点领域,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42
(四)抓好目标落实,推行节能低碳目标考核评价·· 42
(五)着力重点突破,开展重点领域节能监察·· 42
(六)创建试点示范,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 43
“十二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节能降耗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围绕省政府下达的节能和碳排放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突出重点,持续推进节能降耗工作,节能低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十二五”期间,芜湖市实施“安徽省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4105’行动”计划,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三次产业结构由2011年的6.4∶65.9∶27.7调整为2015年的4.9:62.7:32.4,第三产业比重提高4.7个百分点。
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快速发展。机器人产业、新型显示产业获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机械基地获批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基地。谋划布局了光电信息、通用航空、新材料、节能环保、生命健康等市级产业基地。一批重点项目取得积极进展。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增加值413.18亿元,同比增长16.5%,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28.66%;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汽车及零部件、材料、电子电器、电线电缆四个支柱产业实现增加值974.44亿元,比上年增长12.5%,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67.58%;汽车及装备制造产业实现增加值665.64亿元,同比增长12.2%,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46.17%。
积极推进第三产业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实施意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安徽国家数字出版基地芜湖园区、国家第二批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获批,530家传统企业入驻“阿里巴巴·芜湖产业带”平台。全市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达13个,居全省第一。建成万开物流园、普洛斯物流园一期、文化创意产业园、服务外包产业园、雨耕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大砻坊工业设计平台、方特东方神画等一批具有带动能力的现代服务业项目。以现代物流、金融业、文化创意、服务外包、旅游五大重点现代服务业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呈现快速发展态势。服务业增加值由2010年336.80亿元增加到2015年796.7亿元,年均增长12.54%,其中2015年比上年增长11%。
在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下,我市结合实际,编制了《芜湖市“十二五”节能规划》、《芜湖市低碳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芜湖新能源示范城市发展规划》,制定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意见等。采取了强化节能目标责任管理、开展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加大了节能技术改造、加强了能源消费监测、建立了节能预警调控方案、开展了能源消费调度等一系列措施,有力地控制了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万元GDP能耗逐年下降,由2010年的0.6337吨标准煤,下降到2015年的0.4787吨标准煤,2011年-2015年年度下降率分别是4.1%、4.88%、3.53%、7.62%、7.0%,累计下降24.5%,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17%目标。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由2010年的0.8456吨标准煤,下降到2015年的0.5736吨标准煤,累计下降32.2%。能源消费总量由2010年的849.87万吨标准煤增加到2015年的1158.92万吨标准煤,增长36.36%,年均增长6.4%,低于同期GDP年均增长率6.1个百分点。每万吨标准煤创造的单位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15780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20890万元,增长32.38%;每万吨标准煤创造的工业增加值由2010年的11826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17333万元,增长46.57%,能效水平明显提升。
我市以创建“全国新能源示范城市”为目标,着力转变以煤炭消费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大力开发利用新能源,取得了良好成效,新能源应用示范有序推进。
光伏发电发展迅速。全市建成信义、鼎晟金太阳工程55.056兆瓦,信义三山、严桥、岱湖光伏电站240兆瓦,奇瑞公司、欧宝机电、鑫龙电器等分布式光伏44.16兆瓦,金融服务区光电建筑一体化1.19兆瓦,家庭光伏11户34.1千瓦。全市建成并网发电总规模超过340兆瓦。
风力发电起步良好。华电严桥48兆瓦、万寨48兆瓦风电项目并网发电,石涧50兆瓦、东山20兆瓦风电项目开工建设。
生物质发电加速推进。南陵凯迪30兆瓦生物质发电项目建成并网发电,无为泰富30兆瓦生物质电厂开展前期工作;装机规模2*12兆瓦中电环保城南垃圾焚烧工程、2*12兆瓦绿洲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改扩建工程开工建设。
浅层地热能利用开始起步。奇瑞重工、美的空调、南陵大浦、东方红郡等积极探索地热能与建筑一体化利用。全市浅层地源热泵建筑应用面积达60万平方米。
调整了全市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及节能办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重大问题,部署全市节能工作。分类下达各县区、开发区、政府相关部门“十二五”和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并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继续将节能工作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并将节能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县区、开发区增减分指标。严格目标责任考核评价,落实奖惩措施,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成立芜湖市节能监察中心,为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节能监察中心能力建设获得中央预算资金支持,购置了一批执法车辆、实验检测设备,增强了节能管理监察能力。四县也相应成立了节能监察中心。
建立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印发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流程》、《关于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范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程序、重点。对“上大压小”的南方水泥4500吨/日生产线、华电二期1*100万千瓦机组开展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工作。建立了项目布局调整工作推进机制,明确把能评作为项目落户的第一道关口。积极发挥能评对控制高能耗项目落户、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作用。
积极发展节能服务机构。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两家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获国家发改委备案;协调节能服务公司为耗能用户开展诊断、融资、改造等节能服务;富鑫钢铁、奇瑞重工、中达电子、金融服务区等企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其中富鑫钢铁变频节能改造项目获中央财政支持。多批次组织节能评估机构参加业务培训,并开展相互间的学习交流。
开展能源审计,全市47家重点耗能企业和公共服务机构有计划分年度开展了能源审计。启动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电力、化工等行业碳排放调查摸底,开展相关人员培训。启动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开展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芜湖海螺、新兴铸管、荻港海螺等企业开展国家能源管理建设中心示范项目建设。
开展节能惠民工程产品目录申报,奇瑞汽车16款1.6升及以下乘用车进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贝斯特、美的公司37款太阳能热水器进入国家节能产品推广目录。有计划推广节能型灯具、家电、汽车等节能产品消费。多部门联合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芜湖励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LD智能空调节电器。
开展并做好万(千)家企业(单位)节能低碳行动的跟踪、指导、监督、考核工作,确保万(千)家企业(单位)节能低碳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全市120家万(千)家企业(单位)通过调整结构和挖潜改造,有效降低了能源消耗,完成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以工业领域为重点,加强以余热余压利用为重点的节能技术改造,海螺三期、信义电子玻璃等一批余热发电工程投入使用,全市“三余”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04兆瓦,其中“十二五” 新增184兆瓦。楚江合金铜合金线材生产线节能综合改造、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120 lm/W低成本LED室内照明灯自动化生产项目等节能改造项目获中央财政及省市资金支持。2015年,我市工业增加值能耗0.5736吨标准煤/万元,比2010年下降32.2 %。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五年来,先后淘汰11户20条立窑水泥生产线、水泥产能323.5万吨;关闭14户水泥企业19条小水泥粉磨站,淘汰落后产能585.6万吨。关停粘土砖瓦窑企业65户,关闭非煤矿山企业61户、小煤矿4户。完成新兴铸管老厂区落后设备淘汰和移址新建。
全面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和绿色建筑推广,在全省率先将美好乡村太阳能项目纳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补助范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面积达1285万平方米。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环保、健康”的绿色照明技术,实施“万城千盏”城市道路LED照明示范应用工程,全市推广LED路灯13500盏。启动既有建筑改造。完成“五院住院部及康复中心楼太阳能热水工程改造项目”、“万春花园配套公建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项目”等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累计改造面积220万平米。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全市共获得绿色建筑评价设计标识项目8项,获得省绿色建筑示范项目4项,其中,芜湖贝斯特太阳能公司工业厂房是目前我省唯一的绿色工业建筑示范项目。芜湖城东新区获得了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
深化“车、船、路、港”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大力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不断优化调整公交线路,并把城市公交服务向城区周边延伸覆盖。积极推进世行贷款在中心城区设置公交专用道建设绿色公交系统项目建设工作。实行40分钟内免费持公交IC卡换乘一次,鼓励更多市民出行乘坐公交车,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建立完善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成站点553个,安装管理箱563个,停车柱15549个,投放自行车12000辆,累计办卡8.94万张,年借行次数超过1000万次。大力推进对现有班线的公司化改造,优化配置客运资源,班线客运、旅游客运公司化均为100%。推广驾训模拟节能示范项目,全市驾培行业21所驾校1410辆教练车95%使用天然气,配置使用驾驶培训摸拟器138台,达100%。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推行就地水泥稳定冷再生技术,实施国省道建设改造。积极推广新兴清洁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领域中的应用。市公交公司营运车辆1436台,其中CNG686台、LNG76台、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336台,新能源公交车占城市公交车比例已达76%。市区3700辆出租车,全部实现天然气燃料。开展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试点示范。
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抓住全国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发展机遇,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5470辆,建成电动汽车充电桩1452个,创新性地开展“以租为主”新模式使用,投入使用租赁点19个,投放新能源汽车1032辆。
持续开展公共机构领域节能,全市各公共机构推广利用节能软件的直报系统,提升了能耗统计工作的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加强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找准能耗增长源,切实采取措施,做好调控与监控。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控制办公场所空调温度、照明,实行电梯间隔开启等。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树立先进典型。市二院、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等10家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市一中、市质监局等36家创建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市科技馆、市一院等10家单位被评为省节能示范单位,三山区政务中心、芜湖市广电中心等14家单位创建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开展绿色回收工作,完成了市直机关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布点工作。落实教育、卫生行业节能措施,部分学校、医院实施了太阳能光热利用项目。
大力推进森林增长工程,加强山丘岗地造林、平原农田林网、城乡绿化、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绿色廊道工程建设,全面开展“三线三边”整治,构建全市域森林分布相对均衡的森林生态系统。合理布局城镇绿色空间,实施了中心城区及所辖县城园林提升工程,加强城市绿道、公园绿地建设,大力推进了森林长廊景观化,积极推广了建筑物立体绿化,建设形成生态良好、景观优美的城市形态。加快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建成了国家级、省级森林公园,创建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打造了城东新区国家级绿色生态城区。推进湿地建设保护工作,建设大阳垾湿地公园、芦花塘湿地公园,开展了环神山人工湿地公园整治,推进扬子鳄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8.8%,比2010年提高3.4个百分点。五年累计建成绿地2468万平方米,完成造林55.6万亩,建设森林长廊275公里。森林蓄积量500万立方米,年均增长3.26%。全市湿地保有量7.97万公顷。
持续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围绕“节能我行动,低碳新生活”、“节能低碳,绿色发展”、“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节能有道,节俭有德”、“低碳城市,宜居可持续”等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主题,在《芜湖日报》开辟节能宣传专版,宣传节能形势、政策、生活节能低碳常识等,大力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组织开展了“万户家庭低碳行动”、“能源短缺体验日”、“低碳体验日”、“公共机构节能知识竞赛”、“节能低碳环保随手拍”比赛和摄影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承办了“全省淘汰老旧营运车辆启动仪式”等丰富多彩的节能低碳宣传活动。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导向和监督作用,加大日常宣传力度,不断扩大节能工作的社会覆盖面,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全球气候正经历着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显著变化,如异常极端气候增多、海平面升高、冰川退缩、冻土融化、河(湖)冰迟冻与早融、动植物数量减少等等,已经对人类社会产生了并将继续产生重大影响。2015年12月12日通过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气候变化《巴黎协定》,发出了国际社会对世界经济必须走一条绿色、低碳、气候适应型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的明确信号。加速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已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共识和共同责任。
2015年6月,我国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文件《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确定了2020年和2030年的行动目标。2030年行动目标是: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在此形势下进一步做好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各项工作尤为必要。除积极发展新能源产业、努力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等必需方法之外,亟需实现市场机制建设、监管体系完善、措施路径的新变革、新突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能源需求持续刚性快速增长。2015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达到43亿吨标准煤,是1981年的6倍多。年度碳排放量2007年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第一大国,2013年超过第二、第三位的美、欧排放之和,约占全球总量的30%。我国能源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长期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正在集中显现,大面积严重雾霾现象日益常态化。环境污染、生态退化和过度排放不仅导致越来越多的健康问题,还成为引发社会矛盾的燃点和国际关系的热点。在能源消费总量世界第一的同时,我国能源利用效率却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二,仅有日本的六分之一,美国的三分之一。以占世界21.5%的能源消耗,只创造了13.5%的价值。对我国来说,亟需推进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的调整,加速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绿色发展不仅是国际社会的要求,更是我国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
随着我国经济增速进入换挡期、结构调整进入阵痛期、稳增长措施进入消化期的经济发展新常态,节能增效压力日益凸显。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多次研究国家能源战略安全问题、生态文明建设问题,明确提出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加快形成能源节约型社会,以较少的能源消耗促进经济社会较快发展;强调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使用,推动利用方式根本转变,推进新能源应用,发展绿色产业,实现能源消耗强度持续下降,资源产出率大幅提高的目标。全国“十三五”能源规划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比重达到1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45%,全国能源消费总量50亿吨标准煤左右,“十三五”年均增速3%左右。3%的年均能源消费增速,低于“十二五”的3.6%、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6.01%的增长速度。
“十二五”以来,我市节能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及深层次影响持续蔓延的情况下,我市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加快发展,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站在更高的起点谋划节能减碳工作,既要巩固完善已经践行的成功经验,又创新开拓新的机制措施,寻求适合芜湖特点的节能减碳模式和路径势在必行。
在国家大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安徽省实施“4105”行动计划的背景下,芜湖市“十三五”期间全力打造经济和城市两个升级版,建设现代化大城市。《芜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三五”时期,芜湖经济要按照“保持中高速、迈向中高端”的总体要求,发展质量效益显著提高,地区生产总值保持10%的增速,并向更高目标迈进,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提出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消费强度、发展新能源的目标要求。适应新常态,推进节能增效,发展低碳经济,对于缓解资源瓶颈制约、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保护资源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十三五”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芜湖市产业结构调整压力加大。经过“十二五”期间不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以及落后产能退出,目前芜湖市高耗能行业如水泥、煤电、钢铁等,能源消费强度居全国先进水平,进一步提高节能水平的空间有限。另一方面,工业化城市化建设致使能源消费总量呈刚性增长。“十三五”期间,芜湖市着力打造“两个升级版”,完善城市功能,积极推进跨江发展,加快江北产业集中区建设,随着重点项目陆续开发建设,全市的用能需求将进一步增加。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办发〔2014〕31号)、《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为指导,结合国家大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落实安徽省“4105”行动计划,以及芜湖市“十三五”打造经济和城市两个升级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节约能源、减少碳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促进节能低碳工作由重点向全面延伸,由外部推动向内在要求转变,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加快形成节能低碳发展新格局,实现经济社会发展、能源消耗、温室气体排放的和谐统一。
——坚持保障发展的原则。发展是硬道理,从芜湖实际出发,主动引领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可持续的发展。
——坚持目标管理的原则。强化指标约束,把能源消耗、碳排放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及问责制度。
——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优化产业结构,严控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降耗。
——坚持全民参与的原则。节能低碳关系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民心、集中民智、汇集民力,实现生活方式绿色化。
到2020年,全面确立全市能源消费、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和强度的“双控双降”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与城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系统、长效节能减碳机制。
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严控能耗总量,提升能效水平。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390万吨标准煤之内,净增加230万吨左右,年均增长3%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5%。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逐步下降,到2020年,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17%左右。
推行清洁能源消费。能源结构低碳化调整取得成效,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7%左右。
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防洪除涝抗旱能力和极端天气应对能力。林业碳汇能力保持稳定,加强生态公益林、重点防护林及城乡绿化建设。到2020年,森林蓄积量达到575万立方米,增加7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23.6%。
注:节能和碳排放指标,最终以省政府下达目标为准。
把节能降耗工作有机融入“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整体战略部署,聚焦培育低能耗、低排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壮大支柱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打造芜湖经济升级版。
1、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
聚焦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抢抓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和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发展基地建设契机,重点打造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现代农业机械、新能源汽车、新型显示及光电信息、通用航空、节能环保装备、新材料、生命健康、轨道交通装备九大产业基地,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改造提升支柱产业。推动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材料产业、电子电器产业、电线电缆产业技术、管理升级,促进传统产业绿色发展。
2、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实施服务业重大增长点培育“6115”工程。以服务业集聚区为载体,着力构建区域商贸、金融、物流、信息消费、旅游文化和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六大中心,培育一批服务业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提质增效。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十三五”末,第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50%。
严禁新上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受理、转报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的规划选址、土地供应、环境评价、节能评估、安全评估、水资源论证等报批申请。严格实行新上高耗能项目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政策,即新建项目的同时淘汰大于或等于该项目的能耗。市域内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环保搬迁、“上大压小”项目,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禁止市外高耗能项目通过环保搬迁、“上大压小”、产业转移等名义落户我市。通过能耗置换推动存量产能调整升级和布局优化,控制高耗能行业总规模,控制能耗总量,不断降低高耗能行业在我市经济中的比重,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腾出资源、环境容量和市场空间,推动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升级。
加强对新建项目能效管理,鼓励企业从产品生态设计、工艺改造、生产过程和废物回收利用全流程加强碳排放控制。按照重点行业单位产品的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标准,新建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效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4、淘汰落后产能
进一步完善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及时足额兑现鼓励政策,促使落后产能尽快退出市场。加大煤改电、煤改气、集中供热改造力度,加快淘汰小型燃煤锅炉和小水泥、钢铁等落后生产线。加大特困行业过剩产能化解力度,完善政策配套体系,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坚持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按照“做好增量、盘活存量、主动减量”的要求,积极稳妥引导困难行业过剩产能在供给侧减量化解,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实现市场出清。
贯彻落实《安徽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余热余压利用、高效节能锅炉、高效变压器、智能电网、节能电机、清洁煤技术和设备制造,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节能家电、电机、半导体照明以及节能建材的使用和生产。着力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尽快形成节能服务产业体系。充分发挥海螺等大型企业的技术优势,着力实现余热余压利用技术装备制造国产化。支持奇瑞公司发展自主品牌小排量节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率先实现纯电动汽车产业化。引导企业开展商业模式创新,支持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入应用。
将绿色节能低碳理念纳入城市发展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废弃物处理领域温室气体控制,加强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开发应用,支持装备产业再制造,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功能,实现节能低碳全民参与,作为建设低碳城市的重要支撑。
加快芜湖循环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十三五”末实现产值150亿元。
围绕核心资源开发利用、关键补链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建设,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按照以热定电和适度超前的原则,重点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北产业集中区、繁昌开发区等园区实施实行集中供热工程。
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行垃圾分类回收,开发利用“城市矿产”。鼓励企业加强对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资源化利用。建设完成中电环保垃圾发电一期、绿洲垃圾发电改扩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工程,扩大格力再生资源回收处理规模。
加强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积极扶持秸秆收储运服务组织发展,建立规范的秸秆储存场所,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积极开展秸秆-牲畜养殖-能源化利用-沼肥还田、秸秆-沼气-沼肥还田等循环利用,引导秸秆基料食用菌规模化生产,推进秸秆生物质颗粒成型燃料项目建设。
加快构建各类废物分类收集、再生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全过程管理体系,推动实现餐厨垃圾、秸秆、建筑垃圾、园林废弃物资源化、规范化处置。到2020年,基本实现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零增长和原生垃圾零填埋,市区垃圾分类收集达标率20%,垃圾焚烧比例达到100%,减少垃圾填埋处理的温室气体排放。
3、加强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开发应用
结合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促进节能低碳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创新。加强节能低碳领域科技平台建设,推动已有各类科技条件资源开放共享。加强产学研结合,鼓励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快新能源利用技术的开发研究和推广应用。围绕提高工业能效、降低建筑和交通能耗、推行清洁生产等节能低碳发展中的重点领域,组织开展相关技术产品研究。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加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等领域的技术攻关力度,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推动符合国家、省节能低碳技术导向目录或先进适用生产技术应用。大力促进工业节能产品推广消费,做好高效节能容积式空气压缩机、通风机、清水离心泵、配电变压器推广工作。
4、支持装备产业再制造
围绕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和机床再制造以及再生资源拆解加工、交易,在繁昌县大力推进芜湖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总结奇瑞汽车开展汽车再制造的试点经验,推动汽车、装备、机电产业再制造发展。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加大投资力度,提升再制造所需要的拆解、清洗、加工、装配、检测等方面的技术装备水平,形成产业规模。
5、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功能
大力开展森林增长工程,加强山丘岗地造林、平原农田林网、城乡绿化、绿色廊道和其他一般造林,构建全市域森林分布相对均衡的森林生态系统。全面开展森林抚育经营,提升森林整体质量,推进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的进一步提升。继续实施重要生态公益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加快石质山地、废弃矿山、江湖河滩宜林区域等未利用地或废弃地造林绿化。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森林长廊、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6%以上。
加强黑沙湖、龙窝湖、南塘湖、凤鸣湖、银湖、奎湖、南湖、峨溪、芦花荡、大阳垾、莲花湖等湿地和湿地公园的建设保护工作,遏制天然湿地萎缩的趋势,逐步恢复退化或丧失的湿地,发挥其调节气候、降解污染、涵养水源、调蓄洪水、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增强生态系统系统抗旱能力,充分发挥固碳作用,提升环境容量。
探索建立节能低碳管理新模式,作为推行节能低碳发展的重要手段。结合芜湖市当前工作基础,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参与碳排放配额市场体系、加强智慧型的能源消费管理、推动新能源微电网和能源互联网建设、建立绿色金融支撑体系、支持节能环保第三方治理、积极推行节能量交易、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方式。
1、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
利用市场机制激励企业节能减碳,推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根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立,提出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化工、建材、钢铁、电力等重点排放行业企业名单。开展纳入企业的历史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组织第三方核查机构对企业的排放数据等进行核查,积极争取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中的配额分配。围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个环节,深入开展能力建设。针对行政管理部门、参与企业、第三方核查机构等不同的对象,组织开展分层次的培训,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运行提供人员保障。重点扶持具备技术能力的机构,建立技术支撑队伍,为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提供技术支持。按照国家碳排放配额交易市场体系,开展碳排放数据报送、第三方核查、排放配额核定与发放、配额交易和清算(履约)等环节的工作。鼓励企业利用碳交易使多出的排放配额交易变现,进一步促进企业添置高科技的设备,减少碳排放。
2、建立完善碳排放量配额分配制度
加强企业碳排放数据填报监管,保证如实、按时填报排放报告。监督第三方核查机构的工作及组织专家对第三方核查报告进行复审,确保数据准确。引导企业明确碳配额在生产要素中的地位,使其成为生产计划的一部分。根据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情况和分配到芜湖市的碳排放权的配额,逐步建立完善制度化的碳排放量的分配办法。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目标,适时调整企业碳排放配额数量,在满足制度化分配方法的同时,对企业未来若干年内的配额发放进行调配。利用新增的碳排放配额,鼓励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骨干龙头企业发展。引导控排企业加强对碳配额资产的管理,以及未纳入控排企业对潜在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减排量(CCER)资产的管理,优化各企业的碳资产在市域内的配置,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
3、加强智慧型能源消费管理
支持利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能源利用与城市运行智能调控,促进系统降耗。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强智能电网建设,通过实施需求侧系统化、智能化调控,降低能源消耗。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和企业发展热电联产和冷热电联供分布式能源,有序推动储能设施建设。全面建立市、县两级电力需求侧管理组织体系,确保实现节约电力电量指标,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促进节能降碳。构建智能用电服务体系,支持电能服务企业通过电力需求侧管理提供节能服务,探索用户能源托管、能效托管、环保托管等新型商业模式,支持能效电厂类项目、推广移峰填谷技术类项目、开展电力需求响应类项目、电能服务管理平台项目建设。
4、推动新能源微电网和能源互联网建设
积极开展新能源微电网技术研究和应用,探索建立容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发输(配)储用一体化的新能源微电网,建立电力能源服务的新型商业运营模式和新业态,推动更加具有活力的电力市场化创新发展,形成完善的新能源微电网技术体系和管理体制。
依托已有配电网或结合新建配电网建设,建设新能源微电网,实现风、光、天然气等各类分布式能源多能互补,通过能量存储和优化配置实现本地能源生产与用能负荷基本平衡,并根据需要与公共电网灵活互动且相对独立运行。按照能源互联网的理念,采用先进的互联网及信息技术,努力实现能源生产和使用的智能化匹配及协同运行,以新业态方式参与电力市场,形成高效清洁的能源利用新载体,使新能源微电网在一定的政策支持下具有经济合理性。与公共电网建立双向互动关系,灵活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在用户侧应用能量管理系统,指导用户避开用电高峰,优先使用本地可再生能源或大电网低谷电力。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绿色信贷机制,提供节能减碳项目融资、保理等金融服务。扩大社会资本投入,鼓励企业通过市场化融资渠道、国际组织援助、发行债券等方式广泛融资,支持节能环保企业上市融资。支持设立节能低碳和新能源基金、碳基金等各类绿色产业发展投资基金。
6、支持发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针对大气污染、工业废水和固体废弃物治理等重点领域,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相关环境服务试点工作,优先对重点产业功能区等集中治理需求较突出的区域实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污染治理项目的建设运营,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相关产品。
7、积极探索节能量交易、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方式
利用市场机制激励企业节能减排,将节能量交易作为市场化节能减排手段之一。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节能量交易,研究确定各用能单位节能总量目标上限、配额分配、节能量认证,并及时开展节能过程监控。结合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和新建项目能评审查,逐步发展能源消费总量管理下的用能权交易。鼓励用能单位通过合同或者节能量购买协议等形式,获得节能量额度,实现节能目标。大力发展合同能源管理,以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挖掘用能单位节能潜力。以合同能源管理,共享节能降耗效益方式,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投入压力和技术风险,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
积极推广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等多种模式,重点推进工业领域钢铁、水泥、化工、平板玻璃等行业供热、工业锅炉窖炉节能改造;拓展商业建筑、城市道路绿色照明改造;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推进政府机关和财政拨款单位从整体照明、中央空调等耗能方面,实施合同能源管理。
加强重点领域节能,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提高能源生产和利用效率。通过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商业和农村等方面的能耗管理,保障合理用能,鼓励节约用能,限制过度用能,推动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与节能减排紧密衔接的工作格局。
1、工业节能
加强工业节能源头管理。严控钢铁、水泥、化工、平板玻璃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控制其他行业及含有锅炉、窑炉、电炉、大功率电机等高耗能设备的项目。
强化生产环节节能。开展生产工艺、能源系统优化,提升能效,降低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基本完成全市工业窑炉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改造。运用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节能、燃煤锅炉改造等成熟技术,实施重点行业节能技术改造。推行按需供热模式,推广烟气冷凝热回收、锅炉集控等技术,实现智能化管控,提高综合供热效率。
加强重点耗能企业和重点区域的能耗监控。重点抓好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推动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开展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推动建立能源管理体系。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建立淘汰落后产能的退出机制并及时足额兑现鼓励政策,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应用新材料,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减少采暖、制冷和照明能耗。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施工和验收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保持100%。
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为重点,推广应用建筑围护结构、外保温复合墙体、多层保温窗、分布式供能系统、高效照明系统、太阳能和地热等。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工作,加大新建住宅全装修推进力度,逐步取消“毛坯房”。积极推广预拌商品砂浆等节能施工新技术,选用节能型施工机械设备和装置,降低建筑施工能耗。
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建立“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分步实施、分类推进”的工作机制,采取“政府投资项目引领、公益性项目率先、其他建设项目激励相结合”的推广模式,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通过以“绿色城东”、“绿色江北”等区域绿色生态建设,把绿色建筑理念扩展到市政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其它建设领域。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和机场、车站等满足社会公众公共需要的公益性建筑和保障性住房率先推行绿色建筑标准。
深化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大力开发应用太阳能光热、光伏系统。对屋顶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同步建设太阳能光伏系统或预留安装建设条件。加强浅层地热能在新建建筑中的推广,推动既有建筑应用地源热泵技术开展空调系统改造,鼓励应用浅层地热能建设分布式能源站。
深入推进建筑现代化。贯彻落实《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实现节水节能节地节材,降低施工环境污染,提高建设效率,提升建筑品质。促进我市建筑业的转型升级,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深化“车、船、路、港” 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优化调整线路,开辟新的公交线路。不断开拓新的公交经营方式,在市郊偏远地区运营各辖区内公交环线,把城市公交服务向城区周边延伸覆盖。继续实行40分钟内免费持公交IC卡换乘一次,鼓励更多市民出行乘坐公交车,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完善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并向城市周边延伸。大力推进对现有班线的公司化改造,优化配置客运资源。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限值及尾气排放标准,严格落实车辆报废相关规定,加快营运“黄标车” 报废力度。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的信息化和智能进程,实现对车辆的远程调度,提高车辆的实载率、里程利用率和能耗使用率。继续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推广驾训模拟节能示范项目。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加强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在新建改建道路的运用。积极推广CNG、LNG、插电式混合动力、电等新兴清洁能源汽车在交通领域中的应用,加快LNG动力示范船舶改造。开工建设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项目。
继续开展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模范表率作用。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既有办公建筑能源计量设施改造,逐步实现能源消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建立全市公共机构能耗数据库,打造公共机构用能管理网络化、数字化信息平台。逐步淘汰高耗能的空调、风机、灯具等用电设备,积极应用节能、节水新产品和新技术。杜绝长明灯现象,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安装节能技术较为成熟的延时开关或感应开关等自动控制装置。加强公务车管理,降低公务用车能耗。政府采购要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及国家有关规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加强重点商业企业(三星级以上宾馆、营业额3000万元以上餐饮企业、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商场和超市)节能管理,鼓励其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对空调系统、电梯系统、照明系统实施改造,不断降低单位能耗。加强宾馆饭店、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经营户和其他旅游经营单位节能节水。鼓励大众在出行过程中和在景区旅游中尽量选用公共交通工具。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加快农业提水排灌机电设施更新改造,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大力推广生态养殖、发展循环农业。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秸秆成型燃烧和省柴节煤灶,在有条件地区建设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因地制宜开发利用风能和太阳能,逐步建立适应农村特点的能源供应方式。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扩大光伏发电应用,推进风电场项目建设,拓展浅层地热利用,加大生物质能的综合利用的力度,有序推进水电、核电发展。
大力发展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加快集中连片示范。将开发区工业企业厂房屋顶太阳能作为扩大光伏发电应用的重点,逐步推广到政府办公楼、公益性建筑等其它建筑物。支持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建设就地消纳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对符合规划适宜建设的站址,作为公共资源对外发布,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技术优、实力强、业绩好、信誉佳的投资主体。探索建立有效的光伏发电商业模式,积极化解光伏电站指标少和分布式光伏发电收费难等难题。对取得支持性文件的备案项目,积极参加全省年度光伏电站建设规模配置招标;对容量不超过20兆瓦的项目,加快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先建先得”光伏电站指标。根据效益最大化和收益稳定化原则,灵活上网模式,自由选择“自发自用”或“全额上网”模式。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用电负荷显著减少时,变更为“全额上网”。
加快农作物秸秆焚烧发电、秸秆能源化利用(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秸秆气化)项目建设,扩大生物质资源化利用的力度。重点建设并投运无为泰富生物质发电项目和一批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项目,建成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沼气发电(或制取天然气)项目、中电环保城南垃圾焚烧厂一期工程、绿洲垃圾焚烧扩建项目。采取市场化的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鼓励农民、农村经纪人、农机合作组织从事秸秆收储运,鼓励专业化秸秆收运公司,逐步实现秸秆原料收储运专业化、市场化。实行秸秆收购价格补贴,稳步提高南陵凯迪生物质电厂和在建生物质电厂秸秆利用量。
加强和规范风电开发建设管理,以无为、繁昌、南陵等沿湖、沿江、山地为重点,有序开展风力资源评估等前期工作。经评估符合风电开发条件的项目,加快落实土地、环保、水土保持、电力接入等建设条件,已核准项目加快建设。重点推进华电福新无为风电场、中广核南陵工山风电场、信义红花山风电场和龙源新林风电场等项目建设。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因地制宜、示范推进”的原则,积极发展土壤源、地表水源(含江、河、湖泊等)热泵,鼓励发展再生水源(含污水、工业废水等)热泵。 以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为示范,对符合浅层地热能应用条件的地区,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且有集中供暖制冷需求的,应采用地源热泵系统。引导鼓励社会投资的1万平方米以上的酒店、商场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地源热泵系统。鼓励有集中供暖制冷需求的居住建筑采用地源热泵系统。推动既有建筑应用地源热泵技术开展空调系统改造。鼓励建设浅层地热能分布式能源站,实现区域内建筑群生活热水、供暖、制冷集中供给,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以城东新区、江北新区为重点,探索适合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规模化、商业化建设运营模式。
芜湖水电资源贫乏,不具备开发应用条件。争取响水涧抽水蓄能电站二期(西邢冲抽水蓄能电站)列入《安徽省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报告》。芜湖核电项目列为国家“新建厂址保护目录”,切实做好芜湖核电厂址保护工作,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适时推进芜湖核电项目建设。
大力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建设,实施一批能源利用效率高、节能成果显著的重点工程,发挥节能示范工程的带动作用,推动节能工作向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发展。
重点建设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芜湖城东新区。通过绿色空间设计、水循环利用系统设计、能源合理利用系统的设计,建设资源合理、循环利用的中小规模的生态型住宅小区。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动建筑工业化。推进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推广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新型墙材产品。推行建筑废弃物集中处理和分级利用,因地制宜设立专门的建筑废弃物集中处理基地。
开展绿色农房建设,推广太阳能热利用、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省柴节煤灶等农房节能技术,科学引导农房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加快推动美好乡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当至少利用1种可再生能源。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新建建筑,采用太阳能光热、光伏与建筑一体化的技术设计、建造和安装。
扎实推进低碳社区试点。在社区规划设计、建筑材料选择、供暖供冷供电供热水系统、社区照明、社区交通、建筑施工等方面,实现绿色低碳化。鼓励建立高效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最大化的社区能源、交通保障系统。大力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工作,积极打造社区回收网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回收网络。全面开展“限塑令”活动,抑制商品过度包装。积极利用浅层地热、工业余热为社区供暖供冷供热水。2020年末创建镜湖海南渡社区等低碳社区试点10个左右。
3、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程
依托奇瑞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加快发展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客车、专用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形成研发、制造、试验、示范运行和服务为一体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打造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规模较大、产业链较为完善、国内有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编制全市充电设施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规划,规定全市停车场所充电设施配建要求,在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充电桩配置数量,对新建办公楼、商场、酒店、社会停车场等公共场所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数的20%配建可充电停车位,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全部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配建的充电桩不少于规划停车位数的10%;研究制定市区老旧小区、公共停车场充电桩配套改造实施计划。加快推进充电桩及配电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充电设施建设。做好相关电力基础网络建设和充电设施报装增容服务等工作。
扶持有实力、规模大的租赁公司,开展公务用车租赁和社会租赁业务。支持租赁公司在全市政务区、商业网点、车站码头、大型超市、大型社区、旅游景点等重要区域建立租赁点,采取长期租赁、分时租赁、车辆共享等多种方式,满足不同用户多元化需求。力争把芜湖市建设成为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先进城市。
4、新能源开发应用示范工程
充分利用芜湖市可再生能源资源,加快无为泰富农作物秸秆焚烧发电工程、芜湖市恒久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秸秆气化工程、芜湖鸿瑞环保公司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工程、中电环保城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芜湖绿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扩建工程、芜湖桑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餐厨垃圾能源化利用工程、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华电福新无为有限公司石涧风电场工程、中广核南陵工山风电场、信义红花山风电场项目、龙源繁昌新林风电场项目、信义无为光伏电站工程、芜湖电厂分布式光伏项目等,不断提高各类新能源应用。
5、“能效、水效领跑者”、“低碳产品认证”创建工作
鼓励重点耗能耗水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医院学校、机关事业单位等开展“能效领跑者”、 “节水环保领跑者”创建活动,推进企业事业单位开展能效对标、节水工作。引导企业主动向同行业能效、用水先进或领先水平迈进。通过“能效领跑者” 、“节水环保领跑者”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节能节水管理,优化完善节能节水激励约束措施,持续提升能效,降低水耗,树立能效标杆、节水标杆,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芜湖市能源利用效率、节约水资源。
鼓励支持企业开展低碳产品认证咨询服务等工作,以《低碳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确定的通用硅酸盐水泥、平板玻璃、铝合金建筑型材和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为起点,有序推开。通过“低碳产品认证”,引导和推进低碳产品采购和消费模式,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加强节能减碳长效制度建设,落实“双控双降”目标约束机制、强化能耗基础统计计量体系、健全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制度、完善节能监测预警体系、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和碳排放核查制度,推动节能降碳工作持续推进。
1、落实“双控双降”目标约束机制
加快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碳排放消费总量和强度的“双控双降机制”,科学制定节能减碳综合性工作方案,逐年落实约束目标。加强对全市能源消费的全过程统计,建立覆盖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能源消费统计标准指标体系。继续推进节能减碳目标责任制,建立考核体系,完善考核内容和程序。深化节能减碳形势会商机制,加强节能减碳形势跟踪和预警,结合年度目标,及时进行调控。
2、建立完善能耗碳排放基础统计计量体系
加强对全市能源消费的全过程统计,建立覆盖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能源消费、碳排放统计标准指标体系,完善服务业能耗统计分类标准及统计调查方法。分析掌握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水平及用能状况、碳排放情况,排查问题和薄弱环节,寻找节能降碳方向。建立规范非化石能源利用、上网电量统计。
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制定并组织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进步措施,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配备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仪表。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能源统计,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建立能源消耗成本管理制度。根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制定先进、合理的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实行能源消耗成本管理。实施能源审计制度,定期对能源使用的物理过程和财务过程进行检测、核查、分析和评价,排查节能障碍和浪费原因,查找节能潜力,提出整改措施,制订节能目标和规划,促进企业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完善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与核算工作体系,加强钢铁、化工、发电、电网、平板玻璃、水泥、陶瓷等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管控,为实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等相关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基础支撑建设,加快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根据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在线报送平台,实现报送数据的在线填报、核查、监管以及统计分析等功能。开展核算方法和流程培训,对报告主体中从事能源或温室气体排放管理的专职人员进行培训,推动重点单位建立专职的核算报告队伍,切实保障报告工作的顺利开展。
5、完善节能监测预警体系
根据上级政府下达的“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目标、能源消费强度目标及年度目标,结合芜湖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建立完善能源消费预测预警机制。定期发布各县、区、开发区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当全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未达到预期,提出预警调控目标的区域、等级、启动时机,采取停供生产用电、停产、限制生产、延期投产等,市政道路实行间隔照明,景观照明、娱乐场所实行限时管理,大型商场、宾馆饭店、公共机构室内温度控制等措施。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现场监察工作,健全现场实地监察与在线数据监测的协同工作机制。
6、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和碳排放核查制度
建立健全节能降碳工作评价制度。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发挥能评对控制能费总量和增量,推广节能技术、节能产品和节能工艺的作用,强制或引导企业节能用能、合理用能、高效用能。加强能评项目后评价工作,重点对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主要耗能工序、主要耗能设备、节能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项目综合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达标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能评审查意见得到落实。开展碳排放核查,严格遴选第三方核查机构,对纳入碳交易企业填报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进行核查,为合理安排碳排放配额、开展碳排放交易建立基础。
在长江经济带范围内参与区域联动合作,加强科技创新资源、创新成果的跨区域应用,推动科研成果、科技服务、科技信息等创新资源市场、技术交易市场一体化建设。
1、积极参与区域联动合作机制
结合芜湖造长江经济带重要战略支撑的定位,落实长江经济带低碳和循环经济发展要求,以区域协调、监管、治理、预警、预测等为重点,在碳排放、大气污染防控等领域参与建立区域一体化合作机制。加强极端气象的预警预测合作,协同做好应对极端天气的“日常+应急”管理措施。加强区域之间重大项目投资、特别是产业转移项目的联动管理,共同强化能评碳评的源头约束作用。
2、加强节能低碳创新技术合作
支持芜湖企业、科研机构与长江经济带技术合作,积极参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绿色改造工程,以及供热、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的绿色化建设项目,协同推动周边地区传统产业升级、生态环境改善。支持本市节能低碳专业服务企业与长江经济带企业加强合作,共建产业联盟,共同资源环境领域的重大协同项目。支持合作共建节能环保低碳产业创新示范园、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围绕区域节能减碳、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等,联合实施一批科技攻关或集成应用项目。
完善政府节能宏观调控体系,统筹发改、经信、住建、交通运输、机关事务管理、质检、统计等部门职责,明确各部门、单位和企业的责任以及具体分工,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不断健全节能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加强节能综合分析能力,完善节能形势定期分析会商制度。做好节能形势季度分析工作。重点关注各主要耗能领域能源消耗情况,提升节能形势研判和分析能力,开展“十三五”节能形势预测及不确定性因素分析。
研究出台推进节能减碳工作的指导意见,强化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序推进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进一步理顺市县(区)联动、部门联动、政企联动的节能减碳工作机制。加强本规划与安徽省节能低碳专项规划以及指导意见等文件相衔接。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系统部署,确保各相关规划目标一致、各有侧重、协调互补。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节能减碳、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的协调推动,共同推动规划各项任务落实。
加大对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领域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优先确保相关项目的土地供应。落实各项支持节能减排财税政策,整合各领域节能减排资金,加强统筹安排,提高使用效率,努力促进资金投入与节能减碳工作成效相匹配。建立和完善投融资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支持力度。鼓励引导企业开展清洁发展机制国际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等,拓宽融资渠道。
完善节能目标考核评价和问责机制,继续将节能减碳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根据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结合芜湖市实际情况,切实分解落实各项节能目标。督促各区、县、开发区分解落实节能目标、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实现能源“双控”工作有目标、有督查、有考核。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各区、县、开发区对本行政区域内节能降碳工作负总责,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地区,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加大对区内重点用能单位、大型公建以及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用能情况节能监察和检查,提升节能监察覆盖范围和力度。加强与周边城市的业务交流,有效提高节能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定期公布GDP能耗指标和重点领域能耗指标完成情况,加大节能信息公开力度,形成全方位监督机制。落实重点企业节能减碳目标责任,帮助和推动工业企业落实节能减碳目标任务。指导重点用能企业制定节能减碳规划和实施办法,对重点用能单位定期进行能源审计。
选择一批能源利用效率高、节能成果显著的工业企业、大型建筑、交通物流、公共机构、商场饭店等用能单位,创建节能试点示范单位。发挥节能示范单位在行业节能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节能工作向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发展,力争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新能源等领域取得新突破。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通过典型示范、专题活动、展览展示、岗位创建等多种形式,调动社会公众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低碳日、中国植树节等,开展“万户家庭低碳行动”、“能源短缺体验日”、“低碳体验日”、“环保世纪行”等主题公益活动,引导市民积极参与。从衣、食、住、行、游等多个角度提高公众的低碳意识,积极引导消费者选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