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
第一章 建设成效与面临形势... 2
第一节 “十二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 2
一、组织保障机制不断强化... 2
二、政策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2
三、信用信息数据库和标准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3
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 3
五、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上线运行... 4
六、信用奖惩联动机制逐步建立... 4
七、诚信建设“大宣传”格局初步形成... 5
第二节 “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 6
第二章 总体要求和建设目标... 9
第一节 指导思想... 9
第二节 基本原则... 9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9
二、政府推动、社会共建... 10
三、应用引领、注重实效... 10
四、先行先试,严格监管... 11
第三节 建设目标... 11
第三章 重点领域诚信建设... 13
第一节 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13
一、规范行政履职行为... 13
二、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13
三、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 14
四、强化政府引领示范作用... 14
五、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 15
第二节 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 15
一、生产领域信用建设... 15
二、流通领域信用建设... 16
三、金融领域信用建设... 17
四、税务领域信用建设... 17
五、价格领域信用建设... 18
六、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 18
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信用建设... 19
八、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 20
九、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21
十、统计调查领域信用建设... 21
十一、中介服务业信用建设... 22
十二、会展、广告领域信用建设... 22
第三节 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22
一、医药卫生、人口计划领域信用建设... 22
二、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建设... 23
三、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 24
四、教育、科研领域信用建设... 24
五、文化、体育、旅游领域信用建设... 25
六、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建设... 25
七、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领域信用建设... 26
八、社会组织诚信建设... 26
九、互联网应用及服务领域信用建设... 27
第四节 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28
一、加强法院公信建设... 28
二、加强检察公信建设... 28
三、加强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建设... 28
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建设... 29
五、加强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诚信建设... 29
六、健全促进司法公信的制度基础... 30
第四章 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建设... 31
第一节 建立健全信用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 31
一、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制度... 31
二、建设社会信用标准体系... 32
第二节 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32
一、建立信用“红黑榜”制度... 32
二、制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 33
三、加强联合奖惩... 33
第三节 规范发展信用服务市场... 34
一、鼓励发展各类信用服务机构... 34
二、着力扩大信用服务需求... 34
三、加强信用服务市场监管... 35
第四节 加强区域信用联动与合作... 35
一、推动与国家、省级互联互通... 35
二、推动“信用长三角”等区域合作与监管机制... 36
三、推进区域间信用体系建设的合作交流... 36
第五节 完善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 36
一、健全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 36
二、建立信用修复与守信正向激励机制... 37
三、建立信用信息侵权责任追究机制... 37
第五章 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38
第一节 构建信用信息服务基础支撑体系... 38
一、建设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 38
二、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39
三、完善行业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39
第二节 推进信用信息的记录、公开和共享... 40
一、健全公共信用信息记录... 40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40
三、推进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 41
第三节 加强信用门户网站建设... 41
第四节 支持商业征信系统建设... 42
第五节 强化信用信息安全管理... 42
第六章 创新示范专项工程... 43
第一节 信用信息应用示范工程... 43
一、推动政府率先应用信用信息... 43
二、推动企业应用信用信息... 44
三、推动个人应用信用信息... 45
第二节 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 46
一、设立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园区并开展信用评价... 46
二、建立特色的中小微企业征信数据库... 46
三、搭建多渠道、多形式的政银担企融资对接平台... 47
第三节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 47
一、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实验区建设... 47
二、推进建立涉农主体信用档案... 48
三、开展农村地区信用评定... 48
四、强化信用信息服务工作... 48
第四节 重点产业或产业集团信用建设工程... 49
一、建设产业集群或集团企业信用管理试点... 49
二、建立重点行业或产业集团产业链融资授信机制... 50
第五节 重点人群诚信建设工程... 50
一、重点人群选择及主要信用信息... 50
二、建立重点人群诚信执业数据库和经济信息数据库... 51
三、推广重点人群个人信用产品和服务的应用... 51
四、建立个人信用评价机制... 52
第六节 申请自贸区信用建设工程... 52
一、在自贸区申报区域建立综合执法体系... 52
二、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申报区域率先建成运行... 52
第七章 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 54
第一节 加强诚信文化的宣传普及... 54
一、加大诚信文化的宣传力度... 54
二、加强诚信典型宣传和失信披露... 55
第二节 强化诚信教育培训... 55
一、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培训活动... 55
二、重点加强学校诚信教育体系建设工作... 56
第三节 广泛开展诚信创建活动... 56
一、开展集中性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 56
二、开展诚信示范创建和专项治理活动... 57
第八章 保障措施... 58
第一节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推动... 58
第二节 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投入... 58
第三节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智力支撑... 59
第四节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机制... 59
附件1:调研报告—芜湖市社会信用服务中心调研记录... 60
附件2:调研报告—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访谈记录... 64
附件3:调研报告—芜湖市工商局访谈记录... 67
附件4:调研报告—芜湖经开区访谈记录... 84
附件5:调研报告—南陵县政府访谈记录... 94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蓝图的决胜时期,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更是我市推进跨江发展,打造经济和城市两个升级版的攻坚时期。《芜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对加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提升我市软环境品质的重要途径,是全面完成我市“十三五”规划制定的各项任务的保障条件,对于实现我市科学发展、构建“信用芜湖”、“和谐芜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总结前一阶段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及不足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十三五”时期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总体目标、建设原则、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对于我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意义重大。本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皖政[2015]88号)、《芜湖市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意见》(芜市办[2015]49号)、《芜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规划期为2016-2020年。
“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在由夯实基础阶段逐步走向推广应用阶段。特别是2015年以来,以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契机,步伐明显加快,取得明显成效。
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的芜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市社会信用服务中心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体工作。出台《芜湖市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意见》(芜市办[2015]49号),明确了建设任务和步骤。健全的组织机制有力保障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与稳步推进。
“十二五”期间,政策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以行业、领域、重点人群信用建设为切入点开展有关信用法规制度制定工作,出台《芜湖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实施方案》,建立诚信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全省率先建立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体系,出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管理办法》,分类制定了48项评价细则,初步构建起多角度、宽范围的大诚信评价体系;出台《芜湖市招商引资合同管理暂行办法》,以合同方式锁定和规范双方投资服务信用;出台《公务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要求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转变作风,最大限度减少政府行为失误和违约现象的发生,按规则办事,信守社会承诺。
设立芜湖市社会信用服务中心、大数据管理中心和政务服务认证中心三个中心,建立以大数据为基础、政府服务认证为支撑的信用体系建设管理服务体制。全市公共信息信用数据库基于社管交换共享平台,多渠道征集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421万条,底层处理数据近3亿条。在全省率先实施“一照一码”,破解了机构代码“多码并存”、“信息孤岛”等问题,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截至2015年底,全市已向9078户企业核发了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
积极推进南陵县争创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建立包含涉农主体信息、收支情况、资产信息、授信(贷款)信息、受表彰与处罚信息、评价信息等内容的农村涉农主体电子信用档案。截止2015年末,南陵县已征集农户信息13.22万户,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602个,其中10.89万户、245个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信息录入安徽省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中。在抓好试验区工作的同时,加强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与融资扶持工作。截止2015年末,芜湖市辖内共征集建立农村青年信用档案3147户,已评定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1149户。
我市“信用芜湖”网站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信用信息核查、异议处理、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功能,发布部门 “红黑榜”信息。个人或企业可上网查看面向社会公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经过实名认证后,还可查询个人或企业的信用报告。截至2015年底,已收录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内的信用记录400余万条,“7天双公示”中,已有公示记录近13余万条。网站收录的信用信息还在不断增加,以更好向社会公众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十二五”期间,芜湖“上下联动”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全市已有20家市直和驻芜单位联合签署“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分别建立了信用评级制度,建立诚信企业“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等。对失信主体在高消费、出国(境)、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担任高管,以及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实行予以限制等惩戒措施。通过人流密集路段LED广告屏,播放市中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公布4批被执行人名单,涉及失信主体256个。通过实施这些措施,同时结合各方力量依法惩戒失信行为,在芜湖逐步建立了上下联动、条块联动的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普及诚信文化,开展诚信创建。结合各行各业开展的“守合同重信用”等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大力宣传诚信建设道德典型,公示失信惩戒典型案例等,积聚“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正能量,诚信建设“大宣传”格局已经初步形成。
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组织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信用管理制度亟待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尚未建立,部门间信息交换不充分、共享程度不高;信用服务市场和信用服务业尚不成熟,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缺失;公众信用意识不够,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尚未真正形成,政务诚信度和司法公信度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等。
“十三五”时期是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五年,国际国内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既面临着严峻挑战,同时也面临着重大机遇。
从国际看,全球化趋势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需求环境。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参与国际竞争,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风险防范更加依赖于信用制度的完善,信用将成为最重要的经济纽带之一。芜湖要想有效参与国际竞争和区域竞争,必须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提高社会信用水平。
从国内看,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体系建设实践为芜湖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外部氛围。近年来,我国社会各界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普遍提高,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涌现了以企业信用为突破口的杭州模式,以个人信用为核心的上海模式,以市场化为主体的深圳模式,以工商、人保等行业为重点的成都、重庆模式。这样的形势和氛围有利于我市在更高起点上,按照更高的要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从省内看,“诚信安徽”建设的机遇为芜湖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诚信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与中央驻皖和省直20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安徽省“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通过建立信用惩戒“黑名单”、发布产品质量“红黑榜”、完善资源共享“大平台”,加强诚信建设“大宣传”,共同推进“诚信安徽”建设。
从自身看,新的发展阶段和形势对芜湖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十三五”时期,我市经济增长方式进入关键转变期,发展动力进入关键转化期,体制改革进入关键转轨期,社会发展进入关键转型期。必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促进政府、企业、个人信用协同发展,推动芜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率先实现现代化。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首先,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当前,偷逃骗税、商业欺诈、制假售假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和干扰了市场经济秩序。加快建设法制健全、体系完善、监管有力、竞争有序的社会信用体系,是打击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经济金融风险、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和根本举措。
其次,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要求。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有利于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增强我市区域综合竞争力,吸引和集聚高素质人才和资本,有利于扩大信用消费规模、促进信用经济发展,是优化资源配置、扩大内需、抢抓产业转型升级机遇的迫切要求和重要举措。
再次,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改进和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迫切要求。随着社会转型速度的加快,利益主体和诉求更加多元化。加快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有利于推进建设服务型政府,规范社会组织发展,增强社会诚信,促进社会公平、公开和互信,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最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建设幸福芜湖的迫切要求。社会诚信缺失,不仅损害群众利益,还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助于弘扬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促进人际关系融洽和利益关系协调,是建设幸福芜湖的必然要求。
全面推动芜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国家和安徽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系列安排部署,以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目标,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加强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强化信用产品应用、培育壮大信用服务市场、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加快完善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推进信用创新示范工程,大力推进诚信文化建设,营造我市人人守信的优良信用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的总体部署,借鉴国内外经验,结合芜湖实际,着眼全局和未来,围绕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工作的目标任务,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明确阶段性目标,有序建设并逐步完善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在此过程中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信用芜湖建设。
正确处理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政府、社会和市场的角色和定位,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立法执法、资源整合、示范应用、市场培育、宣传教育等方面的统筹推动作用。充分发挥企业、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主体在行业信用建设、信用产品开发使用和信用服务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培育信用服务市场。
选择重点行业领域和典型地区开展信用建设示范,通过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带头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积极推行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的应用,建立信用奖惩联动机制。促进信用服务机构设立和信用服务业发展,强化跨行业、跨区域失信联合惩戒约束。统一信用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利用现代化手段,大力推进信用信息的征集、共享和应用,打破不同领域和部门间信息系统“条块分割”的现状,消除“信息孤岛”,实现信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有效改善我市的社会信用环境。
积极创新信用信息征集渠道、管理模式、应用服务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新路径,努力创造芜湖经验,形成芜湖特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信用服务体系发展,维护市场秩序,防止非法采集和滥用信用信息,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和信用服务市场健康规范发展。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有效对接,有效改善社会信用环境。
到2017年,基本建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与运行机制。信用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建立;数据丰富、系统完备的社会信用基础支撑体系基本建立;城乡一体、覆盖全市的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管理系统基本建成;丰富多样、生动有效的社会信用宣传教育体系基本建立;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扎实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初具规模;信用产品在行政和社会管理事项中广泛应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在主要领域有效发挥作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明显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成功,“信用芜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国际惯例接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目标要求、体现芜湖特色、覆盖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比较健全,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管理运行良好,信用应用领域全面突破,信用服务市场规范发展,信用奖惩机制有效发挥作用,诚信文化繁荣普及,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显著进展,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显著改善,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升,“信用芜湖”建设再上新台阶。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徽省委、省政府以及芜湖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大领域,将诚信建设融入各行业的业务工作中统筹推进,使其成为推进各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推广和应用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拓宽社会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和约束功能。建立决策问责和纠错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充分发挥芜湖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优势,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全面推行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社会事务网上办理、公共决策网上互动、政府效能网上监察等,将公开情况纳入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范围。
全面建立政府部门服务承诺制度,对行政职权范围内的服务事项,承诺服务质量和服务期限。将各级政府工作报告中为群众办实事的践诺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探索建立政府信用评估和预警机制。防止不当行政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严禁滥用行政权力封锁市场,严禁对行政区域内社会主体失信行为进行包庇纵容。规范招商引资行为,认真履行和兑现招商引资过程中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保持招商引资政策的稳定性。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维护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
充分发挥政府在编制发展规划、健全法规标准、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等方面的组织引导和推动作用。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投标、资质认定、补助发放、申请政府资金等方面,率先广泛使用信用信息及信用产品和服务,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增强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守信意识,妥善处理好新旧政策衔接,克服行政行为的随意性,增强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完善公务员招录和考核考评制度,加强公务员考录工作中的信用审查,强化公务员岗位承诺和履职监督。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逐步将公务员奖惩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切实将诚信状况作为公务员招录考察、考核、提拔任用、评先的重要依据。将诚信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律知识、信用知识教育,规范公务员职业操守,不断提高公务员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创建守信守法、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建立安全生产和质量承诺制度、安全生产良好信用记录制度、不良信用记录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生产企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和爆破企业或单位为重点,健全安全生产准入和退出信用审核机制,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加强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和加工环节的信用管理,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等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评定工作,并根据结果进行分类监管及公示应用,建立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异地和部门间共享制度。与省级的企业质量信用平台对接,完善12365、12331等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申诉咨询服务平台作用,建立质量诚信报告、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
制定商贸流通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制度,完善商贸企业信用评价基本规划和指标体系。建立完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及居民服务企业、流通服务企业、进出口企业等流通企业信用档案。建立以商品条形码等标识为基础的商品流通追溯体系。对不同信用等级的流通企业实行差别化管理,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强化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对市场混淆行为、虚假宣传、商业欺诈、商业诋毁、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支持商贸服务企业信用融资,发展商业保理,规范预付消费行为,鼓励企业扩大信用销售,促进个人信用消费。推进对外经济贸易信用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外贸易、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合作等领域的信用信息管理、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和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
协助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进一步扩大信用报告的应用范围。建立完善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股权投资机构、股权权益类及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等金融服务机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扩大信用记录的覆盖面。以满足金融消费者尤其是中小企业和农村地区多样化、多层次的融资需求为导向,创新金融信用产品,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投诉制度,加强投诉信息的收集统计和分析工作,搭建监管部门与行业间信息交流平台。通过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和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推进信用信息的应用,加大对金融欺诈、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内幕交易、制售假保单、骗保骗赔和逃套骗汇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
依托税收征管系统,提高纳税人信用信息采集质量,建立完善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银行等单位的合作与信息共享,依法进行涉税信息的交换、比对。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纳税信用评价条件、评分标准、评定结果的公开方式、奖惩措施等,按规定及时对纳税人的欠税情况进行公告,加大对A级纳税人宣传和激励,对偷税、骗税、抗税等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发挥信用评定差异对纳税人的奖惩作用。与重点纳税人签订诚信纳税承诺书,并逐步扩大承诺制度覆盖面,提高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在积极贯彻税务领域联合惩戒备忘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具有芜湖特色的税务领域联合惩戒制度,建设“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税务领域诚信环境。
完善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指导企业和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倡导诚实标价、明码标价,维护消费者的价格知情权。以省级“金价”工程信息系统为依托,建立我市价格诚信数据库。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按照“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原则,实现市场监管的“大纵深”和公共服务的“全覆盖”。推动企业加强内部价格管理,完善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制度、定调价格成本预审制度等相关价格管理制度。严厉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违法失信行为,公开曝光社会影响大和屡查屡犯的案件,加大对价格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加快工程建设市场信用规章制度建设,制定工程建设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采集标准、评定标准。开发“芜湖市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互动信息系统”,通过系统对建筑业企业和工程项目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与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进行系统对接,构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建筑市场诚信信息管理体系,实现相关业务监管部门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日常处罚决定和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同步对接,实现履约现场和交易市场的“两场联动”。制定诚信嘉许制度、“红、黑名单制度”、失信惩戒制度、职业信用报告制度等,使诚信体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及时公布企业的荣誉记录、违规违纪行为记录、投诉情况、质量安全事故等信用情况。完善工程建设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加大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有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及负有责任的从业人员的惩戒力度。实施建筑行业信用评分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机制和失信责任追溯制度,实施工程建设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管理,将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合同违法、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行为列入失信责任追究范围。
完善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及不良信用记录公示等诚信管理制度。健全政府采购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以及相关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建立涵盖招投标情况的信用记录和评价标准体系。加快建设完善全市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和电子招投标系统及其公共服务平台,并与省级系统对接,实现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信用信息的共享和集中发布。完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实施联动奖惩,充分利用工商、税务、金融、检察等其他部门提供的信用信息,加强对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信用管理。鼓励市场主体运用基本信息和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并将其作为供应商和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
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将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列入失信记录。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市场设计、监理、施工等主体信用档案。完善信用考核标准,针对公路、铁路、水路等运输市场不同经营门类分别制定考核指标,实施分类考核监管,引导第三方机构参与信用考核评价,逐步建立交通运输管理机构与社会信用评价机构相结合,具有监督、申诉和复核机制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依据国家、安徽省和我市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要求,实现部门内信息系统建设的规范和统一,并逐步实现与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加强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监管及惩戒,逐步建立跨地区、跨行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将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其从业人员的银行信贷、合同履约、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相关信用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加强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建立健全规范电子商务经营和交易行为的诚信制度,推行电子商务主体身份标识和信息公开披露制度、网店实名制度以及网店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推动电子商务与线上交易评价,积极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信用调查、评估、担保、保险以及信用支付等信用服务。对诚信经营的电子商务主体给予支持,对失信主体予以警告或实施行业限期禁入等惩戒措施,严厉打击依托网络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和开展传销、诈骗等行为。
建立统计违法案件公开通报、统计诚信管理和统计失信惩戒等制度。将统计单位、统计中介(代理)机构和统计调查企业的失信行为纳入信用档案。以查处统计弄虚作假行为为重点,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强化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打击违法干预统计数据、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参与弄虚作假、统计调查对象拒报及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行为,加大对统计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力度。开展诚信统计承诺活动,加强诚信统计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诚信统计意识和依法统计观念。
建立完善律师、公正仲裁、司法鉴定、鉴证、会计、担保、评估、代理、经纪、职业介绍、咨询、交易等类型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建立和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记录披露制度,开展中介服务业信用评价,将有关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
加强对会展和广告领域市场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资质、骗展、发布虚假广告等相关信息的记录、更新和整合。规范会展和广告市场从业人员资质认定、职业培训和管理、评级评优等活动,强化广告制作、传播等环节各参与者责任,加大对骗展、制作和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制定会展和广告市场经营机构行为准则及从业人员诚信从业准则,推动会展和广告领域市场主体提高守信自律意识。
完善医疗卫生诚信制度,建立健全量化分级管理制、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医疗机构退出制、医疗机构法人约谈制、通报公示制、非法行医“黑名单”制以及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健全医疗机构及执业医师、药师、护士等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制定信用评价标准体系,惩戒收受贿赂、过度医疗等失信行为。引导医疗机构诚信经营服务,开展“廉洁诚信医院”活动,鼓励医疗机构通过建立诚信联盟、签订诚信倡议书等形式,强化守信自律意识。建立药品研发、生产和流通企业信用档案,加强信用分类管理,切实提高药品安全信用监督水平。建立食品药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发布和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认定工作,加强对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和应用。完善公民计划生育情况信用记录,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信用信息共享工作。
加快完善社会救助、养老、救灾、慈善、社会保险等领域诚信制度,将各类骗保、诈捐骗捐、骗取保障房等失信记录纳入信用档案,健全社会保障信用数据库,加强社会保障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和更新。加强社会保障资金运行监督,提高基金征收、管理、支付等各环节的透明度,依法打击贪污、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等违法失信行为。严厉打击各类骗保、骗取保障房、贪污挪用社保基金、医保欺诈、制假售假等违法失信行为,推进落实“黑名单”制度,强化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
建立完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示制度、用人单位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公示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依托现有的企业用工及人力资源服务系统、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着力查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违法行为,规范用工行为,加强对劳动合同履行的管理和劳动争议的处理,推动企业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建设,规范职业中介行为,打击各种黑中介、黑用工等违法失信行为。
探索建立将信用评价与考试招生、学籍管理、学位授予、科研立项、职务晋升、岗位聘用、评选表彰等挂钩,加大对学术造假、论文抄袭、考试作弊等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开展教师诚信承诺活动,自觉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培养诚实守信良好习惯。
整合文化、体育和旅游领域市场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制定从业人员诚信准则,建立实施信用奖惩机制,加强市场诚信管理。实行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饭店、职业体育从业人员、职业体育俱乐部和体育中介机构信用等级第三方评估。建立旅游业消费者意见反馈和投诉记录与公开制度。推进体育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记录和信用评级在参加或举办职业体育赛事、职业体育准入、转会等方面广泛运用。
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诚信信息管理、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侵权、违法假冒信息披露发布制度,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评估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将假冒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纳入失信记录,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信用评价工作。坚决打击假冒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案件的打击力度,集中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案件。开展各类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权利人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推进全市环境监测、应急管理、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加强环保信用数据的采集和整理,实现环境保护工作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建立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强化对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考核分类监管。建立企业对所排放污染物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布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制度。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定期发布评价结果,组织开展动态分类管理,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予以相应的激励或惩戒。完善企业环境行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财政、公共资源管理、银行、证券、保险、商务等部门的联动。加强国家能源利用数据统计、分析与信息上报能力建设。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定期公布考核结果,研究建立重点用能单位信用评价机制。强化对能源审计、节能评估和审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评级和监管。推进开展节能服务公司信用评价工作,定期发布信用评级结果。
制定并落实社会组织信用评价、失信行为公示和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等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加大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力度。推动社会组织把诚信建设内容纳入组织章程,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向社会披露年度工作报告、重大活动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引导社会组织增强运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推行社会组织守信公开承诺制度,提高社会组织守信自律意识。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组织信用评价体系,充分发挥信用评价结果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实行社会组织信用分类监管,创新社会组织监督和管理方式,引导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大力推进网络诚信建设,培育依法办网,诚信用网理念。逐步落实网络实名制,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大力推进网络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建立涵盖互联网企业、上网个人的网络信用档案,积极推进建立网络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机制,大力推动网络信用信息在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建立健全互联网失信惩戒制度。建立网络信用黑名单制度,将实施网络欺诈、造谣传谣、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严重网络失信行为的企业、个人列入黑名单,对黑名单主体采取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措施,并通报相关部门和进行公开曝光。
提升司法审判信息化水平,实现覆盖审判工作全过程的全市法院审判信息互联互通。推进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提高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率。依法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加大对诉讼失信与规避执行的打击力度,提高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鼓励诚信交易、倡导互信合作,制裁商业欺诈和恣意违约毁约等失信行为,引导诚实守信风尚。
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继续推行“阳光办案”,强化内外部监督,建立健全专项检查、同步监督、责任追究机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诚信建设。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规范和加强查询工作管理,建立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与应用的社会联动机制。
全面推行“阳光执法”,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办案的制度规范、程序时限和办案进展等信息,对于办案进展等不宜向社会公开,但涉及特定权利义务、需要特定对象知悉的信息,应当告知特定对象,或者为特定对象提供查询服务。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促进全社会成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将社会单位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诚信管理,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暴力犯罪活动。
进一步提高监狱、戒毒场所、社区矫正机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维护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和创新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信息管理和披露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完善司法执法人员办案质量终生负责制、执法办案考评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档案管理制等制度。建立司法执法人员执法档案,认真落实奖惩制度。将司法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忠于职守的优秀记录以及徇私枉法、徇情枉法、不作为或乱作为等不良记录均纳入执法档案,作为考核、奖惩、晋级晋升的重要内容和依据。推进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司法鉴定人员等诚信规范执业。
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密执法程序,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提高司法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作用,完善司法机关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司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实现以监督促公平、促公正、促公信。
运行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各系统协调运行的制度基础,通过加快建设信用法规和监管体系、规范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区域信用联动与合作、完善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等,“十三五”期间在我市形成系统完善、运行安全、联动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
依据国家和省有关制度文件,出台我市信用信息归集、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惩戒等实施细则和配套管理办法,形成“顶层设计+信用运行+支撑保障”的制度框架,使信用信息征集、查询、应用、互联互通、信用信息安全和主体权益保护等有法可依,使信用人才培养和管理、诚信文化建设有法可用。“十三五”期间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征集、共享、使用等制度,确保信用信息安全,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做好新旧代码的过渡,确保在全市各项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
制定出台信用信息目录及数据标准,制订涉及信用信息采集、处理和加工的技术标准和信用信息分类分级标准,以及数据库建设、应用支撑技术和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等技术规范,确保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
在信用服务领域,推动形成信用档案、信用服务合同、信用机构服务质量、信用服务产品使用、信用信息评级、信用服务争议处理程序等规范和标准,促进信用服务行业的专业化和标准化。
建立并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等标准,完善对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响应和处置机制,确保信用信息采集、存储、交换、加工、使用和披露过程中的信息安全。
推动有关部门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建立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利用大数据,制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鼓励信用第三方机构开展信用评级,对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进行综合评价、认定、评级和公开公示。建立信用信息快速传递机制,通过政府网站、“信用芜湖”网站、新闻媒体等依法向社会公布失信“黑名单”;积极宣传推广诚信企业、好人好事榜,形成诚信示范带动效应。
推动各单位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明确实施主体及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范围、尺度,在日常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形成分类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与失信惩戒要求相适应的司法配合体系,加大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涉及主体的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力度,依法追究失信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发挥行业组织在信用社会化管理中的作用,加快完善行业信用自律建设,树立守信榜样典范,建立行业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惩戒的制度。推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引导市场主体守信自我激励;鼓励市场主体在交易中使用信用查询、信用评级,形成对失信者的市场性惩戒机制。
充分发挥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完善信用信息联动应用机制,逐步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建立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依法采取联合奖惩措施,对守信者在金融服务、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财政性资金补助和公共服务等领域依法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措施,对失信者依法予以联合执法、限制和监管,推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跨部门、跨区域应用,实现对失信者的联合惩戒,建立联合奖惩实施评估制度。
以市场为导向,建立社会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引进国内外知名信用服务机构在我市落户,开展合资合作。培育和发展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重点在企业征信、个人征信、信用管理咨询、资信评级、信用担保、信用保险和商账追收等方面培养一批有影响力的品牌信用服务机构。
在信用消费、信用保险、政府采购、市场准入等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创造信用服务需求。引导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按照国家政务信用信息的开放分类和基本目录规定,有序扩大政务信用信息对社会的开放,有效突破信用服务行业信息来源瓶颈。鼓励信用产品的开发和创新,提高社会信用服务水平,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
参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和信用管理师执业资格要求,制定信用服务行业相关管理制度,加强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备案管理,建立机构和人员准入与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信用服务规范,完善信用评价、异议处理、投诉受理、信用修复等机制。根据信用服务市场和机构业务的不同特点,依法实施分类监管,切实维护信用服务行业秩序。推动建立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基本行为准则和业务规范,强化自律约束,全面提升信用服务机构诚信水平。
按照国家、安徽省建立全国、全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要求,建立市信用信息报送和与国家、省级共享平台信息交换机制,加强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与国家信用平台对接,逐步形成上联国家和省、下通各区,覆盖全市的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国家、省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结果互认等。
创新区域间的信用合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模式,与全国其他城市加强合作,尤其是在“信用长三角”框架内,共享信用信息,开展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搭建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实现跨地区的信用评价互认,信用服务机构备案互认等,探索实行跨区域联合奖惩。实现区域互联、互动、互补,实现区域信用一体化。
加强对其他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的学习,积极稳妥地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通过共同举办论坛、培训等形式学习,借鉴先进的信用管理理念、信用制度及信用管理体系,加快与国际接轨。
充分发挥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在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中的作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切实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加强对信用信息主体的引导教育,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支持有失信行为的信用主体通过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信用,引导形成守信激励的良好机制。
制定实施信用信息异议处理、投诉办理、诉讼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保障信息主体的合理维权。对信用服务机构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侵犯个人隐私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通过各类媒体披露各种侵害信息主体权益的行为,强化社会监督作用。
信用信息系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是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基础和前提。“十三五”期间,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围绕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征信系统。
根据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信用信息目录和信用信息技术标准,充分利用现有法人基础数据库和自然人基础数据库以及各有关部门现有信用信息数据库,依托市政务共享协同平台,推动各部门、各行业依法记录和归集公共信用信息,全面整合建立覆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形成全市统一的法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及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数据归集自动化、数据处理高速化、数据维护简单化、数据安全高级化的信用信息数据管理系统,保障数据采集、清洗、比对、分类、使用的高效、便捷、安全。建立法人信用数据库和自然人信用数据库关联系统,确保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与其高管的信用信息记录相互关联。
依托市电子政务网络和市政务共享协同平台,建成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各部门业务系统与平台对接,实现数据自动、及时更新;持续开发完善平台功能服务,实现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归档、交换、共享等应用功能,统计、分析、监测、预警等管理功能和开展信用评分评级、信用信息核查、异议处理和投诉举报等服务功能,推动信用信息在政府事中事后监督、多部门联合惩戒中广泛应用,与国家、省公共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
推动各部门按照管理职能,依托现有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建设本部门纵向信用信息系统,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记录和应用,建立行业、部门信用信息的持续交换共享机制,推动与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互联互通。鼓励和扶持相关行业组织(协会)承担起本行业内企业信用数据库建设的职责,建立并逐步健全以行业为主形成的数据库作为市公共信用综合服务平台的有效补充。
明确公共信用信息范围和内容,依据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以工商、税务、价格、物流、进出口、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水利建设、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知识产权、流通服务、工程建设、电子商务、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合同履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和科研等领域为重点,全面记录、归集在行政、司法和社会管理中产生和掌握的社会成员信用信息,建立信用信息归集机制,确保信用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可追溯。拓展信息征集渠道,通过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网格员等动态采集,进一步丰富信用信息。采取市场化方式,探索大数据交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市场合作等方式,建立数据共享和资源利用的合作机制,进一步拓宽信用信息来源,形成信用信息大数据资源。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公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司法信息、企业信息和其他社会管理信息,形成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应当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及“信用芜湖”网站上公开,保证公开信息规范、完整、准确,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以需求为导向,在信息安全、责任明确、数据及时准确的前提下,按照风险分散的原则,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各部门要对信用信息进行分类分级管理,确定查询权限和查询程序,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特殊查询需求特殊申请。依法推进政务信用信息系统与征信系统间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发挥市场激励机制的作用,鼓励社会征信机构加强对已公开政务信用信息和非政务信用信息的整合,建立面向不同对象的征信服务产品体系,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和专业化的征信服务需求。
升级“信用芜湖”网站,不断完善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信用信息发布、信用政策法规宣传、信用工作动态、信用异议受理、信用监督等功能;及时动态更新网站内容,实现与“信用中国”、“信用安徽”等网站的无缝对接;开发移动应用,完善服务方式,打造具有芜湖特色的网上信用服务窗口;与“易户网”和“易企网”对接,提供用户认证、保护信用信息安全。到2020年,将“信用芜湖”建成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的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窗口”,成为面向社会公开信用信息和提供互动服务的统一载体。
以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大力支持商业征信系统建设,鼓励征信业发展。提供政策、技术支持,允许社会信用服务机构通过授权等方式与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有条件联通,推动信用服务机构依法建设商业征信系统,采集、整理、保存和加工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不断创新信用服务产品,满足市场多样化、个性化的信用服务需求。
加大信用信息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信用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实行信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开展信用信息系统安全认证,加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信用服务机构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加大安全保障、技术研发和资金投入,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信用信息安全保障系统。制定实施信用信息采集、整理、加工、保存、使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不断增强自身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在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建设和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上,结合芜湖实际,实施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示范专项工程,在信用信息应用示范、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产业或产业集团信用建设、重点人群诚信建设、申请自贸区信用建设等方面进行创新探索,打造芜湖特色。
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打破部门壁垒,通过部门数据整合与共享、省市交换协同、社区网格员动态采集更新以及政务服务过程中的数据沉淀和积累等多个渠道,继续建设完善政府大数据库,依托数据库在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等领域有效提高政府部门政务能力。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推动有关部门充分运用信用信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全面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联合奖惩制度。
在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依法充分披露合作项目和合作伙伴信用信息,优先选择诚实守信合作伙伴,确保各方严格履约。
推动有关部门在财政性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将申请人信用承诺和信用信息核查作为必要程序,防止通过虚报冒领骗取财政性资金,防止财政性资金支持具有重大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
在国有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授予转让过程中,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的信用核查作为的必要程序。
重点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居民养老、医保、积分入户、积分入学、各类惠民补助资金申请等惠民政策领域的失信行为,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建立信用记录和信用信息核查机制,防范和打击虚报信息骗取政策性民生保障资源等行为。
扩大信用交易市场,引导银行、保险、证券、基金、风投、担保、小额贷款等(准)金融机构在信贷审批、证券发行、信贷担保、信用卡发放等方面主动使用外部信用评级等信用产品和服务。
鼓励企业在合同签订、项目承包、投资合作、采购和租赁等商业活动以及企业高管的招聘中,主动查询信用信息或要求提供信用报告,积极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
按照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工作要求,全面实行信用承诺制度,引导企业积极、准确地提供信用信息,促进诚信履责和规范执业。鼓励企业在各种经济交易活动中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广泛推广企业信用产品和服务在各领域的应用。在员工招聘、职位竞聘中大力推广使用个人信用报告。
推广使用“市民诚信卡”,实行一卡多用,集乘坐公交、医疗保险、社会养老、住房公积金、图书借阅、公共自行车、水电煤气费用缴交、移动支付等功能于一体。通过“市民诚信卡”依法采集个人信用信息,扩大信用信息覆盖面。
在合法合规范围内,推动信用门户网站、银行系统、服务窗口、自助设备等尽快实现个人信用信息查询,进一步拓展通过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查询渠道,实现个人信用信息的方便快捷查询。
选择市内小微企业较集中的区域,如“芜湖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率先实行信用体系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全市做出示范。建立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评估、成长性评价、产业链企业竞争力评价、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效果评价等有针对性的评价业务,根据评价结果,在融资贷款、税收减免、人才住房、租金减免、研发补助、各类补贴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库和芜湖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平台,突出小微企业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企业的关联性,整合小微企业实际控制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股东、关联企业信用信息数据,该关联人或企业的信用信息与小微企业的信用相关联,实现关联方与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联动反应、联动查询和联动惩戒。完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标准和采集机制,结合小微企业的各种管理、评价和融资服务需求,设计不同的信息采集模式和采集量,充分借助第三方机构在信息采集和甄别方面的专业能力,建立健全小微企业信用档案。
在“开发区”和“高新区”内建立独立的网络平台,或依托“信用芜湖网”或“易企网”建立专门服务于园区小微企业融资的子平台,在平台上发布两个园区有关小微企业的鼓励扶持政策及相关措施,金融机构融资服务产品、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需求,中介机构的服务等,结合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小微企业征信数据库的建立,在该平台适当加大小微企业信息公示力度,适当披露或可查询与融资有关的相关信息,增强各使用主体在该平台的互动功能,将该平台打造成两个园区“小微企业融资超市”。
选择南陵县作为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试点县域,推进建立“行县共建”工作模式,加强人行芜湖市中心支行与试验区县级地方政府合作,着力优化和培育良好的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引导金融资源实施倾斜,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农村金融改革步伐,促进县域经济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推广运行安徽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芜湖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以社区工作者(网格员)为主体,全面加强对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涉农主体的相关信息征集,推进建立起包含涉农主体信息、成员信息、收入情况、支出情况、房屋信息、生产资料信息、授信(贷款)信息、对外担保情况、缴费情况、受表彰与处罚信息、参保信息、评价信息等内容的农村涉农主体电子信用档案。
围绕涉农主体信用档案,组织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建立适合区域实际的农户信用评价、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信用村和信用镇等信用评定指标体系,推动开展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镇等创建活动,建立“农户+征信+信贷”业务发展模式,促进信用评定结果应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政策扶持、资金投入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
坚持“数据来源地方,信息服务地方”原则,推进安徽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与易户网对接,形成数据库与网络相结合的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发布相关金融政策、金融运行数据、分析报告、信用户(村、镇)评定结果等信息,进一步推动部门间的信用信息共享,做好对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社会的信息服务工作。
选择本市重点产业,以奇瑞、美的、海螺等大型集团进行产业集群或集团信用建设试点。适当安排财政资金进行奖励或支持信用体系建设。以该产业集群或集团内核心企业为主要建设对象,率先在核心企业内部推动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增强防范与控制信用风险的能力。建立并完善企业生产经营及上下游客户信用档案,推行企业守信公开承诺制度,建立应收应付账款管理、信用风险预警等专业化系统,并通过强化系统的运用及信用管理制度的执行促进上下游企业与核心企业的信用管理对接。
鼓励产业集群内企业建立交易对手信用交易标准和评价制度,根据不同的评价结果给予不同的交易优惠,对合同履约能力不足、交易违约行为进行限制,优化产业集群及产业链信用交易环境,充分发挥信用交易促进产业发展的作用。
鼓励产业集团基于集团框架构建信用管理系统,设立信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信用文化建设及管理系统运行,并促进信用管理系统与集团ERP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产供销系统等进行有效对接。
政府建立面向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业集团的监测帮扶机制,政府部门通过统计数据、行业协会监测数据、实地调研数据等信息来源了解相关重点产业的信用状况,并结合企业经营数据,了解该行业发展态势,指导该产业的发展规划编制及招商引资工作。
借助第三方评价机构或专家组团对重点行业企业的若干信用信息进行调查及分析评价,对重点行业的整体发展环境、企业成长环境等进行评价,为本市产业政策出台提供相关依据。
政府部门通过重点行业或重要企业集团的相关信用信息,向金融机构推介该产业的发展计划,为该产业链融资授信创造条件。
选择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律师、导游、拍卖、建筑、房地产等领域及特许行业的从业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消费信贷对象等特殊群体,着重做好从业经历、信贷消费、税费缴费、违法违规和违约记录等个人信用信息的征集及信用评价。
以重点人群所在的行业协会为建设主体,以建立行业内人员的诚信执业信用信息征信数据库为主要内容,负责归集非信贷类的个人一般社会信用信息,以身份证号码等个人的唯一代码作为标识,同时突出个人的职业属性,具备按照职业属性检索的功能。鼓励有条件、有代表性的行业协会从自律的角度出发,展开本行业人员的诚信档案数据库建设。
以人民银行的个人信贷等级咨询系统为主体,征集重点人群个人消费信贷类金融资产信用信息,包括银行贷款偿还记录、个人信用卡信息等记录。以商业化的征信公司为建设主体,以满足商业银行、电信公司、保险公司等微观经济主体信用管理需求为目的,通过设立市场化的个人联合征信数据库来归集管理个人经济信用信息。
政府带头在资格(质)认定、保障房分配、公务员聘用、积分入户(学)等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加大对重点人群个人信用信息应用力度。鼓励市场主体在信用卡、信贷、就业等经济社会交往活动中使用个人信用产品和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形成使用个人信用报告。
引导信用服务机构以重点人群信用档案为基础,建立重点人群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依法依规收集、整理和加工个人信用信息,运用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模型和评估方法对个人信用进行评级和评分,建立重点人群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在自贸区申报区域内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综合执法体系,联动各监管单位的信用信息,建立“事前诚信承诺、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机制,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宽进严管”的思路管理,提高企业投资、贸易等各项运营事宜的效率,给企业带来便利;同时通过信息公开鼓励社会大众参与市场监管,一旦企业违法违规或失信,按照相关制度进行惩戒,防范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中的系统性风险。
推动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率先在自贸区申报区域内率先建成运行,在自贸区设立社会信用信息查询窗口,人民银行芜湖中心支行在自贸区设立征信查询窗口,并实现并行查询机制,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自贸区监管信息子平台,率先实现银行征信与社会信用并行查询。
全面梳理自贸区信用信息应用需求,协助安徽省制定自贸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目录,率先完成“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率先完善区内航运物流、金融服务、转口贸易等行业信用数据库。
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引领社会成员诚信自律、提升社会成员道德素养的重要途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着眼于提高社会主体诚实守信意识,以宣传、教育、培训和诚信创建工作为抓手,弘扬诚信文化,引导社会成员诚信自律。
继承徽文化的优良传统,秉持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弘扬“诚实、厚道,守信、担当”的诚信文化理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加大诚信文化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道德风尚。全面系统宣传信用政策,普及信用文化知识,推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和经验,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舆论宣传监督网络。加强完善“信用芜湖”网站和部门网站的功能开发与应用,丰富网站信用信息资源,充分发挥网站宣传教育作用。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信用知识,增强全民诚信意识和维权意识,引导公民自觉监督和抵制各种失信行为。突出诚信主题,制作题材多样、表现活泼的系列公益广告,拍摄贴近大众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影视片。
注重正面引导,挖掘诚信典型事例,加强诚信典型宣传,使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追求。加强失信典型披露工作,提高失信成本,促进形成“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环境。大力宣传芜湖好人、道德模范、诚信企业,树立各类诚信典型,使全社会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全面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制定诚信教育培训实施方案,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明确工作重点、职责分工和工作安排。着重加强对公务员、司法执法人员、金融机构负责人、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会计、律师、科研人员、教师、医务工作者等重点涉信人群的教育和培训,提高诚信意识,培养职业操守。推动企业加强诚信教育,建立信用培训制度,完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履行企业信息公示义务,引导经营者自觉抵制失信行为,促进企业职工诚实守信。加强信用管理职业培训与专业考评,推进企事业单位信用管理岗位培训,探索建立企事业单位信用管理岗位认证机制。将信用文化知识作为干部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职业教育与岗位培训必修课程。总结我市信用建设经验,市有关部门组织制订公民诚实守信行为守则,规范公民信用行为,培育诚实守信的思想观念,倡导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
把诚信教育内容有机融入到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相关课程,引导师生以诚立身、诚信做人。将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纳入教师、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职业培训内容。加强信用管理学科建设,加强信用理论和信用政策研究,支持高校开设相关课程,为信用发展提供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撑。把诚信教育列入学校教育教学重要内容,采取课堂教学与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学生年龄及心理特点,教育引导学生从小养成诚实守信的良好品质。加强“家校”联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诚信教育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诚信素养的养成。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将每年“3.15”当周定为“信用宣传教育周”,组织策划全市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举办诚信征文比赛、演讲比赛、信用知识有奖竞赛等活动,吸引群众参与,培养诚信意识。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税法宣传月”、“世界质量日”等特殊日子,开展税法宣传、诚信兴商宣传月、“质量月”等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诚信企业”、“诚信示范街、示范店”等评选活动,营造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通过“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公益活动,推进诚信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意识。积极倡导诚信自律,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面向社会开展诚信服务承诺,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深化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明确将诚信建设工作作为文明单位考核指标和考核内容,大力推进基层诚信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创建信用机关、信用企业、信用组织和信用社区等诚信文明示范典型,通过举办各种诚信主题活动,推动诚信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村落、进家庭,努力提高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意识。结合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选择诚信缺失问题突出、诚信建设需求迫切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努力树立行业诚信风尚。
加强组织推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信用人才培养和智力支撑,以及完善考核机制是确保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任务落到实处的重要保障。
强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职能,统筹和指导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各区、县以及成员单位设立社会信用建设协调小组,根据规划确定建设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制订行动计划,明确工作步骤和各阶段性目标,全力推进相关建设工作。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促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发展。
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设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信用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创新示范工程等方面的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部门将我市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范围,在推进实现更广泛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区域信用合作等方面先行先试。制定相关政策扶持信用服务机构和相关产业的发展,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信用服务业。
加强对信用理论、信用经济发展、信用评价标准和方法、信用立法等问题的基础研究。加强信用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培养信用理论研究和教育专业人才。面向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管理人员深入开展包括学历教育、职业培训等多层次的信用管理培训。组织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工作,培养一支具有国际视野、业务过硬、熟悉市场的专业化信用人才队伍。建立完善信用专家和人才信息库,强化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智力支撑。
市信用办统筹协调和指导督查,建立对各县区、各部门、各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专项绩效评估和考核机制。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将信用信息征集和示范应用情况纳入政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奖惩结合,及时公开规划实施的相关信息,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突出的行政区、部门和单位予以表彰,建设严重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成效。
访谈时间:2016年1月13日上午
访谈人员:邵静兰
访谈情况:
1、 中心基本情况,包括成立背景、单位职责、内设部门、人员情况等。
2015年成立,三个中心一并成立的(大数据中心、信用中心、认证中心),和信息资源管理中心是平级机构,但是四块牌子一套人马,两位管理人员(孔主任和邵静兰)。项目组人员(科大讯飞)支持,有20多人。工作职责包括信用体系规划建设、数据库平台网站建设、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应用服务、宣传培训。
2、 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情况,包括数据归集及更新情况、信用目录编制情况、平台基本架构、功能服务、运营管理等。
一期库平台网站已经建成,二期规划还没有出来,二期主要是功能完善。
目前数据来源包括两方面:社会管理平台(基础数据)、七天双公示。数据对接主要依靠大数据中心,目前已经谈了7、8家单位,达成数据交换意向,向实时交换方式努力,今年内将全部能交换的数据都实时交换。水电煤数据(可以查询缴费信息等,通过接口查询,在易户易企上实现了)已经对接进来了,但是金融机构、电信还没有对接。
易户易企网是政府对企业和个人的服务网站,主推市民办事。后期增加信用查询、虚假材料信息辨识等功能。
信息主体分为个人和组织。
信用目录:草拟过信用目录,但由于不了解各部门实际工作情况和数据,还需要继续调研,计划三月份出台目录。后续计划参考上海,出台三清单。
目前个人在实名认证后,可登录查询自身的信用报告,内容包括身份信息、职业信息、履约信息、行为信息等。目前正在改版。以信息归集的情况做展示,不做评价,不区分守信信息和失信信息。
企业信用报告正在开发,已经包括基本信息和双公示信息。
目前,双公示归集了市直部门2015、2016数据。正在向区县扩展,并归集更多历史数据。双公示比对主要参考企业名称。在社保平台上做了一个双公示信息的上报模块,每个部门都用ca登录上报本部门信息。后续计划通过一站通权力运行平台(办事流程在上面实现)直接获取数据,那就不需要各部门再报送一遍了。存量14万条,后续报了7000条,已经和国家联通了。报送标准主要按照国家标准,又加上了公开、不公开、暂缓公开,每条数据都可以设置,报送单位自己掌握,市评估小组同意后不公开。系统对双公示数据判断区分是个人还是组织,由数据小组处理。
平台部署在政务外网,外网有信用芜湖。有报告查询、异议处理、投诉等功能。平台架构:信息归集是平台的模块,各管理部门的信息查询等功能都在网站端实现,如果后期有特殊需求在平台端再实现。
预警功能正在规划,还没有完成。
运营管理职责也在信用中心。
目前主要的问题:数据准确性需要提高,数据量不足。
后续的应用服务目前正在规划,包括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服务政府部门),个人自行车借用,图书借阅等。
后续计划购买更多数据,也向第三方提供有偿提供数据。
和省平台正在做数据对接。
数据包括110大类。已对接数据部门:卫计、教育、司法、公安、民政、财政、人社、工商、住建。
3、 芜湖市信用立法情况,包括已出台的制度、准备起草的制度情况。
需要上位法支撑。
发改委牵头,信用中心起草。
目前正在起草的包括征集管理办法、联合奖惩办法。
关注可操作性、法律依据。
4、 信用信息及信用产品的使用情况。
目前没有应用,年内实现。计划方向:政务领域、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领域。
政务:事中事后、分类监管、综合执法、执法提醒等。
招投标:处罚联动惩戒。
公共服务:网上办事绿色通道、简化资料等。
5、 守信激励及失信惩戒措施及成效。
正在起草联动制度,其他工作没有。
6、 芜湖市信用服务市场情况,包括机构备案情况、市场培育措施等。
没有本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
7、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情况。
信用培训尚未开展。前期培训对象主要是政府部门,后期是第三方机构等。
访谈时间:2016年1月14日上午
访谈人员: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局等人、
芜湖市发改委王琼、项目组成员
访谈情况:
1.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介绍,主要包括执行工作情况、人员生命树系统、未来信息共享工作
(1)近年来,全市执行判决案件达13,000件,执行标的额达百亿元;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工作;设立专门台账对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加大被执行人公示工作,提升诚信守法氛围。
(2)人员生命树系统简介,系统信息主要包括自然人基本信息、家庭成员信息、社保信息、车辆信息、历史居住地等。
(3)定期向信息办推送“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来将加大信息推送范围,包括执行案件的详细信息等。
(4)实现银行存款余额信息共享。
2. 目前中级人民法院的“人员生命树”系统,是否能够实现企业法人信息与自然人信息之间的共享,该系统是否包括关联股东信息等。
目前该系统主要涵盖自然人信息,尚不能实现企业法人与自然人信息互通;关联股东信息仅能通过工商系统查询,法院系统尚待优化。
3. 生命树系统还需要在哪些方面加以完善。
目前该系统主要是通过信息办的端口实现信息共享,信息查询范围相对较窄,对于银行体系的信贷逾期记录信息、工商信息、税务信息、土地信息等尚待整合。
4. 信息共享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开展工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进行执行案件公示、全国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向信息办推送被执行人信息等。
5. 司法诚信制度建设主要有哪些,法院体系内部有关“司法公信”建设的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已建立了一系列的司法诚信制度、相关法规制度、行为规范等。(具体哪些制度,法院人员未透露)
6. 上级法院对本级法院信息公示、公开是否有相关规定。
对于“不同案件主体”的信息公开范围具有明确的规定;且对“生命树系统”查询具有明确授权、需履行相关手续方可查询。
7. 近些年随着“冤假错案”的曝光,司法公信力受到严重影响,相关部门应如何进一步推动“司法公信”建设、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冤假错案”事关公安、检察院、法院三个部门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衔接,且容易受到社会各个方面的影响,未来“法治权威建设之路”还很长。
8. 当前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有哪些。
被执行人“跑路”难寻;被执行人财产难找;被执行人财产难处置;安居工程款不到位,被执行人财产执行不到位。
9. 未来“执行工作”的规划。
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实现被执行人财产直接网上控制,减轻法院的工作负担。
访谈时间:2016年1月13日下午
访谈对象:工商局局长及各副局长
访谈情况:
一、工商局在信用体系建设中所做的工作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整合以前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这是企业的身份证;市场主体的信用就从这个码开始;一照一码工作早已启动,国家规定17年底完成营业执照的换证工作,但芜湖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所以要求在16年底完成,目前的换证工作量是每天200多户;这项工作从去年启动,目前并不是很成熟;
2、 工商局为市场主体的信用建设作了很多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包括工商部门在内的企业审批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到企业名下,在企业公示系统里面公示,国家要求在2016年底前实现,芜湖市在2015年前就实现了;
3、 芜湖市信息化基础很好,年检改年报,随机抽查,响应国务院的号召,开展双重抽查机制,芜湖市是唯一的一家,随机抽查还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重点检查,芜湖市在安徽省也是唯一的一家,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就要进行确认,再加上工商局的宣传,对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会有更深的认识,去年是第一年;
4、 围绕“信用芜湖”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这两个系统,我们做了下列工作,一方面是信用公示,2015年,芜湖市有33068户企业,150147户市场主体通过了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公示了其年报信息,年报信息中包括了其登记的投资、转让等信息,这个比例达到了百分之二十七点几,同时,除了企业自行的用这个系统进行公示,工商局自己利用这个系统公示了对企业登记注册和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这块信息,已经和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外网达成了事实的链接,企业登记注册的信息及时的就会发送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面去,做到了实时推送,目前芜湖市登记的市场主体有18万多户,已经及时传送,2015年芜湖市有447例行政处罚的信息也通过这个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率达到了90.85%,并且归集到了企业名下,工商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同时还敦促市场主体通过这个平台公示了信息,公示率很高;通过这个平台实现了信息汇集,工商部门除了公示自己的信息,还和信息办密切合作,将其他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能够汇集到企业的名下,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予以公示,目前这项工作刚刚起步,我们提前一年在2015年年底实现了信用信息汇集,目前汇集了11个部门的297条企业信用信息,数字不是很大,涉及到了食药、质检、安检、港航、环保、公路、国土等,实现了零的突破,这是信息汇集工作;
二、目前有关信用体系建设的各种规划
1、国家有一个从2014年至2020年的信用建设的总体的规划;目前安徽省还没有这方面的规划,从国家层面来讲,每年都会有一个信用建设方面的要求或任务,比如说还会有15年度的工作目标任务,然后分解到各个部门去;
2、在国务院印发的文件里面,如在2015年以前,地方政府要初步实现归集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其他信息,2016年要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的机制,这些都有明确的时间要求,在哪个时间阶段完成哪一项工作任务。
三、芜湖市目前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简介
1、芜湖是信用体系建设先行先试的示范城市之一,现在确实是探索尝试的过程;芜湖是全国11个试点示范城市之一,目前成立了三个中心,芜湖市创建信用体系实施意见将于下月底下发,市委市政府联合发布的《关于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工作小组;目前基本的框架已经完成;目前开展了七天双公示、有信用芜湖网站,正在建立数据库;今年年初开展联合惩戒工作,目前有关联合惩戒的初稿已经出来,正在根据各部门意见进行调整,计划在春节前下发,另外也在加强宣传工作;
四、工商局信用体系建设特点
1、工商局可以提供未来5年的工作安排,但更需要实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工商局内部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实工商局进行信用管理牵涉到的部门远远不止这次调研的5个部门,工商局的每一例监管执法都会涉及到信用体系建设;
2、安徽省下发的信用体系建设纲要和实施意见和国家的版本有一些区别,在实施部门方面不能一一对应;如果按照安徽省政府的规划纲要,工商部门只涉及到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然后共享;但国家的2015年的建设任务涉及到很多的业务,所以上下不能一一对应;希望能提供其他省市工商管理部门在信用管理体系中角色、任务的参考;
3、工商部门是行政执法部门,建设信用体系是工商部门应尽的职责;工商部门主要是和市场主体打交道,市场准入、许可;市场行为的监管、广告、垄断等;还有市场主体退出;2014年3月份,审批制度改革,国家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做了很多重大的调整,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诚信体系建设,这是大的框架,具体是对市场主体的信用进行监管,工商部门占了很大部分,所以工商部门有很重要的职责;
4、目前存在两个系统,七天双公示所属的信用芜湖网站、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信用芜湖网站是包括全社会的,包括自然人、市场主体、社会团体等;但是企业主体是在企业公示系统里面;另外一点,信用芜湖网站是按时间公布的各类信息,是社会大的诚信体系,而企业公示系统是将各类信息归集到企业名下;国家工商总局与其他38个部门签署了联合惩戒备忘录,目前工商总局已经和10几个国家部委实行了联网,如果全部联网,效果会更明显,到时候可做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五、工商局对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相关建议
1、“十三五”规划中,市场主体方面,第一,响应国家重大决策和部署,各个地方有各个地方的特点,但是国务院、党中央的部署要落实,比如前几天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开展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的审批,国家要求2017年前全国实行,芜湖的信用体系建设能够和国家的政策贯通;第二,充分发挥芜湖市信息化建设比较强的优势,信用体系建设很多方面都好靠信息化手段来支撑,来推动,只靠人是不行的,芜湖市的信息化水平和理念在全国都是领先的;第三、要有芜湖市的特点和亮点,审批制度改革,芜湖市有12项改革在安徽省是率先实施的。
2、芜湖市启动的很多改革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的认可,但是难度也很大,通过信用的手段和方法替代人治的过程这是一个方向,市场主体和我们都会有一个认识的过程,推动和实现的过程,十三五是个很重要的阶段,很重要的时期,这样大家都能够自律,不管是行政部门的管理还是国家的管理都是一个飞跃。
3、希望国家信用体系建设以及工商总局的相关重大决策试点能够来芜湖市进行试点。
六、工商局对信用体系中市场主体约束方面的建议
1、目前各个部门都在讲联合惩戒,但我们认为觉得联合惩戒几乎没有,现在的市场主体是非常宽松的,基本处于无人管的程度,以前各个部门对市场主体的管理是比较到位的,现在国家大力提倡宽松的准入政策,放的方面放开了,但是管理没有跟上,政府提倡宽进严管,现在是宽进宽管,甚至是宽进不管,现在从国家层面是放开为主,管理为辅,目前的管理是比较宽松的,我们现在所说的联合惩戒,力度几乎没有,失信者寸步难行没有做到,失信成本太低,而守信成本太高,今后要在国家层面,包括芜湖市政府,现在也有立法权,今后要在失信方面出台更多的规定,更多的地方性的管理规定,对失信者的惩戒力度进一步的强化,这样就可以使市场监管更好的平衡,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只有使失信者寸步难行,才能使守信的价值显现;比如目前存在马鞍上没有公示,芜湖市公示了,结果他在芜湖市投标没成功,但在马鞍山投标成功的现象,政府方面有法定公示的义务;
2、信用体系建设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要把信用信息不论是好信息还是坏信息都要归集到一起,目前存在信息的碎片化、关联度不强,很多企业不知道信息去哪里查询,目前最根本的是建立国家统一的平台,一块是个人,另一块是市场主体,如何打通这两个数据,建立关联,个人可能是市场主体的股东或法人,个人与市场主体之间的信用状况要相互反映,另外一个是政府,政府应该把哪些信息公示上去,如果信息出现错误怎么办,老百姓,或者任何一个组织都有权利对这个系统进行监督,目前是政府自己在寻找错误,需要有一套监督机制,要有窗口咨询,某个人受到处罚了,他问为什么,政府部门不给他回复,这是公开公平公正的问题,涉及到政府公信力的问题;
3、国家现在有两套系统,一套是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还一套是工商的市场主体的系统,这两块目前没有打通,现在我们不可能涉及到国家的层面,工商和人民银行之间应该建立信息的交换机制,政府工商这一块有重大违法违纪,被列入黑名单的,这个企业的股东、他的高管、他的经理、包括董事会、董事、监事,都应该受到信用惩戒,人民银行那边可能有一些信用不良贷款,这些信息如何传导到工商部门,目前要建立这样的交互机制;
七、信用体系建设需要注意的问题
1、信用体系建设是个难题,有三个方面需要主体,第一,认识方面的问题,认识不到肯定不行;第二,国家的框架,国家的发布要跟上,有很多工程要跟上,比如芜湖市的信息化建设,每个部门都要沟通整合,不是说说就行的;第三,实现的过程,并不是说今天讲明天就能够实现;所以说十三五是个很重要的阶段,十八大以后,很多框架都出来了,一方面框架要固化,另一方面要实施、实现,这是承上启下很重要的阶段,不能像十二五时期,喊喊又不做了,据我们了解,十八大之后,一些大的城市还是做得比较不错的,如杭州等,所以我们芜湖市在十三五时期,通过这个规划,能够把芜湖的特点和亮点、以及该做的事情,那也是很了不起的事情;虽然芜湖不大,但信用体系建设能够全国前列,也是不错的事情;
八、工商局目前计划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开展的工作
1、目前工商局一个很大的工作就是一照一码的换证工作,目前前期工作已完成,2015年的9月25日芜湖完成了全省第一份换证工作,这样给企业赋予了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这样就可以实现各个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所有原注册企业要在2016年底全部完成换证工作,这是我们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方面支持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
2、涉及到我们的信息共享,目前我们已经做到所有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后,实时的在信用公示上面向全社会公示其登记信息,在安徽省,我们首先把企业的信息推送到易企网,各个市场监管部门对其进行认定,实现了登记信息的互联,同时也便于后续的监管部门对登记的市场主体进行监管;
3、另一个重要的事项是事中事后的监管,目前已实现将监管信息向易企网进行推送,目前我们只是把信息推送上去,由各个部门进行认领,目前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比如企业的经营范围问题,各个部门对涉事程度有所区别,不能进行准确的揭示,下一步工商局将在市里的统一安排下,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经营范围的标准化,目前正在征求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这样可以在全市范围内对经营范围的表述、认识实行统一,这样就便于在今后的信用建设中,就可以更精准的推送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后续的许可部门,目前各个部门对经营范围的认知程度,以及经营范围的表述方式不太一样,作为工商部门,只是行政部门当中的一个,不是综合部门,很多事情不是我们想怎么做就能做得了;
4、在登记、认证方面的限制,认证限制也是联合惩戒的这样一种方式,目前全国工商系统有一个黑名单控制,目前的黑名单库主要是严重违法企业的法人的一些限制,如果进入黑名单库,要在全国范围内对办理企业登记,对负有责任的法人在三年内是不能再次担任法人的。如果目前已经担任法人的,进入了黑名单库,也要对其进行强制变更,目前在登记环节是按照这样的要求在进行惩戒工作,以后在黑名单库的限制方面还会不断加大;
5、下一步的工作我们主要是从全程电子化,只有通过全程电子化才可以实现对市场主体的全程的包括,全程电子化的数据可以便于各个部门之间的共享;
九、工商信息的互联互通
1、芜湖市信用体系建设是发改委牵头,目前确实有很多的困难,目前公示的信息基本上来自工商管理部门,其他部门公示的信息看不到;其他部门存在第一不公示、第二不在我们的平台公示、第三在他自己的平台公示,公示之后不共享的问题;各个部门各自按照自己的要求进行惩戒,各自为战;信息公开,全社会来监督他才是最好的;需要实行政府层面推动更有力;在更高层面如省级政府层面实现互联;
2、在工商惩戒方面,进入异常名录的严重违法企业,主要是在企业注册登记方面的限制包括负责人的任职限制,这是系统内的惩罚,信息共享后,会有安全生产、环保方面的黑名单,对进入这些黑名单的企业怎么样实行联合惩戒,不仅要在本地实行跨部门联合惩戒,还要实行跨区域的联合惩戒,我们现在的黑名单就是全国性的,在全国实行注册登记的限制;
十、工商信息的标准化、智能化处理的问题
1、国家要求把信用信息归集、公示、互联互通,目前我们工商局需要公示的系统有六个,系统太多之后就不成为系统了,有点形式大于内容的感觉,能不能通过发改委将各个系统进行整合,目前至上而下有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芜湖,能不能将有些信用信息进行压缩,没必要在所有的平台上进行公布;如果系统不能整合,能不能在信用信息的标准上面进行整合,使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一次录入,多处共享;
2、目前是人工录入、人工比对,人工推送,没有实现系统的便利化目的,其实其他部门也可以在这个平台上推送特别多的信息,但就是因为信息标准不统一,所以很多信息目前无法归集到企业名下,无法归集到统一的信用代码下面去,工商局信息中心归集的信息很多,但是能真正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进行公示、方便公众的信息非常有限,所以推行智能化、互联互通之外,需要形成大数据系统,形成完整的信用信息,才可以对信用信息进行监管;
十一、工商局有关市场主体信息的归集及公示
1、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全国联网,市场主体从成立开始,这个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就会在该网上进行公示,以前叫年检、现在叫年报,年报是自主行为,是对自身信用的鉴定,不年报就会进入异常名录,很多行为就会受到限制;各个市场主管部门会在网上公示行政处罚等信息;如果想看全国各地的任何一个市场主体,不只是工商局的信息,其他各个部门的公示信息,包括行政许可、变更行为等,全都能看到;
2、一个章、一张网;一个章是行政许可方面的事情,一张网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这个系统是国家工商总局统一牵头建设的,国发2015-62号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中明确了企业信用信息将通过两个平台来发布,一个平台就是发改委牵头搞的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芜湖,在企业市场主体这一块,还要在另外一个系统,就是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上面进行公示,信用体系建设也好,事中事后监管也好,双公示。
3、信用芜湖网站的建设方面,7天双公示系统,各个单位给他们报送表格式数据,7个工作日之内,把我们这边的情况报送过去,现在工商局已经和市信息办有信息交互,可尝试采取将信息报送至信用芜湖平台,信用芜湖平台自动的报送至其他系统;
十二、联合惩戒、异常名录及黑名单管理制度
1、信用惩戒方面,通过异常名录管理制度实行,目前全市共有14021户市场主体,其中包含4775户企业因为没有按时年报,或者通过注册地址无法取得联系,或者在年报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等失信原因,进入了异常名录,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了公示,列入了异常名录之后,我们工商部门内部对异常名录企业进行各种限制,这些主体在办理各种事务、评荣誉的时候,驰名著名商标的评选、登记注册的时候,会受到种种限制,在外部,通过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等38个部门签订了联合惩戒备忘录,下一步,列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在其他部门办事也会受到限制,目前在银行贷款这块已经实现了这个功能,银行审核的时候会查询其信息,贷款会受到限制,下一步、联合惩戒的力度和范围会逐步加大;
2、除了异常名录之外,工商总局还有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这是刚刚发布的规章,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会受到更严重的惩戒,特别是企业的负责人,三年之内不能再担任其他企业的负责人,这是任职的限制,采用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了信息的归集、公示和联合惩戒;
3、芜湖从去年开始推行双公示,我们对企业信息进行按照3%的比例进行抽查,不仅要履行公示的义务,同时还要如实的公示信息,我们抽查的情况也会在网上公示,包括第三方协查,重点协查,有些专业性比较强,如企业的财务报表,不容易看出问题,政府实行招标的政策,委托第三方去查;
4、信息的利用,除了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交换之外,需要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目前只是在个别环节实现了利用功能,但是还没有达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目的,目前对联合惩戒相关部门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发改委应该把相关部门组织起来,开会商讨有关联合惩戒的问题,形成相关机制;
十三、对目前工商局市场管理中的“放、管、服”
1、市场主体的信用建设是一个很长的过程,除了制度建设还有惩戒措施,国家这地推行的改革可以用三个字概括“放、管、服”,放是从准入、办证这一块,降低门槛;事中事后监管涉及很多部门,有很多要求,核心体现在工商监管是主力军;服是对企业搞好服务;在市场主体的信用建设方面,工商局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发挥很重要的作用;
十四、工商局系统正在建设的企业法人库和小微企业名录库
1、工商局系统内有两个库正在建设,一个是企业法人库,另外一个是小微企业名录库,如果要做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小微企业会很多,国家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很大,国务院有关支持小微企业的文件大概有30多项,我们专门制定了扶持小微企业政策的宣传册,所以市场主体当中,一个大的方面是企业法人库,另外一个是作为国家重点扶持的小微企业名录库,所以从国家的扶持政策及相关的要求,都是为了把市场主体的诚信建设搞好,包括芜湖市马上就有实行的分类监管、分类执法,这个也是对市场主体监管的创新,创新的方法很多,通过监管、通过信息化手段,促进市场主体进一步的规范;
2、小微企业名录库依托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里面,是其中的一个版块,目前正在制定分类标准,按照不同的行业,不同的营业收入、从业人员等条件进行分类;目前国家出台了很多鼓励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建立名录库是为了更好的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
十五、信用体系建设立法
1、希望芜湖市发挥立法的作用,将若干规则尽快的确定下来,这样就便利大家执行,包括我们工商部门一些认证、一些准入的限制都可以依法发挥作用,只有受到限制了,守信的好处就会显现,在银行,如果贷款到期不还,授信额度就会受到限制,但在工商部门这方面还是感觉不出来,另外,我们看到的很多行政处罚案件,非要等到法院向他执行,这就是浪费社会成本;
十六、有关网格化管理
1、网格化管理的问题;市政府编办负责组织网格化管理,将地域划分成市场执法网格,然后从社会聘用一些人员,网格员,每天进行巡查,发现、劝导、阻止和报告,市里建设了市场监管平台,网格员将信息上传到平台上去,这叫综合监管,把几个执法部门的全都给他们,由他们反馈,各个部门根据信息,该由那个部门解决就由那个部门解决,这个市里有文件;
十七、工商局管理范围
1、工商局管理范围很广,有市场准入登记、市场监管、商标、合同、广告、经济执法、消费维权等;准入、监管、消费维权;监管范围:商标行为、广告行为、合同行为、假冒伪劣、流动领域商品质量;
十八、守信宣传与分级管理
1、 针对如何宣传守信企业;目前工商局有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评选机制,工商局有自己的标准,这个会在市里的网站上面比如红榜上公布评选标准和结果。在招标采购方面会对企业的各种正面信息和负面信息进行综合评估;目前需要大数据,大数据产生之后,然后根据大数据进行分级管理,对于级别较低的企业,加大监管的频次和力度,对于诚信企业会有一些绿色通道,各个部门在应用处罚信息及表彰荣誉方面都有自己的标准;
十九、有关承诺制
1、承诺制;先取得营业执照,后取得各种行政许可证,工商部门要履行告知义务,目前实行承诺制,目前已经实行先照后证改革,凭许可证进入这些行业,工商局在告知对方时,要求对方签订承诺书,要求对方必须取得相关许可证之后才能营业,如果承诺了,结果又没有按照要求做,那么就会把个人的信息列入失信的行为,这就把个人的信用与企业的信用打通了。
访谈时间:2015年12月14日下午
访谈对象:经开区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负责人(经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治办)
访谈内容:
一、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架构
1、开发区成立了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企业信用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综合办对社会管理信息化这一块;
2、2015年7月,芜湖市获批成为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以来,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多次宣传贯彻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区内成立了由管委会领导任组长、相关委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并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相应责任和目标任务。
二、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主要推行“互联网+政府服务”
1、全力做好责任清单及政府服务网上运行工作;
2、为全面做好“互联网+政府服务”网上运行工作,经开区成立了由社管中心、人社局、社会事业局、规建局等部门组成的政府服务网上运行工作组,加强指导,组织协调,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环节多、经验不足等困难,通过专题培训会、定期例会、集中办公、跟踪落实等形式,紧盯进度、强力推进。经过一个月的努力奋战,全区共梳理、发布和上线运行政府服务事项537个,其中行政权力事项450项,公共服务事项87项,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退”。同时要求各部门安排进行网上测试,全面检查平台运行的流程。对每一个事项开展事项办理流程测试,检查流程是否准确、账号是否对应,以及事项是否能完整办结,网上测试率100%。梳理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建立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评估检查,接受群众监督。
3、目前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各方面的工作比较零碎、信息比较散,目前我们的政府网正在测试运行之中;
三、经开区工商局系统信用信息管理
1、目前开发区工商系统实行黑名单制度,进入黑名单的企业,作为股东的投资人、法人三年之内不能再投资,2014年3月改革之后,从国务院到企业,《信息公示管理条例》11月1号正式实施,配套文件有《公示管理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暂行管理规定》、《企业信息抽查暂行管理规定》、《年报暂行管理规定》、《农民、合作社公示暂行管理规定》、《行政机构信息公示管理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建立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这个是工商局内部的企业信息向全社会公布的平台,这里面有一个企业资信的信息自我公示的平台,另外还一个行政其他执法部门公示的平台,现在市政府搞“一站通”,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联网,各个部门的内部网还没有与是政府的公共平台进行信息对接,现在的易户网、易企网(内部叫一站通)只在市一级可以得到互换,但在区县级还没有,现在市一级的工商局内部网与易企网相关联了,其他的没有打通,目前发生了瓶颈,内存不够大,如果安徽省16个地市级都上线的话,可能发生堵塞,现在市工商局在市民服务中心通过易企网上网,现场办理一笔注册业务大约要2至3个钟头,另外还要加上1至2小时扫描等进行信息存储,速度很慢,信息存储后就到了一站通,我认为今后搞的信用芜湖的网站就可以看到;
2、14年3月以后,国务院颁布的654号令,11月正式实施,工商局主要是管企业,管企业的基本信息,企业每年进行年报,年报没有报的我们要了解情况,超过了申报期限没有报,就自动进入了异常名录,进入黑名单会有个过程,企业可以申请退出异常名录,再次进入正常名录;报过的以后要抽查,不能自查,要通过省级平台的随机抽查,然后名单下发到各县市,各县市根据名单进行抽查,企业名单是随机的,检查人员也是随机的,这就是双随机,比例是不能超过3%,然后及时告知和公示,告知主管部门和企业,以及平台,对于企业自行公布的信息,工商局可以委托第三方对其进行审计核实,如果审计不一致,那就是虚假信息,就要受到处罚,这种情况我们也会通过信用芜湖网站进行发布;
3、芜湖工商局对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大量的宣传,印制了大量的宣传册,《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手册》,在电视台做了新闻发布会;工商局宣传的力度是很大的,普通老百姓的认知是很大的问题;
4、目前对企业的处罚通过内部平台,目前工商注册的量很大,这就造成了后续的监督管理的困难,所以需要通过网上公示监督。目前的信用芜湖网站主要有七天双公示以及黑名单制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在做出决定的7天之内,要在网上进行公示;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后要将许可证的信息在系统内进行公示;
5、过去是工商年检,现在是工商年报,企业的经营信息是企业自己填报,现在是由审核制改为认缴制,过去实行年检,看到企业申报的信息和会计报表,觉得可以不会追究,如果发现了问题,就可以委托第三方对报告进行审查,现在实行企业年报,就是把企业信用交给你自己,你自己来做,然后由政府、社会、各个部门来对你进行监督,如果年报的信息不真实,下一步要进行抽查,抽查到了要进行处罚,以前是事前监管、现在是事中事后监管;
四、有关易户网、易企网、信用芜湖网的相关建议
1、易户网、易企网开通对老百姓是好事,但很多人层次比较低,不知道怎么操作;
2、现在的一站通,要求各级政府达到一定的比例,各个部门和政府的平台之间一定要打通,银行通过这个平台就可以看这个企业在不在,是不是正常;
3、建议企业只要进入易企网,就自动转到安徽省公共服务平台上去;企业信息通过工商局的内网传到省工商局,省工商局自动传到省公共服务平台。
4、该平台对政府部门叫一站通,对老百姓叫易户网、易企网;一站通是网上办事的流程设置;经开区政府一般不会干预企业的经营,一站通只是保证各个政府部门在平台上能够正常运转;
5、很多老百姓连网站的名称都不知道;所以我们要把信用芜湖网站做的老百姓都知道,依靠这个网,依靠各种链接,什么都可以知道;
五、综治委有关诚信社会建设的相关内容
1、社会管理信息办统一考核、年初统一部署;年初的时候以经开区一号的文件,印发了《经开区2015年综治工作要求》,其中专门提到诚信开发区和平安开发区建设,在诚信开发区建设方面,我们主要是讲三个工程,一是司法公权力促进工程、二是政务信息力提升工程、三是公民道德档案影响力扩大工程;第一,我们以经开区一号文的形式对诚信体系做出部署,第二,就是考核,市综治委在去年年底的时候印发了《芜湖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细则》,我们将考核细则进行了全面的分解,上星期市综治委检查组到经开区进行检查,其中对我们经开区予以了充分的肯定,诚信建设也是其中的一项,综治工作涵盖的范围很多,第三,在综治委的指挥下,党工委副主席、综治委主任比较重视诚信体系建设,综治办和信访办是合并在一起的,在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这一块,我们出台了建筑领域黑名单制度,对拖欠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并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建筑单位,包工头等打到诚信管理的黑名单,进行通报,强行要求下发农民工工资,假如屡教不改,就可以清除经开区市场;
六、经开区有关融资促进工作、扶持基金及优惠政策
1、开发区在促进企业融资方面,也做了推进企业上市,改制,第一,鼓励一些做的比较不错的企业上新三板,融资额达到了1亿多,在担保这一块,我们(政府)会担保企业在银行贷款,在贷款担保方面,企业提出需求,政府会做出评估,觉得可以的话会推荐给银行;去年为企业争取了专项再担保大概2个亿的资金;
2、开发区的政策优惠方面主要是税收的及时返还;
3、对于政府的扶持基金,专门组织专家人员来评估企业;芜湖市搞得知名商标、驰名商标等活动,会把相关的条件和标准在网上公布;
七、信息公示系统对促进融资作用有限
1、对于金融机构,只要把企业的相关信息录入,就可以进行相关检索;不过根据以往的经验,目前很多企业不愿意公示自己的经营状况,企业的基本信息是必填项,企业的经营信息是可填可不填的,对于企业,好的企业想填,不好的企业可以不填;所以银行不一定可以查到企业的经营状况;其实这样对于银行来讲是没有意义的,而且年报的信息会有错误,如果都正确,那就没有必要请第三方了,我认为信息披露将会是很长的过程;
2、受儒家思想的教育,现在是人怕出名、猪怕壮,企业方面也是为了规避监管,企业也会考虑到政府部门人员良莠不齐,不太适合公布太多的信息,即使银行看到了信息,他也可能不相信,还会到企业进行调查;
3、整合工商、税务、银行等的信息报送不可能一蹴而就目前很多企业报给工商和税务、银行的是几套账,成立企业报表中心,统一企业所有的经营财务信息有很大的难度;
4、企业信用,按照我的理解,企业自己申报是一个方面,面对各个层面和各个管理部门,单纯依靠他的数据来讲他的信用是不全面的,各个银行对企业的认可度是怎么来的,企业的数字是一个方面,数字搞得再漂亮,银行也不会相信你,企业融资需要进行综合性的评估,而不仅仅只看数字;
八、信用信息对招商引资的影响
1、在招商引资方面,我们有四大产业,一般会根据产业链的规划要求来选择企业进入园区,芜湖开发区在全国排名十二、三名左右,这个和信用也没有多大的关系;开发区的入区企业的要求是由政府来规定,投资股东的投资来源、信用背景会考察,但不会是主要考察的方面;招商过程中也会考察投资人是否进入黑名单等,开发区有专门的招商团队,有自己的招商要求,企业信用受市场的影响有很大的变化;
九、企业信用管理方面
1、重合同、守信用主要应用于建筑企业,政府会有相关的鼓励措施;企业信用管理是企业行为,政府不会参与企业自身的信用管理;
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
1、有关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的建设;芜湖市下达过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发区也出台过实施细则,包括融资、补贴、服务等,都有一套制度;
十一、利用平台数据进行整体经济分析方面
1、利用平台数据对整体经济情况的检测方面;现在大的环境不好,我们一方面加大招商引资,第二我们进行产业升级、转型发展,然后可以开拓一些新的产业集群;行业分析都是由行业专家来进行,不可能外行人做内行事,区县一级一般不会开展这些工作,政府是公务性政府;
2、企业向经发局申报的统计信息和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申报的信息是两条线;
十二、信用体系建设的导向及考核方面
1、 我们现在是上面对我们的考核需要哪些东西,我们就让企业来提供这些东西,我们建设平台是为了方便企业,为企业服务的,现在办证不需要再跑过来,现在在网上就可以操作了,这是我们的目的,企业每个月报送其他的信息,都是省里面要求的各种报送,和平台的关系不大,比如说统计信息,有专门的汇报路径,专门的业务平台,这个和我们有区别;
十三、区域政策共享方面
1、区域共享方面;安徽现在也在申请自贸区,能套过来的都套过来了,信用体系建设是市政府统一规划的,各个服务部门都有公布自己的权力清单和服务事项、负面清单;
访谈时间:2016年1月15日上午
访谈对象:南陵县发改委科室人员、人行南陵支行行长、
芜湖市发改委王琼、项目组成员
访谈内容:
一、介绍环节
人民银行南陵县支行黄行长介绍南陵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信息评估体系、信息应用、存在问题、工作重点
2013年9月,人行南陵支行正式开始农户信息采集工作,主要通过村干部、退休教师等人员现场收集农户、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信息,雇佣大学生进行信用评估系统录入,系统自动生成信用信息评估结果。
存在问题:由于涉农主体信息范围较广(信息采集标准不统一)、人员流动性大、个体差异性大、数据库建设不足等原因导致现有涉农信息准确性不高、信息更新慢、信息应用领域较窄。
应用:1.各商业银行通过人行系统查询涉农组织或农户贷款信息及人行内部评级结果;2.逐步推动人行评级结果在招投标、评优评先、计划生育等领域的应用;3.逐步推动联合惩戒措施(具体办法筹建中)。
工作重点:信息采集主体由广大农户群体转向为“1+1”为主:农户+信息农村经营主体(即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
二、交流环节
1.现阶段涉农主体信息采集的具体办法。
目前根据人行内部征信指标制定专项信息采集表——“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信息采集表”、“家庭农场信用信息采集表”、“种养殖大户信用信息采集表”,通过“现场信息收集——系统录入——信用评估——商业银行信息共享——农户守信激励”各环节逐步提高农户信用意识,推进日后工作的开展。
2.信息采集范围及采集指标的制定。
目前采集的信息主要包括涉农主体的基本信息、生产经营信息、收入支出信息、信贷信息、部分主体的其他信息(保险信息、欠税信息)。信息主体的采集指标尚不统一。
3.随着家庭农场数量的逐年增加,信用管理工作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
主要是加强家庭农场的规范化管理,增强对实际控制人的考核,组织评优评先活动等。
4.商业银行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平台信息共享工作的开展情况,合作银行范围,贷款类型,合作社是否以法人的身份获得银行贷款。
商业银行均可以通过人行系统查询涉农贷款主体的信用评估结果,商业银行将向人行推送涉农贷款主体的贷款余额。
目前信用信息应用,即合作银行主要为邮储银行、农商行和扬子农村商业银行。
合作银行提供的贷款类型主要是自然人担保的保证贷款,尚未形成联保机制;
当前合作社主要是以实际控制人的名义申请银行贷款,目前为止仅一家合作社以法人名义申请了银行贷款(以合作社的名义可获得政府补贴)。
5.县信息办开展了哪些工作,是否建立相应的信息共享数据库平台实现各平台信息共享和信用信息城乡统筹安排。
目前县信息办工作主要集中在“易企网”行政许可信息录入工作,其他工作尚未开展。
6.政府层面上,开展了哪些规范信用信息采集标准、促进信息共享、加大信息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或出台了哪些政策。
南陵县政府尚未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
目前主要是在推动“联合惩戒办法”的制定工作。
7.在政府服务、综合执法等信息应用方面,政府开展了哪些工作。
政府服务主要是推动“易企网”“易戸网”建设,综合执法方面主要是法院的“老赖”惩戒措施,其他工作尚未开展。
8.截至目前,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主要取得了哪些成绩。
(1)涉农贷款余额较2013年增加30%;(2)强化了信贷考核机制,对于存在信贷不良记录的涉农主体,下次申请贷款时将不予受理。
(3)市场监管局方面,加大信用评估结果在“评先评优”等活动中的应用,对于信用评估较好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评估较差的企业限制其进入招投标、物流等重点领域。
9.除银行贷款以外,是否存在其他融资方式,比如小额贷款公司。
主要是银行贷款,目前当地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混乱、违法吸储放贷现象较为严重,尚未与其开展合作。
10.在信用信息应用领域,是否有“供产销一体化”的案例,实现“农户户、采购商、融资”一体化。
当前存在两例,烟草种植大户与皖南烟草公司的合作模式、大浦蘑菇种植与采购商的合作模式。其他产业尚未开展。
11.南陵县是否与同期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凤台县、阜南县、含山县、太湖县)开展定期交流、信息联动工作。
目前各县之间交流较少,各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相对独立,尚不可实现信息联动。
12.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工作。
每年6月14日作为征信知识宣传日,进行征信知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