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

来源: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2-03 浏览量:38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马鞍山市“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1月30日  

 

马鞍山市“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坚持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实现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的五年。制订并实施好防震减灾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对于全面提升我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有效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推进防震减灾事业再上新台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及《安徽省“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马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制订本规划。

一、防震减灾发展环境

(一)“十二五”发展成就。

“十二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地震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我市扎实推进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预防、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全市综合防御地震灾害能力得到提高,为马鞍山市社会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

——防震减灾工作机构逐步健全。对照皖政办〔2013〕20号文件要求,理顺各县地震部门辖属关系,配备配齐编制和人员;2012年在各区科技局挂牌成立区地震局,并配备两名工作人员;全市乡镇、街道配齐兼职防震减灾助理员;在全市范围合理设置38个宏观观测站点,均有兼职观测员。

——地震监测能力明显增强。对区域数字地震台网进行升级改造,台站数据由4个增加到10个,全市地震监控能力达到1.5级,邻区达到2.0级。实现震情短信速报平台自动发布,第一时间向政府和社会发布发震时间、震中位置、震级等基本信息,缩短了地震应急响应时间。新建当涂县地震台,全面实现了省政府“一县一台”的布局要求,形成了1个区域数字地震台网,3个测震台站,3个地下流体观测站,4个强震台,包括测震、前兆、强震动等多个学科的综合地震观测系统。制定《马鞍山市宏观观测网点考核办法》,宏观观测网点覆盖率达到85%。乡镇(街道)兼职助理员覆盖率达到100%。

——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有较大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已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对866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进行了核定,190项重大建设工程经过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各县区都建立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点。

对全市中小学校舍房屋抗震性能进行排查坚定,并及时加固;推进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不断提高城市防震减灾能力。

——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全面展开。创建4个国家级、9个省级、22个市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22所省级、38所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成市地震科普馆。制作了数批有针对性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材料,组织了四届全市中小学防灾减灾安全知识教育与竞赛活动。广泛开展“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平安中国防灾宣导千城大行动”等主题活动,大力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全市公众防震减灾意识显著增强,应急避险技能显著提升。

——地震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完善。建成市级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和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地震应急预案体系。组建1支市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10支县区级地震应急救援队和8支企业地震应急救援队及22支社区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各级政府投资930万元购置专业救援装备。市政府开展了8次地震应急综合演练。建成地震应急避难场所28处,总面积近90万平米,可疏散约60万人。

(二)防震减灾面临的形势。

我市位于山东郯城—安徽庐江断裂带东侧、江苏扬州—安徽铜陵地震带中段,是国务院确定的2006—2020年全国地震重点监视区范围的城市之一,存在发生中强地震的构造背景。“十二五”期间我市周边地区相继发生了2011年安徽安庆4.8级地震,2012年江苏高邮4.9级地震。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密度加大,生命线工程、重大工程容易引起地震次生灾害不断增加,城市面临地震灾害的潜在威胁日益增大。面对复杂严峻的震情形势,防震减灾工作任务繁重,迅速提高我市防御地震灾害综合能力的要求十分迫切。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基本形成现代化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基本做到强有感地震发生时,政府决策有力、应急反应迅速、信息发布及时、社会应对有序。

——监测预报。完成国家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工程项目(安徽分项)我市5个基本站建设,实现对我市及周边地区破坏性地震烈度速报,初步形成破坏性地震预警能力。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增强地震前兆信息识别与检测能力,提高地震预测预报水平。

——震灾预防。建设工程全部达到新一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继续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点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城中村、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普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

——应急救援。实现与省地震局应急指挥系统互联互通。震后1小时内获得震灾预评估结果,2小时内获得人员伤亡和房屋破坏信息。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符合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 1072-2009),总容纳量达到城镇常住人口的70%。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地震监测预测预警能力。

1.加强地震综合监测能力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布局合理、手段齐全”的原则,整合省市资源、结合安徽省地震观测台网布局,加密和优化马鞍山市地震观测台网布局,做好资源整合与结构调整。建设一个以专业技术为基础、专群结合、监测手段多样、布局合理、监测能力强,服务社会,满足我市实际需要的地震监测体系。有条件的县、区增建1个地震监测台站或前兆观测台站。完善群测群防制度建设。“三网一员”覆盖率达到100%。

2.推进地震预警能力建设。在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安徽分项)建设的基础上,加密台点,建成全市地震烈度速报台网,试点开展地震预警与应急处置服务。

3.完成市地震台搬迁,建设综合型地震监测台站。市地震台进行整体搬迁,对观测环境、观测条件、观测手段和工作条件等进行规划,使其成为拥有测震、前兆、强震等多种监测手段,能够开展监测预报、应急、科研和科普教育的综合型地震监测台站。

4.重建含山县皖19井监测站观测房。拆除旧观测房,在原址重建皖19井观测房。升级改造供电、光纤网络等基础设施。

 

专栏1  马鞍山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

建设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台站。在原有4个强震台站的基础上,新建5个基准站,分别位于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含山县、和县,与市地震台、当涂县地震台、含山遥测台,构成马鞍山市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区,实现烈度台站全市各县区全覆盖,数据实时传输至省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中心。

 

(二)全面提升震害防御能力。

1.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贯彻落实《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确定的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科学确定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村镇规划,加强对农村建房抗震设防的政策引导和技术指导,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工程,积极引导农民建设地震安全住房,促进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的逐步提高;继续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2.启动城市地震小区划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郯庐断裂带沿线地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3〕20号)要求,2018年底前,完成我市城区地震小区划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含山县、和县、当涂县城区地震小区划工作,为目标地区的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利用和建设工程选址等提供地震风险信息服务。

3.提升防震减灾宣教服务能力。健全强化以防震减灾知识普及与应急避险训练为内容,以科普基地、示范建设、科普作品和科普活动为载体的地震科普宣传教育格局。加大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的宣传力度,拓展网络宣传空间,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源参与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突出重点时段和重大纪念日宣传影响力,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常态化。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市、县、乡镇和企业试点建设,实现市县地震科普教育基地全覆盖。

 

专栏2  地震灾害综合防御服务工程

启动地震小区划。在马鞍山市城区,含山县、和县、当涂县城区开展地震小区划,建立城市地震小区划数据库和服务平台。

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继续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各县区每年创建1个地震安全示范村。建立市、县级农居工程技术服务网络,为农居建设选址、设计、施工等提供服务。

创建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创建1个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5所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各县区创建1个市级以上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3所以上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各街道创建1个以上市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全市力争创建2个国家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

 

(三)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1.完善地震应急反应机制。完善地震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和预案备案制度,及时修订地震应急预案。健全地震应急工作检查制度,适时组织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地震应急的实战能力。

建设市人民政府与县(区)人民政府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和信息通信系统;建设动态化、定量化的市、县(区)两级地震应急基础资料数据库,并实现与其它灾害应急资料数据库的资源共享;建立政府各部门间快速反应、协调有序、相互支持的地震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

2.强化地震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和完善市、县(区)两级相配套的,与地震现场救援相协调的地震及其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联动机制以及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协同应对、快速反应”。制定和完善市、县(区)两级《地震应急预案》,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大型企业、重点危险源管理单位,要制定和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检查和落实,建立地震应急检查与培训制度,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演习。

3.建立健全地震救援体系。加强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分队、地震现场工作队伍和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起社会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建设区域化物资储备体系,满足救灾需要。

4.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根据安徽省地方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要求》(DB34/T1072-2009),充分利用城市广场、公园、体育场所、学校等公共资源,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避难场所的软硬件设施。市城区按Ⅰ类标准、各县建成区按Ⅱ类标准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专栏3  地震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完善市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升级改造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市地震现场应急通讯和灾情调查系统;建设市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与社会资源库,数据覆盖率达90%以上。

建设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装备库:按照安全可靠、便于携带、经济实用的原则,购置应急办公、通讯、照明、摄影(像)、救援、救护、保障装备和应急个人装备等应急装备,以满足了地震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强化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建立“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通过细化队伍职责,补充完善物资装备,加强演练,提高队伍综合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充分发挥其作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骨干力量。

加强社区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由县(区)政府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基层实际,有针对性的组织社区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开展地震灾害救援训练和实战演练,提高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实施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

各级政府要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目标体系、督查体系和考核体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各部门、行业制定有关行业规划时,要注意与本规划相衔接。

(二)建立投入保障机制,确保防震减灾事业持续发展。

建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防震减灾需求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对防震减灾工作经费的投入作出统筹安排,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加大对地震监测、震害预防、应急救援以及地震科研、宣传教育和群测群防经费的投入,确保各项建设运行经费落实到位。

(三)加速人才培养,加强队伍建设。

提高干部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综合管理能力。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有计划地选送优秀人才到省内外进行学术交流、培训学习;重视人才梯队建设和队伍的后续发展。造就一支思想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防震减灾工作队伍。

(四)加强检查和监督,抓好规划的落实。

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自身工作制度和措施,依法行使职责,并会同有关部门,对防震减灾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