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人社局:
《马鞍山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3日
马鞍山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为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人力资源强市,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马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一、“十二五”人社事业发展成就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努力扩大就业创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等决策部署,锐意创新,砥砺奋进,真抓实干,全面完成“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全市人社事业不断取得新发展。我市先后成为创建全国创业型城市、全国首批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医保基金监控、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社会保障卡应用功能拓展、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标准化等6项工作全国试点城市、示范城市。2012年被国务院命名为“全国创业先进城市”,受到表彰;连续三年获全省再就业工作“先进城市”;我市入围“魅力中国——外籍人才眼中最具吸引力的城市”。2013年市人社局荣获“全国人社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工作先进集体”,分别受到国家人社部、全国妇联表彰。2014年荣获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受到国家教育部、人社部等部委表彰。2013、2014年在全省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综合评价中分别排名第一、第二,2012、2013年连续两年在市委市政府目标考核二类单位中名列第一。连续五年获得市委市政府目标考核优秀等次。
(一)服务企业活动成效明显。从2012年起,建立人社系统中层以上干部与园区、新区和重点项目企业定期走访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园区、项目企业需求,为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提供人社政策咨询、人力资源开发、协调劳动关系等系列对接服务。建立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项目企业对接制度,组成人力资源顾问团,在项目洽谈、签约时,及时收集用工需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与项目企业共同研究制定招用工方案,采取市场招聘、引导就近就地就业、劳务对接、校企对接等办法,跟进提供招用工服务,免费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千方百计满足项目企业竣工投产用工需要。按照“三清一好”要求,深入走访5户重点联系企业,定期开展与马钢对接,协调天一重工与马钢签订产品供销对接协议。共走访开发园区306次、重点企业886家,开展对接活动294次,帮助招工6.79万人、培训3.43万人。每年坚持梳理国家、省市出台的惠企援企政策,编印政策服务指南3.8万册,免费发放到每个企业。组成10个惠企援企政策宣讲团,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园区、新区面对面地向企业宣讲政策,提供咨询服务,推动惠企援企政策落地生根。积极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发展。五年来,缓缴企业社保费10.41亿元,减征社保费2.02亿元,兑现补贴3.42亿元,惠及企业1083家、职工19.98万人。为吸引外地项目企业入驻我市,研究出台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奖励政策,为100家规上企业兑现社保奖励1665.8万元。
(二)城乡就业创业更加充分。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健全完善以发展促就业、以政策促就业、以创业促就业、以培训促就业、以服务促就业“五大”体系,年新增就业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年开展技能培训2万人以上,培训就业率达90%以上。整合市人力资源市场和市人才市场服务功能,建成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创新开发智能化招聘系统,开通就业数字电视频道,在全省率先试运行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在全省率先推行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开发公益性岗位每年2800多个,安排高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4745人,稳定提供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579个,累计招聘735人到乡镇、街道、社区从事基层管理服务工作,招募“三支一扶”98人。创新开展高校毕业生“进园入企看发展促就业”活动,大学生初次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0%以上。创新打造“半小时就业服务圈”,大力培育农村劳务经纪人,推行镇企、村企劳务对接,有序组织农村劳动力就近到园区、新区就业,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形成以乡镇(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依托、上下班路程在半小时左右、“早出晚归”就业新模式。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向全省转发我市这一做法,《中国就业》杂志进行专题报道。创新开展 “百名村官引领双百创业行动”, 2013年5月13日《人民日报》对此进行专题报道。2014年6月4日,国家人社部工作信息第30期专门刊发我市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做法。在全省率先建成中学生创业培训教育基地,建设省级农民工创业基地11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6个,花山软件园获批首批省级青年创业园。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7.67亿元,扶持19933人创业,创办个私企业1.94万个,带动66627人就业。
(三)城乡社保体系不断健全。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把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险制度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2012年底,城镇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生育保险实现同城同待遇,基本形成制度覆盖全域、关系转移贯通、待遇水平适度、服务城乡一体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两大社会保险体系。大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全国试点工作,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58.73万人、96.87万人、24.09万人、30.07万人、54.19万人,综合参保率达96%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96.67万人、50.6万人,综合参保率达92%以上。五年实现征缴社保基金84.81亿元,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10%以上,城乡居民月人均养老金提高15元,被征地农民月人均养老金提高60元。5838名以船为家渔民被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为11848名老民师、老村干等“七个老字号”发放补助。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至89.3%、72%。在全省率先开通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推行参保单位网上登记缴费,引导企业和群众少跑马路、多走网路。五年来,实施就业扶持、城镇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15项民生工程,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居全省前列。
(四)人才引进培养持续加强。突出“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实行引进、培养、开发多策并举,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组织赴北上广等地招才22次,引进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以上人才2981人。大力实施人才项目,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2个(其中国家级14个)。选拔培育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津贴283人、省“特支计划”7人、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省突出贡献人才2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39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型人才72人。申报获批18个国家和省级高研班,完成16630名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建成马鞍山技师学院、马钢技师学院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国家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7个(其中国家级2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选拔三届市首席技师39人。定期举办全市职业技能竞赛,1071名技能人才破格晋升职业资格,474人晋升技师,138人被授予“市技术能手”称号。在全省率先实施政府资助、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539人。实施引智项目82个,引进外国专家119人,其中国家高端外国专家项目11个、省重点引智项目2个、省首批“特聘外国专家”2人、省政府“黄山友谊奖”2人、具有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单位17家。目前,全市每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才610人,每万人拥有技能人才1354人,均居全省前列。
(五)人事分配改革取得新成效。开展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现状调查分析,健全完善公务员招录、遴选、培训等制度,坚持“逢进必考”,组织公务员考试3.52万人次,录用公务员1085人、遴选公务员148人、招录政法干警67人。承办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与城市规划管理专题培训班,开展13个专题公务员“菜单式”培训及初任、任职培训,培训公务员1.62万人次。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改革,全面落实公开招聘、岗位管理和聘用合同制度,出台规范市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累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75人(市区259人)、347人被纳入人员总量。积极做好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推荐上报市人民医院成为国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联系点。积极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不断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完成新一轮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启动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县以下职务与职级并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等工作。出台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政策。强化考试安全,建立覆盖26个大类79个职业(工种)的考评专家库,组织政策性招考和技能鉴定考试44.1万人次,做到零差错。完成155名**干部、42名随调家属安置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干部解困政策,大力扶持56名**干部自主择业创业,杨家军、程岗荣获“全国模范自主择业**干部”称号。
(六)劳动关系基本和谐稳定。大力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用工登记率为85%,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83%。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活动,109家企业获省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雨山开发区被评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马钢、方圆回转支承公司荣获“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按照“鼓励和解、强化调解、加快仲裁、衔接诉讼”的方针,成立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加快推进市、县区调解仲裁组织机构建设,及时有效化解争议。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全国试点,就地就近受理举报投诉,定期开展劳动保障年审、农民工工资拖欠、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务派遣、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参保专项执法检查。五年来,处理投诉举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案件5038件、3151件,投诉举报、争议调解结案率均达97%以上。完善企业工资支付长效管理机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71件。建立信访维稳“五个一”(每月摸排信访隐患一次、局领导接访疑难案件一次、带案下访一次、办公会研究一次、分析通报一次)制度,处理各类信访案件7032件,办结率100%。
“十二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为推动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十三五”我市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和人社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人社事业面临问题的挑战和机遇
当前,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就业总量矛盾依然存在,尤其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大。同时,随着产业转型升级,新经济新业态发展,劳动者就业技能与市场需求不匹配,加之部分劳动者就业期望值普遍过高、部分劳动者技能素质偏低等原因,“有人无事干、有事无人干”的就业结构性矛盾尤为突出。据统计,我市求职人员主要集中在无技能和初级技能等级,占求职总数的70%以上,这部分人存在“就业难”,而企业需求量大、具有中高级技能的求职者占比不到30%。由于受企业薪酬待遇、园区生活配套设施、城市吸引力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部分企业存在“招工难”,尤其是技能熟练的生产一线普工、技工普遍难招。
二是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压力大。现行社会保险缴费费率和基数偏高,企业用工成本负担较重,非公企业、新增企业以及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续保积极性不高,断保和不参保现象增多。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赡养系数上升,以及社会保险待遇逐年提高、医疗费用刚性上涨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压力加大。
三是人事人才改革难度大。我市除公检法系统外,受编制约束,市直部门自2009年以来未招录公务员,机关公务员平均年龄44.6岁,公务员队伍呈老化状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对滞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任务艰巨。各类政策性考试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求越来越高,保障政策性考试安全、公平的压力越来越大。同时,我市属三四线城市,集聚人才吸引力有限,人才队伍总量不大,特别是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偏少,结构不合理问题也比较突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量的26.2%,距国家标准相差2个百分点,50%以上高技能人才集中在马钢等大型企业。
四是各类争议纠纷仍处在高发期。近年来,全市发生的拖欠工资、不参加社会保险、超时加班等违法违规举报投诉案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各类信访事项,均呈上升趋势,人社信访量占到全市信访总量三分之一以上。特别是清欠农民工工资形势严峻,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影响,拖欠工资案件呈现出由“两节”期间集中爆发向常年频发趋势。同时每年行政争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也连续几年维持在70件以上,以工伤认定、社保待遇支付、劳动监察执法类案件居多,还有持续上升的势头。
五是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有待加强。解决好人社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亟待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目前,全市基层平台普遍存在人员不足、能力不高、设备设施短缺以及信息化薄弱等问题。全市35个乡镇、385个行政村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人员480人,除201人是专职的外,其余279人全部由村两委人员兼任,素质参差不齐。基层工作平台信息网络系统设备普遍老化,网络运行不畅,亟需更新购置。
产生上述问题,主要原因是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增速低位运行,传导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连锁反应。在就业方面,过去,我市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总量矛盾是主要矛盾,必须依靠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强力拉动,扩大就业规模;现在,经济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对劳动力的需求也在发生变化,就业结构矛盾上升成为主要矛盾。在社会保障方面,过去,经济高速增长使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增收持续加快;现在,随着经济增速放缓,扩面征缴空间在收缩,基金支出增长快于收入增长,我市职工养老、医保和居民医保基金相继出现当期收不抵支。在人才工作方面,过去,推动经济高速增长更多依靠要素的相对优势;现在,经济发展必须更多依靠人力资本质量、技术进步和创新驱动,归集起来关键在于人才。在劳动关系方面,过去,劳动者的首要诉求是找到一份工作,实现工作权利;现在,劳动者就业的选择性增大,权益诉求及表达方式也发生明显的变化,希望融入城市平等享受平等的就业社保服务,对自身产业维护要求更高。这就需要更加积极适应这个变化来做好协调劳动关系工作。
“十三五”时期,是马鞍山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关键五年,是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决胜的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面长期向好,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这既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较为优越的宏观环境和物质基础,也对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十三五”期间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围绕全市工作全局,全面提升就业保障力、人才支撑力、社保供给力,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稳定就业、减少失业,以更加积极主动的作为推动创业、支持创新,以更加科学务实的思路完善制度、保障民生。
“十三五”期间,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的五年,是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五年,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围绕全市改革大局,推进人事管理制度建设,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推动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优化服务;稳定就业和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为改革和消化过剩产能过程中的利益调整兜底减压,保障全市重大改革任务顺利完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三五”期间,是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推进供需两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五年,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围绕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主线,努力降低创新创业成本,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宽松环境,鼓励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将人力资源开发和培育发展新动能更好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人力资源,培养集聚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打造一支高素质劳动者队伍;将优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和扩大消费需求更好结合起来,构建均等化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稳步增加职工工资,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
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立足自身职能,围绕全市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改革思维,超前谋划、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三、“十三五”人社事业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面对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必须加快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充分调动人社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人社部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作用,确保到“十三五”末,实现就业创业更加充分、社会保障更加健全、人才队伍更加壮大、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十三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坚持改革创新、依法行政,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实施就业优先和人才强省战略,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平衡和维护各类社会群体合法权益,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主要目标是: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7%,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到96%以上,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人才强省战略有效实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事制度改革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基本健全;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更加合理,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劳动者权益得到维护,劳动关系明显改善;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十三五”期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 |||
指 标 | 2015年基数 | 2020年目标数 | 属性 |
一、就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五年累计30.6万人 | 五年累计 23万人 | 预期性 |
2.城镇登记失业率 | 2.9% | 4.5% | 预期性 |
二、社会保障 | |||
3.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6% | 97%以上 | 预期性 |
4.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2% | 96%以上 | 预期性 |
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 24.83万人 | 25.65万人 | 约束性 |
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 31.53万人 | 31.60万人 | 约束性 |
7.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 57.79万人 | 58.20万人 | 约束性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
8.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 14.01万人 | 17.8万人 | 预期性 |
其中:高层次人才总量 | 1.27万人 | 1.95万人 | 预期性 |
9. 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 -- | 11:40:49 | 预期性 |
10.技能人才总量 | 31.2万人 | 33.1万人 | 预期性 |
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 | 8.33万人 | 9.93万人 | 预期性 |
11.引进外国专家和人才 | 五年累计万413人次 | 五年累计 800人次 | 预期性 |
四、劳动关系 | |||
12.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5% | 98%以上 | 预期性 |
13.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75% | 85%以上 | 预期性 |
1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5% | 100% | 预期性 |
15.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 | 99.3% | 95%以上 | 预期性 |
五、公共服务 | |||
16.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 | 68% | 90% | 预期性 |
17.社会保障卡缴费和领取待遇应用目录平均开通率 | -- | 90% | 预期性 |
注:各类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当年实际参保人数,不含自然减员。 | |||
(一)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努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积极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和项目建设带动就业机制,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深入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建设创业服务云平台,积极筹建马鞍山创业大学,办好创业学院。全力推进就业创业扶贫工程,使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者基本实现就业创业,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贫困劳动者就业帮扶率达到100%,通过跟踪服务使已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稳定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加强大学生、留学人员、农民工创业园等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完善和落实鼓励自主创业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增强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继续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统筹推进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建立健全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拓宽基金使用范围,提高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积极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位促就业功能。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快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社会保障一体化建设项目,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
1.夯实就业服务基础。完善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结合实际,细化操作流程,确保所有政策落到实处,继续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充分转移就业示范村、充分就业乡镇”创建评比活动,提升全市基层平台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利用市场化机制探索农村基层平台建设新模式,推动就业服务各项业务网上办理,提高我市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使用率和业务覆盖面。
2.创新就业服务方式。建立“三团”就业工作服务制度,成立“企业用工服务团”、 “职业设计咨询团” 和“基层业务指导团”,提供个性化的用工及就业指导服务,建立就业训练工厂,实施模拟就业“实战”训练,提高就业服务对象团队合作、提升社会经验、职业技能及职业发展能力,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互联网+”建设,利用安徽公共招聘网,实现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的区域覆盖,增加市场分析及手机APP服务等功能,完善“启明星”职业指导室。
3.打造创业生态链条。丰富创业培训体系,提升创业能力。以SYB、创业模拟实训为基础,推行网创培训,不断丰富培训内容;搭建综合型服务平台,加速助推创业。运用社会资本建设一批全新的创业创新服务平台。继续建设好省级青年创业园、省级大学生创业园,切实发挥园区的孵化作用。积极筹建马鞍山创业大学,办好创业学院,将马鞍山创业大学和创业学院建设成高标准、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创业扶持体系,加大政策兑现力度,继续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切实帮助创业者创业;继续完善创业专家指导团建设,重点吸纳正在创业、成功创业的人士加入,传授经验,带动更多的人创新创业。
4.推进大学生服务前移。推进就业服务向校园延伸。实现马鞍山人才网、人力资源网与驻马高校网站的互通互联,建立我市高校毕业生信息库;实施大学生能力提升行动,建立困难高校毕业生信息库;加大对困难家庭毕业生的精准帮扶力度;开发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到系统,加强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指导,引入职业素质测评系统;深入实施基层服务项目。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层特定岗位、三支一扶等管理服务工作。围绕基层服务项目,分类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调研,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
5.加强失业动态监测。抓紧金保核心三版上线契机,加快失业保险经办流程标准化建设,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非现场监督,着力提高失业保险经办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好失业动态监测和失业保险统计工作,做好失业动态监测和失业保险运行常态化分析,建立健全失业预警机制;大力宣传并积极落实新一轮失业保险促进就业政策,充分发挥失业基金促就业的功能。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企业(职业)年金。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构建城乡一体化退管服务体系。深入实施社会保险全民参保计划,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重点做好城乡居民、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统筹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跨区域转移接续办法,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加快社会保障卡的发放,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配合实施好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积极稳妥开展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6.做好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落实企业“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以新增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为扩面重点,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重点做好城乡居民、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共享,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与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衔接,建立“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台账;
7.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工作,进一步落实惠企援企各项政策。完善系统,建立全民参保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实时更新全民参保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通过政策调整,解决重复参保问题;继续以新增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参保和现有参保企业稽核为重点,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争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及时兑现企业稳岗补贴,降低小微企业费率,对缴费暂时困难的企业实行社会保险费缓交政策,解决企业资金困难,做好服务企业各项活动。
8.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建立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探索构建城乡一体化退管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市县经办管理服务机构,加强经办能力建设。
9.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政策和经办管理的统一。探索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参保人群统一登记、统一缴费、统一管理、统一经办、统一信息系统的具体办法,规范和落实生育保险待遇政策,继续推进付费方式改革,完善商业保险经办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推动实现符合转诊条件的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
10.完善网上申报及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办法。不断完善网上申报及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扩大网上申报单位范围,重点加强对新增企业、办理社保增减数量较频繁企业的引导和规范,提高网上申报程序质量。进一步简化社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手续,优化办事流程,以“金保工程”网络平台为依托,全力做好职工和城乡居民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11.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针对社保经办管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梳理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明确岗位职责,强化经办复核机制;推进经办机构内部审计工作。加大市级经办机构内部审计机构建设,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指导三县经办机构探索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继续强化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继续整合经办机构内部资源,推进社区平台建设,努力建成实现城乡一体化资格认证体系。继续完善异地居住人员的协查机制,加大对疑点数据的核查力度。完善同银行、邮政、公安、殡葬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实现资源适时共享。
(三)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扩大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重视培养领军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能力。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建设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大引智工作力度,提升引智工作质量和效益。围绕我市企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的发展需求,积极开展引智项目需求调研工作,结合“两证”合并,加强与国家、省局、用人单位的沟通联系,组织企业引智项目申报,加强与国外专家组织的联系,拓宽引智渠道。坚持以项目实施成效为中心,对项目实施后续效果跟踪服务,实时掌握项目实施后的成效,并对引智项目实施成效进行跟踪报道,扩大引智工作的影响力。加大对我市经济发展的宣传力度,做好我市外国专家沟通交流工作。
12. 加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扶持力度,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措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投入机制。创新培养选用机制,健全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改革高技能人才选拔使用方式,科学合理使用人才,促进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
13.创新高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探索高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改革,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促进高技能人才评价多元化;深化高技能人才薪酬制度改革,建立职业资格等级与业绩贡献相结合的收入分配制度,引导和鼓励用人单位完善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14.实施《马鞍山市人才集聚313行动计划》,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发展对领军人才的需求,选拔10名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70名左右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十三五”期间新增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8人。探索建立马鞍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和马鞍山市政府特殊津贴制度,逐步壮大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
15. 推进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改革,改进人才考核评价方式,深化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扩充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着力打造打造几个有影响力的人才培训机构;稳步扩大企业博士后工作站规模,新建5-8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支持留学人员创业园平台建设;
16.加快引智项目实施步伐。今后五年力争实施引进外国专家项目80项,引进各类外籍人才800人次以上,推荐2名外国专家获得安徽省“黄山友谊奖”。提升引智项目落实品质。积极组织申报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力争获批高端外国专家项目2项。加大因公出国(境)培训实施力度。积极选派100名左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因公出国(境)培训。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和要求,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和管理办法,完善公务员职位聘任制度。大力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探索推进符合各类公务员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分类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作用,发挥考核的监督激励作用。加强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积极开展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每年培训公务员6000人次左右。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着眼于用人机制的转换、管理制度的完善、政策措施的配套、监督措施的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政策,全面推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新型人事制度。探索与**干部服役期间德才表现和贡献相衔接,考试、考核、选调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全力完成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积极推进**干部自主择业工作,做好企业**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
17.积极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落实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关于建立公务员职位分类和管理制度,完善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
18.积极推进公务员分类考核制度,探索推进符合各类公务员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分类考核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管用的激励机制,强化平时考核结果的运用。
19.加强公务员“四类培训”。围绕公务员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开展公务员培训,每年开展公务员培训2000人次以上。通过网络对公务员开展培训,每年培训公务员5000人次以上。
20.推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在人员聘用、考核、奖惩、争议处理等方面,切实发挥聘用合同的基础作用。创新岗位管理制度,形成符合不同行业特点的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公开招聘制度,提高公开招聘规范性、科学性水平,加快探索适应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岗位特点的招聘办法。
21.创新体制机制,适时调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有关人事管理政策。配合做好深化医改试点等行业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落实高校、公立医院用人自**,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根据国家、省部署,推行县以下事业单位职员制度,不断释放事业单位人才活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2.提升依法管理水平,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规定、竞聘上岗、考核、培训、奖励、处分、申诉、人事管理监督等配套政策。
23.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安置政策、安置计划、安置结果三公开,形成**干部安置“择岗靠高分,高分靠业绩”的良性运行机制,力争得到**干部、部队、用人单位等各方面的认可。
(五)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全面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努力实现职工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劳动报酬和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完善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加大打击恶意欠薪力度,基本实现职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无拖欠;完善最低工资制度;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建立健全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加大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力度,研究建立地区附加津贴制度。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逐步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类管理特征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24.积极推进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用工制度,完善企业自主用工,劳动者自主择业,政府宏观调控的机制,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工资增长指导线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实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资分配格局。
25.不断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建立正常的调整机制,逐步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实行分类管理,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26.加快建立国有企业薪酬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建立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打击恶意拖欠工资现象,实行月结月清,基本做到无欠薪。
27.继续推进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做好市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
28.指导事业单位开展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做好各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落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巩固大中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加快劳动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企业改善劳动条件,促进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能力建设,加强上级仲裁机构对下级仲裁机构办案工作指导。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实施安徽省劳动保障监察能力提升计划,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积极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动执法力量重心下移。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方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坚决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案件,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达到97%以上。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公示。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促进农民工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29.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制定规范、简明、实用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指导用人单位特别是私有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和用人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完善与劳动合同制度相配套的内部规章制度,促进劳动合同依法履行和劳动合同制度的规范运行。加强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增强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意识。
30.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完善劳动合同数据库。继续完善市、县(区)两级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对不依法履行劳动用工登记义务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或给予行政处罚。结合实施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建立劳动合同管理数据库,准确掌握我市各类企业的职工总数、签订劳动合同数及劳动合同管理情况。
31.积极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巩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成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明确市、县(区)监察机构职责,推动执法力量下移。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规范执法程序,提升监察执法能力。
32.强化执法维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查处投诉举报案件,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达到97%以上。加强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力度,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劳动用工违法犯罪行为。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企业自觉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33.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工作力度,以“提高农民工工作、生活质量”为目标,广开发展农民工门路,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计划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万人,完成农民工技能培训8万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范围进一步扩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进一步减少,逐步实现农民工“居住有房、教育有校、就医有网、维权有靠”的新局面。
34.加强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加强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公示。
35.强化信访维稳秩序。完善信访工作平台建设,积极摸排梳理信访隐患,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坚持行之有效的信访维稳制度,认真落实 “五个一”做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维稳工作日趋平稳,步入常态。
(七)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队伍建设,大规模开展系统干部培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人社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平衡和维护各类社会群体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全面提升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整合基层人社管理和服务资源,构建完善的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城乡社会保险服务标准化改造工程,制定完善人社公共服务标准,规范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流程,打造社会保险标准化服务平台,实现社会保险管理和公共服务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改造提升计算机硬件设施,完善城乡四级平台信息网络,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水平。
36.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贯彻好干部20字标准,注重培养和选拔富有开拓意识、想干事、会干事、作风过硬的各类优秀人才;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突出理想信念和党性党规党纪教育,将能力培养贯穿始终,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体制,为开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37.坚持依法行政,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坚持严格执法,加强各级人社部门化解行政争议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合理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避免和减少群体、突发性事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妥善处理和化解行政争议,维护行政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38.完善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和业务功能布局,整合优化业务流程。结合“互联网+”技术,构建公共服务平台,使柜台服务与互联网服务有机协调,为市民提供网上办事服务、自助终端服务、移动网络服务、语音服务等线上线下多渠道、全方位、全天候的便民服务,全面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水平。积极争取省、市信息化建设资金,做好数据中心核心设备的更新升级改造工作,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39.构建智慧人社体系,实现业务全能经办。部署数据智能调度平台,优化经办流程,对业务系统进行柜员制改造,通过业务流程驱动、信息主动推送、信息共享、业务联动、实时监督、超时催办等功能,实现业务基层经办、分级经办、自助经办。建立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结合手机端和自助终端,实现业务一站式经办、全能经办;搭建智能监控、智慧决策系统,构建完整的智慧人社业务经办、服务和监管体系。
40.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推进作风效能建设。加强服务窗口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制标、缺标补标”原则,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满足需要的服务标准体系。建立作风效能建设常态化机制,实行视频实时监控,坚持效能责任追究制度。积极申报创建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做好全国人社系统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情况调查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