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

来源: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5-03 浏览量:43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马鞍山市“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    

 

马鞍山市“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马鞍山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提供更加良好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马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安徽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全市综合防灾减灾工作主要成就。

马鞍山市位于长江中下游,是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洪涝、干旱、暴雨、台风、低温冻害等自然灾害频发。“十二五”期间,全市接连经历了2011年持续高温、阶段性严重干旱,2012年第11号台风“海葵”、2014年低温阴雨和第9号台风“威马逊”、2015年第13号台风“苏迪罗”等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据统计,全市年均受灾人口76.60万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共约2.43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共约348千公顷,倒塌房屋共约1106间,直接经济损失共约2.4亿元。面对严峻的自然灾害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大力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防灾减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防灾减灾管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依法应对灾害观念明显增强。“十二五”期间,修订了《马鞍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马鞍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为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直接指导。市委、市政府在《安徽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规定》《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法规规章的指导下,规范权力行使,科学高效救灾,使得减灾救灾活动有法可依,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防灾减灾的理念和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防灾减灾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不断健全,部门职能作用有效发挥。我市面临的主要是水旱灾害。“十二五”期间,马鞍山市城市内涝和农田渍害发生较多,汛期河湖水位经常超警戒水位,秋冬时节缺水严重。同时,台风、冰雹也不断侵袭。为应对季节极端天气带来的考验,马鞍山市建立健全各级减灾救灾委员会机构和自然灾害应急体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防灾减灾决策部署,明确职责,加强领导,靠前指挥;加强与水利、农委、气象等部门沟通协调,并牵头市国土资源、农委、水利等部门完成每月的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分析评估报告,完善成员单位之间应急联动、信息通报、灾情会商等制度。部门联动机制健全高效,防灾减灾合力得到强化。

——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完备,防灾减灾信息化、科技化基本实现。“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逐年加大资金和人力投入,推进防灾减灾信息化平台建设,全市灾害信息渠道畅通,信息收集、发布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信息快速敏捷,覆盖城乡的预警预报体系在防灾减灾救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最大限度了解灾情、减少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救援救助效率、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巨大作用。

——自然灾害储备能力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十二五”期间,投资1600万元,建成一座功能齐全、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的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按照相关制度对救灾物资实行定期检查、增补和更换,同时规范县区对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建设与管理,通过签订物资代储协议等形式,增加救灾物资储备的品种和数量,确保灾害发生时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及时保障,为预防突发自然灾害提供了充足的物资储备。

——防灾减灾、灾后救助资金投入不断增加,防灾减灾物质保障力度日益加大。“十二五”期间,马鞍山市设立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专项经费,含社会捐赠救灾资金0.55亿元,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纠风等部门强化对资金的监管。为保证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灾民手中,实行公开公示、打卡发放、建立档案,有效防止了资金被挪用、截留等问题的发生,确保救灾资金规范有效安全运行。

——防灾减灾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科技支撑迈出新步伐。“十二五”时期,马鞍山市积极推进防灾减灾人才战略,不断壮大防灾减灾基层专业人员数量、优化防灾减灾基层专业人员结构,通过开展村级灾害信息员培训工作,以县级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培训和考核,全市共365名村级灾害信息员取得了合格证书,专兼结合的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初步形成。

——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呈现新气象,社会参与程度显著提高。“十二五”时期,马鞍山市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人心,社会动员能力和社会资源整合能力明显提高。为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防灾减灾、自救互救能力,马鞍山市以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为平台,依托社区、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强化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科学有效的科普宣传活动和应急实战演练。“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0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2个。

(二)“十三五”时期防灾减灾工作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总体来看,“十三五”时期,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就挑战而言,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各类灾害风险处于高发态势。在全球气候变化影响下,我市自然灾害风险趋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几率增大,洪涝、风雹、台风、干旱、病虫害等灾害更加频繁,严重程度可能继续加深。局部强降雨引起大面积农田积水、城市内涝灾害影响日益凸显。自然灾害时空分布、发生强度、发生频率可能出现新的变化,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和难以预见性愈发突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的突发性、不确定性和关联性越来越强,相互影响,互相转化,导致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二是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新课题。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利益诉求、生活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对减灾救灾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现有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仍存在不够完善之处,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需要。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加速推进中,城市自然灾害引致的公共风险几率增大,如何构建统筹城乡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增加防灾减灾救灾公共产品供给,让受灾群众在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是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三是综合防灾减灾基础依然薄弱。防灾减灾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民间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机制尚待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时效性不足,覆盖面不够广,自然灾害预报精准度和科学性有待提升。基层应急救助能力不足,部分县区没有救灾物资储备库,部分已建成的救灾物资储备库达不到国家标准,物资储备数量不足、种类单一,救灾应急装备、技术、通信手段和设施等相对落后,灾害多发地区农村群众住房防灾抗灾标准普遍较低,缺少应急避难场所,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防灾减灾基础能力建设相对滞后,人、财、物投入不足,科学化、专业化水平不高,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力度仍需加大。

从机遇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市委、市政府更加重视减灾救灾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为推进我市综合防灾减灾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市委、市政府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已成为全市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防灾减灾救灾事业迎来更好的发展契机。

二是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为减灾救灾增添动力。“十三五”时期,是马鞍山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关键期,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的突破期,也是打造工业强市、生态强市、文化强市,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期。脱贫攻坚是“十三五”时期一项重要工作,减灾救灾是保障脱贫的重要内容。抓好减灾救灾,必将惠及广大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群众,巩固脱贫成果,为减灾救灾事业发展提供难得的机遇。

三是社会各界参与减灾救灾热情持续高涨。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的热情持续高涨,人员队伍迅速扩大,专业能力不断提升,逐渐发展成长为减灾救灾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并呈现活动方式多样化、参与活动过程化、活动主体多元化的态势。同时,巨灾保险等市场机制在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逐步凸显,为新时期做好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新的助力。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防灾减灾决策部署,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深化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全面提高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为打造工业强市、生态强市、文化强市,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防灾减灾的根本,以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工作重点。突出应急优先、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

——基础支撑,综合减灾。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工程防御、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江河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救灾物资储备力度,将其贯穿到灾害预防全过程。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重视并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强化政府与社会协同配合,形成防灾减灾救灾强大合力。

——属地为主,分级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的抗灾救灾应急机制,加强县区减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各开发园区参照县区建立相应机构,下同)综合协调职能,强化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统筹协调,共建共享。遵循自然灾害区域性、差异性特点,统筹协调防灾减灾布局,完善部门协同、区域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机制,推进设施共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促进城乡防灾减灾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

(三)发展目标。

1.进一步厘清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权责边界,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完善,各县区建立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协调办事机构更加健全。到2020年,基本建成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集约高效、保障有力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2.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本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3%以内,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4.建成分级管理、反应迅速、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种类齐全、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市—县—乡”三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确保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提高灾害救助水平,完善自然灾害救助项目内容,达到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水平。

5.提高农业抗灾能力,在全市探索实施巨灾政策性农业项目保险,降低理赔门槛,提高赔款占自然灾害损失的比例,努力形成政府、社会、市场协同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合力,增强自然灾害保险在灾害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6.基本建成减灾救灾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完善全市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信息传输网络系统,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实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明显提高。

7.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基层防灾减灾演练形成制度。在中小学校、乡镇(街道)建成一批基层防灾减灾科普教育示范点,社会公众防灾减灾知识普及率显著提高,在校学生普及率达到100%。

8.防灾减灾救灾队伍素质有较大提升,组建一支防灾减灾救灾业务知识培训骨干队伍,选择防灾减灾救灾业务培训课程,形成灾害管理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应急救援、志愿者、心理抚慰队伍进一步壮大,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有一定规模。

9.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力争新创30个以上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支持鼓励县区申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继续命名一批“全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

贯彻实施《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因地制宜出台相应的灾害救助规定和重大政策。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相互协同、属地为主”原则,加强市、县区减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组织和综合协调职能,强化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主体责任。

加强灾害主管部门与地方间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群测群防机制,健全灾害监测预警、灾害风险、灾害损失、救援救助、资源环境、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和社会经济等综合防灾减灾信息资源的获取和共享机制。建立和完善军地协同联动、救援力量调配、物资储运调配等应急联动机制。建立灾后救助、灾害损失评估、恢复重建规划编制与实施等长效机制。完善防灾基础设施建设、生活保障安排、物资装备储备等方面的财政投入机制,健全恢复重建资金筹措和应急征用补偿等机制。

(二)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管理能力建设。

提高自然灾害监测、综合预警预报能力,完善以各级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涉灾部门密切协作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的灾情互通、会商平台,全面加强灾前监测预警与风险管理工作。推动防灾减灾空间信息基础设施成果应用,提高自然灾害早期识别和立体监测能力,显著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

推进以县为调查单位的全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与减灾能力普查,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设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形成支撑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的全要素数据资源体系。推进灾害风险信息应用,完善市、县、乡、村(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面向重大工程、区域开发等依法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价试点工作。

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市、县、乡、村(居)四级综合灾情和救灾信息报送体系建设,提高灾情信息报送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制定自然灾害查灾核灾工作规程,提高查灾核灾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建立健全各级政府与基层社区自然灾害管理能力、需求和效果评估制度。

(三)加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科学规划、稳步推进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加强基层应急装备设备的储备、管理和使用,优先为多灾易灾县区配备应急装备;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完善救灾储备模式。到“十三五”末,三县各建成1所标准化救灾物资储备库,灾害多发、易发地区乡镇(街道)建设1处规范化救灾物资储备室,初步形成集中储备为主体、社会代储为补充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推进救灾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严格救灾物资储存规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责任到人,确保入库救灾物资存储质量。推进救灾物资储备与慈善捐赠的对接,组织经常性社会捐赠活动,解决救灾物资储备不足、品种不够丰富问题。创新救灾物资储备方式,对于不易储存的一般生活用品,探索采用生产厂家预约定制储备方式。优化救灾物资调运、调配程序,保证物资调运、调配高效、快捷、有序。

大力推进灾情管理、灾害评估、专业救援、应急救助等专业队伍建设,加快发展社会应急救援救助人才队伍,稳步推进基层应急处置人才队伍建设,形成以驻地部队、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等专业救援队伍和矿山救护、地灾应急等专业应急队伍为突击力量,以基层救援救助队伍为主要力量,以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补充力量的自然灾害应急处置人才队伍体系,打造一支高度专业化的减灾救灾工作队伍,提高我市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能力和各类应急力量协同应对能力。

加强减灾救灾应急装备建设,立足减灾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全面加强应急通信装备、应急广播设施、救灾专用车辆、应急救援专业机械设备等技术装备建设,加强各级应急装备的储备、管理和使用,提升各级应急救援队伍特别是基层队伍的灾情信息采集与传输能力、搜救能力、后勤保障能力。

(四)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适时调整和完善我市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补助标准,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合理安排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救助工作经费,建立救灾资金快速下拨机制和应急救助阶段救灾物资紧急采购机制,扎实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各项工作,稳步提升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能力。

建立健全灾后重建需求评估制度,科学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做好物资、技术保障、资金、政策支持等工作,提高城乡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恢复重建能力,坚持科学重建、民生优先,将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摆在突出和优先位置。加快恢复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恢复重建住房质量监督和监管力度。

(五)加强重大工程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加强防汛抗旱、防震减灾、防抗台风、生态环境治理等防灾减灾骨干工程建设,提高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加快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建设,继续实施重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加强农业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

继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建设,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排涝能力;继续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工程,重点提升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的抗灾能力和设防水平,提高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安全水平。实施交通设施灾害防治工程,提升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抗灾能力。

结合精准扶贫、保障房建设、危房改造、灾后恢复重建等,推进实施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提升农村住房设防水平和抗灾能力。推进实施自然灾害隐患点重点治理和居民搬迁避让工程。

(六)加强科技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加强市、县(区)减灾委员会专家组建设,完善防灾减灾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专家的决策咨询职能。以科技创新驱动和人才培养为导向,加快建设市、县(区)防灾减灾救灾指挥中心,健全减灾中心机构,推进监测预警、工程防治、应急救援、恢复重建等灾害风险防范全链条科技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在防灾减灾中的支撑作用。推进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遥感、导航定位、移动通信等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的运用,推进防灾减灾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识别与损失评估以及社会影响评估等关键技术研发。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推进军民融合,促进减灾救灾产业集聚发展。

(七)加强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开展社区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编制社区灾害风险图,新建或改扩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加强社区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加强社区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夯实防灾减灾的根基和基础。推动制定家庭防灾减灾与应急物资储备指南或标准,鼓励和支持以家庭为单元储备灾害应急物品,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推进基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综合减灾示范街道(乡镇)和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试点创建工作。

推进防灾减灾文化建设,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以“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为契机,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宣传教育活动。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中,引入防灾减灾知识宣传。筹划建设市级防灾减灾科普教育馆,为公众免费提供体验式、参与式防灾减灾知识文化服务。定期在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组织等开展灾害应急疏散和自救互救演练,提高公众自救互救技能。

(八)加强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完善防灾减灾社会动员机制,出台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畅通的防灾减灾社会参与渠道,加强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平台化、组织化、专业化建设。建立自然灾害救援救助征用补偿机制,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培育和孵化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各专业类型和服务特长的社会组织,加强对社会力量的普及培训和技能培训,促进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的发展壮大。充分发挥公益慈善机构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完善自然灾害社会捐赠管理机制,加强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众在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灾后心理干预等方面的作用。科学评估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行动,健全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的评估和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灾害保险制度,发挥金融、保险在灾害风险转移中的作用,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和再保险制度,拓宽灾害风险转移渠道,推动建立规范合理的灾害风险分担机制。

(九)加强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推进防灾减灾人才战略实施,形成以防灾减灾管理和专业人才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各类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为突击力量,以防灾减灾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防灾减灾队伍。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定期开展针对性训练和技能培训,培育和发展“一专多能、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抢险救灾专业队伍。注重灾害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出台灾害信息提前上报考核激励政策。探索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专业、高层次防灾减灾人才,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尝试委托专业机构对管理人员开展自然灾害紧急救援专业培训,提升队伍整体防灾减灾业务能力。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完善专家参与预警、指挥、救援和恢复重建等突发事件应急决策咨询工作的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参谋咨询作用。

四、重大工程

(一)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工程。

按照标准统一、接口完善、协同配合、运转高效的原则,规划建设马鞍山市级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中心;构建通信网络、信息处理、决策调度、人才建设等平台,与省减灾中心、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互联互通,拓宽信息传送渠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构建集灾情信息处理与发布、应急联动、视频会商、远程指挥等多种业务模式于一体的指挥调度平台,实现即时信息高效处理、互联互通与指令的快速传达。

 

专栏1  马鞍山市减灾救灾指挥中心工程

1.建设马鞍山市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中心。

2.与安徽省减灾中心、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3.推动重点县(区)建设与省、市相匹配的减灾救灾指挥中心。

 

(二)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

采取新建、改扩建和代储、协议应急生产等方式,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初步形成分级管理、反应迅速、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种类齐全、功能完备的“市—县—乡”三级救灾物资储备架构。各县区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求,科学稳妥推进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科学确定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及规模,形成以市级储备为中心、县级储备为支撑、乡镇储备为依托、村居储备为补充的全市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对救灾物资的管理,合理确定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储备物资建议品种和数量,全面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拓宽救灾物资储备方式,通过协议储备、依托企业代储、生产能力储备和家庭储备等多种方式,构建多元、完整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

 

专栏2  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

1.新建含山县标准化救灾物资储备库,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的乡镇(街道)建设1处规范化救灾物资储备室。

2.市社会福利中心、当涂县、博望区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

3.引入市场机制,完善救灾物资社会代储规范化管理。

 

(三)减灾救灾技术装备建设工程。

结合我市自然灾害特点和减灾救灾实际需要,分析评估承担救灾应急任务所需装备的品种、数量和相关技术参数,在市、县区民政部门各配备一套标准化减灾救灾装备,包括工作防护装备、应急通讯装备、应急交通工具、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音像录制设备等。推进多灾易灾乡镇基层减灾救灾装备建设,为基层灾害信息员配备必要的工作装备,创造工作条件,加快建设纵向到底的民政减灾救灾装备体系,切实提升基层救灾应急能力。

 

专栏3  减灾救灾技术装备建设工程

1.市、县区民政部门各配备一套标准化减灾救灾装备。

2.推进多灾易灾乡镇基层减灾救灾装备建设,为基层灾害信息员配备必要的工作装备。

 

(四)城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与应急避难场所示范工程。

推进综合减灾示范县区、综合减灾示范乡镇(街道)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建立标准体系,提高创建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开展灾害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编制灾害风险图,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设应急救援和志愿者队伍,提升基础设施设防水平,合理配置应急物资装备,提升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与服务水平,建立跟踪评价与退出机制。坚持科学选点、合理布局的原则,结合人口分布和灾害隐患点分布,依托现有设施,按照国家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城乡应急避难场所,满足灾害高风险区对灾害应急救援和较长时间避难的需求。

 

专栏4  城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与应急避难场所示范工程

1.争创30个左右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区)。

2.建设1个国家级避难场所。

3.每个县(区)建设1-2个可容纳500人以上的县级避灾安置中心,水灾易发地区的乡镇(街道)建设1个可容纳300人以上的乡级避灾安置中心。

 

(五)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与科普工程。

将防灾减灾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专业人才培养和大中小学生防灾减灾科普教育;推动市、各县区试点新建或改扩建融宣传教育、展览体验、演练实训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示范基地;依托“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打造宣传教育平台,组织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和专业性教育培训,开展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注重加强各级领导干部防灾减灾教育培训,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技能。

 

专栏5  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与科普工程

1.建成一批基层防灾减灾科普教育示范点。

2.每个县区创建1个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

3.筹建市级防灾减灾科普教育馆,打造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平台。

 

(六)农村巨灾保险工程。

发挥金融、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鼓励各级政府、企业、个人通过购买保险分散风险,充分发挥保险经济补偿优势,逐步提高自然灾害保险赔偿标准;将保险业纳入防灾减灾体系,建立健全多部门防灾防损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保险业在防灾防损中的积极作用;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保险机构应共同研究并积极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和再保险制度,共同建立大灾风险档案,不断提高大灾风险管理水平。

 

专栏6  农村巨灾保险工程

1.积极推行巨灾保险制度。

2.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风险档案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组织保障。

本规划的实施由市减灾委员会统筹协调,通过优化整合各类防灾减灾救灾资源,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实施保障机制。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加强对县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市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抓好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的落实。各地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因地制宜,强化实施,确保规划目标能完成好,主要任务能落实好,重大项目能实施好,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二)推进法治建设,强化制度保障。

市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各地在编制部门、地区防灾减灾规划时,要加强与本规划的协调和衔接,贯彻落实本规划的总体部署和总体要求。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制度和预案体系,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依法完善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准备、紧急救援、转移安置、生活救助、恢复重建等规章制度建设,切实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制度保障。

(三)拓展投入渠道,强化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要根据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需要,加大对防灾减灾救灾事业的投入,将防灾减灾救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多元投入机制,完善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多级分担机制,有效整合财政资金、捐赠资金、企业资金、保险资金、国际资金等,统筹用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充分发挥资金的综合效益,强化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

(四)注重科技引领,强化技术保障。

充分发挥市减灾委员会专家组的专业知识、技术优势、实践经验的作用。市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深化对重大自然灾害孕育发生机理、发展机理及演化机理的认识,推动防灾减灾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鼓励全市灾害管理人员、科技工作者参与防灾减灾科学研究。形成以市减灾委员会专家组为核心、以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专家为主体、以全市灾害管理人员及社会科技工作者为补充的科研队伍。

(五)加大宣传培训,强化队伍保障。

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挖掘宣传内容、增大宣传频率,拓展宣传广度,运用多种宣传手段,营造防灾减灾文化氛围。加强减灾救灾专业人才教育培训点建设,培养骨干师资力量,精选减灾救灾培训课程。构建全社会参与防灾减灾的文化氛围,培育和发展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团体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建立健全志愿者队伍管理机制,提高志愿者的防灾减灾技能和水平。

(六)严格跟踪评估,强化实施保障。

建立规划实施跟踪评估制度,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做好组织协调和实施保障工作。市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围绕本规划目标任务,加强对规划相关领域实施情况的年度和中期评估,县区减灾委员会要加强对规划相关内容落实情况的评估。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并向省民政厅和市政府提交规划实施中期和末期进展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