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马鞍山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1日
马鞍山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徽省以及马鞍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和《马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结合国务院和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和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全市安全生产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成效。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全市各部门、各地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秉承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手段和方法,安全生产成效显著。
一是三大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方面,基本建立起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运行机制,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五个全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得到了有效推进;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方面,积极参加全国示范地区建设,全面完成了国家级试点任务,企业自查自报信息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在应急救援保障体系方面,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组建了专职矿山救援队,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提升,专业应急救援装备水平得到加强。并逐步健全完善了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协调联动以及应急物资、装备等资源社会化储备和调用机制。
二是监管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出台了《马鞍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关于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问责制度,全面营造了依法生产、依法监管的浓厚氛围。
三是监管队伍执法水平得到大力提升。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和公务员培训教学计划;搭建了预警信息平台和移动执法终端;通过开展安监执法人员、乡镇街道安全员、村社区安全协管员市级培训和移动执法终端、应急救援系统设备使用等专项培训,加强了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提升了安全生产执法能力。
四是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得到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方面,开展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会诊”、风险分级和微信助力“三项监管”;危险化学品方面,全面完成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任务,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交通运输方面,先后启动实施了“道路运输平安年”、水上非法运输专项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活动;冶金工贸方面,开展了涉爆粉尘、涉氨制冷企业、机械铸造、有限空间作业、金属冶炼等方面的专项治理。
五是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高。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建筑施工和水上交通等领域取得了明显成效;进一步修编完善了《马鞍山市安全生产事故总体应急预案》和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3个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现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
六是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监管手段。通过实行派驻执法、跨区域执法、委托执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及各类开发园区、港区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培育第三方机构,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支撑,改革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模式,大力发展安全产业。
“十二五”期间,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261起,死亡总人数686人,比“十一五”期间事故减少1481起,死亡人数减少13人,同比分别下降25.8%和1.9%;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和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分别下降了37.14%、21.86%和21.61%;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和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基本维持在零水平,实现了市政府确定的“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表1 2015年安全生产相对指标与2010年比较 | |||
指标名称 | 2010年 指标 | 2015年 | |
实现 指标 | 比2010年 下降% | ||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0.175 | 0.11 | 37.14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3.98 | 3.11 | 21.86 |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 4.21 | 3.30 | 21.61 |
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与2011年相比,2015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51.7%和41.3%,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图1 “十二五”期间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情况统计
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总量较大。“十二五”期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020起,死亡554人,分别占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的65.4%和80.8%,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随不同年份波动较大,事故死亡率较高。
图2 “十二五”期间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统计
火灾事故总量较大。“十二五”期间共发生火灾事故1212起,占事故总起数的28.4%,因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占死亡总人数的0.15%,事故死亡率低,全市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得到了有效控制,且事故总数从2012年开始逐年下降。
图3 “十二五”期间火灾事故情况统计
(二)“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坚持转型发展、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是调结构、促转型的攻坚克难期,机遇与挑战并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也将面临新的挑战。
一是安全发展理念亟待进一步夯实。随着经济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新常态,我市经济发展面临很大压力,造成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十分困难,受此影响,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严格,安全生产法治观念有所弱化,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不到位,非法违规行为还时有发生。
二是安全发展薄弱环节日益凸显。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深入发展,交通、能源等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刚性约束和城市安全的脆弱性日趋明显,特别是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城市燃气管线、人员聚集场所等领域和场所的安全风险凸显,企业生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安全措施、安全投入相对滞后,安全发展保障难度加大。
三是安全生产监管发展与经济转型发展难以匹配。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点多面广,监管队伍、人员及装备技术支撑能力与社会经济转型发展对安全监管的要求差距较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和执法人员专业化、信息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四是安全健康权益保障面临新的考验。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全社会对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期望不断增大,从业人员对生产安全和职业健康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增强事故灾害处置能力、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有效改善作业环境、确保职业安全健康有了更高的期待。
五是我市重化工业的产业结构在短时期内还难以改变。由于自然资源禀赋和历史形成的城市产业结构特点,使得非煤矿山、冶金和危化类企业较多,且规模、水平差异较大,随之而来的安全风险和隐患点较多。加之随着城市现代化、快速化水平的提升,市域范围内的人流、物流、车流快速增长,特别是高速公路、铁路里程增加以及长江干线航运能力的增加,各类交通运输风险,尤其重特大事故风险也随之升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坚持以人为本、推动安全发展纳入“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持续推进,从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党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健全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等各个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推动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坚强保障。“十三五”时期,立足新的历史起点,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团结拼搏、务实创新,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大力提升安全风险防控和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努力形成安全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主线,以加强责任落实为重点,以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为保障,全面提升依法治安、科技治安能力,为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规划目标。
到2020年,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严密,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得到切实落实,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与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相适应,事故总量和事故死亡人数继续保持下降态势,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明显进展,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在全省保持前列。
表2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目标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目标 | |
2020年 指标值 | 2020年比2015年下降 | ||
1 |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0.09 | 15% |
2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2.18 | 30% |
3 |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 ≤2.81 | 15% |
4 | 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 | ≤0.29 | - |
5 | 较大事故起数 | ≤1 | - |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具体内容并完善相关保障制度,推动各地区和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全面负责、分管领导按分工具体负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不断延伸责任体系建设层级,全面实现更高水平“五个全覆盖”。按照风险点查找、风险研判、风险防范、风险预警、风险处置和风险责任“六项机制”风险管控要求,划分安全风险管控责任网格,明确市、县(区)、乡镇街道各级党委政府的安全风险管控责任。继续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综合考核体系,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制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2.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管生产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完善、细化明晰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个职能部门作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依法依规制定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执法责任和监管范围,落实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
3.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监督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分解和落实岗位责任。督促企业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建立和完善企业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落实风险点的档案管理、监控巡查、应急处置等风险防范措施。依法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执行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全面实行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推动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4.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健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信息公开、资质条件公告、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制度。强化中介机构法律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专业服务的责任意识、守法意识,严格落实安全评价法律责任。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引入第三方提供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技术支撑,更加有效地发挥专业服务机构在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安全事故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督促中介机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评价报告信息、检测信息等网上公开机制。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控制体系,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为安全评价机构、检测检验机构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5.进一步严肃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建立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依法严厉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挂牌督办办法,建立完善全市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加快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在项目核准、政府供应土地、资金政策等方面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治力度。
(二)增强依法治安能力。
1.完善政府监管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行业规定,制定完善市级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油气管道等行业领域规范性文件体系,强化安全生产法治保障。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加强部门间执法协作,建立健全督查检查和日常巡查制度,完善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好安全监管工作上下级之间的衔接对应,着力破解制约安全发展的监管机制障碍,建立健全“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升行政效能。
2.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坚持科学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建立执法监督、评议考核、案卷评查、责任追究等监督和约束机制,规范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和事故查处行为,促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发展。完善执法检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管执法的方式、程序、频次和覆盖面,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和现场执法检查方案,细化检查内容,量化检查标准,规范执法文书,并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府公告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充分利用社会舆论力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防止滥用职权,促进依法治安。
3.创新监管执法机制。积极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易地交叉互查等执法方式。加强与司法机关工作协调,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安全生产案情通报、衔接机制,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执法协作、乡镇(街道)委托执法、行政村(社区)配合执法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和服务机制,培育扶持科研院所、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监管技术服务社会化。依法推进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参保工作,鼓励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金属冶炼、涉氨制冷、水上运输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推动公共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企业投保火灾公共责任保险,建立社会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监管的机制。
4.改进监管执法方式。完善“四不两直”执法检查制度和“双随机”抽查机制。不断提高现场执法工作比重,建立权威、高效、刚性、量化的监管执法体系。提高执法检查标准,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要求,加大对高风险等级风险点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频次,对市、县(区)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确定的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跟踪监管、直接指导,实行动态管理。加强风险源头管控,严格安全准入把关,进一步加强有关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环节的安全审核。强化区域性风险防控,建立并逐步推行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力争到2018年底覆盖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乡村和社区。
5.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各县(区)、乡镇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结构合理配置,力争3年内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全面推广派驻执法、跨区域执法、委托执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及各类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政府财政保障范围。加强监管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将安全法治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逐步配齐、配足执法检查、事故查处、应急救援所需要各种装备、器材,以适应各种工作环境的需要。
6.加强源头和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大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力度,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督促指导建设单位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安全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和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落实建设项目安全和职业卫生“三同时”主体责任。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重预防、抓治本,切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三)健全职业危害防控治理体系。
1.夯实职业卫生基础工作。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公告栏及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警示标识等内容作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的重点工作强力推进。推动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单位创建,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水泥建材、火电、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用人单位为对象,培育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单位。加快职业病防治工程、技术的应用,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小微型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的支持和帮扶。深化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推动企业建立职业健康监督员制度。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防护措施公告制度。
2.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管控。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建立分类分级监管工作机制,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职业健康”为工作主线,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要内容,实施分类分级监管,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加强劳务派遣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开展非煤矿山、金属冶炼、水泥建材、火电、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卫生专项整治。
3.提高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水平。遵循区域覆盖、合理配置的原则,加强职业病检测、评价机构的建设。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和综合医院的技术优势,发展培育职业病危害防治专业队伍,加强对小型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管与技术支持。保障职业病防治机构工作经费,加强职业卫生人才培养,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服务技能。
(四)强化科技引领保障。
1.健全安全生产科技研发体系。积极推进科技强安战略,制定、执行有利于企业安全科技进步的政策规定,引导和督促企业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发挥政府安全科技项目资金投入的引导示范作用,带动企业加大安全科技投入,提升安全科技产业化发展水平。依靠行政许可和监管监察淘汰落后的生产力和安全无保障的企业,制定落实鼓励企业研发、应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以及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政策措施,促进和加快先进技术、装备、工艺、材料的推广应用。
2.培育发展安全产业。加强产业政策引导, 实施企业扶植、项目培育与金融服务,以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马钢集团、安徽工业大学、中国安全协会马鞍山基地等大型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为核心,推动建立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科技示范基地,大力促进安全产业发展。加大创新方向引导,突出矿山与化工安全装备、交通运输装备、灾害预警、安全避险、应急救援等智能装备的研发和制造,形成产业发展规模。
3.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结合省级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完善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基础数据库和业务资源数据库;充分利用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安全生产实时监测信息系统,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共享利用,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执法检查、行政许可、职业安全健康、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诚信、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共享;继续推进和完善隐患排查体系建设,积极推进预警信息平台和联网共享工程建设,大力提升安全生产“大数据”利用能力。
4.提高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行动,大幅提高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最大限度减少高危作业场所人员数量,提高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建成一批省级安全生产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高的示范企业。到2018年6月,全市大中型非煤矿山高危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减少35%以上,小型矿山和危险化学品高危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减少30%以上。到2020年底,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程度达到80%以上。
5.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充分发挥行政机制和市场机制作用,为企业安全管理、政府监管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技术支持。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发展,提高安全专业技术服务实力。依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社会信用信息的录入、运用,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机制,推动行业自律,建立完善诚实守信、持续有效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技术服务体系。
(五)加强风险管控能力建设。
1.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机制。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和分级管控、分类实施、属地管理原则,加快构建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六项机制”。建立各行业、各单位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公告预警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制度,科学划分风险管控责任网格,实现全市各县(区)、行业、单位网格化全覆盖。
2.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明确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的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依据各行业《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和《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式充分辨识各类风险点,并根据风险研判结果,分类、分级管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以深入推进“铸安”行动为载体,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推动落实“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依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五个一批行动,安全风险辨识工作和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3.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制定和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通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提高企业风险辨识和管控能力。推进安全风险管控信息系统建设,督促企业加强高风险等级(红色、橙色)风险点日常检查和巡查,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和岗位的重点管控。完善技术工程支撑、智能化管控和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的保障措施,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通过隔离危险源、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
(六)提升应急救援处置效能。
1.健全安全应急管理体系。推进完善安全监管部门的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建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强化政府相关部门间应急管理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有关部门之间应急协调配合的内容和程序做出具体规定,充分发挥相互间的协调功能,加强信息通报、工作交流、情况沟通和支持合作,增强合力,协同应对事故灾难。
2.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落实预案管理、事故信息报告和应急响应责任,建立监测预警、态势研判、信息通报、资源互助的联动机制。加强全市应急资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进行应急救援信息动态采集和决策分析,健全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救援快速协调机制,规范事故现场救援管理程序。推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指挥平台建设,强化应急救援机构与事故现场的远程通信保障,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制度,持续改进应急准备和现场处置工作。完善政府部门、企业应急预案和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推动预案简明化、专业化、实用化,加强制度化、全员化、多形式的应急演练和培训,推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装备物资配备。
3.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重点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和装备建设,根据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分布及全市现有应急救援资源情况,整合优化全市相关应急救援资源,以马钢矿业公司非煤矿山救护中队、马钢冶金救援队和马鞍山紧急救援中心为重点,依托马鞍山供电公司、港华燃气、中石油等企业,建设服务周边的区域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探索市场经济下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化建设与运行管理模式,采取政企联合、企业联合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推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督促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组建或联合组建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制度,加强应急物资装备的实物储备、市场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加强危险化学品救援工程抢险装备与侦检装备、化学火灾扑救装备、有毒有害物质处置装备、培训演练装备等大型、特殊专业救援装备和机动能力建设。加快培养应急管理和现场救援专业人才,强化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开展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技术竞赛交流,促进应急救援关键技术和装备应用。依托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组建市、县(区)及开发园区两级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对突发事件进行分析研判,参与事故救援和事故调查,提供技术咨询和处置建议,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七)加强全社会宣传教育。
1.加强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全面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宣传教育,将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与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宣传、科技宣传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有效整合、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建设一批安全综合教育培训、特种作业实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职业健康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基地。
2.强化舆论宣传引导。深化安全发展核心价值理论研究,重点开展安全发展观念、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安全生产措施和经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加大主流媒体和行业媒体的宣传教育力度,继续推进安全生产网站、论坛和微信公共服务平台等新兴媒体建设,拓展互动服务功能,形成社会公众参与、新闻媒体宣传监督的工作格局。
3.推进安全文化创建。继续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诗城行”、“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示范岗”等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开展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谈心谈话,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展播和安全生产宣讲,推动群众性安全生产文艺活动。发挥政府的引导、组织作用,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和平安校园建设。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快构建责任明确、载体多样、管理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完善考核标准和教考分离机制。以进城务工人员、班组长和“三项岗位”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适合岗位、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为目标,以法律培训、案例教学培训、文书规范使用培训等为主要内容,加强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安全监管业务能力、执法监管水平和服务质量,严格实行教考分离,在全省率先建成“三项岗位”人员考试中心,以严格有效的“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试,特别是实操考试为抓手,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水平的提高。培养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安全监管队伍,服务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四、主要行业领域安全治理工程
(一)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工程。
1.非煤矿山。
(1)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我市现有非煤矿山企业近百家,主要开采矿种为铁矿、建筑用石料和水泥用灰岩,主要分布在含山县、和县、当涂县、博望区和雨山区,企业大小不一,水平高低不齐。“十二五”期间,我市非煤矿山整治和管理稳步推进,成效显著,在全省保持领先水平。“十三五”期间,将继续坚决贯彻执行我市非煤矿山领域相关产业政策及有关规定,严格行业准入标准,并按照“淘汰关闭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整合做大一批”的原则,运用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市场调节等多种手段,整合关闭安全生产条件不高、环境污染严重、资源储量不多(服务年限短)的小矿山。加强对长期停产停工的复产矿山的监管,加强矿山生态保持和修复,提高资源利用率,鼓励建设无尾排放的绿色矿山。积极推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矿山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到2020年底,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非煤矿山企业达到非煤矿山企业总数的50%以上。
(2)加强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持以属地管理为主、科学评定、分级指导、动态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合理确定非煤矿山企业风险级别,按照企业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动态监管。继续推动专家“会诊”工作,在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普查和专家“会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重点矿区、矿山采空区、水害严重矿山、病危险库和“头顶库”专项治理,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数据普查机制,完善非煤矿山基础数据库,对规模以上矿山企业和四等及以上尾矿库实行在线监控。进一步完善重大隐患治理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明确安全隐患治理责任、措施、期限和治理督办单位,并向社会公告。全面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矿山班前交接班安全检查、班中安全巡查以及安全确认制度等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实行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估制,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闭环管理。
(3)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化和科技化建设。建立非煤矿山综合的服务与管理信息平台,完善覆盖各级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机构的信息网络和数据库。加快重大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在地下矿山推行撬毛台车、膏体及高浓度尾矿充填技术与装备、井下近矿体帷幕注浆技术、采空区探测技术、大面积地压监测监控技术等技术和装备;推动高陡边坡安全监测技术等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尾矿库在线监测、干式排尾等先进适用技术。
(4)加强停工、停产矿山安全监管。实行非煤矿山停工停产报告制度,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停工停产期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停工停产期间安全管理措施,按照非煤矿山“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工作措施,按程序履行停工停产和恢复生产相关报告手续。
(5)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建设。完善培训手段,加强规范管理,培养一批专业结构合理、满足非煤矿山安全教育培训需要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完善培训题库建设,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建立长效教育培训机制。安全监管人员全部经过执法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每个矿山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种作业人员一律按国家有关规定持操作证上岗,其他员工全部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重点加强对一线新员工和转岗工人的安全技能培训。
(6)完善非煤矿山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技术科研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大对非煤矿山安全技术实验室、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和职业危害检测鉴定实验室建设支持力度,增加设施和仪器设备,充实和培养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安全检测检验技术、事故危险性鉴定技术的研究水平和安全检测检验、事故调查分析能力。
2.危险化学品。
(1)严格化工园区准入和建设项目审查。规范化工园区(集中区)的设立和建设,加强园区整体安全风险管理,强化园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推行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加快推进非化工园区化工企业搬迁。严格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审批,强化设计安全管理和化工新工艺应用及新建项目试生产管理。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准入门槛,推动建立“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立项阶段部门联合审批制度。严格涉及硝酸铵等爆炸品、硝化棉等易燃品、有毒有害气体和甲类、乙类易燃液体及液化气体的项目审批,从源头上强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2)加强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认真组织摸排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和隐患,重点摸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港口、码头和城镇燃气的使用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2018年3月底前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对重点设施、重点场所、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以及重点人群严格监管,有效管控。大力提升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建立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与事故预警系统。
(3)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指导和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特殊作业专项整治和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审核评估,培育1至2家标准化二级示范企业或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试点企业,持续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升级。实施本质安全提升工程,认真分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严格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闭环和安全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3.工贸行业。
(1)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行业为重点,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督促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写的《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结合实际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责任制,并逐层分解落实到部门、车间、班组和一线员工,不断提升防范事故能力,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2)推进工贸企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治理。持续深化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防爆、工业煤气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企业针对金属冶炼企业高温液态熔融金属生产运输,工业煤气生产、输送、储存和使用,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涉爆粉尘作业场所防爆和有限空间作业等环节制定防范和隐患整治措施,着力解决当前工贸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3)加快推进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政策宣传和指导力度,积极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等明确的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标准化建设的法定责任意识,培育企业自主创建能力,使企业逐步建立自主管理的、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体系。在涉危涉爆等危险场所推广高危工艺智能化控制、状态信息实时监测等先进技术和装备。强化涉及较大危险因素的自评、考评监督检查,严格标准,严格把关,严格落实,切实提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
(二)其它行业领域安全治理工程。
1.道路交通。
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综合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推进“道路运输平安年”、“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活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险物品码头及运输车辆安全专项检查”等专项行动。严格安全源头管理,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监管平台,加快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和监管系统的无缝连接。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加强对大中型客运车辆安全监督,提高车辆安全检验率。探索创新信息化条件下的交通管理勤务模式,强化“两客一危”车辆和校车的动态监控管理,实现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安装应用全覆盖。开展重点群体常态化文明交通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全社会交通安全普法宣传。
2.建筑施工。
完善建筑施工安全制度、技术和管理措施,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等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安全责任,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全部按照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按规定要求经审核、专家论证,并严格依照方案组织施工,努力减少建筑施工一般事故,坚决防范建筑施工较大及以上事故。认真汲取江西丰城电厂脚手架坍塌事故教训,严厉查处和坚决打击盲目抢赶工期进度的行为。加大对棚户区改造、农民自建房等建设工程、市政管网检修疏浚工程等安全管理力度。突出城市建设运行安全风险防范,强化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道路桥梁、隧道工程、燃气管线、地下管道等安全监管和监测监控。完善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信用评价结果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应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3.消防。
按照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督促各类单位落实社会单位的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以行政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为单元建立健全网格化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火灾风险评估机制,推进形成全覆盖的消防安全人防、物防、技防网络。推进全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各网格化单元消防装备和灭火应急救援保障。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大型批发集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等火灾隐患治理,完善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医院、学校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服务、火灾报警和应急逃生装置。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曝光重大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查处情况,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值班人员为重点,分级分类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4.水上交通。
加强水运安全基础设施、渡口标准化和渡船标准化建设,推进港口码头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全面加强对危险品码头、客运码头等的安全管理。完善水上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推进客渡船水上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建设,强化水上旅游、危险品运输、涉水工程等安全监管。推进水上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能力。
5.特种设备。
建立以多元共治为特征、以风险管理为主线的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完善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与运行保障机制,健全分类安全监管制度,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制度。加强重点使用单位和薄弱环节的安全监察,创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完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控体系,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不同设备、不同环节的安全风险和公共性程度,推进生产环节、使用环节行政改革。以电梯、气瓶等产品为重点,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对电梯产品的制造、安装、维护保养、检验以及气瓶的制造、充装、检验等过程信息进行记录,推动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推进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式改革,构建锅炉安全、节能与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推进特种设备技术检查机构设置,加强安全监察人员培训。实施特种设备风险预警与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增强定期监测、分级响应、快速联动能力。
6.民用爆炸物品。
进一步严格和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各个环节的管理,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提高生产线智能装备使用比例,加快民爆行业自动化进程,减少危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和危险品在线数量。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信息化安全管控,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使用爆炸物品行为,强化销售备案管理。
7.烟花爆竹。
健全完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机制,联合公安、工商、质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制,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点。对传统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彻底清查,加强对非法生产重点地区、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检查,落实跟踪监控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严密监管。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坚决落实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等要求,严格规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经营户安全生产条件和经营行为。
8.城市运行。
以“加强体系建设、强化设施运行安全、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为切入点,切实强化城市运行安全管理。加大对工程建设、燃气管网、地下空间、越江工程、高层电梯、玻璃幕墙、饮用水源地等领域安全管理力度,开展城市公共设施、桥梁、老旧建筑、电梯等安全隐患治理,强化对隐蔽性设施、管缆廊巷、排土渣场等区域及设施的监测监控,建立完善大型集会和大型活动风险研判、预案备案等制度,加强各类体育、文化、娱乐活动和旅游设施安全管理,落实应急措施,完善安全保障条件。
9.铁路交通。
实施铁路沿线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加强铁路沿线安全防护设施检修管理,确保设施的完好有效,定期开展铁路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铁路沿线群众的安全意识,严厉打击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10.农业机械。
推进农业机械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重点农业机械、重点农时、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的安全监管,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
11.渔业船舶。
全面落实渔船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渔业安全宣传培训,加强渔船持证、船员持证、救生消防设施配备以及违规载客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渔船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开展“平安渔业”建设,提升渔业安全管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安全发展,统筹规划实施。
牢固树立和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统筹规划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将安全生产规划目标、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将安全生产重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对本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提出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以及地方和企业分别承担的资金筹措方案,将安全生产重点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投资计划,同步推进实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规划实施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定期研究安全发展战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推动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促进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夯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格局。制定规划实施计划,逐级分解落实规划任务和目标,明确工作时序,制定配套措施,推动和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规划主要任务和目标如期完成。
(三)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投入保障。
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落实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金融政策,促进安全生产优势要素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统筹谋划安全生产政策措施,继续加强对化工企业搬迁、矿山安全技术改造,以及重大隐患治理、淘汰落后产能、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的经济和产业政策支持。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监督机制,适当扩大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保险产品提取事故和职业病预防费用机制。制定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应急物资装备征用补偿、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等政策措施。
(四)制定指标体系,加强评估考核。
健全完善规划执行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实施严格细致的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分析评估,形成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分析报告,并将规划最终实施总体情况向社会公布。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在2018年底和2020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期终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市政府对各地各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