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局(人社工作部门)、发展改革委,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共安徽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及中共马鞍山市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依据《马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安徽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我们组织制定了《马鞍山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7日
马鞍山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根据《马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安徽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编制《马鞍山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第一章 开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新篇章
第一节 “十三五”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砥砺奋进、锐意创新,全面完成了“十三五”时期人社事业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就业质量持续提高,就业技能不断提升,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2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8%。荣获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社会保险统筹层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1804元,稳居全省第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市新增专业技术人才2.47万人、技能人才5.46万人,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质量显著提升,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全市查处工资类案件数、涉及农民工数、追发工资待遇数分别比“十二五”下降21.2%、45.4%、77%,劳动者权益得到有力维护,根治欠薪取得明显成效。我市2018年、2019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被评为省A级。人社扶贫成果显著。累计帮扶10922名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为2597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371.4万元。荣获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行风建设持续推进。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大力推进“互联网+人社”,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建立健全社保经办标准化服务体系,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行风满意度显著提高。“十三五”时期人社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十四五”期间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栏1:“十三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 |||
指 标 | “十二五” 基数 | “十三五” 规划目标 | “十三五” 完成数 |
一、就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30.6] | [23] | [28] |
2.城镇登记失业率(%) | 2.9 | 4.5 | 2.8 |
二、社会保障 | |||
3.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6 | 97以上 | 97 |
4.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2 | 96以上 | -- |
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4.83 | 25.65 | 27.72 |
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31.53 | 31.6 | 31.6 |
7.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57.79 | 58.2 | --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
8.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14.01 | 16.96 | 17.01 |
其中:高层次人才总量(万人) | 1.27 | 1.38 | 1.43 |
9.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 — | 11:40:49 | 9:33:58 |
10.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 31.2 | 33.1 | 34.86 |
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 8.33 | 9.93 | 10.45 |
11.引进外国专家和人才(人次) | [413] | [800] | -- |
四、劳动关系 | |||
12.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5 | 98以上 | 98 |
13.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 | 60以上 | 65 |
1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5以上 | 100 | 100 |
15.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 | 99.3 | 95 | 98 |
五、公共服务 | |||
16.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 | 68 | 90 | 99 |
17.社会保障卡缴费和领取待遇应用目录平均开通率(%) | — | 90 | — |
备注:1.[ ]为五年累计数。 2.受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影响,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引进外国专家和人才、社会保障卡缴费和领取待遇应用目录平均开通率等4项指标不再统计“十三五”完成数。 |
第二节 “十四五”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马鞍山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要奋力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全力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生态福地、智造名城”。这一新的发展定位,对做好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
今后五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动力与压力同在的五年。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我国的产业分工、产业布局将加快调整,拥有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多重战略机遇的马鞍山,承载总书记殷切关怀和省委大力支持的马鞍山,一定能争取到更丰厚的发展红利。展望未来,马鞍山的区位优势、产业优势、生态优势、人文优势将更加凸显,发展要素将快速汇聚,发展潜力将加速释放。这些有利因素,必将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宏观环境,为事业加快发展注入新动能。
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依然面临较大压力:就业形势更加复杂多变,就业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重点群体就业压力增加。社会保障政策体系仍需完善,社会保障水平在长三角地区总体较低,可持续发展压力增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难以适应新形势,城乡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偏低。市场化引才作用发挥不够,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不够健全,“聚天下英才”的政策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就业形态多元化,劳动关系更趋复杂,劳动者诉求多样化、争议主体多元化趋势凸显。基层基础建设仍然存在短板,公共服务质效需要进一步提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重要的民生部门和经济社会发展助推部门,肩负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双重使命。面对发展的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要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把握机遇、顺势而上,知重负重、攻坚克难,奋力推进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第三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形成更稳健更合理的城镇居民增收格局,健全更公平更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造就规模更大素质更优的人才队伍,构建更和谐更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更均等更优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为奋力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全力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生态福地、智造名城”贡献人社力量。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努力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改革发展各项任务。二是坚持人民至上。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在发展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实现“劳有乐业、老有颐养、弱有稳保、才有优用”。三是坚持改革创新。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破除事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障碍,以改革激发新发展活力。不断创新政策举措和服务方式,催生新发展动能,服务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四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能,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各类群体合法权益。五是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坚持全省一盘棋、长三角一体化,更好发挥系统积极性,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效益、安全相统一。
第四节 主要目标
2035年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远景目标。展望2035年,随着我市与全国一同基本实现现代化,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高质量、充分、公平就业,保持较低的失业水平。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新成就,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社会保障水平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与长三角平均水平大体相当,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人才政策积极、开放、有效,长三角人才一体化发展机制高效运转,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科学健全,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新格局全面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一体、均等可及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优质高效。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十四五”期间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就业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容量不断扩大,就业质量明显提高,就业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劳动者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显著增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十四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不低于2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
城镇居民增收更稳健更合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加、结构不断优化,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力争全省第一,增长高于经济增长,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显著扩大,力争超过 40%。
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公平更可持续。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统筹层次、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运行安全可持续。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6.98(含机关保)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7%”。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技术技能人才队伍规模更大素质更优。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人才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更加强劲,人力资源与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科技创新、产业布局实现同步推进。202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到17.87万人、40万人。
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更加优化更趋合理。人事分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人事管理体制逐步完善; “能进能出、能上能下、能升能降”机制基本建立,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更加合理,职工工资薪酬结构进一步优化,公益服务水平和能力显著提升。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化解积极有效,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形势明显好转,根治欠薪成果更加巩固。年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2%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仲裁终结率达65%以上;年度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结案率达到97%以上。
公共服务更均等更优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建立,依托“互联网+人社”大数据、大平台、大服务基本建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228万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全程网办,人社服务“打包快办”更加优化,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专栏2:“十四五”期间马鞍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 |||
指 标 | “十三五”基数 | “十四五”目标 | 属性 |
一、就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28] | [≥20] | 预期性 |
2.城镇登记失业率(%) | 2.8 | 4.0以内 | 预期性 |
3.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 [20] | [24] | 预期性 |
4.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 [5] | [5.5] | 预期性 |
二、城镇居民增收 | |||
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51804 | 增速高于经济增长、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显著扩大,力争全省第一 | 预期性 |
三、社会保障 | |||
6.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7 | 97以上 | 预期性 |
7.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71.62 | 76.98 | 预期性 |
8.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64.31 | 69.67 | 预期性 |
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93.2 | 90 | 预期性 |
10.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7.72 | 30.2 | 约束性 |
11.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31.6 | 32.4 | 约束性 |
四、人才队伍建设 | |||
12.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17.01 | 17.87 | 预期性 |
13.其中:高级职称人才数量(万人) | — | 1.53 | 预期性 |
14.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万人) | [2.47] | [2.83] | 预期性 |
15.博士后研究人员年招收数(人) | 10 | 15 | 预期性 |
16.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 34.86 | 40 | 预期性 |
17.其中:高技能人才数量(万人) | 10.45 | 13 | 预期性 |
18.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 [8.65] | [6.6] | 预期性 |
19.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 [1.03] | [1.2] | 预期性 |
五、劳动关系 | |||
2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100 | 92以上 | 预期性 |
21.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65 | 65以上 | 预期性 |
22.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结案率(%) | 98 | 96以上 | 预期性 |
六、公共服务 | |||
23.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 226 | 228 | 预期性 |
24.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 20 | 66.7 | 预期性 |
备注:[ ]为五年累计数。 |
第二章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统筹推动重点群体就业,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实现城乡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第一节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将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和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失业率列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实施有利于扩大就业的财政、金融、产业政策,支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展,扩大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空间。持续完善就业政策体系,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吸纳就业,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和返乡创业渠道,推进就业政策落实落细。强化就业补助资金保障力度和使用绩效管理。健全市、县区政府就业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强化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
第二节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推进创业城市建设,全力打响“立马创业”城市品牌,激发全市创业创新活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创业营商环境。持续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加大对初创实体的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扶持。加强创业载体建设,推进公共创业孵化基地和众创空间建设。持续举办创业创新大赛、青年创业大赛、退役军人创业大赛等系列赛事,强化创业培训,推进创业服务云平台应用,建立健全创业指导专家等志愿者团队,不断优化创业服务。大力发展基于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宅经济的新就业形态,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强化促进灵活就业的各项政策支持和服务。
第三节 扶持重点群体就业
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促进城镇青年就业和成长成才,推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转移就业,稳定脱贫人口和退捕渔民就业,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机制,健全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生活保障联动机制,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实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帮扶退役军人、残疾人、少数民族劳动者等群体就业,营造妇女平等就业环境,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
第四节 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
实施技能马鞍山行动,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持续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培训计划,形成人力资本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良性循环。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新职业培训,特别是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培养。发挥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创新使用方式。推进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做好培训鉴定评价服务。
第五节 完善就业管理服务
健全覆盖城乡、全民共享、贯穿全程、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构建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完善政府购买就业服务机制,拓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渠道,打响“2+N”招聘品牌,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和智慧就业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应用。健全就业失业统计调查体系,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和失业监测预警。健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政策制度,支持新建、扩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积极参与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等区域性人力资源服务业合作,鼓励发展人力资源服务高端业态,鼓励和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
第三章 健全多层次可持续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定改革思维,落实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举措,确保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加快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落实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全面实施基金统收统支,有序衔接全国统筹。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区别不同情况,分别纳入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做好长江退捕渔民社会保险工作。积极宣传企业年金,做好备案工作。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做好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作,推动建立以工伤保险为主体、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工伤保障制度体系。
第二节 推动全民应保尽保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扩面行动,联合各相关部门合力推进参保扩面工作。促进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实际人群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应保尽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实现职业劳动者广覆盖。重点推动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和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单位和人群参加失业保险。完善建筑业及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长效机制。加强全民参保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应用,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动态清零机制,实现分类施策、精准扩面。
第三节 做好待遇计发和调整工作
按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及时完成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待遇。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扩大失业保险受益范围,进一步简化和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按省厅统一部署及时调整提高工伤待遇。坚决防止出现社保基金支付风险,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第四节 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建立健全基金预决算编制、风险防控、监督检查机制。精准编制社保基金预决算草案,统筹做好基金财务管理。落实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构建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基金监管,定期开展各项社会保险专项检查,强化信息化监管,严厉打击侵害基金安全行为,遏制基金安全案件发生。
第四章 建设规模宏大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
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实施人才兴市,坚持引得进、育得强、用得好、留得住,努力汇聚高端人才、用好本土人才、培养技能人才,充分发挥人才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
第一节 建设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双招双引”和“诗城英才”计划,大力引育青年人才和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高层次人才支撑。完善人才项目表彰机制激励人才成长,继续深化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注重业绩导向,把贡献率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标准。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改进完善分类分层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加强博士后工作站、留学人员创业园等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完善市优才卡制度,推行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一网通办”、“不见面”申报、“背靠背”审核服务模式,营造引才留才用才的良好氛围。
第二节 推动建设技工强市
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弘扬工匠精神,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诗城工匠。加强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建设认定一批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赛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首席技师,积极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创新办学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探索扩大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和规模。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着力提升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定期举办全市职业技能大赛、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和专项职业技能竞赛。
第三节 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总体要求,转换用人机制,搞活用人制度,建立符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培训、考核、处分、申诉、奖励、交流等制度。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强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监督,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自**。推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模式。
第四节 健全表彰奖励机制
贯彻执行表彰奖励制度,进一步推进表彰奖励政策法规落实。统筹谋划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表彰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开展勋章、荣誉称号、国家级表彰、国家部委和省级表彰、省直工作部门相关表彰的提名和评选推荐,组织实施市县级表彰奖励项目。规范表彰奖励工作程序,落实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和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办法,坚持表彰奖励评选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宣传报道,推动形成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五章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新格局
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积极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切实保障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节 加强劳动关系建设
加强劳动关系基础建设。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探索建立电子劳动合同信息管理平台,逐步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持续推进劳动用工互联网备案制度落实,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构建劳务派遣用工监管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劳务派遣单位年审制度。开展重点行业突出用工问题治理,完善劳动关系风险动态监测机制和预警系统,有效防范和应对重大劳动关系舆情和风险。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着力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水平。完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持续开展“春季要约行动”。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立用人单位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探索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争议预防调解机制,健全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制度。完善仲裁准司法制度体系,提升仲裁终结率。推行案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一案四调制”模式。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推进数字仲裁庭、智能仲裁院建设,提升案件处理智能化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开展仲裁员服务企业活动,打造金牌调解组织。加强新时期新业态劳动争议研究,实现新型劳动争议处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第二节 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资保证金及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银行卡代发工资等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深化日常巡查、投诉举报专查、书面审查,创新服务机制,督办查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探索新业态领域劳动权益维护机制。推进智慧监察系统建设,构建多部门联合欠薪预警监控网络,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健全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强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管理,推动建立跨部门的企业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综合执法职能,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培训和装备配备,提升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
第三节 强化农民工服务保障
促进农民工市民化,加快推动农民工享有均等化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鼓励农民工多渠道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乡村振兴。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多形式开展农民工培训,不断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扶持家政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促进家政服务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支持跨区域家政劳务对接,提高吸纳农民工就业能力。推动农民工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实现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应保尽保,推进新就业形态农民工正常参保。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推动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落实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权利,推动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第六章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水平
对标学习沪苏浙、“杭嘉湖”,全面提升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深入推进公共服务精准化、标准化、信息化,加强系统行风建设。
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精准化
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基层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应上尽上、应统尽统、应有尽有。重点做好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和劳动权益维护工作,不断扩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努力解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在社保等高频服务事项中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补齐农村和基层公共服务短板,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一体化协同发展。
第二节 夯实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
全面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建立健全与我市改革发展相适应、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业务与信息化建设于一体的标准化体系。完善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规范、服务流程、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软硬件标准。积极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探索推进长三角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要公共服务标准的衔接统一。
第三节 加快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
构建业务一卡通办,服务一网覆盖的智慧人社体系,整合升级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建成覆盖全市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具有互联网+理念的技术和服务体系,实现人社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形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一网、一门、一次,企业、群众办事不求人”,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显著提升的新格局。以此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各项工作,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人社政务服务,大幅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四节 持续推进人社系统行风建设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证明材料正面清单制度;以“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为载体,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跨省办”“上门办”“就近办”,探索推进“免申即办”。加强窗口单位队伍能力建设,选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先进典型,持续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全面开展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和常态化行风建设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机制。
第七章 提高区域融合、乡村振兴和居民收入水平
贯彻国家区域发展等重大战略,深度融入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推进长三角南京都市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第一节 对标“沪苏浙”融入南京都市圈
加强长三角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政策的沟通交流、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建共享,对标“沪苏浙”公共服务制度和标准,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一体化发展。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
有效利用南京都市圈城市公共服务资源,探索建立健全都市圈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合作机制、健全完善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为重点的区域协作机制、推进养老保险关系和失业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建立都市圈内跨区域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协助、委托协查和结果互认以及工伤医疗康复资源共享等制度。定期举办参与区域性人才交流活动、人才招聘会,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积极参与跨区域仲裁机构合作共建,建立案件移送协商机制。建立都市圈劳动保障监察一体化协作执法机制,实现劳动监察案件“一点投诉、联动处理”,共同打击跨界欠薪逃匿和非法职业中介等违法行为,打造都市圈和谐劳动关系协作示范区。
第二节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
建立健全针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常态化帮扶机制,继续以发展生态友好型产业、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组织外出打工就业以及开发公益性岗位“三业一岗”为主线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巩固提升各类就业帮扶载体吸纳、创业带动、有组织劳务输出等渠道,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帮扶就业作用,推进乡村有培训意愿的就业困难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实施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基层成长计划,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乡村基层工作激励政策,做好乡村振兴结对帮扶工作。
第三节 不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重点群体活力,拓宽居民增收渠道,全面实现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决定报酬的体制机制,鼓励勤劳守法致富,促进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共建共享的格局基本形成。完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加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监督管理。
第八章 实施重点工程项目
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工程化、工程具体化,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重点工程项目,全面落实规划目标任务。
第一节 就业创业促进工程
就业创业促进工程。鼓励支持“立马创业”,加快建设创业城市,推进高水平开放联动,汇集创业创新要素,聚焦新经济领域发力,推动实现全市产业层次明显提升、人才引育成效显著、市场主体日益壮大、平台建设更趋完善、开放联动深度拓展。推进“创业江淮”行动计划,实施创业领航工程、融资畅通工程、返乡农民工创业工程,打造创业服务云平台、创业创新竞赛平台。继续推进就业促进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见习两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好“三支一扶”、“基层特岗”计划、“启明星”就业指导等青年就业帮扶项目。强化就业失业监测预警,推进智慧就业管理平台和安徽公共招聘网等网上服务平台应用,实施“三公里”就业圈服务,提升精准服务水平。
第二节 社会保障提升工程
全民参保提升计划。开展数据集中比对,精准锁定未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开展参保扩面“政策送人”专项行动,通过拨打电话、发送信息、登门服务、发放传单等多种形式,把社保政策送到群众身边,促进社保精准扩面。
新就业形态群体参保计划。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模式,以快递(配送)、外卖、网约车平台类企业服务人群为重点,逐步实现平台类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全覆盖。
第三节 新阶段诗城英才工程
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程。围绕城市与产业发展需求、重点企业关键技术岗位,力争5年内引进培养10000名左右工程技术关键人才、100000名以上技能人才和大学生。
专业技术人才培育项目。支持企业和高校共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到2025年,力争全市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总数达到45个左右,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达到100人左右。每两年遴选20名左右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每三年评选2-3名“市突出贡献人才”。邀请知名专家学者,精心设置课程,为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培训。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项目。依托党校、高职院校等教育资源,根据事业单位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岗位的特点,对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专项培训。
人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建设人才人事“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实现职称业务网络办理。完善全市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功能,构建一体化人事考试服务体系。
第四节 技工强市建设工程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健全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年均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万人次以上,年均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1000人次以上。
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若干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50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40名市级首席技师,推荐申报一批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项目。
高水平技师学院建设。建设2家市级高水平技师学院,稳定和扩大技工院校招生规模,“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招生8000人,在校生稳定在8000人以上,每年输送不少于2000名新技工。
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实施技能人才评价提质扩面行动,备案10家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的用人单位、5家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全市考评人员达到500人左右。
技能大赛引领计划。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打造马鞍山市职业技能竞赛品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争取在我市设立国家级、省级竞赛集训基地。对标国家级、省级赛项设置,支持建立3-5个市级集训基地。
家政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设认定1-2家家政实训基地,提高基地综合承训能力,发挥家政培训基地示范引领作用。
第五节 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程
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提升计划。进一步创建工业园区和谐劳动关系、“和谐同行”、协调劳动关系能力建设提升计划。巩固工业园区“十三五”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成果,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面设立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到2025年,园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0%以上达到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评价确认标准;将全市800户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建成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在全市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培训工作,到2025年,规模以上企业至少有1名获得技能等级证书的劳动关系协调员。
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依托技工强市建设,大规模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年均培训农民工1万人次以上,将新市民素质教育培训纳入培训范畴,提高农民工综合素养,增强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能力。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标准化提升项目。建设全市统一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系统,建设标准规范统一的信息化仲裁院、数字化仲裁庭,推动数据信息互通互联,实现市、县两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标准化建设提规模、升层次、全覆盖。
第六节 公共服务信息化工程
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工程。以社保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逐步推进社保卡在政务服务、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财政补贴、金融服务、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智慧城市、信用服务等领域广泛应用。
12333热线电话建设工程。优化12333热线电话咨询服务,将12333热线以“双号并行、保留号码、保留坐席”方式并入12345热线,实现“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保障服务流程一致性,发挥12333热线联动服务效果。
人社公共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工程。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一体化平台,推动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的一体化经办。建立健全人社系统跨业务、跨层级、跨地域的数据共享机制,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细化信息共享场景,梳理共享需求,完善共享机制,加大共享频次,实现人社系统内信息共享,拓展与相关部门的共享。依托省市两级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简化优化业务流程,让群众和用人单位办事“少跑路”甚至“不跑路”,实现人社业务“掌上办”、“网上办”、“就近办”、“自助办”,满足打包快办“一件事”服务要求,提供“7*24小时政务服务不打烊”。
第九章 保障规划实施
健全保障措施,强化监测评估,保障我市“十四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全面实施,努力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第一节 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分解规划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建立规划计划衔接机制,完善规划实施的统计监测体系,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增强统计监测规划实施和服务事业决策能力。加强事业发展规划与财政规划衔接,健全经费保障机制,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资金投入,支持重大项目实施,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经费分级保障机制。加强专项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第二节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并组织实施《马鞍山人社法治建设工作规划(2021-2025)》和市人社 “八五”普法规划。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法律顾问、专家咨询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权力监督,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第三节 加强规划宣传引导
将规划实施与宣传工作同策划、同部署、同落实。抓好规划解读,增进社会各界对规划指导思路、目标任务、政策举措、重点工程的认同。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新闻宣传、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创新宣传形式,完善舆情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有利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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