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滁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5-17 浏览量: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滁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已经2017年2月27日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