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南市人口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淮南市人口发展“十三五”规划
二〇一八年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 - 5 -
第一节 人口现状.............................. - 5 -
第二节 面临的形势............................ - 9 -
第二章 总体要求............................. - 12 -
第一节 指导思想............................. - 12 -
第二节 基本原则............................. - 12 -
第三节 主要目标............................. - 13 -
第三章 保持人口总量适度均衡增长.............- 16 -
第一节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 16 -
第二节 加强出生性别比失衡综合治理........... - 17 -
第三节 强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 - 18 -
第四章 全面提高人口综合素质.................. - 18 -
第一节 切实提高人口健康素质................. - 18 -
第二节 着力提高人口科学文化素质.............- 20 -
第三节 提升人力资源供给能力和水平........... - 22 -
第五章 持续优化人口空间布局.................. - 24 -
第一节 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 24 -
第二节 推动人口合理集聚..................... - 25 -
第三节 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 26 -
第六章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 27 -
第一节 健全老年保障体系..................... - 27 -
第二节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 - 28 -
第三节 大力推进医养结合.....................- 29 -
第四节 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 30 -
第七章 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资源.............. - 31 -
第一节 优化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资源配置....... - 31 -
第二节 提高基本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 32 -
第三节 加强基本劳动就业服务能力建设......... - 33 -
第四节 完善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 - 35 -
第八章 促进重点人群共享发展.................. - 36 -
第一节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和未成年人保护....... - 36 -
第二节 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 37 -
第三节 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 38 -
第四节 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 38 -
第五节 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 39 -
第六节 促进少数民族人口优先发展............. - 40 -
第九章 保障措施............................. - 41 -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 41 -
第二节 加快人口信息化建设................... - 41 -
第三节 强化资源保障......................... - 42 -
第四节 统筹规划实施......................... - 42 -
人口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核心要素,人口发展事关人的全面发展,事关家庭和谐幸福,事关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十九大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十三五”时期是淮南市落实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战略部署,实现资源型城市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的重要时期。科学制定和实施人口发展规划,对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安徽省人口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淮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淮南市人口发展“十三五”规划》。本规划是指导“十三五”时期全市人口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宏观决策提供基础支撑。
第一章 规划背景
2015年12月3日,国务院(国函〔2015〕206号)批复同意将六安市寿县划归淮南市管辖,2016年1月4日,寿县正式从六安划归淮南后,淮南市下辖6区2县,分别是寿县、凤台县、大通区、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和毛集国家级综合实验区,总面积达5532平方公里。
第一节 人口现状
人口总量平稳增长。“十二五”时期,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人口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加强和改进人口服务管理。2010年末淮南市户籍人口243.98万人[1],2015年末户籍人口达到246.2万人,比2010年末增加2.2万人。寿县并入淮南以后,到2016年末全市户籍人口389.1万人,其中少数民族户籍人口约8.2万人;全市常住人口345.6万人。
图1 2016年淮南市各辖县区人口密度
人口结构不断变化。“十二五”时期,全市人口结构持续调整,变动趋势明显。出生人口性别比由2010年的122.96降到2015年的110.97,2016年达到108.89,呈现稳步下降并趋于平衡的良好态势。老年人口比重上升,2015年末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18.5%,比2010年提高3.7个百分点,2016年末达到19.5%;2015年末全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12.3%,比2010年提高4个百分点,2016年末达到12.9%。
人口素质稳步提高。“十二五”时期,全市人口受教育水平和健康素质进一步提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由2010年的83%提升到2015年的95.6%,2016年达到90.4%。每10万人口拥有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人口由2010年的8488人增加到2016年9971人。人均受教育年限由2010年的8.71年增加到2016年9.37年。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分别由2010年的10.12‰、11.81‰和22.94/10万,到2016年分别降至5.72‰、7.2‰和12.52/10万。居民人均预期寿命从2010年74.97岁提高到2016年75.5岁。
人口城镇化水平持续提升。“十二五”时期,全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城镇吸纳人口能力增强,城镇化质量持续提高。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2010年的46.56%提高到2015年的50.0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2010年的53.6%提高到2015年的68.92%,比全省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高出10个百分点。跨市外出半年以上流出人口出现回流现象,流动人口中流向市外的人数占比从2011年的65.72%下降到2016年的60.37%。
人民福祉显著提升。“十二五”时期,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妇女、儿童、老年人权利得到依法保障,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全面兑现,民生保障取得新进展。社会保险参保范围持续扩大,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51.5万人,参保率达98%;2016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达到234.4万人,参保率达100%。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0年的15377元增加到2015年的28106元,2016年为28098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0年的5746元增加到2015年的11433元,2016年为10848元,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上升。
重点人群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16年末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02万人,2014-2016年全市累计实现9.4万人稳定脱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五保供养标准逐年提高,养老机构不断增加。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制定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优先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各项政策向少数民族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就业创业等方面倾斜,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各方面合法权益。重点人群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困难家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专栏1 淮南市“十二五”人口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 |||||
指标类别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0 | 2015 | 2016 |
人口数量 | 户籍总人口 | 万人 | 243.98 | 246.2 | 389.1 |
常住总人口 | 万人 | 233.4 | 239.7 | 345.6 |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 | 7.54 | 6.84 | 7.86 | |
人口结构 | 60岁及以上常住人口比例 | % | 14.8 | 18.5 | 19.5 |
出生人口性别比 | — | 122.96 | 110.97 | 108.89 | |
人口素质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 | 83 | 95.6 | 90.4 |
每10万人口拥有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人口 | 人 | 8488 | — | 9971 | |
人均受教育年限 | 年 | 8.71 | 9.6 | 9.37 | |
婴儿死亡率 | ‰ | 10.12 | 6.76 | 5.72 |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 11.81 | 8.28 | 7.2 | |
孕产妇死亡率 | 1/10万 | 22.94 | 10.14 | 12.52 | |
人均预期寿命 | 年 | 74.97 | 75.3 | 75.5 | |
人口 城镇化 |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 % | 46.56 | 50.05 | 39.97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 | 53.6 | 68.92 | 62.05 | |
人民福祉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15377 | 28106 | 28098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5746 | 11433 | 10848 |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 张 | 3.82 | 5.69 | 4.3 |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口 | 万人 | 118.6 | 125.45 | 234.4 | |
注:2010年和2015年数据不含寿县,2016年含寿县。
第二节 面临的形势
人口环境承载能力总体趋紧。淮南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深入推进的阶段,随着煤炭行业的逐步萎缩,接续产业发展乏力,失业人员骤增,就业压力加大。采煤塌陷区和淮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难度大,生态治理进展相对缓慢。矿区、行蓄洪区内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差,贫困程度较深等问题突出。“十三五”时期,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继续深入,全市人口资源环境约束持续增加,人口与土地资源、生态容量、水环境容量和大气环境容量等方面的矛盾始终突出,统筹人口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面临巨大挑战。
城镇化进程面临新的挑战。根据国务院批复,2015年底,寿县整建制划归淮南市管辖,寿县丰富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农副产品资源给全市带来共享发展政策机遇的同时,对全市的城镇化进程带来全新的挑战。寿县人口基数大,农业人口众多,人口变化带来的就业、交通、住房以及基本社会公共服务的可获得性、安全、农民工生计、人口老龄化等一系列问题,使城镇化发展面临新的压力。
脱贫攻坚任务艰巨。脱贫攻坚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淮南要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时间紧迫,主要表现在:一是通过多年的扶贫开发,现在剩余贫困人口大多居住在以贫困发生率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远离城市中心等为主要特征的矿山区、行蓄洪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二是贫困人口多集中在基础设施较为薄弱的地方,可持续发展的扶贫产业难度大,贫困群众收入主要靠传统种植业和养殖业,或者外出务工,增收渠道十分狭窄。寿县是全国贫困县,贫困人口基数大,全面脱贫攻坚任务较为艰巨。
基本公共服务压力增大。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全市迎来短期生育小高峰,妇幼保健特别是高危孕产妇及危急重症新生儿救治等医疗服务需求将急剧增加,产科、儿科服务能力相对缺乏。“十三五”后期及未来一段时期,随着新出生人口相继进入学龄阶段,对幼儿园、小学等基础教育需求将明显增长,对全市医疗卫生和基础教育的资源布局、供给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薄弱,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教育以及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群体困境等问题仍然突出。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水平低、发展不均衡、服务供给市场化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
人口老龄化问题显现。全市人口老龄化呈现出基数大、增速快、寿龄高、空巢多的特征,全市老年人口抚养比不断走高,常住人口从2010年的12.33上升到2016年的18.61。“十三五”时期,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比例将超20%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加快明显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压力,凸显劳动力有效供给约束,深刻影响社会就业、养老金储备、社会投资和消费等领域。未来居家养老支持、长期护理保障制度有待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不足,内容形式不够丰富多样,供需结构存在矛盾,社会和家庭将面临巨大的养老压力。
家庭发展支持体系亟待健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结构调整使家庭规模、结构、功能等方面发生明显变化,家庭类型多元化使家庭问题日趋复杂,尤其是空巢家庭、留守家庭、单亲家庭等非传统家庭的大量出现,导致养老扶幼、青少年发展、病残照护、精神慰藉等传统家庭功能削弱,家庭抵御风险能力下降,家庭对外部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影响将逐步显现,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农村留守家庭和残疾困难家庭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努力实现规模适度、素质较高、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人口均衡发展,深入推进常住人口市民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做好人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底线公平和机会均等,维护每个家庭、每位公民的合法权益,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坚持统筹兼顾。健全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更加注重人口发展政策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统筹处理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之间的关系,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有效推动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联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坚持正向调节。尊重人口规律,完善人口发展政策体系,更加注重运用鼓励性政策措施,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按政策生育,将生育水平调控并维持在适度区间,优化人口结构,提升人口素质,引导人口有序回流,提升人力资源供给能力和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积极转变人口调控理念和方法,统筹推进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完善人口预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制度。
第三节 主要目标
人口总量适度增长。到2020年,全面两孩政策效应充分发挥,适度生育水平继续保持,流动人口随经济发展适度增加,全市户籍人口达到398万人,常住人口达到355.5万人,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关系更加协调。
人口素质全面提升。到2020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7岁。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有效降低。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劳动力素质明显提高。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2年。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人口结构压力缓解。全市出生人口性别结构继续改善。出生人口性别比超出正常值部分年均下降10%左右,力争2020年末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至108。
人口布局不断优化。人口城镇化率继续提升,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8%。主体功能区战略深入实施,人口分布与区域发展、主体功能区布局、产业集聚趋于合理,人口流动平稳有序,人力资源配置更加有效。
公共服务持续完善。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人民群众享有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可及性、公平性显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多元化家庭发展政策支持体系基本形成,全方位、全周期的家庭发展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贫困人口、少数民族等重点人群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创新脱贫攻坚工作机制,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实现现行标准下9.0188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1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寿县成功摘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专栏2 淮南市“十三五”人口发展主要指标 | ||||||
指标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6 | 2020 | 指标 属性 |
人口数量 | 1 | 户籍总人口 | 万人 | 389.1 | 398 | 预期性 |
2 | 常住总人口 | 万人 | 345.6 | 355.5 | 预期性 | |
3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 | 7.86 | 11.87 | 预期性 | |
人口结构 | 4 | 60岁及以上户籍人口比例 | % | 17.8 | 20 | 预期性 |
5 | 60岁及以上常住人口比例 | % | 19.48 | 23.5 | 预期性 | |
6 | 出生人口性别比 | — | 108.89 | 108 | 预期性 | |
人口素质 | 7 | 人均预期寿命 | 岁 | 75.5 | 77.7 | 预期性 |
8 | 婴儿死亡率 | ‰ | 5.72 | <7 | 约束性 | |
9 | 孕产妇死亡率 | 1/10万 | 12.52 | <18 | 约束性 | |
10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 年 | 10.6 | 11.2 | 预期性 | |
人口分布 | 11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 | 62.05 | 65 | 预期性 |
12 |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 % | 39.97 | 48 | 预期性 | |
人民福祉 | 13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28098 | 39240 | 预期性 |
14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10848 | 16275 | 预期性 | |
15 | 义务教育巩固率 | % | 90.4 | >95 | 约束性 | |
16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 | 人 | 0.84 | 2 | 约束性 | |
17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 张 | 4.3 | 6 | 预期性 | |
18 |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 | 张 | 37 | 45 | 预期性 | |
19 | 农村贫困人口脱贫 | 万人 | 3.46 | [9.02] | 约束性 | |
注:“[ ]”代表四年累计
第三章 保持人口总量适度均衡增长
第一节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全面实施两孩政策。采取政策宣传、完善服务等措施,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保持人口总量适度均衡增长,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全面推行“一次登记,全程服务”改革,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妥善处理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后有关政策衔接问题,完善生育支持、幼儿养育、就业、计划生育奖励等相关经济社会政策,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帮助符合政策家庭解决生育后顾之忧。加强人口变动情况调查,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准确掌握人口动态。
做好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做好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工作,加强妇幼保健能力建设,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产科、儿科建设,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住院分娩、母婴保健、儿童预防接种等服务,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将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稳定在较低水平。
坚持和完善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构建科学的人口发展指标体系和评估体系。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强化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三线”考核、突出考核重点、改进考核方法、严格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不断增强目标考核的科学性、规范性、导向性,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计划生育工作落实。
第二节 加强出生性别比失衡综合治理
深入开展关爱女孩活动。深入开展关爱女孩活动,不断完善有利于女孩发展的利益导向和政策体系。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等文明生育理念和“两非”行为危害性的宣传,创造有利于女孩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
保障女性合法权益。继续落实《淮南市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依法保障妇女的宅基地、房屋等财产继承权和土地承包权。依法保障女性就学、就业、休假等合法权益,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与家庭关系的措施。支持工会、妇联组织对用人单位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情况进行监督。
创新综合治理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工作机制,完善监测指标体系,推动计划生育监测点建设,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监测和综合治理工作。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巩固县乡村三级出生监测网络。依法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完善出生实名登记、信息共享、B超管理、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等制度。
第三节 强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
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完善“村为主”工作机制,优化诚信计划生育工作模式。深入推进乡镇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整合,强力推进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健全基层工作网络,稳定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部分卫生计生服务所人员充实到乡镇计划生育协会,加强县、乡级计划生育工作力量,妥善解决好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的报酬待遇、养老保障等问题。加快推进卫生监督与计划生育执法资源整合,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大力推进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工作。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构建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为主、社会补充、覆盖城乡、公平合理的计生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加强对失独家庭关爱,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实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措施,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帮扶力度,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推进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加大对贫困户中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力度,提升计生家庭发展能力。
第四章 全面提高人口综合素质
第一节 切实提高人口健康素质
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健全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实行免费婚前健康检查,逐步提高婚前健康检查率,普及婚育保健知识,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率。完善出生缺陷疾病监测网络,有效提升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诊断(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能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推进健康脱贫民生工程。强化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综合医疗保障,形成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相互衔接的医疗保障体系。
专栏3 健康脱贫工程 |
精准识别保障对象,加大医保救助力度,实行医疗兜底保障,积极开展签约服务,实施大病慢性病分类救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加强诊疗行为监管,积极实施公共卫生项目,建立对口帮扶机制,推进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体系: 1.三保障:提高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待遇水平; 2.一兜底:设定政府兜底保障线; 3.一补充:实行慢性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障。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淮府〔2016〕112号)和《淮南市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实施细则》(淮府办秘〔2017〕94号)文件要求,各县区在落实全省统一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待遇。 |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推进“健康淮南”建设为目标,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县域医共体、医联体建设。优化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健全医疗服务保障体系,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模式,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加大全科医生、家庭医生队伍培养力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实施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改革,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保障药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供应充分。
贯彻执行全民健身计划。完善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加强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骑行道等场地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按照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
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健康教育,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引导健康行为,维护心理健康。建立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健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显著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普及精神卫生常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
第二节 着力提高人口科学文化素质
提高人口教育水平。以教育现代化为统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高人口受教育水平。全面普及15年基础教育,推进12年特殊教育和融合教育,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协调发展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有效衔接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发展老年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完善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强“无线校园”建设。全力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智慧校园,鼓励高等学校基于互联网开展学历与非学历继续教育。加快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覆盖,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统筹布局城乡公共文化设施,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加大公共财力的投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和手段,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智能化,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具有淮南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大力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通过实施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持续提升。增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到2020年实现一线科学教师和骨干科技辅导员培训全覆盖,力争建设2个全国科普教育基地、10个省级科普教育基地。
提高公民文明素养。加强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倡导科学精神,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开展文明创建细胞工程活动,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加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构建明礼崇德、文明和谐的社会价值取向。
第三节 提升人力资源供给能力和水平
加强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充分利用继续教育基地服务平台,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才业务水平及创新能力。完善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创新引进方式,改革评价机制,引进一批科研带头人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加快市职教园区和淮南技师学院建设步伐,建设一批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培养集聚高端优秀人才。贯彻落实《淮南市招才引智实施办法》,实施高端人才集聚工程,加强人才创新载体建设,推进淮南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大力引进、培育掌握国际领先技术、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和从事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高端人才。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模式,注重人才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探索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实施党政人才培养工程,建设一支来源广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年轻干部队伍。统筹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开发规划,建立健全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分析机制。
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创新人才培养、选拔、激励、评价机制。定期开展拔尖人才、突出贡献人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等各类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加大优秀人才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等方面的奖励力度,探索开展股权激励、股权分红试点。健全技能人才竞赛选拔机制,鼓励行业、企业广泛开展职工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等活动。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政策,鼓励支持各地和用人单位对优秀的、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实行特殊津贴制度或奖补政策。
完善人力资本投资体系。将人力资本优先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投资结构,增加人力资本积累。创新人才服务发展机制,加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自由流动、包容开放的用人环境。
专栏4 人才培养工程 |
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完善培养措施、创新引进方式、改革评价机制,提高专业技术人才业务和创新能力。到2020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0万人以上,为煤炭、电力、化工、机械、医药等支柱产业培养相关高端人才5000人以上,为各类园区培养相关专业技术人才3000人以上。 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加快市职教园区和淮南技师学院建设步伐,建设一批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到2020年全市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达到60000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队伍总数的30%左右。 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实施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程,拓宽培养渠道、丰富培训方式,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系列培训,对中小企业和初创型企业进行创新辅导,吸引与培养造就一批优秀企业家队伍。 高端人才培养。实施高端人才集聚工程,加强高端人才平台建设。深入推进“50·科技之星”创新团队建设,加快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建设步伐。到2020年,全市新增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个6个以上,重点资助建设50家创新团队。 党政人才培养。实施党政人才培养工程,不断改进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实现常态化培养、合理化配备、制度化运行。到2020年,力争40周岁左右的正县级干部和35周岁左右的副县级干部达到县处级干部总数的10%,30周岁左右的正科级干部达到科级干部总数的15%。每年培训党政干部1500名,力争实现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轮训覆盖。 |
第五章 持续优化人口空间布局
第一节 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放宽户口迁移政策。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城市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宽直系亲属户口迁移,放宽购买商品房落户限制,放宽投资、兴办实业(公益事业)人员落户政策,放宽残疾人分立户条件。妥善解决户口管理中的出生登记、法律规定外生育子女户口落户、收养人员落户等重点问题。
创新和规范人口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机制。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以“实际居住地”登记人口管理制度,完善人口统计工作机制,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
专栏5 淮南城市落户工程 |
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及在城镇就业居住生活的人口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全面放开对中高等院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落户限制。实行高校录取农村籍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迁入就(创)业地。全面放开购房、投资纳税、务工、参加社会保险等关于面积、资金、年限等落户限制。落实凭居住证落户措施。 |
第二节 推动人口合理集聚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坚持自愿、分类、有序原则,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的合法权益,将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按规定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政策,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加快城市组群建设。依托合淮工业走廊共建区、寿县与合肥市结对共建园区、新桥合肥航空港经济试验区核心区淮南联动发展区,推动淮南与合肥组群建设,加快人才相互交流,优势互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抓住合肥都市圈、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建设重要机遇,着力推动人口素质提高和人才结构优化,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进步。
培育新生中小城镇。扎实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探索乡镇撤并,将符合条件的乡镇进行整合,促进农业人口就地城镇化。加快中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公共服务水平,建立服务型村镇体系,加快发展特色产业,打造一批人口集聚型、特色产业型的特色小镇。结合少数民族乡,建设特色小镇,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发展。
第三节 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加快引导人口向重点开发区域集聚。在淮南西北部煤炭主产区、中部电力工业走廊以及潘集煤化工产业区等重点开发区域,实施积极的人口迁入政策,放开中心城区落户限制。构建重大建设项目与人口发展政策衔接协调机制,重大建设项目布局与社会事业发展应优先考虑重点开发地区的需要,重点支持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特色产业基地和优势产业集群建设,强化人口和产业联动发展,形成人口与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同向流动的机制,增强吸纳人口和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
积极解除限制开发区域人口与资源环境矛盾。在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域实施积极的人口退出政策,切实加强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劳动力跨区域转移就业的能力。着力培育低能耗、低污染产业,发展循环经济,重点支持农业综合能力建设、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等,将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缓解人口与资源环境紧张的矛盾,促进绿色发展。
有序引导矿区和行蓄洪区人口移民迁出。根据“城乡统筹、地矿统筹、因地制宜”等原则,实施“集中式搬迁,发展式安置”的采煤塌陷区搬迁安置模式,不断完善搬迁补偿方式和标准,补偿改善塌陷区失地群众就业和居民生活条件。深化淮河流域综合治理,加强瓦埠湖、汤渔湖、董峰湖、寿西湖等行蓄洪区人口控制,根据《安徽省淮河行蓄洪区及淮干滩区居民迁建规划(修编)》要求实施有序搬迁。
第六章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第一节 健全老年保障体系
健全老龄政策体系。完善城乡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建立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鼓励参加商业养老保险,努力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完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努力扩大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探索建立由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护理补贴、护理救助等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扩大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覆盖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制定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完善养老服务教育培训制度,引导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养老培训机构整合教育资源,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建设老年宜居环境。加强居住区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和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设计与改造。加强对养老服务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管。推动老年人共建共享绿色社区、传统村落、美丽宜居村庄等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着力提升绿化品质,创建适老出行环境。到2020年,符合标准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8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
专栏6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工程 |
1.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和服务半径,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照新建的住宅小区每百户25平方米、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原则上每百户不低于16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多期开发的根据建设时序安排,同步做好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 3.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各县区政府应于2020年前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用房。 |
第二节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
全面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广泛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社区为纽带、企业和机构为主体、项目化运作为载体的20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引入社会组织或家政、餐饮等企业,兴办或运营虚拟养老院、城市小型托老所、老年助餐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借助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信息通讯技术,在现有“居家养老”平台基础上,联合超市、家政、医疗、物流等各类服务商家,打造综合性的养老服务平台。
着力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继续加强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光荣院等托底保障性养老机构建设,鼓励整合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党建活动室、医疗卫生机构、文化教育单位等公共资源,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托底措施,积极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机构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探索养老机构“一照多址”、“先照后证”经营,取消注册资金限制,简化设立许可手续,放宽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条件。鼓励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允许养老机构依法依规设立多个服务网点,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鼓励民间资本整合改造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存量商品房及其他可利用的闲置社会资源用于养老服务。
丰富养老服务业态。引导老年生活照料、老年体育健身、老年产品用品、老年残疾人辅助器具用具、老年文化娱乐、老年金融服务等养老相关产业发展。着力推进养老招商,打造集健身休闲、医疗养生、文化旅游为一体的特色鲜明、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养老基地。
第三节 大力推进医养结合
打通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融合通道。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机制,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医疗机构增强养老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设置专护区、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护理院,优先保障政府供养对象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和老年残疾人集中养护需求。推进养老、医护、康复、临终关怀服务相互衔接的医养融合发展示范区(机构)建设,加强养老机构、社区、家政、医疗护理机构之间的协同信息服务,探索基于互联网的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整合审批环节,明确并缩短审批时限,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
专栏7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提质增量工程 |
1.利用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业;开展小区嵌入式、为老年人就近提供集中照护服务的“长者照护之家”试点建设;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改革发展,统筹整合区域性特困供养机构。到2020年,力争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5张以上。 2.培育2家养老骨干企业,探索建设养老服务业发展园区(基地)、医养结合综合示范区、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园区)、5个医养结合示范项目、10个社区医养结合示范中心。 3.推进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智能终端产品,促进养老科学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新模式,推进智慧养老建设。 |
第四节 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发展老年教育。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拓展老年教育发展路径,加强老年教育支持服务,创新老年教育发展机制,促进老年教育可持续发展。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建立健全“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社区老年教育网络。
繁荣老年文化。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增加适合老年人的特色文化服务项目。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开放,做好面向老年人的公共文化服务。增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面向老年人的服务内容和资源。
加强老年人精神关爱。健全老年人精神关爱、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服务网络。依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专业心理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开展老年心理健康服务试点。支持专业社会工作者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一助一”“多助一”等多种形式的结对关爱老年人服务活动。鼓励城乡社区为老年人精神关爱提供活动场地、工作条件等支持。
发展老年志愿服务。支持老年人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监督、社会治安、公益慈善、移风易俗、民事调解、文教卫生、全民健身等工作。发挥老年人优良品行对社会成员的言传身教作用,支持老党员、老专家、老军人、老劳模、老干部开展关心教育下一代活动。鼓励老年人参加志愿服务,推行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到2020年,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15%。
第七章 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资源
第一节 优化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资源配置
建设区域医疗服务体系。按照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要求,分区域统筹资源配置,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健全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全覆盖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市级区域医疗中心,优化区域医疗中心布局,实施“123”区域医疗工程。以田家庵区为中心建立1个达到全省较高水平的市级综合性医疗中心;以寿县和凤台县为次中心打造2个代表本市较高水平的县域综合性或专科性医疗中心;以西部城区、高新区和潘集区为基础组建3个医疗基地,打造优质医疗服务圈,完善基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解决偏远地区群众看病难问题,基本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
加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充分发挥以县级综合医院为主导、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级卫生室为保障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作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方针,完善重大疾病综合防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以田家庵区为试点,建立疑难诊疗中心,鼓励以现有医疗资源为基础,发展高端医疗技术,提高严重威胁居民健康疾病的检测、预防和控制能力,从源头控制疾病发生率。
第二节 提高基本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城市市区、县城城区每3万常住人口建设1所公办幼儿园,依法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园或合作办园。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幼儿,加大资助力度,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专栏8 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工程 |
按照每3万人口建设1所公办幼儿园的标准,到2020年新建公办幼儿园26所、改扩建幼儿园9所。严格落实淮南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规范民办幼儿园建立条件,鼓励民间资本开办幼儿园,鼓励民办幼儿园合作办园。 |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确保寿县落实国家补助标准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市级试点,更大范围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落实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推动交流轮岗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在更大范围内推进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巩固民族乡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民族教育教学质量。
专栏9 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程 |
县(区)重点推动城镇学校教师向农村学校交流轮岗;城区重点推动优质学校校长教师向薄弱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校长教师向村小、教学点交流轮岗。到2020年,确保每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人数不低于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10%。 |
扩大高中教育资源覆盖面。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对在籍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困难的普通高中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实施免除学杂费,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优化学校布局,健全经费保障机制,促进适度规模发展和教育集团化发展。全面落实高中阶段攻坚计划,坚持市级统筹,推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第三节 加强基本劳动就业服务能力建设
完善就业服务和管理。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进一步完善就业公共服务政策,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深入实施青年创业计划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农村劳动力服务机制。实施退役军人就业技能培训,健全以职业教育和免费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先培训后就业”的安置模式,增强就业能力。
大力推动“双创”发展。发挥现有青年创业园、城市就业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工创业园的创业孵化作用,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大力扶持网络创业,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开放共享。鼓励高校毕业生、“两高”人才和农民工等来淮创业就业。
专栏10 高校毕业生来淮就业创业工程 |
发挥“江淮云产业平台”、寿县“互联网+”产业园平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在扶持大学生创业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引进高校毕业生来淮就业创业的意见》,落实各项奖补政策,引进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来淮就业创业,不断增加全市人才总量,提高人才质量,优化人才结构。 |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把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和残疾人等各类劳动者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等纳入职业培训范围。开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推动形成创业培训、创业教育、创业测评、试创业、创业帮扶、创业成效第三方评估等六环联动,政府、院校和相关企业合作推进,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紧密结合,全覆盖、多层次、多样化的创业培训体系。
促进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权益保护。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扩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提高集体劳动合同质量。健全工资水平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和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推进调解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对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承揽、劳务外包用工的监管。
专栏11 技工大市建设工程 |
大力推行终身职业培训,实施精准技能培训计划,促进劳动者高质量就业。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多元办学,充分发挥职业院校特别是技工院校在技工培养、职业培训方面的主阵地作用。实施技师培训项目,开展以高级工为重点的技能提升培训,加快培养适应新兴产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扩大人才引进与交流合作,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政策。建设2所示范性技师学院、4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
第四节 完善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
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健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探索推进门诊费用统筹。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经办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健全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调整机制。继续完善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和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失业保险制度。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全面发行和应用社会保障卡,积极推动全国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
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待遇水平。加强社会保险关系转续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推动社会保险关系顺畅接续。
第八章 促进重点人群共享发展
第一节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和未成年人保护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健全源头促进和保护的工作机制,防止性别歧视,依法保障妇女在就学、就业、医疗、婚姻财产和参与社会事务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增加妇女接受教育的机会,提高妇女参加社会活动的能力,增强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素质,支持妇女创业就业,保障从业女性的就业安全和稳定性。
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体系,加大对困境儿童的救助关爱。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积极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提升生命健康水平和质量。
第二节 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适时提标扩面。确保城乡残疾人享有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给予优先轮候、优先选房、优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等政策。
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建立基本康复制度和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康复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实行12年免费教育,对残疾儿童普惠性学前教育予以资助。实施“残疾人体育健身计划”,积极探索建立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举办全市残疾人运动会,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
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大力促进城乡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推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扶持发展适合残疾人就业的行业和产业。落实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稳定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多渠道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快推进政府机关、公共服务、公共交通、社区等场所设施的无障碍改造,推广残疾人家居无障碍通用设计,推进信息无障碍发布和识别。加强无障碍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和监督使用。落实残疾人扶贫开发政策,广泛开展扶残助残志愿服务。
第三节 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统一组织开展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动态调整工作,建立市、县、乡、村四级互联互通的扶贫信息系统平台,实行分级管理,动态监测,为贫困村和贫困户量身定制扶贫措施。通过开展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动员各方力量,举全市全社会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完善考核、约束、退出机制。严格执行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的标准、程序、核查办法,确保脱贫结果真实可信。对已经脱贫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享受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开展贫困地区群众满意度调查,建立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脱贫成效的第三方评估机制。
第四节 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吸引流动人口回流。积极营造多元、公平、开放、包容的城市文化,增强流动人口对城市生活的归属感。加快推进流动人口市民化进程,大力发展竞争力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合理引导流出外市人口回流。以农民工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为着力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常住人口。
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强化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综合管理机制。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统计,建立综合服务信息管理平台。积极创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参与国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推荐工作,形成一定的典型示范引领效应,促进各地区少数民族、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
加快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构建社区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为流动人口提供全方位服务。积极建立流动人口生存发展和社会融合状况监测评估制度,为流动人口提供心理健康、家庭保健、婚姻生活、法律援助等个性化服务。
第五节 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重视家庭的基础性地位和发展需求,构建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年人赡养、残疾人照料等在内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稳定家庭发展服务功能。完善税收、抚育、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支持政策,减轻生养子女家庭负担。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力度,对生育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加大对残疾人家庭、贫困家庭、老年空巢家庭、失独伤残家庭、单亲家庭等特殊家庭的帮扶力度。建立家庭发展服务需求信息库,开展关于家庭福祉和发展的相关数据统计。
鼓励发展家庭服务业。统筹发展家庭服务业,不断拓展就业岗位。扶持中小型家庭服务企业发展、支持家庭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家庭服务需求。充分利用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家庭服务业发展支持力度。
第六节 促进少数民族人口优先发展
大力支持民族企业发展。立足现有的淮南市碗碗香豆业有限公司、安徽华祥食品公司、安徽中祝农业有限公司、安徽香胡麻油有限公司、八公山豆制品厂、淮南玉兰粮油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快传统**食品产业改造提升,培育**食品知名品牌,鼓励支持民族企业集聚发展,建立**食品产业园区。保护与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支持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企业,支持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项目。适度发展民族医药产业,发挥民族医药资源优势,支持民族医药企业发展,打造淮南民族医药品牌。
提高少数民族人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普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人口学前教育,推动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向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倾斜,支持民族乡村两级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健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提高少数民族人口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健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计生服务网络,新增医疗卫生资源向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倾斜。完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本社会服务机制,在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方面为各族群众提供保障。大力弘扬民族文化,支持与帮助少数民族村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创建工作。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示范基地建设,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拓宽少数民族人民增收渠道。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不断增加少数民族人口的工资性收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实用技术培训,鼓励支持民族乡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工返乡创业。依托淮河峡山口、茅仙洞、寿唐关等自然资源,大力发展民族乡村特色旅游,吸纳民族乡村劳动力就业。鼓励发展民族乡村民营经济,增加少数民族人口的经营性收入。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十三五”人口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的组织领导,以本规划为基本依据,制定和实施相关年度计划。建立健全由市政府领导牵头,发展改革、卫生计生、公安、统计、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老龄、妇联、残联、民委、扶贫、宣传等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全市促进人口发展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划分公安、卫生计生、统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人口管理部门职责,协调解决人口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相关工作分解落实。把人口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第二节 加快人口信息化建设
加强人口基础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推进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市级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共享和综合利用。加强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信息化建设,建立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透明公开、方便利用的信息平台和业务系统。建立完整、高效的信息化组织管理体系,强化对全市信息化建设的规划、指导、督查、考核。建立常态化的人口预测预报机制,定期发布全市人口预测报告。科学评估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对人口的影响,加强人口安全风险防控,做好政策预研储备。
第三节 强化资源保障
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卫生和计划生育、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养老服务等领域的投入,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提供财力保障。进一步加大对贫困镇村人口发展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力度。鼓励民间资本投入人口发展领域,形成良性的社会投入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养老服务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做好新时期人口发展工作奠定人力基础。支持人口发展领域重大项目的实施。
第四节 统筹规划实施
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人口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与地区总体规划、部门专项规划相衔接,同步推进任务落实。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监督本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工作机制,把规划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 本规划中涉及到2010年和2015年的有关数据均不含寿县(除特别说明外),2016年及以后数据含寿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