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国计民生和经济安全。“十二五”时期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是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跨越赶超的黄金机遇期。保持能源消费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增长,同时不失时机地大力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快能源发展方式转变,构筑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根据《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安徽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编制本规划。
一、阜阳市能源资源概况和“十一五”能源发展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市能源发展最快的时期。201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753.89万吨标准煤,其中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总量368万吨标准煤,是2005年的2.14倍。能源产业规模迅速壮大,结构更加优化,供应能力显著提高,较好地支撑和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阜阳市能源资源概况
煤炭资源。阜阳市煤炭蕴藏量在100亿吨以上,可采储量80多亿吨,占全省的三分之一,均为发热量5000大卡以上的优质煤。谢桥矿是一座设计能力800万吨的特大型现代化矿井,年产800万吨的刘庄矿是国内第一座数字化矿井,年产500万吨的口孜东煤矿即将投入生产,罗园煤矿、口孜西煤矿建设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未来几年,阜阳市境内五大煤矿将形成3000至3500万吨的煤炭产能。
秸秆资源。阜阳市2009年秸秆产量约为669万吨,可收集资源量为535万吨。其中,秸秆能源化利用53.5万吨,占总量的10%(农村薪柴利用量32.1万吨,占总量的6%;秸秆固化成型5.35万吨,占总量1%;秸秆碳化利用量10.7万吨,占总量的2%;秸秆户用沼气5.35万吨,占总量的1%;)。尚有60%(约320余万吨)的秸秆未得到利用。
阜阳市年平均日照时间为1800小时,太阳能资源比较丰富。
(二)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煤炭生产、消费快速增长。2010年,全市煤炭产量已达1678万吨,共完成产值85亿元。其中:谢桥煤矿890万吨,刘庄煤矿788万吨。2010年,全市煤炭消费985.22万吨,占能源消费总量的80%(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616万吨)。
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大幅增强。阜阳华润电厂一期 2台60万千瓦机组投运, 2010年全年发电量71亿千瓦时,全年工业总产值23.7亿元。2010年,全社会用电量60亿千瓦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电力消费 37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61.67%,是2005年的2.5倍。电网建设全面加强,实现了由220千伏向500千伏的跨越,形成了分层分区运行的电网体系。
油、气利用步伐加快。2010年,阜阳汽油消费2300吨、柴油消费6978吨。城市天然气使用量近7000万方,其中:工业用气所占比例为14.2%,居民用气46.7%,公建用气18.3%,汽车用气20.8%。
专栏1:“十一五”规模以上工业主要能源消费量
指 标 | 单 位 | 2005年 | 2010年 | 增长率(%) |
能源消费总量 | 吨标准煤 | 1719481 | 3678549 | 114 |
煤炭 | 吨 | 2120614 | 6155964 | 190 |
汽油 | 吨 | 2380 | 2300 | -3 |
柴油 | 吨 | 3489 | 6978 | 100 |
电力 | 万千瓦时 | 146056 | 369999 | 153 |
天然气 | 万方 | 7000 |
(三)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
新能源得到进一步开发和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生物质能发电初显成效。全市太阳能光热应用面积达到45.82万平方米;浅层地能应用面积达到38.95万平方米;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进展顺利,10处 600——800立方米中型沼气工程建成使用, 4处800——1000立方米大型沼气工程正在建设,累计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8.2万户。
二、“十二五”能源发展环境
(一)有利条件
国家、省能源政策导向与我市能源发展重点高度契合。国家、省提出构建现代能源产业体系,推进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强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我省提出提高皖北能源资源就地转化率等,有利于我市获得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持。
我市经济加快发展的大背景为能源产业发展与调整提供动力。国家坚持扩大内需的长期战略方针,省支持皖北加快发展力度前所未有,结对合作向更广、更深领域拓展,持续投入效应不断释放,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多重政策叠加为加快发展、加速崛起提供了难得机遇,国民经济将保持13%左右的速度发展,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对能源的需求持续增加,也为大量利用清洁能源,从而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提供一定空间。
我市能源企业发展机遇明显。省能源规划提出了加快皖北地区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的战略布局,煤炭开发积极向阜阳等地区拓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利用皖北地区丰富的煤炭资源,积极合理新建燃煤电厂,鼓励建设坑口电站,推进煤电联营和煤电一体化发展;利用皖北地区丰富的秸秆和农作物资源,加快建设生物质电厂,积极发展秸秆制燃料乙醇;加快皖北地区天然气管网建设,增强清洁能源供应的战略布局,为我市能源企业拓展整合出新的发展空间提供了现实机遇。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国家明确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十二五”发展的主线,为我市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国家能源技术创新将为我市能源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问题和挑战
能源结构性矛盾仍很突出。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短期内难以改变,发展清洁能源任重道远。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短时期内难以成为主力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利用的比重压力较大,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面临较大挑战。
可持续发展的约束性因素开始显现。煤炭后备资源埋藏较深,保障煤炭长远发展的资源储备相对现有开采手段明显不足。随着开采向深部延伸,安全生产日益复杂,塌陷区治理和生态修复任务繁重,加快发展的难度增大。
能源体制改革亟待深化。电力等重点领域体制改革进展较慢;化石能源开发利用秩序有待规范,就地转化比重过低;非化石能源利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总体缺乏资金引导;能源行业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企业,基础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共享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需进一步理顺。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优先、多元发展、循环发展、保护环境的基本方针,以转变能源发展方式为主线,统筹经济社会与能源协调发展,统筹资源开发利用与节能环保,着力增强能源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推进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着力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着力构建新型能源产业体系,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保障。
主要原则
(1)坚持协调发展的原则。总量扩大与结构调整相结合,把提高能源系统综合保障能力作为能源发展的总体要求,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能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关系,努力实现总量与结构、开发与环保、生产与供应、常态与应急协调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能源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统一。
(2)坚持绿色发展的原则。把高能效、低污染、低排放作为能源发展的基本方向,在强化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前提下,一方面要加快低碳清洁能源资源的开发,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传统能源的集约化、清洁化、低碳化开发利用,扩大绿色能源投资,引导绿色能源消费,推动绿色循环经济,促进能源发展与经济建设、生态建设的有机统一。
(3)坚持创新驱动的原则。把创新作为推动能源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抓住当前能源产业变革的有利时机,大力推进能源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加快培育以能源节约、低碳技术以及能源利用方式变革为代表的新兴能源产业发展,努力抢占未来发展先机,实现能源保障和产业升级的有机统一。
(4)坚持民生为本的原则。把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能条件作为能源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加大重要能源运输通道和基本能源保障建设力度,加快农村地区能源发展,提高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实现产业做强做大与人民群众用能条件改善的有机统一。
(二)主要发展目标
主要能源品种产量。到2015年,形成煤炭产能3000-3500万吨,火电发电量172亿千瓦时,生物质能发电量7亿千瓦时。
能源消费总量与结构优化。2015年,我市能源需求总量约为1349万吨标准煤,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6%左右。
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到2015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5%,全市单位生产总值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6%。
民生改善。人均用能和农村用能水平明显改善。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构建经济、优质、安全的新型农村供电体系。推进农村大中型沼气和集中供气工程建设,推广运用太阳能、秸秆综合利用等可再生能源技术。有力推动“金太阳示范工程”和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
四、“十二五”能源建设及能源产业发展重点
(一)大力发展重点能源产业
综合考虑全市能源资源赋存、水资源分布、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规划全市能源建设布局、重点及发展规模。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和利用清洁能源,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加强能源供给保障。做好电源输送配套电网及相关电力设施建设。利用丰富的秸秆和农作物资源,加快建设生物质(热)电厂,积极发展秸秆制燃料乙醇,深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积极发展热电联产,适时开展分布式能源建设试点。加快太阳能项目建设,推进光伏产业链条化、集群式发展。加速天然气管网建设,增强清洁能源供应。
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铁路、公路、水运、电网、天然气管网、成品油管网等能源运输通道建设和能源储备设施建设,增强我市能源输送和调配能力,提升能源储备应急能力。
(二)强化常规能源保障
按照“集约、安全、高效、清洁”的原则,稳步推进煤炭生产储备基地建设,提高石油、天然气保障能力。加大煤炭等化石能源洁净化利用技术开发和推广,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低碳化利用。
煤炭安全高效清洁开发
(1)稳步推进煤炭基地建设。按照“稳步推进、可持续开发”原则,“十二五”期间,争取开工建设口孜西煤矿、罗园煤矿。到2015年,争取全市煤炭产量达到3500万吨。积极推进能源企业、化工企业联合重组,强化资源配置整合,提升能源资源就地转化比重。加大煤矿升级改造力度,加强煤矿重大灾害和职业病防治,实施瓦斯治理、水害防治、应急避难救援等重大安全工程,着力提高煤炭安全、高效开采水平。“十二五”期间,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3以下。
(3)完善煤炭运输储配体系。科学规划、规范有序地加大煤炭运输通道建设,适时建设煤炭储配中心,完善煤炭运输储备配送体系。
(4)强化煤炭清洁利用。大力发展洁净煤技术,以煤炭洗选加工和清洁发电、现代煤化工为重点,减少煤炭运输,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改造现有选煤厂,提高原煤入选量和分选效率,提高煤炭产品质量,为清洁发电、现代煤化工提供原料保障,适时推进煤制燃料示范工程。按照多赢、共赢的总体思路,支持大型煤炭企业以煤炭主业为基础,通过合资合作方式,推进煤电、煤化工等一体化、多元化发展。
增强油品运输储备能力。结合全省成品油长输管网建设,加快推进淮阜亳成品油管道阜阳段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成品油输送管网,配套新建和扩建成品油库。加快区域互联互通,提高成品油管输比例。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有利发展的原则,以城市交通干道布局为重点,构筑一个安全高效、方便快捷、竞争有序,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成品油零售服务网络。
3. 实现天然气利用跨越式发展。按照“多气源、一张网”原则,规划天然气管网布局,统筹平衡资源。根据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优化用气结构,拓宽用气领域。积极鼓励“以气代油”,逐步走向天然气利用多元化。研究全市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利用,制定全市分布式能源发展规划;在能源负荷中心,鼓励采用热电冷多联产技术,开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建设试点。大力发展天然气管网,着力开展市内支干线管网互联互通的环网工程建设,全面开展输气管网工程建设,基本实现全市所有县市区实现管道供气。“十二五”期间,新增天然气管道170公里;新增管输能力5亿立方米/年。加快天然气LNG、CNG储备站和城市调峰设施建设,努力推进太和113#阀室开启。加强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
(三)优化升级电力结构
推进火电发展。依据环境容量、煤炭、土地、水资源状况、市场空间以及输电通道等多种因素和支撑能力,推行煤电一体化开发,加快推进阜阳华润二期、刘庄煤泥煤矸石电厂项目,继续推进刘庄坑口电厂、口孜坑口电厂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低热值煤、煤矸石发电等综合利用。根据节能环保的要求,积极鼓励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加快制定用热比较集中地区区域集中供热或热电联产发展规划,深入研究热电联产发展政策,加强热电行业管理,切实提高热电联产在城市供热中的比例,扩大集中供热范围。积极鼓励通过改造或采用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的环保、高效机组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发电、供热两用电站,替代城市能耗高、污染重的分散低效小锅炉。积极鼓励有充足、稳定的工业热负荷和采暖负荷的工业园区建设热电联产机组。规划在阜阳市市区、临泉、太和、阜南等地建设7座热电厂。“十二五”期间,全市煤电建设规模力争达到400万千瓦,投产240万千瓦。
加快现代化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电网建设,积极发展先进输电技术和智能电网技术,加快构建结构合理、安全可靠、智能开放、经济高效、各电压等级电网协调发展的现代电网体系。建设以500千伏颍州变、闻集变为中心,形成一区双源两片(东部、西部)220千伏主网架;同时根据220kV变电站的落点,对110kV网架进行改造,清晰供电范围,缩短供电半径,形成以双电源链式接线和环网接线为主的110kV网架,110千伏电网更加坚强可靠。35千伏变电站全部实现环网双电源连接,解决35千伏电网网架薄弱、供电半径过长问题,提高电网的供电能力、电能质量和抗灾能力,降低线路损耗。10千伏城镇配电网基本实现手拉手供电,安全性、运行可靠性、运行经济性得到大幅度提升。根据需要,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专栏2:“十二五”电力电量预测方案
单位:万千瓦、亿千瓦时
2005 | 增长率 | 2010 | 增长率 | 2015 | 增长率 | |
全社会用电量 | 29.71 | 9.47% | 59.63 | 14.95% | 117.19 | 14.47% |
统调用电量 | 27.03 | 8.97% | 57.28 | 16.21% | 114.86 | 14.93% |
全社会最大负荷 | 70.7 | 9.70% | 128.5 | 12.69% | 264.14 | 15.50% |
统调最大负荷 | 67.7 | 9.50% | 124.3 | 12.92% | 258.30 | 15.75% |
(四)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大力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推进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早日把阜阳建成在全省具有重要地位和较强竞争力的新能源示范城市。进一步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力争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总的比重达到6%左右,为实现全市非化石能源比重和碳减排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科学开发生物质能
坚持生物质能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并举,坚持市场开发与产业发展并重,高起点、规模化发展生物质能产业,推进秸秆收储运输销售体系的建立,大力开展秸秆能源化利用,重点开发利用生物质发电和生物质燃料领域。
(1)生物质发电。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一批生物质直燃或气化发电(热电联产)项目。支持城乡生活垃圾、工业有机废水、污泥和固体废弃物(MSW)的能源化综合利用,发展垃圾焚烧发电、畜禽养殖场沼气发电、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等。到2015年,全市规划7座农林生物质发电厂(热电联产)、2座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垃圾填埋气发电厂,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2万千瓦,年新增秸秆消耗量120万吨。
(2)生物质燃料。推广应用秸秆生物气化(沼气)、热解气化、固化成型及炭化等发展生物质能。到2015年,建设秸秆沼气工程25座,建设秸秆气化工程25座(其中:供气3000户工程13座,供气5000户工程12座),供气19.8万户,年新增秸秆消耗量18.07万吨;建设固化成型工程7处、碳化工程3处,年产固化成型燃料7万吨、秸秆碳3万吨,年新增秸秆消耗量18.9万吨。
稳步发展非粮生物液体燃料,支持秸秆燃料乙醇制备,开发餐饮业油脂等废油利用,推进生物柴油产业化示范。到2015年,生物柴油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
扩大利用太阳能
(1)太阳能民用发电。组织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积极发展与建筑结合的城市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以道路、公园、车站、政府机关等公共设施和居民小区为重点,推广使用光伏电源或风光互补路灯照明,建设一批新能源发电照明示范项目。
(2)太阳能热利用。开展太阳能城市示范建设,以学校、医院、宾馆等公共建筑为重点,扩大太阳能热水工程和太阳能热水器应用规模。在农村适时推广应用太阳能热利用技术。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村镇阳光浴室工程,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灶等高效清洁能源技术和产品。
积极利用地热能。按照地热资源开发与水资源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在浅层地热能资源和地源热泵技术适宜性调查基础上,积极推进地源热泵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支持发展风电。抓住国家鼓励风电发展和风电技术进步的机遇,开展新一轮风能资源勘查和评估,在风力资源条件相对较好的区域,按照“统一规划、有序发展”的原则,积极支持风电场开发建设和微风发电。
(五)加快发展能源科技和装备制造
主动适应能源技术变革和发展的新形势,加大科研投入,加强技术创新,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工程示范,加强合资合作,培育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能源技术装备创新发展体系。
强力支持阜阳煤基专用化学品生产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社会科研机构等智力资源,积极支持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等科技创新支撑平台。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强化产学研联合,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能源科技攻关,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加大能源行业技术创新资金投入,建立市场化运作为主的投入机制,适当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市内有实力的高校和职业院校加强能源专业建设,抓好能源的基础研究和教育工作,鼓励科研机构、企业与高校联合建立能源科技人才培养基地。支持发展一批特色明显、产业链完善、创新能力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光伏产品应用示范项目。通过以资源换项目的方式,着力培育发展生物质能源装备产业,加快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设备、秸秆收集自动化设备、高效秸秆气化装置、生物质油生产设备、高效垃圾焚烧锅炉等装备的研制应用。积极跟进碳捕捉和封存技术的发展趋势,着力推进该项技术在煤矿瓦斯开采方面的利用。
(六)强化能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加强能源开发利用全过程节约,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实现资源效益的最大化和环境影响的最小化。
节约集约开发能源资源。努力提高煤炭开采水平。积极建设现代化大型煤矿,提高煤矿综采水平。加大煤矿改造力度,促进煤炭产业升级,提高煤矿装备技术水平。到2015年,煤矿平均矿井回采率达到70%以上。
加强能源资源综合利用
(1)加强对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强煤矸石、煤矿瓦斯、矿井水等综合利用。到2015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90%,煤矿瓦斯利用率达到40%,矿井水利用率达到80%。加大天然焦、高岭土、氧化铝等煤炭共伴生资源开发利用。
(2)推进非煤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对炼油企业各种放散气体和油渣回收利用。鼓励冶金、建材、电厂等企业采取纯低温余热回收发电技术和热的分级利用。推广电厂脱硫石膏、磷石膏等工业副产品替代天然石膏。积极组织实施二氧化碳回收利用示范工程,努力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3)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研究制定天然气等分布式能源规划,综合利用常规和非常规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加快推进城镇公共设施和农村分布式能源建设,推广热电冷联产联供,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提高能源转化利用效率
(1)继续推进电力节能降耗。继续实施现役机组技术改造,加快推进热电联产,实施小锅炉替代工程。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推进电网智能化发展,提高电网效率。进一步做好节能发电调度工作,优先调度清洁高效电源。到2015年,火电供电标准煤耗由2015年的每千瓦时323克下降到310克,电网线损率下降到5.8%左右。
(2)不断提高煤制燃料转化效率。综合考虑转化效率和技术成熟度,合理有序建设产业示范项目。鼓励煤制甲醇等向下游延伸,生产烯、醋酸等化工产品,替代化工用油。
推进重点领域节能
继续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加强重点工业、交通运输、建筑、商业和民用领域节能工作。严格各类新建用能项目节能审查,坚决防止高耗能、高污染的低水平项目重复建设。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实际需要,优化高载能产业布局,降低能源流转成本,促进资源节约利用。
加强需求侧管理
(1)控制煤炭消费过快增长。加强煤炭需求侧管理,逐步降低煤炭消费强度,扭转近年来持续过快增长的势头,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对电力、冶金、建材和化工等四大耗煤行业监测,实行单位产品能耗定额管理。鼓励按煤炭品种、用途合理分级利用,控制将炼焦用煤、优质无烟煤、优势化工用煤作为动力煤直接燃烧。
(2)改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优先满足国家鼓励发展、技术水平较高的产业和企业电力需求,贯彻实施重点用电行业能效标准,全面加强监管,减少不合理用电需求。加强电力需求预测,制定有序用电和应急保障方案,推广实施峰谷分时电价制度和可中断电价制度,引导重点用电单位错峰避峰用电,调动发电企业削峰填谷、快速响应的积极性,确保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加大区域交换电量,在更大范围优化资源配置。
(3)加强天然气利用管理。加强天然气用气市场规划,合理确定天然气利用重点和时序。大力发展城市燃气,优先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合理引导工业燃料用气,重点保障居民生活用气,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注重利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加强天然气调峰能力建设,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加大工作力度,促进能源开发生产和消费环节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缓解煤炭地下水渗透、地表沉陷等问题,做好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加强煤炭生产运输环节管理,减少煤尘污染和安全隐患。严格实施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新建、改扩建燃煤火电机组必须同步安装运行高效除尘、脱硫设施,加快现役电厂烟气除尘和脱硫设施改造,提高运行效率。鼓励发电和煤制燃料企业使用低硫燃料,减少二氧化硫排放。建设火电机组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和除汞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示范工程。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电网电磁辐射对环境的影响。到2015年,矿井、电厂和煤制燃料企业废水达标排放率均达到100%。
(七)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建立能源消费总量分解落实机制,全面提升综合管理水平。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有效降低能源消费总量。2015年我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349万吨标煤以内,单位GDP能耗比2010年下降15%,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力争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强化重点产业用能管理。工业要按照2020年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目标,以冶金、建材、煤炭为重点,建立先进的工业能效标准体系。对新增工业产能,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能效标准。加快实施工业节能改造工程和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大力推进余热余压利用、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工作。建筑业要加快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提高建筑能效水平,加大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交通运输业要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发展轨道交通和水运,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应用节能型交通运输设施,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合理规划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
建立能源消费总量分解落实机制
(1)合理分解能源消费总量目标。综合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禀赋、能源生产与消费、生态环境容量等因素,科学制定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和分解落实方案。把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地,各地政府要将目标分解落实到重点耗能企业(中央企业、省属企业按照属地原则管理)。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落实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的相关任务。
(2)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对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实施目标责任制,将能源消费指标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考核体系,作为地方政府任期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考核内容,对考核结果较差地区,除按规定进行行政问责外,从严控制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项目建设。
(3)加强调控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能源管理机构,加强和完善市、县两级能源消费监管机构,充实管理力量,完善监督网络。建立和完善各级能源生产、消费量预测监测、统计、监管审计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大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对各地区能源消费量的定期公布制度,切实把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落到实处。
专栏3:“十二五”重点行业(领域)节能目标分解表
产业类别 |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单 位 | 目标值 | 指标性质 |
第一产业 | 农林牧渔水利 |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 % | 6 | 约束性 |
“十二五”末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 万吨 标准煤 | 54 | 指导性 | ||
第二产业 | 工业 |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 % | >20 | 约束性 |
建筑业 |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 % | 12 | 约束性 | |
“十二五”末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 万吨 标准煤 | 900 | 指导性 | ||
第三产业 | 交通运输 | 营运车辆综合单耗下降率 | % | 8 | 约束性 |
营运船舶综合单耗(内河)下降率 | % | 8 | 约束性 | ||
客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率 | % | 8 | 约束性 | ||
货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率 | % | 8 | 约束性 | ||
重点批发与零售业 | 万元营业额能耗下降率 | % | 12 | 约束性 | |
住宿和 餐饮业 |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 % | 12 | 约束性 | |
公共机构 |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率 | % | 12 | 约束性 | |
教育 | 重点学校单位能耗下降率 | % | 10 | 约束性 | |
卫生 | 重点医疗卫生单位能耗下降率 | % | 12 | 约束性 | |
其他 公共机构 |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率 | % | 12 | 约束性 | |
“十二五”末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 万吨标准煤 | 125 | 指导性 | ||
城乡居民用能 | 年均用电量增加 | % | 13 | 指导性 | |
“十二五”末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 万吨标准煤 | 270 | |||
(八)强化能源行业管理
加强战略规划管理。发挥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建立规划评估实施机制。能源领域重大项目、重大建设布局,以及重要政府投资安排及财政支出预算,原则上应当以规划为指导。
加强能源统计信息服务。建立能源信息统计平台,完善能源统计信息标准,建立能源统计信息制度,规范能源统计信息发布,推进能源统计信息共享,加强能源统计信息分析,完善高耗能行业、企业用能监测和管理制度。
加强能源人才培养。认真实施市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积极培养和吸引能源领域高端人才、复合型人才,增大资源评价、勘查、开发专业人才队伍。设立新兴能源产业科研平台,培养科研人员。以多种形式高密度对能源人才进行培训。
加强能源课题研究。设立能源课题研究基金,邀请、协调、组织高端研究机构、重点企业、相关部门和地方的优秀人才,在能源开发、能源利用、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用能监测、分布式能源、能源装备制造、能源体制改革、能源企业发展壮大、能源物流体系建设、能源基础信息统计、能源需求侧管理、能源政策变化、国外能源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多层次的课题研究和跟踪,为我市能源发展提供科学指导和帮助。
建立能源专家库。以我市能源行业和企业专家为主体,建立面向全国、涵盖私募股权投资、法律、会计、企业管理与技术研发等领域尖端人才在内的专家库,为我市能源发展、能源决策、能源政策执行、能源项目评审、能源信息搜集分析、能源课题研究、能源重大项目谋划、能源企业发展等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
(九)扩大能源合作
适应能源发展新形势,本着“政府指导、市场运作、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发挥我市能源企业的技术、资金、管理和人才等优势,深化能源领域各项合作,加快“走出去”步伐,保障我市能源长久稳定供应。
参与“皖电东送”二期工程,以煤电联营的方式,建设坑口电厂;积极加强与省内外各地开展在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领域技术研发、装备制造等方面的合作,逐步形成分工合理、配套完善、各具特色的新能源产业集群。
五、促进“十二五”能源建设及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推进煤电、煤化工联营。鼓励煤电一体化发展,支持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实行煤电联营,推进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资产重组,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形成长期稳定的供需合作关系。鼓励煤炭企业以资源换项目,推进我市煤化工行业加快转型,提高资源就地转化比重和实现煤炭企业、化工企业与当地百姓多赢格局。
积极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完成电网企业主辅分离、主多分离改革,加强输配环节监管;加快实施节能发电调度;理顺农村电网产权关系;继续推进电价改革,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机制。
深化煤炭行业改革。完善煤炭资源管理,规范开发秩序,强化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为重点的开发监督,规范煤矿准入、退出机制。建立安全成本、生态环境恢复成本、转产成本等煤炭完全成本补偿机制;研究建立安全成本、生态环境恢复成本、拆迁成本、土地复垦成本、中断发展进程成本等资源地成本补偿机制。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按市场化原则有序推进煤炭、电力、铁路、化工等关联产业联营或一体化运营改革,培育大型综合能源企业集团。推进大型煤炭企业开发和应用新能源技术。
(二)完善能源发展政策
完善财税金融政策。设立新能源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新能源产业研发、装备制造和示范推广。以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的方式为主要手段,着力引导和支持创新能力和成长性强的能源企业上市融资。加大对民用建筑节能等大中型能源项目谋划的支持力度。
改进能源投资管理。充分发挥非国有经济及外资的作用,进一步放宽能源投融资准入限制,鼓励民间资本、外资等多元投资主体参与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领域的能源项目开发。探索能源项目与能源装备、设备制造项目捆绑出售的可行性。
建立新能源目标分解考核制度。研究提出各地新能源消纳目标和大型能源生产、消费企业新能源消纳目标,并纳入各县市区地方政府任期目标考核。试行新能源发电配额制度,支持新能源市场发电配额交易市场建立。
(三)实现能源发展关键环节的突破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本规划提出的导向性、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行为实现。政府部门要正确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调控引导社会资源,推动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要将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纳入各地区、各部门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制定实施办法。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整体合力。完善监测评估制度,跟踪分析规划实施情况,做好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健全统计预警制度,为监测评估和政策制定提供基础。
加强规划协调管理。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形成落实本规划的重要支撑和抓手。地方、企业的能源及相关规划要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加强能源发展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逐年落实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对约束性指标设置年度目标,促进规划顺利实施。
成立高规格的能源发展协调机构。成立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能源发展协调机构,下设日常办事机构,吸引能源、经济专业优秀人才充实日常办事机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能源主管部门,明晰职责,借鉴外地经验,适时设立管理职能相对健全的能源局,整合、理顺能源领域管理职能。
高度重视能源基础工作。设立能源发展基金、能源课题研究基金,制定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基金的杠杆作用,重点在能源基础信息统计与分析、能源重大项目谋划和推进、能源企业快速发展和做大做强、能源课题研究、能源人才培养、能源技术转化和产品推广、清洁能源利用等方面夯实基础、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