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阜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3-11 浏览量:49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美丽办)、发展改革委,市有关部门:
根据《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安徽省“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文件精神,结合阜阳实际,现将《阜阳市“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阜阳市农业农村局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16日
阜阳市“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安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阜阳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持续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精心打造彰显皖北特色、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升级版,依据《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自2012年开展美好乡村建设以来,阜阳市紧紧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总体目标,始终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城乡统筹、一体发展的实现路径,作为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并举、三生(生产、生活、生态)同进的实践方式,立足阜阳人多地少、传统农区的现实情况,精心谋划,科学实施,扎实推进,着力探索符合阜阳实际的美丽乡村建设之路。“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建设502个省级中心村,整治148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81%的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认定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04个、重点示范村27个,阜南县、颍州区、颍泉区、界首市、颍上县先后被评为“安徽省美丽乡村先进县”,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极大地增强了农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一)注重生态宜居,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全市各地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着眼于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居住环境脏乱差问题,大力推进农村“三大革命”“三大行动”,农民居住环境明显提升。一是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54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0%,各乡镇“七有”厕所维修清掏服务站逐步建立,“一站两体系”的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成,初步实现“厕所坏了有人修、粪污满了有人清”目标。二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了“两个全覆盖”,即基本实现农村环卫保洁市场化全覆盖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90%以上。38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销号,基本解决了垃圾“围村”和村内脏乱差问题。三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梯次推进。全市146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建成,农村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逐步形成。四是村庄清洁行动持续开展。广泛开展以“五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发动了春夏秋冬等多轮村庄清洁行动战役,创造性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镇示范推进活动,村容村貌明显改观。五是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成效显著。加快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在全国率先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3.75%,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均高于省下达目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连续三年获得全省先进。六是村庄规划体系和建设标准不断完善。出台《阜阳市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阜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实现了县(市、区)域村庄布点规划全覆盖,完成了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和中心村建设规划编制,初步建立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管理体系。出台《阜阳市村庄规划建设导引》,规范指导各地规划建设美丽乡村。
(二)注重资金投入,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进程,推动政策、资金、项目、投入不断向农村倾斜。“十三五”期间,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各类涉农资金、扶贫项目、社会资本不断向农村投入,农村的水、电、路、气、房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不断完善。乡村道路畅通水平进一步提高,“四好农村路”建设广泛开展,全市乡镇客车通达率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100%,329.82万农村居民安全饮水得到保障。全面完成脱贫地区农村信息化建设工程,全市行政村光纤覆盖率达100%。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综合服务配套,新建改建了一批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村民健身场所、文化活动室、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农民幸福指数持续提升。
(三)注重兴业富民,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将产业发展同步融入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出台《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产业发展指导意见》,从市、县两级财政专项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发展中心村集体经济。依托各类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着力扩大“一村一品”覆盖面,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培育,大力发展城郊休闲度假、生态农业观光、民俗风情体验等不同类型乡村旅游。新型农村经营体系加快构建,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返乡创业人口不断增加,产业化经营水平显著提高,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6年的5369元提高到2020年的14256元。
(四)注重乡村治理,乡风文明不断提升。各地相继开展了“五好家庭”“阜阳好人”“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等评选活动,研究制定“一约四会”,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村嫂理事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制定村规民约,大力培育文明新风,农村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成立治安联防队,在村庄主要路口装置监控设备,有效保障了农村社会治安。广泛开展农村志愿服务,关爱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强化农村未成年人德育工作。实施农村文化广场、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等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农民文化乐园建设,拓展文化育人的有效载体。积极开展“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以及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日趋丰富,乡风文明显著提升。
“十四五”时期,是阜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我市将不断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乡村形态和村庄格局将快速演变分化,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非常必要且大有可为。
一是中央有部署。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遵循和方向。二是省市有要求。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接续推进农村环境 “三大革命”“三大行动”,用“绣花”功夫建设美丽乡村。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实施美丽乡村建设“531”工程,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三是群众有期待。随着一批又一批美丽乡村建设的不断建成,越来越多的农民群众希望自己的村庄能够建成美丽乡村,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需求日益高涨。
对标上级部署和群众期盼,对标“绣花”功夫建设美丽乡村的要求,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资金投入“量不足”。由于我市乡镇、中心村总数较多,市级资金平均到每个乡镇、村只有几十万元,缺口较大。项目资金整合难,涉及职能部门较多,很多项目难以有效衔接,难以形成“各炒一盘菜,共成一盘席”的局面。二是盘活土地“力不强”。由于缺少复垦资金,导致旧村复垦进展缓慢,“空心村”大量存在。由于规划滞后,缺少土地指标,不能先建后补,中心村公共建设用地难以保障。三是产业发展“势不稳”。我市农业目前大多是传统的分散经营模式,单一的种植现状短期内难以改变,农民增收渠道不宽,收入不稳,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农业专业合作社松散,缺乏凝聚力和向心力。四是环境整治“基不固”。由于资金短缺、传统生活习惯等原因,我市美丽乡村长效管护机制不健全,美丽乡村中心村建成后,环境卫生容易出现反弹。五是人才支撑“能不够”。乡村建设和管理人才储备不足,农民主体、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不够,宣传发动引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乡风文明和治理能力有待提升。这都需要在“十四五”时期认真加以解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要求,坚定不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接续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三大行动”,用“绣花”功夫建设美丽乡村,着力打造具有皖北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5年,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着力实施美丽乡村建设“531” 工程,即建设500个左右美丽乡村中心村、3008个美丽宜居自然村庄,提升135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建设水平,服务功能向周边村庄延伸。力争使美丽乡村建设覆盖直接受益人口占全市农村常住人口比例40%左右,形成以县域、乡镇、行政村或跨行政区整体推进、中心村带动周边自然村全域推进的美丽乡村建设新格局,让更广大的农民群众共享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专栏1 “十四五”期间全市美丽乡村建设主要指标 | ||
序号 | 指标 | 目标值 |
1 | 建设美丽乡村中心村 | 500个左右 |
2 | 整治美丽宜居自然村庄 | 3008个 |
3 | 乡镇服务功能提升延伸 | 135个 |
4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逐步提高 |
5 | 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85% |
6 | 20户以上自然村道路建设 | 全部通硬化路 |
7 |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0%以上 |
8 | 农村安全饮水比例 | 100% |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农民主体。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广大农民群众意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开创党委政府、群众主体、社会力量等多方共谋共建共治共享的美丽乡村建设新局面。
坚持底线思维,统筹规划建设。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各类保护红线,严格规划许可,严格落实“一户一宅”,严禁违规撤村并居。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科学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加强农房建设风貌引导和安全管控。
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顺应村庄发展规律,传承乡村的历史文化,按照村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分类推进。看得准的先干起来,看不准的可以等一等。科学有序开展建设,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贪大求洋,不层层加码,稳扎稳打,一批接着一批建,一年接着一年干。
坚持协调联动,注重统筹推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抓好工作统筹,把美丽乡村与农村基础设施、传统村落保护、农村精神文明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统筹规划建设,充分发挥政策叠加作用。
坚持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从群众最迫切的需求出发,不搞“一刀切”“一风吹”,不超越发展阶段。坚决杜绝简单的“刷白墙”、移栽名贵树等“形式主义”工程,坚决杜绝以高密度城市建设方式建设乡村,坚决杜绝刚建就拆等缺乏规划统筹引领的行为。
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充分发挥乡镇连城接村,承上启下的作用,着力构建乡镇、中心村、自然村三个等级的乡村居住体系。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把中心村建成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的重要载体;把自然村建成具有浓郁乡村特色的基层单元。把握乡村演变规律,保持历史耐心,逐步规划引导自然村庄人口向中心村集聚,原则上中心村集聚人口规模不少于1000人。
根据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美丽乡村建设需要,将村庄分类按照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搬迁拆并类,其他类细化到自然村。选择人口较多、经济基础较好、设施较完善、交通较便捷、用地条件较好、文化资源较丰富的聚集提升类村庄,将其培育成为中心村,确保布点建设的中心村成为农村人口的永久居民点。在原有布点中心村的基础上,引导人口向规模较大的行政村聚集,培育建设新的中心村。
适时评估现有中心村设施服务和共享利用情况,根据建设标准科学确定“十四五”中心村配套设施,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设施综合利用率。原则上中心村公共设施服务人口规模宜达到3000人左右。列入规划撤并类的村庄,以保障农民生产生活基础为主,不再投入建设新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城郊融合类村庄,通过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延伸整治,提升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水平。
专栏2: 各类村庄建设重点 集聚提升类村庄:是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将存续的一般村庄,是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的重点。核心任务是明确发展方向与定位、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保护乡村风貌,规划人口规模符合要求的集聚提升类村庄,应按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标准建设。 特色保护类村庄:是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民族村寨等自然历史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是彰显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核心任务是保持村庄特色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特色空间的品质建设,规划人口规模符合要求的特色保护类村庄。应按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标准建设。 城郊融合类村庄:是城市近郊区以及城关镇所在的村庄,具备成为城市后花园的优势,也具有向城市转型的条件。核心任务是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暂不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的城郊融合类村庄。应按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标准建设。 搬迁撤并类村庄:是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核心任务是通过村庄撤并等方式,统筹解决村民生计、生态保护等问题。农村居民点拆建和村庄撤并,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并经村民会议同意,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集中上楼。 其他类村庄:除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搬迁撤并类、集聚提升类四种类型外,暂时看不准的,可列为其他类村庄,可暂不做分类。核心任务是留出足够的观察和论证时间,明确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推进人居环境整治。 |
(三)风貌管控
阜阳地处皖北,美丽乡村建筑风貌宜采用中原地区风格,突出皖北传统建筑特色,建筑形式敦实、厚重、质朴、方整、规则,庭院围合感强,墙体色彩深厚,屋顶坡度平缓,以深灰色砖瓦为主,沉稳大方,不宜照搬照抄其他地方的白墙、黑瓦、马头墙。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优化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发展布局,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并公示,将村庄分类细化到自然村,科学确定村庄类型,着力完成《阜阳市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工作任务。根据美丽乡村建设需要,积极有序推进集聚提升类和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编制;紧邻开发边界的城郊融合类村庄,可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建设用地统一编制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搬迁撤并类村庄原则上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或其他村庄规划,明确管控规则,统筹谋划布局。村庄规划编制要以人为本,通过“四议两公开”征求村民意见,做到符合乡村实际、体现乡村特色。美丽乡村建设等各类村庄建设开发活动,应当符合村庄规划要求,依规办理规划许可相关手续。要切实加强对村庄规划工作的领导,保障规划工作经费及人员力量,建立并发挥县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作用。各级党委农办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立足职能,密切配合,形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合力,确保做好“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根据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的目标要求,科学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布局乡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促进城乡融合、共建共享,全面提升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基础设施,提升生活污水处理、建筑风貌、特色景观,推进治脏、治乱、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向建成区周边村庄覆盖延伸,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专栏3: 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提升延伸工程 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成果提升行动:持续巩固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成果,并着重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建筑风貌、特色景观建设。1.提升风貌景观。对主要商业街道沿街质量尚好、门窗墙面均未破损的建筑,采取清洗、去污除垢等整治措施;对立面有一定破损、受广告牌等其它构筑物遮挡、使用不当的建筑立面,应结合屋顶、墙身、基座、空调机架、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等进行整治改造,保证建筑外观的整体性,创造良好的商业环境。历史街区传统建筑整治,要尊重历史原貌,以清洗、修葺为主;与建筑风格不协调的建筑,宜专门设计改造方案,进行建筑外观整治。2.提升公共空间。滨水空间提倡自然生态设计,推广植物造景,慎用大面积的硬质广场、景观雕塑、修剪绿篱等。有条件的河道宜采用自然缓坡、水下石坎、松木桩、自然叠石等自然生态驳岸形式,推广滨河绿道建设。公园广场加强绿化环境塑造,采取自然式的植物配置手法,以乡土植物群落为主,突出植物造景,满足居民亲近自然的需求。因地制宜,布置环境小品设施,突出地方特色,满足居民休闲娱乐、文化健身的需求。街头游园应以植物造景为主。选择耐踩踏、没有毒性、病虫害少、有地方特色的植物,主干道两侧宜种起隔离作用的植绿篱、花灌木,留出透视空间,彰显绿地美景。3.提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实施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加强排水管网系统建设。新建居民小区应实行雨污分流。污水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改水改厕后生活污水可以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有条件地区的周边农村污水应纳入乡镇建成区污水排放系统,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周边村庄覆盖延伸行动:推进“两治理一加强”向城乡结合部村庄、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外延村庄覆盖延伸。1.治脏。整治村庄道路、房前屋后、背街小巷、河塘沟渠、公共空间及周边等区域环境卫生。健全完善村庄环卫保洁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同步开展建筑垃圾集中整治,防止城市垃圾“下乡”造成二次污染。2.治乱。治理乱搭乱建,严格按规划规范建房审批,加强违法建设整治,依法拆除违法搭建。治理乱停乱放,完善交通标识、导行设施和停车场地,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治理乱摆乱占,纠正占道摆摊、店外经营现象,清理、规范建筑材料堆场、煤矸石场、废品收购站,同步开展建筑垃圾集中整治。治理乱拉乱挂,整治主次干道杆线,规范过街横幅、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设置。3.强基础。推动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周边村庄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持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的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社会保障、养老设施、殡葬设施等资源向周边村庄覆盖延伸。全面提高抵御各类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因地制宜改造或修建居民文化健身场所。加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绿化水平,重点强化道路沿线、河塘沟渠沿岸、公共空间等主要节点及庭院内外、房前屋后绿化,以乡土树种为主,植绿见绿,见缝插绿,鼓励开展“五小园”、“微景观”建设。 |
用“绣花”功夫建设美丽乡村,持续推进中心村建设,重点开展生活垃圾治理、改厕治污、供水保障、庭院环境整治提升、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环境整治提升、产业发展、长效管护机制等10项建设任务。
专栏4: 中心村建设工程 生活垃圾治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确保生活垃圾及时“收得起来、运得出去、处理得掉”。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易腐垃圾就地就近堆肥(沤肥)还田,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生活垃圾收运至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可回收垃圾纳入供销回收利用体系。 改厕治污。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积极推动中心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推进。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整村、村镇一体化处理。普及卫生户厕建设,选择适宜改厕模式,鼓励进院入室,切实提高改厕质量。鼓励就地就近就农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雨污分流。 供水保障。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实施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加快农村供水工程运管模式转变,推进工程专业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水量、水质满足相关标准和生活需求。 庭院环境整治提升。鼓励开展美丽庭院、清洁农家创建,加强房前屋后整治提升,有序放置农业生产生活用具,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实现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有序美观。 道路畅通。通村通组、村内主次干道等车行道路基本实现硬化全覆盖,因地制宜选择乡土材质,有序推进村庄巷道建设和入户道路改造建设。 河沟渠塘疏浚清淤。整治疏浚河沟渠塘,加强桥涵配套,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村内河塘沟渠水系畅通、水清岸绿。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电商物流等配套设施,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建设。 公共环境整治提升。梳理规范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各种线路杆线,通过拆除或妥善处理村庄无功能建筑,整治利用闲置地块,打造村民共管共享公共活动空间,加强农村小集市整治改造。推进村庄绿化亮化美化,因地制宜发展“五小园”“微景观”等,加强乡村风貌引导和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改善村庄环境,提升村容村貌。 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适合本地的现代农业产业,鼓励发展特色手工业、加工业,加强服务业,发展旅游业、康养产业,形成各具特色的规模产业,提高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吸引更多的人才、资本进乡入村。 长效管护机制。积极推进专业化、市场化运营管护模式,制定管用实用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主参与村庄管护,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激励、有监督的长效管护机制,切实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
选择规划保留的人口规模较大自然村庄开展美丽宜居自然村环境整治,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五清一改”和农村“三大革命”。经济基础或群众基础较好的地方,也可做到“六件小事”,即宅间道、生态塘、绿化树、“五小园”、照明灯、小节点,切实形成一个长效管护机制,引导自然村庄卫生保洁常态化。
专栏5: 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工程 宅间道,充分利用乡土建材,硬化村庄主干道和宅间道路。 生态塘,清理村庄沟河塘渠,确保水质清洁、无漂浮物、有生态护坡。 绿化村,通过高中低、乔灌草,经济树种与观赏树种,常绿与落叶相结合,形成高密度、低空间的绿化模式。 “五小园”,即建设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药园。 照明灯,道路及广场边安装简单实用的节能路灯。 小节点,通过铲一铲、补一补、清一清、整一整、修一修等“五个一”,建设好村庄微景观,因地制宜建设小型村民休闲健身场所、活动广场。 形成一个长效管护机制,通过财政补贴、农户适当付费等办法,建立村庄环境保洁、厕所长效管护等机制,实现常态长效、长治久美。 |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支持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村民委员会民主决策机制和村务公开制度,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发挥村级公共卫生委员会等农村社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团结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等方面的作用,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动平安乡村建设,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强化农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安全管理责任。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在乡村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持续打造“阜阳好人”品牌。加强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有计划地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农业文化展示区、文化产业特色村落,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体育产业,推动乡村地区传统工艺振兴,积极推动智慧广电乡村建设,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广爱心超市、生态美超市等积分制做法,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作用,加强对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健全完善乡村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网络和服务运行机制,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群众性文化体育、节日民俗等活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庆祝活动。
落实党政一把手责任,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形成整体推进合力。市委农办牵头抓总,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认真落实既定的目标任务,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指标划定、任务分解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市直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完善配套政策,大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县级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主体,要扎实做好规划编制、进度安排、资金统筹、组织动员、实施推进等工作,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乡镇、村两级要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事情一件一件解决好。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做好宣传发动、广泛听取意见、组织项目实施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资金保障。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渠道、多层次资金投入渠道。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支持,支持各地统筹用好一般公共预算、土地出让收入、政府债券等渠道资金,整合相关涉农资金,进一步引导和调动金融及社会资本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市级、县级财政资金投入,建立与乡村振兴相匹配的投入机制,“十四五”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投入不低于“十三五”投入水平。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健全美丽乡村建设投融资机制,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以政策性金融为主体、商业性金融为补充,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采取贷款贴息、财政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以村(乡镇)企共建、捐资助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落实项目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资金监管。强化乡村主体作用,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出资捐物、投工投劳。鼓励乡贤返乡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增加村集体收入,安排资金用于乡村建设及长效管护。
二是用地保障。允许各地在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支持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依法采取措施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完善农村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建设用地指标应当向美丽乡村建设倾斜,县域内新增耕地指标应当优先用于折抵乡村产业发展所需建设用地指标,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经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依法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优先用于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和乡村产业。
三是人才保障。加强美丽乡村人才建设,进一步稳定队伍、充实力量。畅通各类人才下乡渠道,发挥好科技特派员制度优势,支持大学生、退役军人、企业家等到农村干事创业。整合利用农业科研院所、涉农培训学校、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资源,加快构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落实县域内人才统筹培养使用制度。持续组织城市科研人员、工程师、规划师、建筑师、教师、医生下乡服务,探索建立柔性引进专业实用人才机制。充分用好乡村本土人才,加强乡村专业人员、技术工人的登记宣传,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鼓励各地培养一批美丽乡村建设的工匠队伍,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带头人。
一是简化审批程序。贯彻落实《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明确村庄建设简易审批项目范围,制定简易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细化配套政策,创新审批服务方式。破除村庄小型基础设施特别是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的建设瓶颈,除必须招投标的项目外,可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因村施策、因内容施策,在规划、建设、监管、运行维护中,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和村级组织作用,引导群众投工、投劳、捐物、捐资等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与管理工作,积极营造热爱家园、建设家园、管好家园、发展家园的良好氛围。
二是健全管护机制。贯彻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改革指导意见,细化配套措施,制定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总结提炼一批美丽乡村基础设施管护典型案例,因地制宜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多样化运行管护方式,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按照“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要求,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建管并行、共建共管的原则,以农村厕所保洁、村容村貌美化、村内道路管护、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等为重点,坚持市统筹调度、县(市、区)责任主体、乡(镇)村实施主体,逐步建立农民适当付费、村集体补贴、各级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经费保障制度,探索建立符合农村实际、农民广泛支持、有效运行的美丽乡村长效管护机制。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探索社会化运作模式,发挥村民决策和建设主体作用,及时办理建成后项目的产权划归,建立健全建后管护机制,推广成功的经验做法,确保村庄建设项目长期有效运行。
对纳入美丽乡村 “531” 建设目标的村庄进行考核调度,推动调度常态化、制度化,重点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责任落实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列出清单、明确责任、及时整改。严格考核奖惩,实行有差别的以奖代补,将美丽乡村建设与实施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政府目标管理绩效和民生工程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美丽乡村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切实发挥好考核调度的“指挥棒”作用。
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抖音、新媒体等平台,采取公益广告、美丽乡村推介展示、美丽乡村巡礼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决策部署,宣传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取得的经验成就,宣传美丽乡村建设涌现的先进典型,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
“十四五”各县(市、区)
美丽乡村建设类别及数量
县市区 | “十四五”期间美丽乡村建设类别 | “十四五”期间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数 | “十四五”期间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建设数 | “十四五”期间乡镇政府驻地提升延伸数 |
颍州区 | 示范带动 | 15 | 380 | 7 |
颍泉区 | 示范带动 | 30 | 200 | 4 |
颍东区 | 示范带动 | 30 | 400 | 9 |
颍上县 | 示范带动 | 105 | 400 | 29 |
界首市 | 示范带动 | 10 | 203 | 7 |
临泉县 | 示范带动 | 100 | 246 | 23 |
阜南县 | 示范带动 | 102 | 440 | 27 |
太和县 | 示范带动 | 78 | 739 | 29 |
合计 | 470 | 3008 | 135 |
备注:美丽乡村中心村、美丽宜居自然村具体数量,按各县推进类别和村庄规划自然村分类要求与时序,进行自主申报、自下而上安排。
阜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