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社局,高新区人事劳动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委、办、局:
根据《安徽省“十二五”期间法治安徽建设纲要》和《中共蚌埠市委关于“十二五”期间法治蚌埠建设的实施意见》(蚌发〔2011〕25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 “十二五”期间全市人社系统法治蚌埠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明确工作目标
全市人社系统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深入开展法治蚌埠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为把蚌埠建成皖北中心城市和打造皖北振兴的核心增长极,为建设实力蚌埠、魅力蚌埠、活力蚌埠、文明蚌埠、和谐蚌埠、民生蚌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人社系统“十二五”期间法治蚌埠建设的目标是:各级人社行政部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依法管理的规章制度逐步完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职、服务百姓的理念和能力普遍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广大服务对象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合法权益切实得到尊重和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和农民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突出重点工作,推进依法管理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广泛普及法律知识
各级人社行政部门要制定实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启动新一轮的普法工作。全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带头学法,做学法用法的表率、遵纪守法的模范,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要按照同级人社行政部门 “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扎实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全面提高服务对象法律素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二)积极转变工作职能,优化管理服务模式
全市人社系统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加快职能转变,要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以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在就业服务、收入分配、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劳动关系、完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方面注重公平与共享,注重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协调,进一步夯实人社事业发展基础,促进人社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要立足我市实际,把人社事业发展根本目的落实到富民、为民、安民上,实现和谐社会共建共享。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满足社会成员的就业需求;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健全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要协调推进就业、人才建设、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调整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在增加就业总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就业质量;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同时,更加注重完善制度体系;在全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加注重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在推进各项制度改革的同时,更加注重法制、规划统计、信息网络、监督、管理和服务体系等基础建设。妥善处理城乡统筹、劳动力市场整合、人才培养和市场需求等方面的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统一。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决策程序
“十二五”期间,全市人社系统将实施就业再就业系统工程、社会保障系统工程、技能提升系统工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系统工程、公平合理分配系统工程、依法行政系统工程、“金保”系统工程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系统工程。实施上述重大工程,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完善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重大决策都要进行风险评估,做到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要建立完善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严格决策责任追究,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四)积极创新社会管理,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面对新形势下的社会实际,积极创新社会管理,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人社系统要高度重视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及时定纷止争,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全面落实信访工作制度,着力化解信访积案,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当矛盾纠纷无法通过人民信访调解、行政调处时,应当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要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时间的能力,保障社会和谐安定。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提升工作效能
全市人社系统要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增强信息公开性和透明度,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让人民群众充分知情、参与、监督,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要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审查及发布机制、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机制、信息保密审查机制、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和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机制。政府信息公开要及时、准确、具体,既要做好对社会公开工作,也要做好对单位内部公开工作。
(六)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十二五”期间,依法行政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薄弱环节,更加注重建章立制,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工作,努力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在行政权力公开方面,要全面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建立定期清理、公布制度。要进一步加强部门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立项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备案、定期清理、有效期等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适时适用。在行政执法方面,要进一步厘清部门执法权限,落实内部执法责任制,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建立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推行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制度。在执法队伍建设方面,要全面界定执法岗位,清理执法人员,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建设任务
各级人社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部门的法治蚌埠建设工作负总责,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要直接负责,法制工作机构要牵头抓好落实,承担日常工作,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要明确本单位法治蚌埠建设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负责、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人社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明确本部门、本单位法治蚌埠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结合实际,整体推进,分步实施,抓好落实。
各级人社行政部门的法治蚌埠建设工作应当接受同级党委、政府的考评,纳入同级政府开展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法治蚌埠建设工作纳入同级人社行政部门开展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或检查评估,与“六五”普法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评。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