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2011-2015年)时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攻坚时期。为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确保全市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协调,根据《安徽省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蚌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2011年-2015年)》等,结合蚌埠市卫生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稳步发展的五年。全市卫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全体卫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不畏艰险、不辱使命,有效处置了2006、2007年人禽流感疫情、2008年手足口病疫情、2008年婴幼儿奶粉事件、2009年甲型H1N1流感疫情和2010年霍乱疫情;取得了2007年淮河流域洪涝灾害、2008年冰冻雨雪灾害救灾防病工作的全面胜利;圆满完成了援外(也门)医疗和汶川地震抗震救灾应急救治任务。同时,以启动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和实施卫生民生工程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优化卫生资源配置,顺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十二五”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人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
全市卫生系统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一五”期末,全市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383个,其中医院71所、乡镇卫生院55所、村卫生室92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8所(包括在建的拉动内需项目9所)、社区卫生服务站138所、门诊部10所、妇幼保健机构9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9所、卫生监督机构4所、诊所135个、其它卫生机构1所;共有床位13178张,每千人拥有床位3.71张,卫生人员16608人,其中卫技人员13473人,全市平均每千人拥有卫技人员3.39人。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标准,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人民健康水平主要有三大指标:一是孕产妇死亡率,二是婴儿死亡率,三是人均期望寿命。目前,我市孕产妇死亡率34.56/10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国家平均水平47.7/10万),婴儿死亡率12.31‰(国家平均水平19‰),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期望寿命提高到72岁(全国71.8岁),略高于全国水平。
(二)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成绩显著
按照全省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要求,稳步推进安徽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六项重点工作,全面启动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全市55所乡镇卫生院、815所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以及大部分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和药品零差率销售,全面建立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偿机制。全市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医药费用平均下降40%以上,住院医药费用下降30%以上。全面完成人员竞聘上岗和分流安置工作,全市基层医疗机构核定编制2750人,上岗2267人,分流安置1902人,上岗人员80%以上为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改革,取得了群众满意、医务人员支持的良好效果,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正逐步得到解决,社会效益日益显著。
(三)新农合框架基本形成,参合人群实现全覆盖。
全市建立了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以市、县为单位统筹,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全市参合人口248万,参合率96.26%。参合农民住院实际补偿比逐年提高,受益面逐渐扩大,由住院统筹发展到门诊统筹、住院统筹、慢性病报销、特殊病报销、定额分娩补助等;门诊统筹以市为单位实现全覆盖,门诊费用报偿比30-40%,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50-70%,使参合人群切实体会到了实施新农合制度带来的实惠。
(四)全力实施公共卫生服务,应急能力不断提高
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顺利完成,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更加完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全市卫生信息网络建设不断完善,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公共卫生信息网络,以乡镇为单位实现了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及时、有效控制;艾滋病疫情继续保持低流行态势,疟疾发病率大幅度下降,结核病防治工作效果显著;顺利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全市免疫接种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取得显著成效;紧急救援、血液管理和妇幼保健能力显著提升;积极开展地方性爱国卫生运动,有效地保护了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成果显著,群众健康状况得到改善,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落实。
“十一五”期间,完成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为适龄儿童实施麻疹疫苗强化任务;落实妇女保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每人补助 300元,全市补助达4.5万人,为全市农村2.5万生育妇女补服叶酸;完成我市2153例白内障复明手术任务;完成8500座中央投资的卫生户厕建造任务。
(五)强力推进卫生民生工程项目
“十一五”期间,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任务,改扩建及新建乡镇卫生院55所,新建村卫生室815所,标准化村卫生室累计达815个,占88.3%;全市55所乡镇卫生院全部开展了乡村一体化管理,覆盖率为100%;全市共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6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38个),经过规范化建设的有117个,其中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82.1%,体现了以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导的原则。
完成重大传染病防治民生工程任务,落实好结核病、艾滋病病人医疗救治措施,按规定标准给予减免医疗救治费用。累计救助艾滋病11人、结核病患者1207人。
全市实行免费婚前保健和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十一五”期末婚检人数31126对,婚检率达70.2%;注重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新筛血标本合格率已达98%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在99.06%以上,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63%以上,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六)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持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强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机构内涵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逐步规范。推行《蚌埠市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一本通。加强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开展“五优化”活动,在局直医院巩固完善医疗服务承诺书制度、医疗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和“十项严禁”措施,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行为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快推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建设,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十一五”期间,以国家拉动内需为契机,加快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市医疗设施配套建设不断加强,医疗条件和就医环境明显改善,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队伍建设不断有新的进步,医疗服务各项指标有新的提高。全力推行便民利民惠民服务举措,有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现象。
(七)开展特色服务,传承中医药文化
大力实施创名院、建名科、树名医“三名”战略和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三进”工程,不断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和改善中药制剂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中医事业投入,加强中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开工建设,怀远县中医院和五河县中医院住院大楼建成并投入使用,创建省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4个、创建市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7个,中医医疗水平和管理水平有很大提高,中医服务能力得到增强,特色和优势进一步显现。
(八)完善医疗卫生监督制度,行业作风建设取得新进展
全市建立了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卫生监督体系;卫生监督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执法装备不断加强,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大,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生产经营者;公共卫生、职业卫生、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公共场所、餐饮环节管理井然有序;医疗机构监管稳步推进,举报渠道进一步通畅,持续保持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卫生监督举措不断创新,实行效能建设“十项督查制”,严格落实卫生监督“八条禁令”,稽查覆盖面达100% ,树立了卫生监督的良好形象。
(九)实施科教兴卫战略,充分发挥人才作用
实施科教兴卫战略,科技、教育、人才是推进我市卫生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坚强后盾,“十一五”期间,我市承担安徽省卫生厅医学科研计划课题7项,建立省级重点学科3个,市级重点学科17个,以学科建设推动了我市高技术人才队伍的发展;加强和市科技局合作,共承担蚌埠市医学科研计划课题72项,蚌埠市医学科研指导性课题27项;获得蚌埠市科学技术进步奖34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24项,有些项目处于省内领先水平。大力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学历教育,全市累计完成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1021人,在乡镇卫生院建立50个社区医学教学点,培养社区医学专业999人、护理专业51人,并组织开展农村在岗卫生技术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共有农村在岗卫生技术人员120人参加大专学历教育学习,极大地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服务能力;深化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十一五”期间,共完成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7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48项、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68项,建立起继续医学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面临形势
(一)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十二五”期间,是我市加快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
一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推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任务要求,“十二五”期间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推进的重要阶段。
二是把蚌埠打造成皖北乃至辐射全省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的战略构想对卫生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目标。目前,我市以蚌埠医学院为依托,拥有4所三级医院(其中包括2所三级甲等医院),14所二级医院、55所卫生院及166个社区医疗机构,无论是医疗本身的辐射力、人才输送的影响力还是继续教育的带动力,都为蚌埠打造皖北区域医疗中心提供了很好的支撑。根据市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逐步形成6个医疗服务中心,共同为蚌埠乃至皖北地区几千万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三是城乡居民健康需求的日益增长对卫生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以及疾病谱的不断变化,人民群众健康保健意识不断增强,对健康的需求日益增长,对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期盼逐渐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如何满足群众的健康需求,如何适应新的医学模式,需要卫生部门深入研究,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卫生事业科学发展。
(二)卫生工作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十一五”期间,全市卫生工作对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广大卫生工作者为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的速度和水平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仍存在较大差距,资源配置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的局面仍未得到根本转变。一是卫生事业发展总体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一些制约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矛盾还比较突出。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比较滞后,发展速度缓慢,诊疗手段落后,就诊环境和条件有待于进一步改善;二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卫生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公立医院改革尚处在起步阶段,民营医疗机构监管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医疗市场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卫生全行业管理尚不到位;三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还比较滞后,人才总量不足,人力资源与人才结构不合理,高水平专业人才匮乏,整体科技实力不强,农村和城市社区尤为明显;四是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机构内涵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离人民群众需求还有较大距离,需要进一步提高;五是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机制不完善,应急机构不健全,应急管理人员不足,应急预案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高效率、高质量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六是卫生管理水平不高,管理体制不顺,还未形成完善的绩效评估机制。
三、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政府对卫生事业的主导作用,以人人享有卫生保健、不断提高人民健康素质为目标,以农村卫生、社区卫生、疾病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医疗市场,统筹规划和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改善医疗卫生机构条件,提高卫生服务能力,建立起与蚌埠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医疗卫生体系。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卫生事业发展水平和居民健康主要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皖北区域性医疗服务中心格局基本形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全面落实;建立健全以市级医院为龙头,县级医院为骨干,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格局。加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优化和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形成较为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民,新农合参保率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更趋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建立,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并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公立医院改革取得积极进展,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补偿机制逐步完善。医疗服务持续改善,诊疗能力明显提升,公益性质进一步彰显,多元化办医格局进一步巩固。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逐步得到满足,适应全市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财政保障机制基本建立,使城乡居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主要指标
指标1:居民平均期望寿命比“十一五”末提高1岁。
指标2: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内。
指标3: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10万以内。
指标4:全面实施一类疫苗免费接种,12月龄儿童“五苗”接种率达95%以上。
指标5:各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进一步降低,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260/10万以下,艾滋病新发感染减少25%,艾滋病死亡率减少30%。
指标6:全市结核病控制策略的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初治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达70%以上,新涂阳病人治愈率达到85%以上,初治涂阴病人治疗完成率达到90%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疑似肺结核和肺结核病人转诊率达到95%以上。
指标7: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管理率达70%以上。
指标8:2012年实现消除麻疹,2015年消除疟疾指标。
指标9: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95%,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90%以上。
指标10:城市居民常见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农村居民知晓率达到70%以上。
指标11:每千人拥有床位3.9张,每千人拥有执业医生4人。
指标12:每个建制乡镇均有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所标准化的村卫生室, 3-10万人口或每个街道办理处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区和三县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的人口覆盖率均达到100%。
指标13:县级人民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达到省规定的建设标准。
指标14:100%的村卫生室和100%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省建设标准,乡村一体化管理率达100%。
指标15:全市采集全血和成分血100%来源于自愿无偿献血,成分输血比例稳定在95%左右。
指标16: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完成省卫生厅下达的任务;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率达100%。
指标17: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达标准。100%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规范化的中医药服务。
指标18: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包括县级医疗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指标19:新农合参合率保持在95%以上。
指标20: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以上。到2015年,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普通门诊报销比例达到45%,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
指标21:完成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病房大楼项目;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综合病房大楼项目;蚌埠市中医院新院区项目;新建疾控中心大楼项目;蚌埠市职业病防治院建设项目;市一院精神卫生病区项目。
指标22:基本建立卫生政务电子化、医疗服务数字化、公卫管理网络化、信息服务智能化、安全保障一体化的卫生信息网络平台。
四、“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在农村,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在城市,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和站(卫生室)管理一体化建设,全市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100%。进一步强化基层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不断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使居民在社区就诊比例达45%以上。鼓励城市二级医院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队伍建设,继续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的工作制度,确保全市农村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一名城市医院医生帮助工作。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补偿机制,实行收支两条线、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经费总额付费等多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补助标准。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激励机制。转变服务方式,乡镇卫生院要组织医务人员在乡村开展巡回医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对老年和行动不便患者实行上门服务,逐步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积极开展卫生科技进社区、卫生下乡活动,以多种形式组织知名专家、适宜技术进社区、到农村。构建和完善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与城市医院间的双向转诊、分级医疗、专家到社区卫生机构坐诊和技术协作机制,真正建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医疗服务新格局。
(二)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进一步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
进一步扩大新农合受益面,建立稳定、长效的筹资机制。积极推进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农合,农村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随家长参加新农合。农垦系统、林场、牧场、渔场、开发区和风景区中属于农业人口的居民,按照自愿和属地化原则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长期居住在农村但尚未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的农民,参加居住地的新农合。扩大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及受益水平,全面推广新农合门诊统筹,规范基金管理,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根据新农合基金增长提高最高支付限额。严格执行新农合财务审计制度,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当年统筹基金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积极探索总额预付、定额付费、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相结合的综合付费方式改革,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上涨水平。积极探索异地转诊人员即时结报制度,方便参合农民转诊就医。加快推进新农合信息化管理,强化新农合信息对医疗服务的规范、引导作用,让新农合更好地发挥保障农民健康的积极作用。
(三)着力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大力实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切实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围绕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内涵建设,建立科学、高效的规范化管理体系,加强技术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项目执行、现场处置、实施检测能力,努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充分发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任务落实、群众得益。扎实推进服务项目实施,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内容、标准和工作流程,加快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努力提高实施项目覆盖率。一是促进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抓好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管理)工作,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95%,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90%以上。二是促进健康教育工作。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宣传栏,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促进公众合理营养,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三是促进预防接种工作。贯彻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降低传染病发生率。到2015年,预防保健人员达到2人/万人,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接种合格率达95%以上。四是促进儿保妇保工作。切实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工作,产前检查率和产后访视率城市95%以上、农村85%以上,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继续实施“降消项目”,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深入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宣传教育,加大落实孕期保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力度,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城市达到95%以上、农村85%以上,农村孕产妇叶酸增补率达到80%。积极推进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工作,提高婚检率,全市免费婚检率达90%以上。继续开展农村已婚妇女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提高妇女健康水平。五是促进老年保健和慢性病管理工作。对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体检,并给予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六是促进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对基层精神卫生技术人员的培养,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精神病康复指导功能,对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落实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监管治疗措施,提高医疗和康复水平,降低精神疾病致残率。加大重点人群心理行为咨询和干预力度。
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做好结核病、艾滋病、甲型H1N1流感、鼠疫、霍乱、人禽流感、狂犬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加强监测、预警分析,及时发现处置重大疫情,注重重症救治,减轻危害。传染病网络直报率100%; 肺结核痰涂阳治愈率达到85%以上; DOTS覆盖率100%; 加强艾滋病防治,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工作,艾滋病病人随访率达100%。
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集妇幼卫生监测与技术服务于一体的,能够承担保护妇女儿童保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任务的三级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高危孕产妇、高危儿童救护机制和贫困孕产妇救助机制,以建立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为基础,建设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和完善的妇幼保健体系;建立市级产前筛查、市级儿童视力、市级儿童听力等系列筛查中心;开拓妇幼保健工作的新领域。
加强院前急救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的院前急救水平与能力。建立以市紧急救援中心为龙头,二级以上医院急救分站为枢纽,乡镇卫生院为基地的三级急救网络。实现全市医疗急救服务一体化管理,逐步取消县级120特服电话,由市120统一指挥调度。依托市紧急救援中心,加强对市民基本急救知识的培训,提高市民自救与互救能力。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单采血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市中心血站为依托,加强全市无偿献血工作力度。在“十二五”期间,我市采集全血和成分血100%来源于自愿无偿献血,成分输血比例稳定在95%左右;加强血液和血液制品管理,确保血液质量和安全;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保护献血者和受血者身体健康,阻断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在现有基础上建设皖北血液检测中心,加强血液检测和科研工作;在市区及四县(含凤阳县)设置一定数量的采血屋,方便献血者献血。
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积极争取筹建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蚌埠分中心。进一步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加强公共场所、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做好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工作,强化医疗机构监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规划》,尽快完善我市《职业病防治规划》,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建立起以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导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网络,并将基本职业病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加快推进市职业病防治院综合病房大楼项目建设,努力将市职业病防治院建设为皖北地区职业病防治中心并辐射全省。到2015年,建立起符合我市实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系和完善的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体系。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城乡的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及长效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意见》精神,坚持爱国卫生基本方针,加强各级爱国卫生机构网络建设,保障爱国卫生工作专项经费,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做好卫生镇(县城)、卫生村和卫生先进单位的创建工作;加大城乡除“四害”工作力度;协调相关委员部门强力推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农村改水、改厕与环境卫生监测评价项目工作。
(四)积极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努力控减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在全面推进基层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积极建立药事服务费收取制度。健全完善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采购机制,巩固提升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成果,确保新机制平稳、健康、有序运转。认真落实基本药物管理、使用和监测等制度,加强对生产和配送企业的资格审查和监管。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在政府落实补助的同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规定使用比例,合理确定基本药物价格。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用药的指导和监管,全面推进“规范药房”建设,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应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补偿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以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以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基本药物制度有效实施,不断完善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减轻人民群众基本用药负担。
(五)不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努力探索医院改革与发展新路径
一是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功能、数量和规模,优化结构和布局,完善服务体系,打造皖北区域性医疗服务中心。到2015年,逐步形成西城区、中市区、南城区、高新区、淮上区、大学城6个医疗服务中心。二是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科学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探索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三是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探索逐步实现医药分开的具体途径,改变医疗机构过度依赖药品销售收入维持运转的局面,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基本医疗保障支付方式,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和中医药扶持政策。四是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改进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落实各项医院管理制度,制订疾病诊疗规程并推广实施,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保障医疗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控制医疗费用,方便群众就医。五是健全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实施医院信息公开,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医疗安全质量和经济运行监管。六是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促进不同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的相互合作和有序竞争,满足群众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六)促进医疗机构科学管理,全面提升医院工作整体水平
以创建现代化医院为目标,把医院基础管理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以加强医院基础管理为核心,全面提高医院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完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狠抓医疗核心制度落实,不断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注重医患沟通。组织开展‘优质医院’和“文明示范岗位”创建活动,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宗旨教育和医学伦理教育,完善“一站式”服务功能,减少服务环节,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积极开展预约挂号,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加强医院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巩固医院管理年和平安医院创建成果,探索建立全面改善医疗服务的长效机制。
(七)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振兴中医药事业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和《安徽省发展中医条例》,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为出发点,以传承、创新和发展中医药为主线,以中医药特色建设为重点,以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内涵建设为载体,大力实施创名院、建名科、树名医“三名”战略和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三进”工程,不断扩大中医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一体化管理试点范围,至2015年,市级中医院建成3—5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在规模及内涵建设上达到三级中医医院的基本标准,每所县级中医院建成1—3个省、市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力争全部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基本标准。制定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的具体措施,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大力实施中医“治未病”工程;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建立符合中医医院特点的财政分类补偿机制;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和中医药知识宣传,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八)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卫生科技创新工作
大力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实施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进修、全科医学教育、乡村医生适宜技术培训、学历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等各种专业培训和学习,努力提高卫生专业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重点学科、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为依托,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围绕项目凝聚学术队伍的人才组织模式,加强科研领军型人才、应用型人才、管理型人才的培养,提高诊疗技术和医学科研能力。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引导资金,资助重点学科建设和学科带头人培养,支持优势学科做强,扶持薄弱学科发展,提升医学科研层次,形成专业规模和品牌特色。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打造一批国内先进、皖北一流的优势学科,培养一批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努力构筑皖北区域性医学中心,满足本地及周边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同时,加强卫生管理干部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管理人员和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制度,每年有计划举办卫生管理干部培训班,到2015年,全市卫生管理干部培训率达100%。
(九)卫生信息化建设
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与决策的反应能力,加速推进信息技术在医疗服务、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社区卫生、科研教育等卫生领域的广泛应用,建立适应我市市情和卫生改革发展需要的、高效便捷的、服务于政府、社会和居民的卫生信息化体系。到2015年,初步建成一个系统安全、运行通畅、标准统一、应用全面、管理规范、资源共享,覆盖全市城、乡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基本实现卫生政务电子化、医疗服务数字化、公卫管理网络化、信息服务智能化、安全保障一体化的战略目标。以信息化促进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为政府、社会和居民提供高效优质的信息服务。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和信息技术应用达到全省中上等水平。
四、实施“十二五”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力推进规划实施
卫生事业发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与幸福。“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是我市打造皖北乃至辐射全省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的行动纲领,组织实施好“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需要政府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社会各相关部门力量,密切协作,合力攻坚,加快推进规划实施步伐。为卫生部门履职尽责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各项卫生目标的实现。
(二)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改革
十二五期间,我市卫生事业的发展必须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人民健康保障水平必须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发展卫生事业必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同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方针,坚持以农村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巩固和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成果,建立覆盖全省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保障等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强化政府主导,增强公益性,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开展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调研,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公立医院运行管理,逐步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管制度,推行电子医疗档案和常见病临床路径。
(三)实现全行业管理,促进卫生事业有序发展
卫生行政部门主要承担卫生发展规划、资格准入、规范标准、服务监管等职责,通过制定规划、政策指导、信息发布和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实现全行业管理。加强血液质量与安全管理。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安全、职业危害防治、食品安全、医疗废弃物处置等社会公共安全的监管。全面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加强卫生行风和医德医风建设,全面提高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坚持卫生为民惠民,发扬敬业奉献的精神,着力提高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探索和建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规范医疗收费,抓好内控体系建设,不断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加大卫生宣传力度,有计划地宣传卫生政策和发展成就,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发挥卫生行业学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促进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全面实施科教兴医,夯实科技和人力资源基础
不断推进医药卫生科技进步,深化医药卫生科技体制和机构改革,整合优势医学科研资源,加快实施医药科技重大专项,鼓励自主创新,引创结合、临床研究与基础研究相结合,加强对重大疾病防治技术等的研究、区域内知名专科建设,力争逐年有所突破,有所创新。加快高端医学人才和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一批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强化继续医学教育,培育壮大中医药人才,大力开展卫生管理干部岗位规范化培训,造就一批适应新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的职业化管理队伍。积极探索医务人员多点执业,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充分发挥智力资源作用。
(五)加大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
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分级承担、多渠道筹资的原则,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卫生投入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责任,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政府卫生投入的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公共卫生、公立医院基础建设和设备购置、传统医学、卫生人才培养和卫生科研等领域。抓住国家加大对医改投入的机遇,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的支持。不断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规范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完善公平公正的行业管理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慈善医疗机构,或向医疗救助、医疗机构等慈善捐赠,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
五、“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
(一)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计划投资约6亿元,完善和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水平,用于所有医疗机构添置更新设备,增加污水、垃圾处理等必要设施。
(二)妇幼保健体系建设工程。卫生部妇幼司已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十二五”的相关规划,做大做强儿科、产科。争取在经济开发区建设一所妇女、儿童临床与保健为一体的妇儿综合医院。
(三)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病房大楼项目,建筑面积约12万平米,计划投资5.5亿元,其中:一期投资3亿元,二期投资2.5亿元。
(四)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占地130亩,建筑面积约8万平米,计划投资3亿元,其中:一期投资2亿元,二期投资1亿元。
(五)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综合病房大楼项目,建筑面积约4.3万平米,总投资约3亿元。
(六)五河县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6.8万平米,投资约1.5亿元。
(七)蚌埠市中医院新院区项目,占地87亩,一期建设门诊和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约5.02万平米,总投资约2.5亿。
(八)固镇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建筑面积约3万平米,计划投资1.2亿元。
(九)新建疾控中心大楼项目,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估算总投资6000万元。
(十)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5千平米,投资约3000万元。
(十一)蚌埠市职业病防治院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7000平米,总投资约3000万元。
(十二)皖北血液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10000平米,总投资约5000万元。
(十三)市一院精神卫生病区项目,计划建筑面积约7000平米,其中:新建面积4000平米,改扩建面积3000平米,估计总投资约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