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宿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
宿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2016年-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和《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安全生产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成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采取一系列实际举措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1.安全生产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成立了宿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宿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推动乡镇(街道)设立安委会和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监管监察队伍逐步扩大。把安全生产主要指标、重大项目分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投资计划及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
2.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得到强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三项监管”制度逐步规范;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成效明显,“十二五”期间,关闭煤矿11对、非煤矿山企业346家;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水上交通、农业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县(区)两级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体系逐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
3.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建立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强化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各级政府与部门每年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实行目标考核,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选拔使用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完善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全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普遍增强。逐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监督的安全生产格局。
4.技术支撑能力明显提高。按照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备标准》,不断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提高了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建立了市级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信息动态管理、信息共用、资源共享。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参与安全管理,提倡企业向中介机构购买服务,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其服务行为。在重点行业领域,大力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
5.安全基础建设不断加强。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深入开展,全市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企业134家。规范化乡镇(街道)建设卓有成效。民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初见成效。安全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创建了1家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8家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7家省级安全社区。
6.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实现重大突破。成立了市、县(区)两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加强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25家企业建立了兼职救援队伍,依托宿州中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成立了市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
7.建立健全了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按照“区域为主、条块结合、区分重点、有机联系、权责相当”的原则,逐步推进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四级”网格化管理模式。制定了《宿州市专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工作制度》,基本形成依靠专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的工作机制。实施“四不两直”安全执法检查制度。
“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伤亡事故4916起,死亡860人,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8%;较大事故14起,同比下降48%;重大事故2起。煤矿连续6年、非煤矿山连续3年无亡人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进展情况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10年 实际指标 | 2015年指标 | 完成情况 | ||
规划目标 | 实际指标 | |||||
1 |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0.38 | 0.18 | 0.18 | 持平 | |
2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 | 1.58 | 1.16 | 0.99 | -14.7% | |
3 |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 2.52 | 0.5 | 0 | -100% | |
4 |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 4.58 | 2.14 | 4.05 | +89.3% | |
5 | 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 | 0.03 | 0.03 | 0 | -100% | |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以实现安全发展为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从事故发展规律看,“十一五”、“十二五”期间事故大幅下降,“十三五”期间事故降幅将逐渐趋缓,下降缓慢;从劳动力要素看,大量农村劳动力短期内转化为产业工人,人员安全技能和素质难以快速提升,事故风险增加;从投入要素看,调结构、转方式过程中部分传统工业、能源企业经济效益短期下滑,会带来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保障能力降低的风险;从产业结构看,生产性服务业等战略新兴产业快速发展,非传统高危行业安全风险加大;从资源要素看,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交通、能源等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刚性约束和城市安全的脆弱性将日趋明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坚持以人为本、推动安全发展纳入“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持续推进,从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党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健全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等各个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推动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坚强保障。“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阶段,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是建设创新型“四个宿州”的关键期。随着经济发展进入中高速增长和提质增效的新常态,安全生产既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挑战。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与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治理与社会共治、坚持源头管控与标本兼治,大力提升安全风险防控和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努力形成安全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弘扬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专项整治为重要抓手,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人才建设和科技进步为重要支撑,以“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为保障,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大力提升整体安全生产水平,标本兼治、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规划目标。
到2020年,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和政府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安全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基本形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基本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有关相对指标见下表: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15年 指标 | 2020年 规划指标 | 规划降幅 |
1 |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0.18 | ≤0.15 | 15% |
2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 | 0.99 | ≤0.88 | 15% |
3 |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 0 | ≤0.11 (省规划指标) | |
4 |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 4.05 | ≤3.44 (省规划指标1.80) | 15% |
5 | 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 | 0 | ≤0.27 (省规划指标) |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监督企业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完善企业全员、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三同时”制度,保障安全投入,实行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和开展培训教育。加强企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估、监控巡查、应急处置和报备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第三方评估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实行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升级和安全文化建设,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2.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建立健全分类分级监督管理机制。落实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的安全监管职责和任务。探索实行联合执法、派驻执法、委托执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和各类开发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3.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政府对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下级政府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完善考核办法,实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政绩业绩考评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的权重,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实施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制度,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加大事故追责力度,建立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并将评估情况报上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加快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人员职业禁入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量化评估结果与薪酬挂钩制度。
(二)深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
1.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加强部门间执法协作,建立信息通报、协同调查和联动执法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工作协调,建立安全生产案情通报、衔接机制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加强各层级间执法联动,健全市、县两级执法协作、乡镇(街道)委托执法、行政村(社区)配合执法机制。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制度,鼓励小微企业订单式、协作式购买运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
2.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坚持科学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制定实施执法计划,确定执法检查的主体、方式、程序、标准、频次和覆盖面。配备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推进规范文明执法。强化落实安全监管执法手册,规范执法文书。实行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考核,建立执法行为审议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审核机制。推动执法信息公开,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坚持简政放权与放管服结合,划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权限,完善行政审批工作规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执法检查制度,提高执法检查标准,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执法检查频次。加强源头治理,建立完善建设项目规划与设计、产业园区规划与建设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机制,严格安全准入把关。强化区域性风险防控,推行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力争到2018年覆盖全市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乡村和社区。
3.强化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建立与经济发展、企业数量、安全形势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执法力量配备以及工作经费和条件保障机制。强化监管执法保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改善调查取证等执法装备,保障基层执法和应急救援用车,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岗位津贴。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重点充实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加快执法监管信息化建设,创新事前预警、现场监管、远程监控、移动执法相结合的监管手段。2017年底前所有执法人员配备使用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严格新增执法人员专业背景和选拔条件,推动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结构调整,2018年底前,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三)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制定实施重点行业领域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工作方案,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大危险源,采取有效的技术、工程和管理控制措施,健全监测预警应急机制,切实降低较大以上事故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煤矿。全面推动落实煤矿安全七项治本攻坚举措。“十三五”期间,续建1处矿井。大力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保留煤矿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建成安全避险等“六大系统”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实现信息化管理。大力推进煤矿采掘机械化,提高生产效率,增加安全系数,推动瓦斯发电综合利用,实现节能降耗。以“一优三减”为重点,优化生产布局,持续降低单班下井人数。
2.非煤矿山。扎实推进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和攻坚克难工作。严格非煤矿山安全准入条件。制定非煤矿山最小开采规模标准,强化非煤矿山企业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机构,严格按照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强制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和工艺。
3.危险化学品。推进危险化学品“园区化、规模化、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新建项目100%必须在化工园区内建设。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标准化达标升级工作。加强化工过程管理,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淘汰率要达到100%。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作业现场管理,继续推进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
4.烟花爆竹。严格烟花爆竹布点规划,把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准入关。推进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加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防范重大烟花爆竹事故。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现标准化管理。抓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5.道路交通。加强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构建巡逻监控结合、人防技防互补、点线联动、严密高效的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全面实现视频巡逻,切实保障全市主干公路安全、畅通、有序。到2016年底,在我市辖区内国家高速公路主干网、国省干线公路基本建成比较完备的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推动全市公安交通管理指挥体系建设。持续开展为期三年的“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高速公路应急管理多方协作机制。大力推进高速公路路警分中心建设,继续完善“一路三方”“保通保畅季度会商会”和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持续抓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预警、指挥调度和应急管理。
6.水上交通。以“平安交通”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及安全生产配套制度建设。推进航运、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渡口、码头专项整治,完善通航水域导助航标志和水上交通安全标志的设置,强化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化建设,努力构建“人技两防”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新格局。强化水上搜救和应急反应体系建设。在浍河、新汴河、徐洪河航段建设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救助基地(站点);建设市级水上搜救中心和县(区)级分中心,逐步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网络监管系统和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快速反应海事行政执法队伍,配置符合水上交通应急反应的交通工具和装备,在重点管控通航水域设立小型应急装备库,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7.消防。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法治消防”建设,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行业部门标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信息通报和联合执法机制。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健全火灾防控机制。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灭火与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公安消防部队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各类突发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深化消防宣传“六进”工作,扎实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提升消防科技水平,到2020年,完成智慧消防整体建设目标,实现全市重点单位物联网设备全覆盖及全市调度指挥体系整体升级。
8.特种设备。加强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完善安全监管组织网络和信息化网络,逐步实现动态监管体系对各个设备、各个环节、各个区域的全覆盖监管,明确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落实责任的机制与措施,保证安全责任履行;加强执法与监督,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责任追究。到2020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安全责任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健全针对不同设备、不同企业、不同地区的科学的分类监管模式。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加强事故防范,构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特种设备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批高水平的管理和技术人才,以满足全市特种设备监察和检测的工作需要。
9.建筑施工。加大建设行业领域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建筑施工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责任,强化安监机构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安监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监管能力。深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落实重点隐患排查整改,加大整改治理力度,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重大安全隐患按期完成整改率达100%。深化安全教育培训,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创建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35个,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80个,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3个。积极推进安全监督和应急救援体系信息化建设。加大对市政工程、管网建设的安全监管力度。
10.旅游安全。严格旅游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对旅行社、星级饭店和旅游车辆租赁的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监管体制,强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重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素质,努力实现企业本质安全化目标。强化旅游安全监管。推进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快旅游安全管理研究、推进制定旅游行业安全标准。推进教育培训,严格落实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制度。
11.工贸企业。完善政府安全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不断提高监管执法和群防群治能力;进一步帮助企业完善安全保障能力体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监督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综合能力;进一步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科学管理企业,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督促企业对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对工贸行业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工作和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的力度,力争在“十三五”规划期间完成所有工贸行业企业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工作和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
其他重点行业:继续强化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机械、铁路交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学校安全、职业健康等行业(领域)的监管工作,加强执法、深化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治理隐患,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
(四)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
1.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继续实施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适合岗位、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为目标,以法律培训、案例教学培训、文书规范使用培训等为主要内容,加强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和培训,对在岗人员原则上每3年轮训一次,努力提高安全监管业务能力、执法监管水平和服务质量,培养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安全监管队伍。
2.加强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高危行业“三项岗位”人员培训。重点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从业人员岗前、岗上教育培训。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抓好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全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企业安全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将安全培训作为常态化工作抓实抓细,着力提高企业各层级尤其是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与事故防范能力。
3.实施全民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文化工程。将安全文化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普及安全理念,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平安校园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
(五)健全安全生产应急体系。
1.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健全市、县(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推进完善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部门的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建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制定推进方案,交流工作经验,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建设,2017年实现所有县区和生产经营企业70%以上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重点县和重点企业设有专门机构。
2.完善应急管理协调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协作机制,健全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救援快速协调机制。建立政府、企业、应急救援队伍间快速应急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协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完善区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体系,推进市内区域间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建设。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制度,持续改进应急准备和现场处置工作。
3.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整合现有资源,推动矿山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市级骨干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采取政企联合、企业联合等多种方式建设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督促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组建或联合组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探索建立市场经济下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化建设与运行管理模式,加快培育市场化、专业化应急救援组织。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制度,加强应急物资装备的实物储备、市场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
(六)实施“科技强安、人才兴安”战略。
1.加大安全科技推广应用力度。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建立较为完善的“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标准体系,推动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自动化程度大幅提升,到2018年6月底,实现高危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减少30%以上,大幅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2.推进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我市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优势和专业特色,整合资源,将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安全检测检验、技术推广与服务、信息共享和人才建设统筹考虑,建立“政、产、学、研”一体化的安全科技创新平台,构建安全科技支撑体系。
3.加强专家队伍和专业人才建设。健全完善市级安全生产专家组,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等专业类专家库,为企业安全生产、政府执法监管提供持续有效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和智力支持。培育发展社会化服务市场主体,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实力和服务层级。支持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记录、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行业自律。
(七)加强职业危害监督管理。
建成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服务体系和监管体系,建立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职业病防治队伍和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健全和完善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系统,建立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监测基础数据库,开展粉尘、高毒物质危害严重行业专项治理,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防治示范工程。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强化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监管。严厉打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职业危害案件。推广先进的职业健康科学技术和科学成果,督促用人单位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和职业卫生评价工作。明显减轻主要职业病危害,基本消除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到2020年,基本控制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控制,基本消除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实现全市每县区至少建立一个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四、重大工程项目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程。
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坚持咨询与评审分开,推动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及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在“十三五”期间全面达标。对创建达标的企业进行抽查,不再具备条件的坚决摘牌。
(二)县乡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程。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备标准》,规范乡镇(街道)安委会和安委会办公室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创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乡镇街道办事处实施意见》,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全市县乡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队伍结构、素质、能力、作风“四提升”,工作职责、任务、机制、手段“四匹配”,促进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三)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建设以市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为中心,以各县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为支撑,以高危及大型企业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为终端节点,依托企业等现有应急资源和应急救援力量,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通互联、信息共享、互有侧重,互为支撑的宿州市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
(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工程。
在全省统一规划部署下,建设覆盖市、县、乡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各级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重点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综合监管平台,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执法检查、行政许可、职业安全健康、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诚信、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共享。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责任和措施,构建风险查找、研判、防范、预警、处置、责任等风险防控“六项机构”。
(五)安全社会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程。
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全市重点行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面达到100%。积极鼓励有色、轻工、建材、机械、纺织、烟草、商贸、电力、特种设备等行业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六)危险化学品“园区化、规模化、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程。
划定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并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新建项目100%在化工园区内建设;继续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创建二级标准化的培植工作。
(七)职业危害防治工程。
开展职业危害状况普查,摸清职业危害底数和分布状况,建立职业危害数据库。实施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工程,重点防治尘肺、矽肺。实施苯、甲醛等高毒物质和铅、镉等重金属重大职业危害隐患防范治理工程,重点防治高毒物质与重金属职业危害。至2020年,实现全市每县区至少建立一个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八)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救助工程。
建设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求助基地、站点。包括1个基地和4个站点,即浍河蕲县基地,浍河前楼及新汴河沿线埇桥、灵璧、泗县检查站。建设市级水上交通安全监控搜救中心和县(区)级分中心,建立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指挥平台。各中心建设包括监控视频显示系统、指挥管理系统、数据存储系统、网络控制系统、应急会商系统等。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安全发展,统筹规划实施。
牢固树立和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统筹规划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将安全生产规划目标、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将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有关指标、重大工程项目分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投资计划。使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规划实施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定期研究安全发展战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推动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规划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落实规划任务和目标,明确工作时序,制定配套措施。强化规划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解决突出问题。
(三)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投入保障。
推进财政、金融、税收等有利于安全生产优惠政策的制定、完善和落实,将安全生产的运行维护、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科学研究等资金纳入政府预算和企业专项支出。建立健全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参与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保险预防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办法。
(四)制定指标体系,加强评估考核。
制定规划执行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调度,定期进行分析评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在2018年底和2020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期终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市政府对各地各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