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市局机关各科(处)室、 各直属单位:
现将《宿州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2月21日
宿州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为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不断提升我市国土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决策部署,坚持“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工作定位,在全系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大力提高法治素养,努力培育法治文化,切实推动法治环境,为我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国土资源法治环境,加快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美好宿州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按照建成“法制完备、职能科学、权责统一的国土资源管理体系,执法严明、勤政廉洁、敢于担当的国土资源管理队伍,法治统筹、公正文明、守法诚信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要求,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国土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坚持与时俱进、创新方法、注重实效,使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全社会资源国情意识和国土资源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推进国土资源领域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形成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良好环境。
三、工作原则
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法治国土建设的要求,深入开展国土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全力服务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等中心工作,努力为国土资源管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从群众利益出发谋划和推动全市国土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为党员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三)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国土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党内法规建设活动中,引导党员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提升法治素养。
(四)突出重点、加强指导。把国土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突出国土资源管理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规范国土资源行政权力运行;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农村村民的普法宣传;加强青少年资源国情教育和国土安全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理念。
(五)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动我市国土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力戒形式主义,不断提高国土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实行宪法宣誓制度,使宪法精神内化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的行为准则。深入学习《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行政基本法,强化学习和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信访条例》等,全面提升行政法律能力和水平,推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重点学习和掌握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安徽省测绘条例》、《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与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密切相关的《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国家安全法》、《资产评估法》等其他重要法律,熟练掌握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核心要义和基本内容,履行好法定职责,切实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健全完善学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推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健全完善党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纳入年度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建立常态化的法律培训,把法治教育课程纳入系统内各类培训中,建立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六)努力培育国土资源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国土资源法治氛围,继续开展“送法工程”,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专题活动,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积极推进国土资源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人民群众从内心拥护法律,真诚信仰法律,鼓励国土资源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加大法治国土建设典型宣传力度,打造国土资源系统法治文化软实力。不断提升国土资源法治宣传成效,创新法治宣传思路,更多地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内容和形式开展宣传。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完善法治宣传与舆情监测的联动机制,及时抓住人民群众关注的国土资源舆论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五、工作安排
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结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第一季度前,各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部门“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至2020年,各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市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中期检查督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组织开展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七五”法治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市局设立“七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成立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和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
(二)加强工作指导。市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各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和协调。
(三)落实经费保障。全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配备必要的普法设备,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四)强化科学考评。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实施定期和阶段性考核、评比工作,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