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2-17 浏览量:36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宿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五届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宿迁,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及省政府发布的《江苏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新要求,围绕《全民健身条例》主线,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根本,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保障和改善民生、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价值功能。不断适应、引领发展新常态,加大投入,打造品牌,不断完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为建成“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作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我市全民健身事业的总体目标是:将“科学健身、强体惠民”作为我市“十三五”全民健身发展核心理念。全面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城乡一体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健身意识和身体素质,进一步改善城乡体育健身基础条件;有效夯实体育健身基础性工作,紧跟全省步伐,打造全省亮点。具体目标是:

(一)推广全民健身科学理念

积极推进全民健身事业科学发展,融入“科学健身、强体惠民”理念。积极推进国民体质监测站建设工作,健全全民健身宣传机制,打造科学健身指导、宣传平台。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发展社会体育管理员,进一步服务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

(二)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更加完善

积极完成市区主街道体育设施提档升级工程,通过创建省级体育公园、建设乡镇体育公园、建设“千里绿道”联通工程、城区自行车慢行系统建设、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等,完善城乡一体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

(三)全民健身组织体系更加健全

体育社会组织能力显著提升、制度环境更加优化、自治机制普遍完善、实体化发展实现突破。到2020年,全市体育社团总数达500个、团体会员达1000个,个人会员超过10万人,发展各类体育俱乐部达500个。全市2A级以上体育社团全覆盖。乡镇街道体育社会组织实现全覆盖。万人拥有晨晚练健身站(点)8个以上,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5人以上。

(四)全民健身活动更加丰富多彩

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围绕建设国际时尚体育城市,完善时尚体育“1+X+1”赛事体系,做大、做强中国生态四项公开赛,进一步打造一批群众参与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时尚体育赛事。全面推动农民、青少年、职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众体育健身事业协调发展。到2020年,有组织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锻炼总人数的比例达5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完善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1.营造全民健身氛围。紧紧围绕“生态体育”城市发展目标,结合“时尚体育”发展需求,依托宿迁生态、人文资源,打造国际时尚体育城市,加强体育竞赛市场的培育和管理,争取更多国际和国家、省级体育赛事落户宿迁,设计独具宿迁生态特色的时尚体育运动,培育自主品牌赛事,打造“1+X+1”时尚体育赛事体系。以各类全民健身活动为抓手,营造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不断提高我市市民健身参与度,增强市民体质,提升市民生活质量和幸福生活指数。

2.强化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改善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基础条件,积极推进乡镇体育公园建设工作,完善优化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服务功能,建设“千里绿道联通”工程、城市慢行系统、城市禽类饲喂设施,创建省级体育公园,增设全民健身点(站)。到2020年,全市建成省级体育公园7个以上,多功能运动场110片(含笼式足球场);乡镇基本建成五个健身项目的2000平方米体育公园;行政村(社区)基本建成100平方米的体育活动室和1000平方米的多功能运动场,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加快时尚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时尚体育服务综合体、奥体中心时尚体育基地和“八大主题公园”建设。积极推动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出台相关政策,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基本实现校园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

3.大力培育发展体育社会组织。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实施简政放权,完善管办分离相关制度。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各级体育总会建设,明确职能职责,聘用专职人员,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必备办公设施、独立的银行开户账号。市、县体育总会要为人群类和单项体育社会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并对其工作进行督查,通过等级创建、奖励补助、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扶持,增强其依法依章程自治能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配备,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业余教练员、裁判员在协会的骨干作用;创新工作机制,各级体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设立体育社团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体育社团的培育扶持、培训交流、普及推广、表彰奖励,逐步将社会体育项目的开展交由各级体育社会组织承担;推进实体化建设,加强俱乐部建设,通过健全制度、规范行为,创建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积极争创省级体育健身俱乐部。

4.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继续实行“月月有比赛,周周有活动”计划,精心组织一年一度的国际生态四项赛、四年一届的市运会,办好元旦万人长跑、市民绿色健身日、全国全民健身日、户外运动节、时尚体育嘉年华等活动。积极承办省级以上群众性体育比赛,积极组队参加省级以上群众性体育比赛。不断挖掘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和创编新优健身项目,积极谋划、建设一批全民健身品牌,打造一批有地方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大力组织农民体育活动,加快发展农村体育,开展“体育进社区”、“体育下乡”活动。各级体育部门要加强与各级机关工委、总工会、团委、妇联等单位联动,组织开展面向特定人群的机关团体俱乐部活动,推广、普及健身气功项目。利用互联网等多媒体形式,打造全民健身宣传平台。

5.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到2020年,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2万人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技能水平、服务意识显著提高。探索社会体育指导员提升为管理员服务模式,每个乡镇(街道)配备1名以上社会体育管理员,通过年度考核奖励的形式,调动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夯实乡镇(街道)社会体育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国民体质测定与健身指导,组织开展国民体质测定与健身指导服务,完善健康数据采集,建立健全市民健康档案,为市民开具运动处方,积极发挥体育在防病、治病、康复等方面的作用。打通健身健康通道,激活医保沉淀资金,探索推广医保健身一卡通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搭建康体结合、慢病防治服务平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健康需求。

(二)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协调发展

1.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城乡一体化要求,推进城乡健身设施、健身组织、健身活动、健身指导等公共资源及服务要素的协调配置。全面推进乡镇体育公园建设、农民体育健身设施提档升级工程,拓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体育服务功能,积极发挥行政村(社区居委会)文化活动室的阵地作用,推动“10分钟体育健身圈”向城乡一体化迈进。到2020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逐年上升,体育人口达到全省标准平均水平。

2.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全面支持各县(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不断提升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能力,着力提高全民健身工作协调发展水平。鼓励各县(区)依托特色资源,积极开展特色全民健身活动,推广特色群众体育赛事。

3.优化儿童和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建设。大力实施《学生体质健康促进行动计划》,积极开展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确保青少年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及格标准,学生的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继续推进青少年阳光体育联赛,使青少年掌握运动技能、养成终身体育健身的习惯。在现有全民健身器材基础上,加大力度配置儿童游乐、青少年户外拓展等特色体育健身器材。

4.打造职工体育健身新模式。根据《国家职工锻炼标准》,继续倡导 “每天锻炼一小时,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健康生活方式,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职工开展广播体操、工间操等全民健身活动,让职工体育健身生活化、常态化。充分发挥各类职工体育协会、单项协会的作用,积极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比赛活动。鼓励有条件的行政企事业单位新建、扩建、改建一批健身设施,定期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质测试,根据单位职业特点和职工体质测试结果,制定适应的职工体育健身运动方案。从根本上创新职工体育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形成职工体育新局面。

5.完善老年人公共体育服务保障体系。积极扶持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的规范建设,推动乡镇(街道)普遍建立老年人体育协会,充分发挥老年人体育组织在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方面的主导作用。积极与老龄办、老年大学等单位联动,开展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活动和比赛,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以敬老月为契机,开展老年人体质测试,出具运动处方,建立老年人体质健康档案,定期跟踪。依托医院、敬老院等地理环境,增加建设老年人特色体育器材,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利的体育健身场所。

6.构建残疾人健身康复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充分发挥其在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中的作用。加快培养服务残疾人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研究开发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与康复项目。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在公共健身场所配置适合残疾人康复的体育健身器材,填补特殊功能器材空白,全面建成“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推进实施计划贯彻落实

依托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委员会,由体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动员和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推动全民健身工作的合力。市级各部门、各行业要切实履行职责,将实施本计划纳入日常工作中予以落实。各县地要依照本计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二)拓宽投入渠道,加强经费保障

各地要将全民健身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发挥政府专项资金的杠杆效应,采取企业冠名、社会投资、金融机构信贷等方式,拓宽全民健身多元投入渠道。落实财税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资助和捐赠。对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三)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人才保障

健全和完善全民健身指导人才培育机制,创新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培训、分级管理等制度,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为其开展体育志愿服务提供条件。积极鼓励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等一线工作人员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体育管理工作,配强基层全民健身人才队伍。

(四)健全绩效评估,提升发展质量

把全民健身内容纳入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和文明校园的考核指标体系。各地要建立健全综合考评体系,着力加强基层工作考核,及时发现问题、查找差距,努力推动工作的开展。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促进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不断提高。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宿迁军分区。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