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十三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五届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十三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为加强全市“十三五”应急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江苏省“十三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宿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的五年,全市应急管理体系日臻完善,应急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增强,全社会应急意识更加深入,各类突发事件得到积极稳妥处置,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管理体制更加健全。全市基本建立了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市、县区政府以及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成立了应急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专门承担本级应急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及协助处置突发事件的职责。市、县区政府均设置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专业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协助本级应急管理委员会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预案体系更加完善。全市基本形成了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及重点企业的应急预案体系。市、县区政府及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制订了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均制订了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十二五”期间,完成了一轮市级和县区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对发布满3年或未满3年但应急要素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急预案进行了重新修订,对出现的新风险、新情况增编了新的应急预案,全市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
应急基础更加扎实。一批应急工程和信息化系统相继投入使用,重点领域监测预警水平进一步提升。新建5个Ⅰ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新一代天气雷达、城市应急备用水源、重点水利工程监测站等应急工程;建设国家和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区)、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学校、企业)等示范项目;进一步完善了汛情监测系统、气象综合观测系统、地震监测台网、森林防火监测系统、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水上交通监测预警系统等监测预警系统。
救援力量更加专业。市级建立了综合应急救援支队,以及防汛抢险、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消防、环境监控、水上搜救、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动物疫情与公用事业保障等29支专业应急队伍和1支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各县区均建立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领域的专业应急队伍。各级应急队伍管理、指挥、调用、训练和培训机制逐步健全,装备配备不断增强,连续多年实施“百项演练计划”,开展专项演练和联合演练,进一步提升了应急队伍的专业化救援水平。
应急意识更加深入。广泛开展应急宣传,在每年110宣传日、120急救宣传日、119消防宣传日、5•12防灾减灾日开展应急知识现场咨询和媒体宣传活动,全社会应急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借助宿迁市应急管理网站,及时发布应急工作动态、监测预警信息、防险避险知识,面向公众传播应急动态信息。坚持开展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对市、县区应急管理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全面提升了应急管理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深化改革、促进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诸多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因素,构建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对于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从我国宏观形势看,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把维护公共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加强社会公共安全治理能力,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编制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强,相关利益格局将发生深刻调整,经济、社会、生态、民生等领域的不稳定因素相互叠加、耦合和演化,处置不当甚至会产生系统性影响;“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一体化、江苏沿海开发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将促进区域交通、产业、城市、人口的融合发展,同时会产生联动的、跨区域的不稳定因素;恐怖主义活动对社会稳定的威胁加大,以及难以控制的自然灾害时有发生,这些都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风险和挑战,也对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从我市突发事件发生态势看,突发事件仍处于多发期。在自然灾害方面,极端天气事件呈增多增强趋势,暴雨、洪涝、大雪、低温冰冻等灾害发生频次和强度将增加,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影响将不断加大。我市地处郯庐断裂带,有潜在地震风险。在事故灾难方面,新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可能引发的事故种类将不断增多,主要在危险化学品和爆炸物运输、储存、使用、经营和生产,新增工矿商贸企业,道路及水面交通,新增大型游乐设施,城市地下管网和城市高层建筑等方面。在公共卫生事件方面,环境变化和抗生素长期使用导致病菌(病毒)变异,各种传染病可能发生传播流行;市内外人员流动频繁,发生输入性新发传染病疫情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大;工厂、学校、餐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易造成食物中毒事件。在社会安全方面,信访总量高位运行,社会维稳压力增大,表现为工人讨薪、民间讨债、银行讨贷,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以及政策性利益群体上访等;传统违法犯罪加速向网上蔓延,网络对违法犯罪的聚焦放大作用更加明显,加剧了社会安全问题的复杂性。
从我市应急体系建设情况看,应急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应急管理体制尚不完善,部分乡镇未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应急预案存在“重编制、轻使用”的问题,部分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够强;突发事件应对存在“重事后处置、轻事前防范”的现象,风险防控能力不强;应急队伍建设存在“重组建、轻装备”的情况,应急救援能力不能完全满足现实需要;重点应急物资零储备或储备不足,物资紧急生产、采购、运输体系不完善;应急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特别是基层应急体系建设比较薄弱;应急社会动员机制不健全,公众风险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注重风险全过程管理、应急管理能力建设、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进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系统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按照国家、省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我市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大领域应急体系建设内容,按计划、分工、步骤、要求有序推进相关建设内容和项目。
源头治理,动态管控。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风险源的排查治理,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有效落实分类、分级管控措施,切实把风险隐患发现在初始、化解在源头。
联动应急,资源整合。加强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军地之间协同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整合物资、装备、队伍、信息等应急资源,汇聚到市应急指挥平台大数据中心,实现全资源整合、全资源共享、全资源上图应用。
科技引领,精细管理。积极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部门专业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以及市、县区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实现部门专业系统与综合应急指挥平台的联通和信息共享,提高智能化辅助决策管理水平。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面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应急体系,应急体系建设的系统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得到最大限度控制,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2.分类目标
——应急管理体系。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应急管理组织机构100%成立;全面实行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行政机关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修订率和演练率达100%;市、县区部门联动机制、跨区域联动机制、军地联动机制覆盖率达100%;较大及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迟报、瞒报、谎报、漏报次数为零。
——风险防控能力。完成对重点领域风险隐患的排查,建立全市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数据库;全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率达95%,城镇气象预报可用时长不少于7天,建成市、县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信息发布率达100%;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响应率达95%以上;重大动物疫情监测与报告率达100%;群体性事件信息报告率达100%;城市人均固定避难场所面积达到2平方米。
——应急救援能力。市、县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各专业应急队伍年实战演练次数不少于2次,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建设完善市级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库9个以上;年森林火灾受害率和控制率分别控制在0.3‰和1.2公顷/次以内;农作物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以上;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现场规范处置率达100%,省级卫生应急规范化县区覆盖率达100%。
——社会协同能力。社会参与度得到较大提升,市、县区均建立相关应急志愿者队伍;公共安全与应急知识科普宣传受众率不低于85%;市、县区分别建设1个应急宣教示范基地;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2个。
——应急保障能力。完成市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实现市应急指挥平台与省级平台、市级部门平台联通;市、县区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应急通信终端配置率达100%;一般灾害情况下灾害干线公路路段抢通平均时间快于12小时,受灾群众基本生活12小时内得到初步救助率达95%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应急管理体系。
1.健全组织体系。按照“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确保应急管理领导机构人员及时调整,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机构、职能、编制、人员、经费、场所“六落实”。研究制定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评估考核办法,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及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发挥评估考核的激励作用。
2.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守应急工作,严格执行重点应急管理部门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值班系统工作运转顺畅。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畅通全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渠道,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完善政府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工作机制,制定抗震救灾军地联动机制,提升突发事件协同应对能力。健全突发事件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应急委成员单位评估工作成效、分析阶段趋势、研究应对策略,增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前瞻性和针对性。
3.加强预案管理。按照《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强化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批准、发布、备案、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相关管理工作,将预案管理纳入政府督查和突发事件处置调查内容。推进各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及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修编,对发布满3年以及未满3年但相关因素发生重要变化的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根据出现的新情况和新形势编制新应急预案,确保市、县区、乡镇(街道)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已编应急预案按要求修订,空缺应急预案及时编制。实施市级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建立市应急指挥平台应急预案库,实现对市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及其他应急预案的数字化存储和智能化检索,提高应急预案的辅助决策水平。加强应急预案演练,结合应急预案修编情况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实战演练或桌面推演,确保每年演练一批,每个预案至少演练一次。
(二)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1.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交通、水利、通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建筑等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影响的基础设施的应急功能建设,严格执行规划设计和建设运营等环节的安全标准,保障相关基础设施的应急救灾能力。加快推进消防队站建设;严格落实抗震防灾规划和建筑抗震设防标准,提升建筑物抗震水平;严格落实城镇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标准,提升城镇防洪、排涝能力;严格落实城市消防安全强制性标准,提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严格落实学校、医院、体育馆等大型公共建筑安全保障措施,提升安全防护水平;严格落实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应急功能和相关配套设施。
2.风险动态管控。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机制,加强风险隐患动态管控。开展危化品、企业生产、电梯安全、建筑项目、道路交通、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药品、金融、社会治安、政策性利益群体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掌握各类风险隐患的分布状况、数量和危险程度,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实行分类管理;开展风险隐患安全评估,根据每类风险隐患危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防范和化解工作方案,实行分级管理。建立风险隐患辅助决策系统,及时更新风险隐患数据库信息,实现风险隐患信息上地图、可视化,切实提高风险隐患管控能力。
3.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重点专业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设完善汛情监测系统、气象灾害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地震监测台网、森林防火监测系统、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系统、环境安全监测预警系统、交通运输监测预警系统、急救医疗监测预警系统、食品安全监控系统、公安社会面监控系统及社会舆情信息监测系统等专业系统。推进专业监测预警系统与市应急指挥平台联网,实现平台联通和信息共享,形成全市监测预警网络体系。
(三)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1.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市、县区和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及市、县区两级防汛防旱、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危化品事故、水上搜救、环境污染、医疗救护、卫生防疫、重大动物疫情、公用事业保障(通信、供电、供热、供气、供水、排水、交通、市容环境)等专业应急队伍建设;组建市专业无人机救援队伍。完善各类队伍管理、指挥、调用、训练和培训机制,配备必要的装备设备,努力增强应急队伍应急救援能力。
2.应急物资储备。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牵头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加快建立部门专业应急物资储备、社会应急物资储备和企业应急物资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反恐防暴装备和物资、消防救援装备和物资、水上搜救装备、紧急运输工具、防汛抢险设备和物资、医疗救治设备和物资、动物疫情防控物资、危化品泄漏处置物资、救灾物资等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完善专业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开展社会应急物资调查和登记,建立社会应急物资紧急征用机制。与相关企业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紧急生产协议,确保应急物资储备能力满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
3.重点领域应急。
危化品事故救援。加强化工集中区和重点化工企业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相关生产安全标准和安全防范措施。推动化工集中区及重点化工企业建立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危化品生产、存储、使用等环节的监测,提高危化品事故监测预警和防范能力;建设危化品事故应急处置队伍,经常开展事故处置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队伍应急救援能力。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危化品运输全过程监控,切实提高危化品道路交通事故监测水平。
火灾救援。加强高层、地下、大型综合体、工业集中区等火灾事故处置能力建设,有针对性地配备城市主站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重型水罐消防车、防化洗消消防车、消防通信指挥车、大型供液消防车等车辆装备,逐步配备消防泵、大流量移动消防炮以及遥控炮等特种器材,开展重点消防领域灭火救援演练,提高应对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能力。加强城镇生命通道系统建设,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提高消防救援到达时效。
城市防洪排涝。加强城市防洪、排涝系统建设,严格把控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标准。准确圈定城区重点积水区域、人群集聚区域、道路拥堵区域、车辆抛锚区域等地段,分工落实重点地段防范和应急处置责任。开展汛前城市防洪、排洪系统检查,确保城市地下排水管道完好、畅通。提前储备移动泵车、消防泵组、沙袋等防洪排涝设备和物资,建立防洪排涝设备和物资快速调度机制。
防震减灾。进一步完善抗震救灾军地应急联动机制,开展军地应急联动演练,提高军地联合救灾能力。制定完善抗震救灾生命通道应急保障方案,确保生命通道畅通。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功能。加强抗震救灾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一批大型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大型机械类车辆,以及帐篷、食品、药品、饮用水等重点救灾物资,建立地震应急设备物资协议储备和震时紧急调用机制。
环境污染应急。重点加强化工集中区、重点化工企业环境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危化品生产、存储、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保障措施,严防发生重特大危化品环境污染事件。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科学制定重污染天气管控企业名单,落实对水泥、石化、化工、酿造等重点排污企业分级管控措施。
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健全旅游安全应急指挥体系,建立集旅游安全法规、旅游安全预警、旅游安全控制、旅游应急救援、旅游保险“五位一体”的旅游安全保障机制,以及景区突发事件处置、灾害性天气应急响应、高峰期大客流应对处置机制和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确保相关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实现应急指挥便捷高效。通过观摩学习、集中培训、演练等形式加强医疗救治、危害控制、事件调查等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确保遇有情况及时高效处置。建立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监测(不良反应监测)、预警及报告体系,增强应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完善落实信息通报、有奖举报和信息发布等制度,实现信息共享、社会共治,及时有效引导舆论。
(四)提升社会协同能力。
1.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促进专业社会工作者或企业自建应急队伍提供有偿服务。积极引入安全评估、技术咨询、金融保险等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应急管理活动,不断提高应急管理专业化水平。加快推进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依托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以及共青团、红十字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吸收社会上具有一技之长或相关应急工作经验的人员组建志愿者队伍,参与应急救援服务工作。
2.公共应急意识增强。建立应急培训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创新培训形式,拓展培训内容,不断提高政府应急管理水平。建立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等合作宣传工作模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公共场所宣传媒介等渠道,以及110、119、120、5•12等宣传节点,广泛宣传防险避险知识,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将应急知识教育作为中小学校的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为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打下良好的基础。
3.应急产业发展。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研究制定我市的实施办法。优化应急产业发展环境,鼓励金融资本、民间资本、私募股权投资投向应急产业。积极引进相关工业企业,研发、生产应急产品,培育我市应急产业不断发展。
(五)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1.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市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加快推进市应急指挥平台建设,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市应急指挥平台硬件系统安装和业务系统开发应用。进一步完善气象应急指挥平台、防汛防旱应急指挥平台、交通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环境监测平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地震监测平台、人防应急指挥平台等部门专业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县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努力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平台支撑和信息化水平。
2.应急通信保障。进一步完善公众通信网络、专用通信网络、卫星通信网络等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加强公众通信网络多路由、多节点和关键设施的容灾备份体系建设,在中心城镇规划建设一批超级基站,增强抗灾防损毁能力。加强市、县区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通信设备配置,除配置公众通信设备和小型便携应急通信终端外,市、县区应急管理机构需配备不少于2部卫星通信设备,其他重点应急部门根据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卫星通信设备,保障特殊情况下应急通信畅通。
3.紧急运输保障。进一步完善铁路、公路、水路等应急运力体系。建立铁路紧急运输应急物资机制,提升大宗物资运输能力;强化重要交通干线及枢纽的日常管理,补充完善工程抢修装备,提高紧急情况下公路的清障和修复能力;加强大运河水运通道监管,优化运输路线,提高通航时效,不断增强水路运输能力。与骨干运输企业签订紧急运输保障协议,增强紧急运力储备,提高应急物资运输保障能力。
4.卫生救援保障。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保障机制,建立应急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强化院前应急与院内应急的衔接,不断提升紧急医学救援能力。组建一支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整合各领域医学专家和精干力量,平时在各自岗位工作,急时迅速集结,保证在短时间内组建医疗救援队伍。
5.生活救助保障。稳妥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妥善安排过渡期生活救助和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住所、有学上、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稳步推进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多渠道储备救灾物资,形成以市级储备为支撑、县级储备为补充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应对灾害的金融支持体系,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保险的方式,为居民购买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减轻自然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五、重点项目
(一)市应急指挥中心及信息化平台。根据《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技术要求》以及省、市政府建设应急指挥平台的有关要求,本着节约实用、满足基本需求的原则,建设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及信息化平台,纵向与省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县区政府应急指挥平台联通,横向与市有关部门专业应急指挥平台联通,实现平台调度和信息共享。按照“整合为常态、不整合为例外”的原则,将应急委各成员单位业务系统数据全量汇聚至应急指挥数据中心,建设全市统一的应急指挥大数据中心。
(二)视频资源汇聚应用平台。建设统一政务视频专网,各地、各部门平台通过政务视频专网实现无缝对接。建设两级视频联网平台,一级平台负责连接市级相关部门视频资源,打造全市统一的视频资源池;二级平台重点建设市级相关部门平台和各县区平台,市级相关部门平台负责连接本条线所有视频监控点位,确保与一级平台无缝对接。2020年实现重点行业、领域的重要部位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重点行业、领域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图像资源联网率达到100%。
(三)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成立市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落实人员、编制和相关工作经费。依托气象预报信息发布系统,扩建信息收集、传输渠道及与之配套的业务系统,增加信息发布内容,建成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综合发布系统。推进气象、水利、地震、民政、国土、交通、卫生、消防等部门的预警信息接入,实现多方预警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有效对接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提高预警信息发布覆盖面。
(四)市核应急指挥平台。依托市人防应急指挥平台,将核应急指挥响应、军地联合指挥功能融入其中,对市人防应急指挥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市人防机动指挥所(移动指挥车)功能,建设视频卫星传输、北斗导航系统,加快推进县区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建设。
(五)市环境应急管理平台。在智慧环保系统中,整合环境风险决策系统和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环境风险信息数据库、危险品数据库、应急物资数据库、专家数据库、救援机构数据库、应急监测处置方法数据库、应急响应案例数据库等,结合地理信息数据、遥感等信息整合建成环境应急管理平台。建设环境应急指挥移动平台,完善环境应急指挥体系。
(六)市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升级工程。建设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引进GIS系统,建立地震专家模型,开发相应数据与模型分析软件、辅助工具软件,建设重点单位三维立体图,构建地震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系统。建设卫星通讯和短波电台通讯网络,地震应急移动指挥平台及其配套的现场工作设备装备,进一步提升地震应急指挥技术支撑水平。
(七)城市防洪排涝指挥系统。利用现代化信息和通讯技术,建立包括信息采集、网络传输、实时监视和预警的城市防洪排涝指挥系统,实现重要水雨情、工情等信息采集、传输、管理现代化和异地视频会商,进一步提高指挥调度、抢险救灾工作的实时性和有效性。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化程度。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实施,对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建设任务和重点项目等内容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效落实。
(二)完善政策支持。
积极研究制定投资、金融、人力、环保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强化各项政策之间的协调统一,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规划项目建设费用按要求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及时拨付。完善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引导资金参与应急项目建设。
(三)强化人才培养。
建立完善应急专业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机制。选拔使用具有丰富应急管理工作经验和相关专业技能的人才,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积极培养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分析、现场救援和处置、灾后干预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提高应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水平。将应急知识纳入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岗位培训的课程内容,培养应急专业人员,不断储备后备力量。
(四)严格跟踪督办。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建立应急管理工作考核评估制度,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行政机关绩效考核内容,确保应急管理属地责任、部门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对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跟踪分析,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年度总结,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推进落实。
附件:1.“十三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分类目标
2.“十三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主要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十三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分类目标
规划指标 | 目标值 | 责任单位 |
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建成率 | 100%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应急办 |
100%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应急办 | |
100%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 |
100%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 |
0次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 |
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率和建库率 | 100% |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
95% | 市气象局 | |
≥7天 | 市气象局 | |
100%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气象局 | |
100% | 市环保局 | |
≥95% | 市卫生计生委 | |
100% | 市农委 | |
100% | 市公安局 市信访局 | |
2平方米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市、县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队伍年实战演练次数 | ≥2次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
9个 | 市公安局 市消防支队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利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农委 市安监局 市民政局 | |
≤0.3‰ | 市林业局 | |
≤1.2 公顷/次 | 市林业局 | |
≤5% | 市农委 | |
≥30% | 市安监局 | |
100% | 市卫生计生委 | |
100% | 市卫生计生委 | |
市、县区相关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率 | 100%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
≥85%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 |
1个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12个 | 市民政局 | |
完成市应急指挥平台建设 | 2018年底 | 市应急办 市公安局 |
100%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 |
≤12小时 | 市交通运输局 | |
≥95% | 市民政局 |
附件2
“十三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主要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主要任务 | 目标要求 | 责任单位 |
1 | 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确保应急管理领导机构人员及时调整,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机构、职能、编制、人员、经费、场所“六落实”。 | 2018年底前 全面到位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研究制定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评估考核办法,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及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发挥评估考核的激励作用。 | 2018年开始 实施 |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市应急办 | |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守应急工作,严格执行重点应急管理部门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值班系统工作运转顺畅。 | 常态执行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 |
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畅通全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渠道,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 常态执行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 |
完善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工作机制。 | 2018年底前 | 各专项应急预案牵头制订部门 | |
制定抗震救灾军地联动机制。 | 2017年底前 | 市、县区应急办 | |
健全突发事件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应急委成员单位评估工作成效、分析阶段趋势、研究应对策略,增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前瞻性和针对性。 | 常态执行 | 市、县区应急办 | |
加强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批准、发布、备案、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相关管理工作,将预案管理纳入政府督查和突发事件处置调查内容。 | 2018年底前 | 市、县区应急办 | |
推进各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及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修编,对发布满3年以及未满3年但相关因素发生重要变化的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根据出现的新情况和新形势编制新应急预案,确保市、县区、乡镇(街道)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已编应急预案按要求修订,空缺应急预案及时编制。 | 2020年底前 | 市、县区应急办 | |
实施市级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建立市应急指挥平台应急预案库,实现对市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及其他应急预案的数字化存储和智能化检索,提高应急预案的辅助决策水平。 | 2020年底前 | 市应急办 市公安局 | |
加强应急预案演练,结合应急预案修编情况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实战演练或桌面推演,确保每年演练一批,每个预案至少演练一次。 | 2020年底前 | 市、县区应急办 | |
12 | 加快推进消防队站建设。 | 2020年底前 | 市消防支队 |
严格落实抗震防灾规划和建筑抗震设防标准,提升建筑物抗震水平。 | 常态执行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地震局 | |
严格落实城镇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标准,提升城镇防洪、排涝能力。 | 常态执行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水利局 | |
严格落实城市消防安全强制性标准,提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 常态执行 | 市消防支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严格落实学校、医院、体育馆等大型公共建筑安全保障措施,提升安全防护水平。 | 常态执行 | 市安监局 市教育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体育局 | |
17 | 严格落实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应急功能和相关配套设施。 | 常态执行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机制,加强风险隐患动态管控。 | 2017年底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 |
开展危化品、企业生产、电梯安全、建筑项目、道路交通、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药品、金融、社会治安、政策性利益群体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掌握各类风险隐患的分布状况、数量和危险程度,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实行分类管理;开展风险隐患安全评估,根据每类风险隐患危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防范和化解工作方案,实行分级管理。 | 2017年底前 | 市安监局 市质监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环保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银监局 市公安局 市信访局 | |
建立风险隐患辅助决策系统,及时更新风险隐患数据库信息,实现风险隐患信息上地图、可视化,切实提高风险隐患管控能力。 | 2020年底前 | 市应急办 市公安局 | |
建设完善汛情监测系统、气象灾害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地震监测台网、森林防火监测系统、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系统、环境安全监测预警系统、交通运输监测预警系统、急救医疗监测预警系统、食品安全监控系统、公安社会面监控系统及社会舆情信息监测系统等专业系统。 | 2020年底前 | 市水利局 市气象局 市地震局 市林业局 市安监局 市环保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公安局 | |
推进专业监测预警系统与市应急指挥平台联网,实现平台联通和信息共享,形成全市监测预警网络体系。 | 2020年底前 | 市应急办 | |
23 | 进一步加强市、县区和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 2020年底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消防支队 |
加强市、县(区)两级防汛防旱、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危化品事故、水上搜救、环境污染、医疗救护、卫生防疫、重大动物疫情,以及通信(电信、移动、联通、邮政、无线电)、供电、供热、供气、供水、排水、交通、市容环境等专业应急队伍建设。 | 2020年底前 |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水利局 市气象局 市国土局 市林业局 市安监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环保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农委 市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公司、邮政公司 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供电公司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城管局 | |
组建市专业无人机救援队伍。 | 2019年底前 | 市公安局 | |
26 | 完善各类队伍管理、指挥、调用、训练和培训机制,配备必要的装备设备,努力增强应急队伍应急救援能力。 | 2020年底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有关专业应急队伍管理单位 |
加强反恐防暴装备和物资、消防救援装备和物资、水上搜救装备、紧急运输工具、防汛抢险设备和物资、医疗救治设备和物资、动物疫情防控物资、危化品泄漏处置物资、救灾物资等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完善专业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 | 2020年底前 |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公安局 市消防支队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利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农委 市安监局 市民政局 | |
开展社会应急物资调查和登记,建立社会应急物资紧急征用机制。 | 2018年底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 |
与相关企业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紧急生产协议,确保应急物资储备能力满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 | 2020年底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 |
危化品事故救援:加强化工集中区和重点化工企业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相关生产安全标准和安全防范措施。化工集中区及重点化工企业要建立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危化品生产、存储、使用等环节的监测,提高危化品事故监测预警和防范能力;建设危化品事故应急处置队伍,经常开展事故处置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队伍应急救援能力。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危化品运输全过程监控,切实提高危化品道路交通事故监测水平。 | 2020年底前 | 市安监局 市消防支队 市交通运输局 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 |
火灾救援:加强高层、地下、大型综合体、工业集中区等火灾事故处置能力建设,有针对性地配备城市主站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重型水罐消防车、防化洗消消防车、消防通信指挥车、大型供液消防车等车辆装备,逐步配备消防泵、大流量移动消防炮以及遥控炮等特种器材,开展重点消防领域灭火救援演练,提高应对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能力。加强城镇生命通道系统建设,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提高消防救援到达时效。 | 2020年底前 | 市消防支队 | |
城市防洪排涝:加强城市防洪、排涝系统建设,严格把控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标准。准确圈定城区重点积水区域、人群集聚区域、道路拥堵区域、车辆抛锚区域等地段,分工落实重点地段防范和应急处置责任。开展汛前城市防洪、排洪系统检查,确保城市地下排水管道完好、畅通。提前储备移动泵车、消防泵组、沙袋等防洪排涝设备和物资,建立防洪排涝设备和物资快速调度机制。 | 2018年底前 | 市水利局 | |
防震减灾:进一步完善抗震救灾军地应急联动机制,开展军地应急联动演练,提高军地联合救灾能力。制定完善抗震救灾生命通道应急保障方案,确保生命通道畅通。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功能。加强抗震救灾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一批大型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大型机械类车辆,以及帐篷、食品、药品、饮用水等重点救灾物资,建立地震应急设备物资协议储备和震时紧急调用机制。 | 2020年底前 | 市地震局 市公安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消防支队 市民政局 宿迁军分区 市武警支队 | |
环境污染应急:重点加强化工集中区、重点化工企业环境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危化品生产、存储、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保障措施,严防发生重特大危化品环境污染事件。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科学制定重污染天气管控企业名单,落实对水泥、石化、化工、酿造等重点排污企业分级管控措施。 | 2018年底前 | 市环保局 | |
35 | 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健全旅游安全应急指挥体系,建立集旅游安全法规、旅游安全预警、旅游安全控制、旅游应急救援、旅游保险“五位一体”的旅游安全保障机制,以及景区突发事件处置、灾害性天气应急响应、高峰期大客流应对处置机制和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确保相关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 2018年底前 | 市旅游局 |
食品安全事件应急: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体系,通过观摩学习、集中培训、演练等形式加强医疗救治、危害控制、事件调查等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确保遇有情况及时组织处置。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件监测、预警及报告体系,增强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落实信息通报、有奖举报和信息发布等制度,实现信息共享、社会共治,及时有效引导舆论。 | 2018年底前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
37 | 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促进专业社会工作者或企业自建应急队伍提供有偿服务。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 |
积极引入安全评估、技术咨询、金融保险等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应急管理活动,不断提高应急管理专业化水平。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 ||
加快推进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依托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以及共青团、红十字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吸收社会上具有一技之长或相关应急工作经验的人员组建志愿者队伍,参与应急救援服务工作。 | 2018年底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 |
建立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等合作宣传工作模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公共场所宣传媒介等渠道,以及110、119、120、5•12等宣传节点,广泛宣传防险避险知识,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 常态执行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 |
将应急知识教育作为中小学校的重要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 | 2018年底前 | 市教育局 | |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研究制定我市的实施办法。 | 2018年底前 | 市应急办 | |
优化应急产业发展环境,鼓励金融资本、民间资本、私募股权投资投向应急产业。积极引进相关工业企业,研发生产应急产品,培育我市应急产业不断发展。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 ||
44 | 进一步完善气象应急指挥平台、防汛防旱应急指挥平台、交通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环境监测平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地震监测平台、人防应急指挥平台等部门专业平台建设。 | 2020年底前 | 市气象局 市水利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环保局 市安监局 市地震局 市民防局 |
推进县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努力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平台支撑和信息化水平。 | 2020年底前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加强公众通信网络多路由、多节点和关键设施的容灾备份体系建设,在中心城镇规划建设一批超级基站,增强抗灾防损毁能力。 | 2020年底前 | 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 市电信公司 市移动公司 市联通公司 市铁塔公司 | |
加强市、县区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通信设备配置,除配置公众通信设备和小型便携应急通信终端外,市、县区应急管理机构需配备不少于2部卫星通信设备,其他重点应急部门根据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卫星通信设备,保障特殊情况下应急通信畅通。 | 2018年底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 |
建立铁路紧急运输应急物资机制,提升大宗物资运输能力。 | 2018年底前 | 市铁路办 | |
强化重要交通干线及枢纽的日常管理,补充完善工程抢修装备,提高紧急情况下公路的清障和修复能力。 | 常态执行 | 市交通运输局 | |
50 | 加强大运河水运通道监管,优化运输路线,提高通航时效,不断增强水路运输能力。 | 常态执行 | 市交通运输局 |
与骨干运输企业签订紧急运输保障协议,增强紧急运力储备,提高应急物资运输保障能力。 | 2018年底前 | 市交通运输局 | |
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保障机制,建立应急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强化院前应急与院内应急的衔接,不断提升紧急医学救援能力。 | 常态执行 | 市卫生计生委 | |
组建一支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整合各领域医学专家和精干力量,平时在各自岗位工作,急时迅速集结,保证在短时间内组建医疗救援队伍。 | 2018年底前 | 市卫生计生委 | |
稳妥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妥善安排过渡期生活救助和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住所、有学上、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 ||
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稳步推进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多渠道储备救灾物资,形成以市级储备为支撑、县级储备为补充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 | 2020年底前 | 市民政局 | |
完善应对灾害的金融支持体系,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保险的方式,为居民购买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减轻自然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 2020年底前 | 市民政局 市保险协会 | |
57 | 市应急指挥中心和信息化平台建设。 | 2018年底前 | 市应急办 市公安局 |
视频资源汇聚整合应用平台建设。 | 2020年底前 | 市综治办 市公安局 市应急办 | |
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 | 2020年底前 | 市气象局 | |
市核应急指挥平台建设。 | 2020年底前 | 市民防局 | |
市环境应急管理平台建设。 | 2020年底前 | 市环保局 | |
市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升级工程建设。 | 2020年底前 | 市地震局 | |
城市防洪排涝指挥系统建设。 | 2018年底前 | 市水利局 |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宿迁军分区。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