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

来源:淮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7-27 浏览量:28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淮安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实施。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4日

 

淮安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淮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奠定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地位的决战阶段,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健康淮安”的关键时期。为在新的起点上统筹谋划淮安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和《淮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形势分析

“十二五”时期,全市认真贯彻国家、省和市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圆满完成“十二五”主要目标任务,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区域卫生计生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一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全市14所城市公立医院和19所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实施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新农合筹资和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全面实施。在全国首发具备金融功能居民健康卡,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不断推进。

二是医疗服务体系日益健全。全市拥有医疗卫生机构2137个,三级医院8所(其中三甲医院5所),二级医院14所。市直医院全部建成三级医院,所有县人民医院达到二甲标准。96%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省定建设标准,建成3个国家级、9个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现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建成11个国家级“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48个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每千人口医师数、护士数、床位数分别达到2.47人、2.77人、5.33张,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加快社会办医步伐,与英国信诺医疗投资有限公司、香港冠城集团等合作项目有序推进。

三是公共卫生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率达95.22%,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总发病率低于省控指标,艾滋病筛查实验室数量居全省前列,“四免一关怀”政策全面落实。结核病防治“五率”提前达到部颁标准。5个县区达到省级消除疟疾标准,3个县区达到省级有效控制肠道线虫病标准。创成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2个、省级示范区7个。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量100%。手足口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重大疫情得到科学有效防控。6个县区创成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

四是科教强卫成效显著。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拥有硕士学位医学人才1229名、博士学位医学人才90名,省“卫生领军人才”、“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1人,省“卫生拔尖人才”、“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54人。创成省级以上重点专科11个,8项医学科研项目进入国家“863新技术发展计划”、国家“973计划”,SCI论文数量增长迅速。

五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特色彰显。建成三甲中医院1所,5所县级中医院全部建成二甲中医院。二级以上中医院全部设立“治未病”中心,96%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6%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6所中医院被省明确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推广率100%。全市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率达80%以上。成功举办中华医药五千年“六大名家”传人淮安峰会、中医药科技周、膏方养生节等活动。

六是爱国卫生运动取得新成效。两次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15分钟”健康服务圈项目荣获第五届世界健康城市联盟大会创新发展奖。新改扩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28万座,普及率达81.68%。建成1个国家卫生县城和22个省级卫生镇(乡),创成“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县”3个,病媒生物密度控制达到国家B级标准,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覆盖率100%。

七是人口计生工作扎实推进。人口均衡发展有序推进,人口主体指标符合预期进度。人口自然增长率5‰,人口公共服务机构覆盖率96%,人口信息化建设率95.5%,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达标率95%,人均计划生育事业经费达到国家和省标准。单独两孩政策稳步实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扎实有效,成为全国试点市。孕前优生健康促进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在苏北率先实现县(区)全覆盖,荣获“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影响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矛盾和问题仍然存在。

一是医疗卫生资源布局结构失衡。城乡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相对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主城区,多元化社会办医格局还需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尚未真正形成,群众看病就医难尚未根本解决。

二是医疗服务能力亟需提升。市、县两级医院服务能力总体水平不高,基层医疗服务机构设施不足、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偏低。

三是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高层次学科带头人、临床研究人才、执法监督人才、管理人才匮乏,儿科、精神、老年医学、康复、健康管理等人才紧缺。

四是公立医院改革任重道远。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分配、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政策效用仍需观察,特别是科学合理的财政投入机制和补偿机制有待完善。

五是卫生计生信息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技术及应用水平参差不齐,信息化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发挥不到位。

“十三五”时期是卫生计生事业应对新形势、新挑战的机遇期,也是令人期待、大有可为的黄金期,必须科学认识、审时度势,在适应新常态中把握大趋势,在医改新挑战中争取主动权。

一是事业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江苏时深刻指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对未来一个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作出制度性安排,凸显了党和国家对维护群众健康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省委、省政府全面部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健康江苏”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意见》。市委、市政府提出淮安要“力争在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中领先一步”的要求,出台了一系列深化医改举措。这些都使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环境更优化,发展方向更清晰,发展目标更明确。

二是新常态带来新潜力、新动力。经济新常态下,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必须从根本上向改革要动力、向民生改善挖潜力。卫生计生作为重要的民生,是建设全面小康淮安的重要基石,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供给侧改革势在必行。与此同时,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城镇化“三圈一极”空间布局中,明确淮安重要增长极的城市定位;市委、市政府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地位,打造江苏发展新兴增长极作为“十三五”时期奋斗目标。在此背景下,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必须更加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服务体系,优化资源结构,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打造“医在淮安”品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为淮安建设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实现崛起江淮梦提供重要支撑。

三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一方面,中央和省、市对综合医改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医改成为“一把手”工程。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出席深化医改会议,审议医改重要文件。省、市、县(区)综合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均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各项工作举措的推进力度前所未有。另一方面,医改进入涉险滩、啃硬骨头的关键阶段,体制机制矛盾、复杂的利益调整等难点问题进一步凸显,统筹协调性强、复杂程度高、任务难度大。

四是群众健康需求日益多元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生活方式的改变、健康知识的普及、疾病谱的变化、生态环境的影响等因素,促进城乡居民健康服务需求快速增长。我市恶性肿瘤发病率较高,高血压、糖尿病病例数逐年增多,精神卫生成为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慢性病导致的疾病负担占总疾病负担大半以上。同时,随着医保制度的健全,医学技术的进步,人们更加注重生命质量和心理健康,对预防、养生、保健的需求更高。

五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新考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养老问题凸显。部分县(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我市人口总量将维持惯性增长,但人口增长势头逐步减弱,人口抚养比持续上升,人口老龄化压力仍然存在,促进人口全面均衡发展任务繁重,妇幼健康服务、生育登记服务等工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转型转轨,必须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加强公共服务供给,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等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弘扬“包容天下、崛起江淮”新时期淮安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以“牢记总书记嘱托,建好周总理家乡”为引领,以“打造增长极、共筑崛起梦”为统揽,以建设“健康淮安”、提升“医在淮安”品牌为目标,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推进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实现转型发展、协调发展、跨越发展,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健康至上。着眼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充分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性,努力让人民群众少得病、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病更方便。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主导作用,落实政府办医责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保障责任和监督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办医,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体现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医疗卫生体制机制。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努力满足服务需求。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保障作用,全面提升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水平。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统筹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四个体系,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缩小人群之间卫生服务利用和健康水平差异。统筹中西医发展,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三)发展目标

加快建设“健康淮安”,放大“医在淮安”品牌效应,到2020年,实现“四个一”,即:构建一个体系——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一套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形成一个中心——苏北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实现一个目标——城乡居民健康主要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居民健康水平。人均期望寿命达80岁左右,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6/10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以内。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在6‰左右,出生人口性比降至109左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率达95%以上,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兑现率100%。

——卫生资源配置。每千人口床位数不低于6张、执业(助理)医师不少于2.5人、注册护士不少于3.14人,医护比达到1:1.25,二级以上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6,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不少于0.83人。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达到20%以上。

——疾病预防控制。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全面达标。全市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年平均发病率稳定在150/10万以下,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稳定在95%以上。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专项规划目标按期实现,有效应对各种新发、突发传染病。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55%以上,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5%以上。所有县区建成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爱国卫生工作。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确保第三次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深入开展健康城镇(乡)和卫生城镇(乡)创建,力争建成健康城市1个、健康县城2个、健康镇(乡)5个;新创建国家卫生县城2个、国家卫生镇(乡)2个、省级卫生县城1个、省级卫生镇(乡)12个。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工作,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95%以上,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到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9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基层卫生工作。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进一步优化,完善“15分钟”健康服务圈。每千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1.2张。每千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城乡每万名居民有3.5名以上全科医生。每千服务人口配备1-1.2名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执业(助理)医师。

——妇幼健康服务。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市、县(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健全率达到95%以上,其中县级妇幼保健院建成率60%以上。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9%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不低于97%,人均筹资水平不低于省定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比例稳定在75%以上。

——医疗服务。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县域内就诊率不低于90%。分级诊疗制度县(区)覆盖率100%。

——卫生计生监管。县级以上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全部达到国家和省建设标准;卫生计生监督抽检(单位及产品)发现问题处理率100%。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监测覆盖全部县级行政区域和全人口。

——经费投入。全面落实政府卫生计生投入政策,全市各级政府投入不低于苏北平均水平,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控制在28%以下。

——人才与科技创新。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政策,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积极招引国际国内一流的医学领军人才和专家团队,每年选派100名医学骨干赴海(境)外进修学习。全市每个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3名以上合格全科医生,每个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5名左右骨干医师。实施临床医学重点专科、重点学科培育计划,强化重点专科“滚动管理”,新建一批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

——中医药发展。力争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9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达到0.75张,每万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40人。

——智慧健康。实施“智慧健康服务工程”,构建和完善智慧健康信息化服务体系。对接全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全员人口、服务资源、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健康信息与决策支持等数据库,支持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开展“互联网+健康医疗”信息惠民利民服务。

“十三五”时期淮安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 标

2015年

2020年

健康

水平

1

人均期望寿命(岁)

78

80

2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1.62

≤6

3

婴儿死亡率(‰)

2.67

≤4

4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54

≤8

人口与计

划生育

5

人口自然增长率(‰)

5

6

6

出生人口性别比

111

109左右

7

肺结核发病率(/10万)

42.08

≤35

8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5.22

≥95

9

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

93.9

≥85

10

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70

≥80

妇幼

健康

11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8.32

≥90

12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92

≥90

13

出生缺陷发生率(‰)

3.1

≤4

14

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健全率(%)

100

100

15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5

≥90

卫生

监督

16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类别覆盖率(%)

95

≥80

17

卫生监督覆盖率(%)

100

100

18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比例(%)

75

≥75

19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30

≤28

医疗

服务

20

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天)

13.63

≤8

21

城乡居民两周患病基层机构首诊率(%)

50

≥70

22

县域内就诊率(%)

75

≥90

23

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

19.75

≤10

24

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

30

≥50

爱国

卫生

25

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

81.68

≥95

26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5

≥20

卫生

资源

27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5.33

≥6

28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47

≥2.5

29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2.77

≥3.14

30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2.5

≥3.5

智慧

健康

31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管理率(%)

87.11

≥80

32

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面向基层远程医疗服务比例(%)

55

≥70

中医药事 业

33

每千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0.21

≥0.40

34

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张)

0.67

≥0.75

三、发展任务和实施路径

(一)着眼提升服务能力,构建现代医疗服务体系

明确各类医院布局、功能和职责。优化各级各类医院的布局和结构,明确功能和职责。市政府主要办好2所综合医院、1所中医医院、1所精神病医院、1所妇幼保健院、1所儿童医院、1所传染医院。县级政府主要办好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各1所。贯彻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新建医院主要在新城区、城乡接合部进行布局,提高居民看病就医的可及性。坚持强基层、补短板、调结构,重点扶持精神、儿童、妇幼、传染、康复、护理等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深化城乡“15分钟”健康服务圈建设。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两级、乡村一体新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扶持重点中心镇卫生院创建二级医院。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村卫生室。继续开展“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农村建制乡镇撤并过程中,被撤并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原则上应保留原有乡镇卫生院,继续独立设置或作为所属建制乡镇卫生院分院。全面推行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院长担任村卫生室法人代表。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原则上按照每3至10万居民或街道所辖范围规划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合理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推动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开展健康管理团队服务,积极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到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施家庭医生制度和社区综合健康管理,优先覆盖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结核病等慢性传染病患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协议签约率达50%以上,30%的农村居民有签约责任医师。

加强儿童妇幼健康服务。完善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和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建成市级儿童专科医院,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有病房的儿科,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可扩展强化产科、儿科等服务功能。到2020年,每千名儿童床位达2.2张,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9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和生育服务,积极推进各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整合。实施“妇幼健康”工程,加强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到2020年,60%以上的县和涉农区建成二级妇幼保健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儿保门诊标准化建设合格率达80%以上。

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实质运作,理顺各方权责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院长负责制,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和院长职业化。推进公立医院人员编制、薪酬管理改革,推行“标准核定、备案管理、岗位设置、分类聘用”,探索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制度优化方案,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完善公立医院价格综合改革政策和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公立医院出资人责任,履行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政策性亏损补偿、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政策,落实对中医药、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妇产、儿童等专科医疗卫生机构投入倾斜政策。改变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业务收入中技术劳务性收入比重,降低药品和卫生材料收入比重,确保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和发展。依法加强对公立医院监管和绩效考核,推进医务公开、院务公开。

完善多元化办医格局。大力发展社会办医,落实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健康服务业,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组、改造,重点扶持社会力量举办群众需求大、供给短缺的专业服务机构和特需医疗服务。营造公开平等发展环境,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在医保政策、人才引进、职称评定、科研立项、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实行与公立医院机构一致的政策。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医疗健康领域,举办康复、医养结合、护理院等资源短缺或优质特色的专业(科)机构,促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等加强合作。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指导和扶持,引导其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医师有序流动。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由非公立医疗机构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建立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行业协会,推进行业自律。加强对社会办医的指导、联系、监督、管理,逐步完善社会办医疗机构准入退出机制。

(二)坚持公平可及,构建现代公共卫生体系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统筹规划”的原则,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精神卫生、采供血和院前急救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人员,优化基础设施设备配置,促进城乡居民均等享有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到2020年,健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市、县(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全面达到省定标准。大力发展精神疾病专业防治机构,市三院建成三甲精神病专科医院。到2020年,全市每万人精神病床位达到3张以上,每万人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增加到0.38人。积极整合公共卫生服务资源,完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的协作,实现功能互补、防治结合。

提升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扎实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人均经费标准,积极拓展服务内涵。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和日常监管机制,强化资金管理和使用,提升服务效益。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基本制度,为育龄群众提供免费优质的生殖健康服务。实施“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组织实施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缩小城乡、区域和不同人群之间的服务差距,进一步提高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率达90%以上。

落实重大疾病防控措施。健全完善传染病监测系统,提高各类传染病的早期发现、诊断和处置能力,保持传染病防控的平稳态势。扎实开展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全面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进一步提高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实施质量,努力控制和减少血吸虫病危害。提高地方病防治能力,落实防治措施。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率和管理率,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实施免费救治,做到所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加强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和康复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落实扩大儿童免疫规划,推进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提高预防接种服务水平。到2020年,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稳定在95%以上。

加强卫生应急与急救建设。健全卫生应急体系。以应急预案体系、指挥协调机制、应急信息系统、应急专业队伍建设为核心,统筹各类卫生应急资源,不断推进卫生应急体系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具有应变能力的卫生应急体系,提高基层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到2020年,90%以上的县(区)达到省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健全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健全院前急救、医院急诊科、急诊ICU为一体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市急救中心服务能力,每个县(区)建好1所急救医疗站。到2020年,全市每5万人拥有1辆以上救护车。加强医院急诊科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全面达到省定标准和规范要求。健全急救医疗运行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快捷的院前急救服务。

(三)加强制度创新,构建现代医疗保障体系

健全基本医保制度。按照“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的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统一管理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稳定增长机制,稳步提高医保筹资和保障水平。到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和人均筹资水平不低于省定标准。建立健全疾病应急救助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对重大疾病患者的救助。

提高基本医保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医疗保险统筹管理层次,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市级统筹管理,提高市级统筹运行质量。建立风险调剂金制度,防范基金风险,确保医保基金安全。以信息化为支撑,提高重特大疾病的医保统筹管理制度,完善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规范建立转诊管理制度,推进跨区域联网即时结算。构建医保诚信服务体系,建立医保基金使用绩效评估机制,加强对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诚信管理。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医保基金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医疗费用的制约作用,有效控制医疗成本,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器械生产流通企业之间的谈判机制,完善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病种分值结算等办法,扩大部分日间手术按病种付费试点,建成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相适应、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制度。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不低于80%和75%。

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积极开发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等的保险产品。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满足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需求。规范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秩序,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有序竞争。

(四)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构建现代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制度实施范围,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制度实施范围,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受益面。推动公立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探索开展基本药物免费供应工作。

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落实省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规范和要求,保障药品、医用耗材质量和供应。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招标采购中的参与度。市卫生计生、医保、价格、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根据入围结果,组织公立医院与入围企业进行价格谈判,确定采购产品及价格。公立医院不得采购中标目录外产品,不得与企业进行“二次议价”。提高采购透明度,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数据实行部门和区域共享。完善急(抢)救药品、低价药品、妇儿专科药品供应保障措施,加强短缺药品动态监测、预警和保障。

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建立便民惠民的农村药品供应网。针对药品流通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药品生产企业挂靠经营、租借证照、销售假劣药品、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健全完善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将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药品、生产、使用的每个环节,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五)提升治理能力,构建现代卫生计生监管体系

建立协调统一的卫生计生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承担发展规划、资格准入、规范标准、服务监管等行业管理职能。加强卫生计生法制建设,严格规范执法,提高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发展和管理事业的能力。改善市、县(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探索在乡镇、社区设立县(区)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的派出机构,强化基层卫生监督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计划生育监督执法能力,健全卫生计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处罚等制度,建立规范统一、运转高效、执法有力的工作机制。

加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度。健全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依法加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非法采供血、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专项行动,维护卫生计生服务秩序。加强对传染病防治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职业病防治、放射卫生、医疗废弃物处置等公共卫生的监管。

强化对各级卫生计生机构监管。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管控体系,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和减少过度检查、用药和过度服务。积极鼓励使用国产医用耗材和设备,有效降低群众医药费用。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医疗卫生监管智能化。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医疗卫生行风管理制度,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激励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恪守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疗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设,依法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六)继承和创新并重,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和优化中医药资源,不断完善以市、县(区)级中医院为主体,以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科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室为重要力量,以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等为补充,涵盖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功能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大力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室建设,积极发展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中医药服务。

推动中医药服务多元发展。注重发挥中医医疗机构“治未病”功能。进一步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开展中医药“医养结合”工作,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开展中医医疗、护理、养生、康复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与社会资本联合建立养生保健机构。探索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模式,发展“互联网+”中医药健康养生服务产品。

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以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为目标,推进中医药临床研究创新,加强重大疾病、慢性病的联合攻关和常见病、多发病、疑难重症的中医药防治研究,解决制约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关键问题,实现防治方案的优化和推广应用,不断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防治能力。

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挖掘、保护中医药文化资源,继续办好中华医药五千年“六大名家”传人淮安峰会,提高淮安中医药文化品牌的知晓度、认同度和影响力。广泛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大力推进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中医医院文化建设水平。

(七)顺应人民群众需求,统筹推进“健康淮安”建设

实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大力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健康促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卫生城镇(乡、村)和健康城镇(乡、村)创建工作,继续推进生物防治、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和农村无害化户厕改造工作。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控烟,健全烟草控制监测体系,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提供戒烟门诊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人民群众体质。

实施城乡健康养老行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积极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拓展服务功能,落实优待政策,提高优待服务。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服务,积极参与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扶持和发展护理院和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全面加强老年人康复服务。

实施健康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全社会参与,扩大健康服务供给,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引进国内外健康服务机构和社会资本,提供人性化的体检、心理咨询、健康咨询等健康服务。培育壮大健康服务产业,积极支持自主知识产权药品、医疗器械、健康信息化服务产品和其他相关健康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发展社会化的医学检验中心和影像中心。

实施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控行动。健全慢性病防控工作协调机制和综合防治体系,完善慢性病防治服务网络,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管理,85%以上的县(区)建成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开展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加强全人群死因登记报告和肿瘤登记报告,实施心血管高危人群早期筛查,提高早诊早治率。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管理和服务,完善对癌症等患者的随访和康复指导。到2020年,因癌症、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比2015年降低10%。

(八)全面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加强政策衔接,做好政策解读。开展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建立出生人口预报制度。完善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优化办事流程,做好便民服务。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强化基层基础,切实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健全和完善计划生育宣传倡导、依法管理、群众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深化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面建立流动人口统筹管理、服务均等、区域协作、信息共享机制,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提高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能力,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建立流动人口困难家庭帮扶工作机制,关怀流动人口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深入实施“健家、富家、惠家、暖家、润家”系列行动,积极争创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全面落实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建立健全各项促进家庭发展政策,积极探索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养老帮扶工作模式。深化生育关怀行动,扩大计划生育系列保险。

四、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

(一)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打造“医在淮安”品牌,推进沪淮、京淮、台淮、港淮、宁淮医学合作,办好国际医学论坛、院士论坛。增强6个国家级、4个部级医学人才培养基地影响力,提升3个院士工作站、3个省级博士后工作站运行质量。重点支持肿瘤、心脑血管、儿科、精神、中医康复等重点专科建设,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强化对盐城、宿迁、连云港等周边城市辐射效应。

(二)卫生强基工程。坚持强基层、补短板、调结构,加强城乡基层机构基本建设。到2020年,全市90%的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达到省定标准,50%以上达到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实施符合条件的县(区)级医院转设为三级医院工作。完善城乡医疗机构对口支援长效机制,每所三级医院支持受援县(区)级医院打造1—;2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组织三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结对帮扶建设基层特色科室。加大面向城乡基层人才培养力度,探索为农村订单式免费培养医学人才模式。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和养老保障水平,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

(三)分级诊疗工程。通过政策引导、契约服务、家庭医生制度等形式,建立完善基层首诊制度。以提升基层能力为重点,加强医联体建设,在城市全面推行市区一体化,发展区域性纵向医疗保健联合体或医疗保健集团;在农村全面推行县乡村一体化,推动资源下沉,重心下移,推动城乡医疗资源纵向整合,有序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完善双向转诊保障条件,建立健全双向转诊制度。推进市、县(区)妇幼医疗保健集团或医联体建设。组建以市中医院为核心、县(区)中医医疗机构参与的中医医联体。各县(区)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龙头至少组建1个纵向医联体(医疗集团)。完善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医保和价格政策,构建“医院舍得放、基层接得住、群众信得过”的分级诊疗新模式。

(四)人才强医工程。探索发展医学高等院校,提升医学人才培养层次。强化与南京医科大学合作,建成省内一流、国内有影响的基础与临床相结合的苏北临床医学研究院,力争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和区域带动作用的标志性技术、成果和人才,提升区域科研水平。加大高层次医学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十三五”末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高层次医学人才实现“332”目标,即:副高以上职称医学人才3000名、博士研究生医学人才300名、硕士研究生医学人才2000名。对接省“科教强卫”工程,培育一批有影响的医学领军人才、重点人才、青苗人才。完善名中医评选制度,继续开展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和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建设名医名家工作室和学术流派工作室。实施“基层医学人才培养工程”,到2020年,培养5000名基层卫生人才和全科医生。

(五)医学重点学(专)科建设工程。大力加强各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统筹市、县(区)两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发展规划,修订完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与管理规定,引导二、三级医院争创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指导淮阴区、淮安区、涟水县、洪泽县、金湖县、盱眙县等6个县(区)开展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评审与管理,启动市级临床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到2020年,力争建成1-2个省级临床重点学科,5-10个市级临床重点学科;每所三甲医院新建3-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每所三级医院建成1-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每所二级医院新建2-3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和5-10个县(区)级临床重点专科。

(六)科技创新工程。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重点学科、重点专科、重点实验室为依托,以严重影响我市居民健康水平的关键性、基础性问题为重点,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开放、联合、共享、竞争、高效”的医学科技创新运行机制。加强与国内外医学高地的交流与合作,及时引进、消化、吸收先进的医疗技术。以重大项目研究、重大成果转化和适宜技术推广为纽带,推动医学科技进步与科技创新,构建有效的转化医学发展平台。到2020年,力争建成1个国内有影响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10个省内有影响的临床医学中心(创新平台),力争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项以上,引进100项以上医学新技术,推广应用100项以上农村适宜卫生技术。

(七)中医药提升工程。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聚焦中医药发展重大需求和制约瓶颈,系统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诊疗技术、疗效评价研究,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治未病”健康工程。建立健全远程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到2020年,力争建成1个省级中医临床研究中心、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9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八)智慧健康服务工程。加快市、县(区)健康信息平台升级改造,提高全员人口、服务资源、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健康信息与决策支持等数据库大业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务实应用水平。实施“三个一”工程,加快实现“每个家庭拥有一名合格的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一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一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居民健康卡”目标。实施“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探索建设1-2所“网络医院”。建成市级远程医疗管理中心,不断完善预约医疗、疾病管理、线上支付、在线随访等智慧健康服务。

(九)健康素养促进工程。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干预及监测,建立健康知识和信息发布平台,每年发布健康素养水平检测分析报告。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健康文化阵地建设。持续办好健康大讲堂,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素养巡讲和健康咨询活动,引导群众全面掌握健康素养基本技能,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到2020年,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健康行为养成率达65%以上;有组织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50%以上,体质合格率达92%以上。

(十)幸福家庭创建工程。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纳入科学跨越发展目标体系统筹推进,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坚持以创促建、项目引领、考评推进,进一步推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深入健康发展。坚持典型引路,举办幸福家庭示范户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动员更多群众加入到创建活动中来。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主导。各县(区)政府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健康淮安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作为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增进民生福祉的大事,纳入各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确保卫生计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目标,做好相关任务的实施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宣传,增强社会对健康和卫生计生工作的普遍认知,浓厚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疗卫生工作者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规划有效实施。加强社会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健康和卫生计生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各界对健康和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卫生计生普法宣传。大力弘扬和践行卫生计生职业精神,深入开展职业精神宣传推介活动。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舆论引导能力。

(三)强化监督评估。本规划是“十三五”时期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县(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牵头制定规划任务部门分工方案和监督评估方案,并对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和中期、末期评估,监督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监测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