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2016~2020年)时期是深入推动“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扬州”取得重大进展的关键时期,也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为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促进作用,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现制定《扬州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在认真总结“十二五”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成就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十三五”时期面临的新常态、新机遇和新挑战,着力围绕“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的改革目标导向,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主要工作指标和推进措施,以引领和促进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创新、协调发展。
一、“十二五”时期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成就
“十二五”期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监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主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依法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积极推进政策、业务创新,严格工作目标考核,圆满完成了“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为“十三五”时期住房公积金事业新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主要业务指标大幅增长
(1)新增扩面。“十二五”期间,全市坚持把推进制度更大扩面,努力实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作为贯穿工作始终的主线,五年累计新增扩面职工39.14万人,超过“十二五”规划必保指标30万人的30.5%,年均新增7.83万人。至2015年末,全市开户职工人数增加到71.46万人。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实现了由体制内单位向体制外单位扩大拓展,由城区单位向乡镇单位延伸拓展,由成建制单位向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全面拓展。
(2)缴存归集。“十二五”期间,全市住房公积金年缴存额、“十二五”缴存额、累计缴存总额及缴存余额四项指标不仅超规划目标全面增长,并实现了比“十一五”指标的全面倍增。2011年至201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年缴存额平均增幅达到18.1%,超过规划指标3.1个百分点;年缴存额从2011年的27.3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52.2亿元,跨上了50亿元以上量级的新台阶,超过规划指标18.6%,是2010年缴存额的2.3倍。“十二五”五年缴存额达到201.2亿元,超过规划指标18.4%,是“十一五”归集额的2.4倍。2015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达到332.4亿元,缴存余额147.8亿元,分别是“十一五”末的2.53倍和2.35倍。
(3)资金使用。坚持以服务民生为出发点,以支持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为落脚点,“十二五”期间,极大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占当年缴存额的比例从2011年的49%提高到2015年的65.4%,5年累计提取额115.9亿元,超规划指标28.8%。“十二五”期间,共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4200笔、154.6亿元,贷款额超规划指标54.6%。个贷比率从2011年时的75.7%提高到2015年时的100.3%。2015年末,全市累计贷款总额增加到256.2亿元,个贷余额148.2亿元。贷款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全市个贷逾期率均保持为零。
(4)增值收益。“十二五”期间,随着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共实现增值收益12.72亿元,超规划指标4.32亿元。平均增值收益率2.3%,超规划指标0.5个百分点。五年共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52亿元,是规划指标的4.5倍,显著提升了贷款风险防范能力;提取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3.78亿元,是规划指标的3.7倍,有效支持了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
2、管委会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
“十二五”期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2012年市政府调整组建了市第三届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优化了人员构成,增加了缴存职工代表,使管委会人员更具民主性和代表性。管委会切实履行决策职能,坚持定期召开管委会会议,依据有关法规和政策,及时制订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规章。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呆坏帐核销申请、年度预决算及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等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中的重要事项依法进行规范决策。围绕规范决策制度,增强决策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相关决策制度,提升了管委会决策能力。通过规范的会议制度和民主决策制度,提升了管委会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建立管委会委员学习培训制度,提高了委员的决策能力和水平;通过认真落实报备制度,对管委会会议纪要和重大决策事项依规报市政府和省住建厅备案。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请省住建厅进行合规性审核,依法接受监督,有效规避了决策风险,为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提供了科学、规范的决策保障。
3、资金精益化管理成效显著
“十二五”期间,全市积极推进资金“精益化管理”,通过管理规则的系统化、精细化和标准化,以确保资金安全完整为核心,着力在决策机制、财务管理、稽核监督等方面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水平,较好实现了资金安全完整与资金管理运作的规范、精准和高效。为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管理水平,建立了市中心和各分支机构的资金统一调度使用平台,根据个贷使用需求和资金流动性状况,全面实行资金年度统筹安排、月度适时调节的统一配置制度,初步形成中心内部资金大流通格局。强化财务分析和财务指标监控功能,完善统计报表体系和资金平衡调控机制,对收入与支出、费用与成本的核算建立相应的审核机制,在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借助计算机的复核功能完成审核及预警等控制措施,使会计监督从事后监督为主转向实时监控为主,从结果控制为主转向过程控制为主。切实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建立了信息化审计监测系统,对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进行全方位实时审计监管,对业务操作进行全过程检查。按照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指引要求,进一步健全了内控制度,完善岗位制约机制,强化内部稽核检查,形成了有效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有效规避了住房公积金使用运作风险,保证了住房公积金的高效使用和安全完整。
4、数字化公积金初步建成
“十二五”期间,围绕打造数字化公积金,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建立起了初步完善的运维系统和信息安全系统,信息安全系统建设通过了国家二级安全等级保护验收标准,并先后获得了省住建厅和市“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2年,全市建立了网上住房公积金归集缴存系统,形成了缴存单位和个人通过服务大厅或互联网登录中心网站双重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新模式,实现了由传统模式向互联网模式并行的转型发展。不断加大对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力度,进一步提高了系统的灵活性、适用性、容错性。开发成功集公文处理、人事管理、档案管理、后勤管理和信息共享等功能于一体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十二五”期间,构建起了三个脉落分明的网络体系,即公积金业务内网,同外单位相联网络和互联网系统。形成业务在业务内网;办理汇总分析、审核计算、数据共享在外联网络;网上业务、信息发布在互联网的三个脉络分明的信息网络系统,并完善了集操作、通信、网络及系统设备四重功能相配合的安全系统。
5、综合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围绕“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职能,通过合理规划、科学投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综合服务体系。全面加强了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健全服务网络。根据全市缴存职工分布状况合理设置服务网点,新设广陵管理部;在江都分中心试行公积金乡镇服务点,将公积金服务触角向基层延伸。市中心和各分支机构均启用了新标准化服务大厅(其中高邮分中心完成了规划设计方案),新大厅按照便民利民的设计理念,设置了业务办理等候区、配备了智能查询机、自动排队叫号系统等各类硬件设施,为缴存人提供良好、便捷的服务。大力推进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业务流程,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的实施意见》、《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和管理环节操作规范》等文件,着力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缓缴审批环节。宝应、江都等分中心还在当地设立了政务服务公积金分中心窗口。“十二五”期间,全市不断创新发展服务模式,借助信息化技术发展,积极构建多层次服务平台,初步建成以12329热线电话、短信服务、公积金龙卡、微信、手机APP应用、网上服务厅等多位一体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
6、精神文明创建再结硕果
“十二五”期间,围绕“强练内功、外塑形象”,以文明创建为抓手,扎实推进争先创优工作。市中心和各分支机构先后获得了全国巾帼文明岗、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青年文明号、江苏省巾帼文明岗、扬州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涌现了一批先进个人,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既定目标,得到住建部、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中国建设报、新华社及新华日报等媒体也从不同角度做了专题报道。住房公积金文化建设成效显现,形成了具有公积金行业特点和鲜明城市特色的扬州住房公积金文化,“五心”服务理念和务实踏实、规范精致、文明文雅、创新创优意识深入人心。围绕“治庸治懒”,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队伍,积极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建好班子,带好队伍,干好事业。大力推进“学习型公积金”建设,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切实抓好思政政治教育和专业业务技能培训、综合素养提升等各类教育培训工作,5年来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住建部、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各类培训约8000人次;围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组织专题工作调研15次。鼓励干部职工工作之余加强自主学习进修,目前全系统获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有7人,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有76人,占总数的92.7%,9人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7人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十二五”时期,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在加快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制度覆盖公平性和普惠性有待提升。“十二五”期间,新增扩面人数虽然有了较大增长,但实际覆盖范围仍然不广,受经济转型发展等因素影响,以非公企业为主的制度扩面工作难度明显增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提低难”问题较为突出,缴存质态需要进一步提升。资金供给难以满足使用性需求增长的矛盾日趋凸显,可持续发展面临较大压力。随着个人住房贷款总量的扩张,风险控制难度增大。住房公积软件改造升级相对滞后。互联网+服务、大数据应用、信息共享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十三五”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分析
“十三五”时期,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既面临有利的发展机遇,也面临不少矛盾和风险隐患的挑战。从发展机遇看,随着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共享发展理念的进一步确立,住房公积金在服务发展大局、服务民生保障中的作用更加凸显。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要求,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省委“十三五”规划建议进一步提出,“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实现住有所居的基础上向住有宜居迈进。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住房公积金作为具有增加职工收入,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双重属性的普惠型住房保障制度,扩大制度覆盖,增加缴存归集,拓展有效使用,不仅有利于从收入供给侧提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通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积累,解决住房问题,改善居住条件,在住有所居的基础上向更高层次的住有宜居迈进。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不受身份和地域限制的住房保障制度,扩大制度覆盖,有利于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为出发点的住房制度改革,扩大有效需求,化解房地产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十三五”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更加契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为依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也已基本完成,修订后重新颁布的《条例》将为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因此,“十三五”将是住房公积金事业实现新发展、新突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十三五”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也面临新的矛盾和挑战。“十二五”期间,经济发展即面临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影响,“十三五”期间,这种影响将仍将继续,经济下行压力短期内难以有效缓解。在压产能调结构的深入推进下,部分企业赢利能力下降,稳岗减员压力加大,直接影响制度覆盖范围的扩大和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缴存。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房地产市场分化明显,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去库存压力增大。住房公积金在保障职工基本住房消费需求的同时,怎样以改革创新的举措,增加资金供给,扩大有效使用,适应缴存职工改善型住房消费新需求,并有效应对房地产市场去库存、稳发展的新常态、新压力和新挑战。就住房公积制度自身发展来说,缴存归集作为制度发展的物质基础,“十二五”期间,扬州与全省、全国基本同步,住房公积金年缴存额基本保持了两位数以上的增长率,但增幅呈不断下降趋势。“十三五”期间,缴存额“稳中有升,个位数增长”有可能成为新常态。住房公积金使用需求大于供给增长将成为影响制度作用进一步发挥的瓶颈,给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带来新的挑战。
深入分析“十三五”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关键在于知大局、明大势,正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走势,把发展环境和条件分析透,把前进的方向和目标理清楚,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搞明白,坚持立足优势、趋利避害、积极作为,紧密结合扬州的实际,在“十三五”规划编制实施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把握好“四个最”的要求,即落实“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扬州”的要求是扬州“十三五”时期最大的政治责任和发展主题;经济发展新常态是扬州“十三五”时期最大的宏观环境;发展不充分、不全面、不平衡仍是扬州“十三五”时期面临的最大矛盾;扎扎实实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质量和水平也是扬州“十三五”时期担负的最大任务。
三、“十三五”发展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扬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密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加快形成适应新常态的工作机制和发展方式。以制度覆盖更广泛、缴存质态更优化、管理运作更规范、制度作用更凸显、全面发展更协调的新业绩,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扬州作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要求
“十三五”期间,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要着力围绕“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实现住有所居,迈向住有宜居”这条主线;提升“住房保障和住房金融”两项功能;完善“决策、运作、管控”三个体系;强化“扩面,使用,风控,服务”四项工作;发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增加住房资金积累,提升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支持政府住房保障”五大作用。要坚持兼顾“住有所居”的住房保障和“住有宜居”的改善性住房需求,提高缴存职工住房积累、融资和消费能力;要坚持以人为本为宗旨,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坚持以公开规范、依法监管为保障,实现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要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四、“十三五”发展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
(一)主要指标
紧贴服务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这个主题,紧扣解决广大城镇职工住房问题这个民生保障主线,努力实现制度扩面、缴存归集、资金使用、增值收益再上新台阶。“十三五”期间,计划新增扩面职工20万人,年均新增4万人;到2020年,开户职工人数力争超100万人。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312亿元,年均增幅6%以上。计划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200亿元,年均提取使用比例70%左右。计划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00亿元(含贴息贷款),个贷比率95%左右,贷款逾期率控制在1‰以内。计划实现增值收益12.17亿元。
扬州市“十三五”住房公积金主要工作指标规划表
年度 项目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合计 |
新增扩面人数(人) | 40000 | 40000 | 40000 | 40000 | 40000 | 200000 |
年度归集额(万元) | 550000 | 590000 | 620000 | 660000 | 700000 | 3120000 |
比上年增幅(%) | 6.0 | 6.0 | 6.0 | 6.0 | 6.0 | —— |
年度提取额(万元) | 350000 | 380000 | 400000 | 420000 | 450000 | 2000000 |
年度贷款额(万元) | 380000 | 390000 | 400000 | 410000 | 420000 | 2000000 |
个贷比率(%) | 90-95 | 90-95 | 90-95 | 90-95 | 90-95 | —— |
增值收益(万元) | 22000 | 23100 | 24300 | 25500 | 26800 | 121700 |
(二)重点任务
1、改革创新,服务大局,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服务的关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民生为目的,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调结构、促转型、稳增长的新常态下,以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为着力点、以有效使用促进房地产去库存为抓手,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要以改革创新的举措,多渠道增加个人住房贷款资金供给,全力满足缴存人“应用尽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2、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推进制度更广泛覆盖
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保障作用,加快推进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开展农民工扩面专项行动,建立各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形成各级政府、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发力的扩面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执法促动、服务拉动以及考核带动等扩面工作机制建设,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努力实现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广泛覆盖。
3、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平稳化解流动性趋紧矛盾
“十三五”期间,要以开展住房金融创新为着力点,逐步实现流动性矛盾平稳化解,确保缴存人“应贷尽贷”。通过完善系统内资金调剂平台实现实现全市沉淀资金合理调剂;通过利息补贴实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互转;通过贷款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举措,切实盘活贷款资产存量,加快资金有效周转。
4、加大投入,协同发展,推动信息化建设更快发展
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通过加强住房公积金信息数据标准化建设,实现与省厅监管和异地数据确认的良好对接;通过加快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升级换代,实现决策分析、资金核算、综合管理、和内控监督功能的全面提升;通过加强住房公积金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与住建、人社、民政、公安、工商、人民银行等部门对接,实现住房公积金与房产交易、社保缴纳、婚姻登记、个人身份、工商登记、征信等信息共享;通过加强机房安全环境建设、电子档案库和灾备系统建设,提增信息系统运维和安全保障能力。
五、实施“十三五”规划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围绕“公开、规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完善管委会决策体系
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强化住房公积金法制建设。加快职能转变,进一步健全完善管委会决策机制和决策程序。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金”。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我市住房公积金行业重大决策论证制度和行政决策公开等制度。积极推动和参与立法调研工作,配合省厅出台《江苏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按照修订后的《条例》规定,加快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实施细则》等政策的修订,加强全市住房公积金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前置制度、备案审查制度和清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健全行政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切实维护缴存人合法权益。
(二)围绕“公平、广泛”,推进制度大范围覆盖,提增制度保障功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目标导向,“十三五”期间,全市将紧紧围绕“制度更广泛覆盖”这一发展的第一要务,开展全市“十三五”五年住房公积金扩面专项行动。通过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扩面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健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方联动的扩面工作机制;通过政策宣传、行政推动、部门联动、强化执法、严格考核,多措并举,进一步完善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多层次扩面工作机制。积极贯彻国家、省有关制度保障要求,通过制度创新、工作创新,开展针对农民工、城市低收入职工群体试行“定额补贴”制度,以推动低收入群体大范围建制,确保完成“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开户职工20万人以上的既定目标。
(三)围绕“住有宜居”,加大住房消费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十三五”期间,着力围绕“住有宜居”的这一更高目标导向,确立住房公积金从有效使用向更高效使用提升发展的新目标。进一步加大对缴存人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的支持力度;通过推进使用政策、使用业务、使用审批的改革创新,扩大住房消费提取,把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覆盖到购房、建房、大修、装修、租房和支付物业费等住房消费全领域。推行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业务,提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房租标准,试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电梯大修改造费用。加大购房融资支持力度。实施差别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优先保障首套房需求,兼顾改善型住房需求。结合房价水平和资金运作状况,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继续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与公转商贴息贷款的互转机制,扩大公转商贴息规模。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实现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贷款互认互通。针对低保、特困家庭等特定贷款对象,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业务。
(四)围绕“安全增值”,加强资金精益化管理,完善流动性风险调控机制。
进一步加强资金精益化管理,注重内外联控,强化运营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廉政风险,进一步落实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指引,将每个风险点和每项防控措施分解落实到各内设机构和具体责任人。加强内部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建立“三重一大”事项特别是大额资金存储、调拨、购买国债等使用的集体决策制度,注重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贷款、财务交叉复核和内部审计等制度,合理划分中心与受委托银行的权限,严格实行贷款三级审批制度,严格做到事权财权和不相容岗位分离,定期开展提取、贷款等业务审计。严防骗提骗贷,通过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审核把关能力;建立公安、检察、法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多部门共同打击骗提骗贷违法行为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对骗提骗贷违法行为的追究机制。加强贷后管理,开展多种方式催还,确保贷款职工按时还款,严控逾期。完善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和应对措施,在发展和完善资金调度平台和公转商补息贷款业务模式的同时,探索和开展以资产证券化为重点的住房公积金融资课题研究与实践,逐步打通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融通渠道,完善流动性风险应对调控机制。
(五)围绕“数字化公积金”发展,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实现高效、便捷的数据共享交换
进一步加快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进程,以信息化发展带动管理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围绕国内公积金行业信息系统发展趋势,综合先进性、拓展性、安全性及兼容性要求,建设新一代多功能业务平台,实现业务办理流程化、管理全面化、风险内审现代化、服务多样化,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加强市中心和各分支机构机房安全环境建设,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标准,建设完善信息系统运维警报系统和应用级灾备系统,提高数据系统抗风险能力,健全信息安全标准规范和相关制度。建立统一的电子档案系统,辅助业务系统处理业务,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加快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丰富服务渠道,梳理和优化各个服务平台架构,改进完善网上服务大厅、呼叫中心(12329)、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等多方位统一的服务窗口,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全方位便捷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信息数据标准化建设,促进信息系统对接和数据交互,形成住房公积金大数据信息共享平台。深化大数据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的创新应用,对住房公积金数据深入分析处理,充分挖掘数据价值,推动管理流程优化再造,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决策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
(六)围绕“服务型公积金”建设,创新互联网+服务,拓展住房公积金服务新领域
积极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我市“数字化公积金”的现有基础,充分利用互联网的高效、便捷优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服务消费成本,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型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模式。依托互联网平台、程序化交易和计算机快速、自动化处理技术,打造“互联网公积金”,建立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积极推行网上咨询查询、缴存、缴存信息变更、部分提取业务申请、贷款申请、贷款预审、贷款偿还、投诉等远程业务;加强信息披露,打造阳光政务,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和电台等宣传平台,以政策告之、业务指南、服务宣传片、年度报告等宣传方式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健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形成宣传和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从便民利民出发,在加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加强与住建、人社、民政、公安、工商、人民银行等部门的互联互通,并应用于提取审核和贷款审核等环节,以缩减缴存人办事所需要件。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延伸服务触角。根据市区缴存职工分布状况合理设置服务网点,以单建或联建方式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乡镇服务站建设,以就近服务缴存单位和职工。进一步建设和完善集管理中心、担保机构和承办银行等于一体的服务大厅,着力打造一站式服务。
(七)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行业作风和队伍建设,巩固文明创建成果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十三五”期间,要切实将“从严治党”战略布局落到实处,把“严”的要求贯彻到中心机关、分中心党建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努力开创公积金行业党建工作的新局面。要继续严抓、常抓行业作风建设,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等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强化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机制;通过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从严治理“庸、懒、散”行为。夯实全体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扎实推进能力作风建设。要继续严抓、常抓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探索反腐倡廉的新思路、新措施。通过健全完善廉政责任制,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及廉洁自律情况的督导,加强对廉政风险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控,构建风清气正、廉洁奉公的良好行业政治风貌。要密切联系群众,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定期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进行调研,通过行风在线、民生在线活动,及时了解民情、民意,认真解决群众热点难点问题。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方针,认真做好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干部正常晋级、公开选拔竞聘和交流轮岗工作,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岗位责任制,进行科学严谨的绩效考核,增进队伍活力,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公积金管理队伍。要进一步深化文明创建活动,巩固文明创建成果。进一步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行业文化创建活动,着力塑造具有鲜明行业特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的扬州公积金人精神。通过深入开展“三解三促”、道德讲堂、文明窗口创建、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全面推进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劳动模范和技术能手等行业文明与先进创建工作,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强劲的精神和文化动力。
(八)围绕“改革创新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多层次理论和政策业务研究,有效服务发展大局
“十三五”作为扬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重要阶段,在机遇与挑战交织的大环境下,更需要通过加强多层次的理论与政策业务研究,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更加有效地推进实施扬州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从宏观层面,必须结合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发展实际,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努力克服因制度设计、环境变化和思维惰性带来的束缚,切实解决创新动力不足、应对风险挑战能力不强、推进制度加快协调发展的路数不多等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我国住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三五”期间,要紧密结合扬州发展的实际,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对推动农民工市民化,提高以人为本的城镇化质量和去库存、稳发展方面的理论与政策业务研究,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从中观层面看,要按照省委“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的“在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的基础上向住有宜居迈进”的要求,深入研究探索正确处理“保证缴存职工基本住房需求”与“适应缴存职工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关系,以增进职工住房福祉为出发点,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对职工实现住有宜居更高层次目标的支持促进作用。从微观操作执行层面来看,修订后的《条例》将为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提供法治保障,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在学习领会《条例》规定精神的基础上,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扬州”的发展大局,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依法行政要求,深入开展怎样更加有效扩大制度覆盖、提高缴存质态、增加资金供给、规范使用运作、完善绩效考核、促进全面发展等方面的理论与政策业务研究,形成一批课题研究成果,以发挥理论与政策业务研究对推进“十三五”规划实施和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舆论引导、智力支持、决策保障、发展动力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0一五年十二月
附件:扬州市“十二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表
扬州市“十二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表
年度 项目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合计 |
新增开户人数 | 81672 | 76759 | 77479 | 78919 | 76596 | 391425 |
开户职工数 | 575467 | 625634 | 672856 | 687170 | 714630 | |
实缴职工数 | 406661 | 435263 | 452264 | 476976 | 485105 | |
比上年增幅(%) | 10.55 | 7.03 | 4.00 | 5.46 | 1.70 | |
年归集额(万元) | 272856 | 342251 | 403323 | 471565 | 521597 | 2011592 |
比上年增幅(%) | 19.8 | 25.4 | 17.8 | 16.9 | 10.6 | |
累计归集额(万元) | 1587277 | 1929528 | 2330957 | 2802522 | 3324119 | |
累计归集余额(万元) | 767310 | 933890 | 1102685 | 1297700 | 1478250 | |
年提取额(万元) | 133569 | 175672 | 232635 | 276552 | 341046 | 1159474 |
占当年归集比例(%) | 49.0 | 51.3 | 57.7 | 58.6 | 65.4 | |
年办理贷款笔数 | 6831 | 9268 | 11604 | 11277 | 15220 | 54200 |
累计办理笔数 | 77683 | 86951 | 98555 | 109832 | 125052 | |
年度贷款额(万元) | 164383 | 267424 | 331652 | 319500 | 462674 | 1545633 |
累计办理贷款额(万元) | 1181012 | 1448437 | 1780087 | 2099616 | 2562290 | |
累计贷款余额(万元) | 580470 | 755667 | 971203 | 1165732 | 1482412 | |
个贷比率(%) | 75.7 | 81.1 | 88.1 | 89.8 | 100.3 | |
增值收益额(万元) | 11368 | 18620 | 22595 | 27784 | 46880 | 127247 |
风险准备金额(万元) | 3728 | 3114 | 11282 | 14578 | 12560 | 45262 |
管理费用(万元) | 5349 | 11137 | 4065 | 5530 | 16731 | |
保障房提取额(万元) | 2291 | 3802 | 6441 | 7676 | 17588 | 377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