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档案局:
为提升档案事业发展水平,更好地发挥档案工作在传承历史文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根据扬府办发〔2015〕51号“关于做好‘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档案局编制了《扬州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扬州市档案局
2016年8月29日
扬州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加快推进全市档案事业发展,依据《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江苏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扬州市档案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发展情况
“十二五”时期,我市档案工作按照《扬州市档案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积极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锐意进取,务实创新,大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档案馆库建设全面推进。市档案馆完成改扩建工程,馆库面积达12315平方米,设施条件得到极大改善。高邮市建成7500平方米档案新馆,仪征市、江都区分别启动9500平方米、6000平方米的档案馆新建或改建工程。
(二)档案馆资源建设力度加大。各级档案馆新接收、征集各类档案资料共29.7万卷(册)、68.9万件。市档案馆接收、征集档案资料1.5万卷(册)、24.3万件,其中,征集(复制)与扬州有关的民国档案资料3万页,弥补了馆藏空白;持续开展扬州“院士档案”“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等专题档案资料征集工作,馆藏特色进一步彰显。
(三)档案馆基础业务水平明显提升。各级档案馆共接待查档1.2万人次,提供档案资料7万卷(册、件)次。推出电话查档、信函查档、异地查档出证等便利服务方式,方便查档利用。宝应县、邗江区档案馆晋升国家一级档案馆,仪征市、江都区档案馆晋升国家三级档案馆;宝应县档案馆创成江苏省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四)档案规范化切实加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完成规范化管理测评1019个,其中五星级22个。市直国资监管企业开展《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工作,企业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在全市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服务年”活动,档案工作达省二星级以上标准乡镇(街道)46个,达省一星级以上标准行政村(社区)773个,52个国土所、64个财政所实现了档案工作规范化;邗江区创成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
(五)档案数字化步伐加快。各级档案馆共建成742万条案卷级和文件级目录数据库、2393万页全文数据库,同时建立了音视频、报纸、志书、下放知青等专题目录数据库。市档案馆建成235万条案卷级、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和专题目录数据库以及663万页全文数据库,全面启动市数字档案馆二期工程。机关单位档案数字化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年度档案数字化率超过40%。
(六)档案编研成果丰硕。开发利用档案资源,编辑出版各类档案文化产品,《清宫扬州御档》《江苏省明清以来档案精品选·扬州卷》《〈清宫扬州御档〉解读文集》《扬州印迹》等获省档案文化精品奖。《扬州史志》《扬州大事记》数次改版,特点和影响进一步彰显。推进《辉煌的历程—中国共产党在扬州》大型图片史料展布展工作,并实现对外开放,档案馆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功能进一步完善。
(七)档案队伍建设成效明显。组织开展创先争优、“五型机关”创建、规范管理深化年和“最美档案人”活动。市档案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1~2012年度、2013~2014年度“扬州市文明单位”,档案管理处荣获省级“巾帼文明岗”称号。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市档案局60%的干部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举办业务培训班19期,培训2500多人。
“十二五”时期,我市档案事业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全社会档案法治意识有待提高,档案规范化建设存在地区、部门的不平衡,档案现代化步伐仍跟不上信息社会的发展趋势等。这些问题与不足需要在“十三五”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和战略目标,深入推进档案法治建设、资源体系建设、利用体系建设、文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安全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档案事业发展水平,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扬州”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以基本建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档案事业发展体系为总体目标,坚持依法治档理念,市级党政机关、省级以上开发区和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档案室均达到省星级规范标准;档案资源更加丰富,全市综合档案馆馆藏总量增长30%;档案利用服务更加便捷,公众满意率98%以上;编研成果更加多元,年均推出精品力作5部以上;档案馆(室)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全市馆藏档案数字化率达90%以上,室藏档案数字化率达70%以上,机关单位办公自动化或业务系统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年度归档率达90%以上;档案安全防范体系更加健全,档案网络和信息系统风险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档案法治建设
积极争取将档案管理纳入市立法计划,并推进实施。及时研究和总结实践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实行有针对性的规范性文件。完善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程序,推进标准化、精细化。制定和实施扬州市档案“七五”普法规划,增强全社会档案法治意识。切实履行档案行政监督执法主体职能,探索和创新监督指导新模式和新方法。加大行政执法和监督力度,对违法违纪的部门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加强档案执法队伍建设,开展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二)扎实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
1.依法开展档案接收。按照《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实行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同步接收,加大各类民生档案的收集力度,加强对特殊载体档案的收集工作,确保应进馆的各类档案及时接收进馆。
2.创新开展档案征集。加强重要珍贵档案和散存在社会各方面的档案资料的征集接收工作,积极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等单位开展馆际交流与合作,征集反映扬州历史的运河档案、盐运档案、民国档案等。开展名人档案征集,征集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突出贡献、有重要影响的名人和扬州籍名人档案。开展口述历史档案、城市(乡村)记忆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等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征集接收反映本地区历史文化和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史料,丰富、充实各类专题档案。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档案征集,确定征集对象,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实地征集、采访,全面收集、展示扬州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历史演变、建筑风貌、自然生态、民俗风情,留存名镇名村历史记忆。
3.加强机关单位档案形成管理。继续开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推动各单位制修订适合本机关、本系统的档案管理办法,修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做到应归档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保管安全。重点加强司法、廉政建设、审计工作记录材料的归档管理,加强对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工作档案管理的监督指导,公安、法院、检察院、地税、工商、交通、供电、烟草、电信等部门档案室达到省五星级规范。提升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档案工作整体水平,省级以上开发区和园区档案室均达到省星级规范标准。统筹、整合档案资源合理布局和共建共享,鼓励档案工作基础较好、条件成熟的行业或部门成立专业档案馆。
4.加强企业档案形成管理。落实《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管理期限规定》,狠抓国资监管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对新经济组织、新兴行业、新兴产业档案工作的指导,鼓励、引导重点民营企业逐步建立档案工作。继续指导监督改制、终止、关闭企业档案处置工作,稳妥安全地确定档案的归属流向。
5.加强重大项目、重大活动档案形成管理。按照“建一流工程,创一流档案”的要求,建立、完善重大项目档案管理办法、标准规范,对重大项目档案工作开展分类指导和检查,重点服务“三园两创”载体建设、“扬州智造”产业升级、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打造、“健康中国扬州样本”打造等全市“十三五”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围绕2016年扬州获得联合国人居奖10周年、2018年江苏省第十九届运动会在扬州召开、2021年连淮扬镇高铁全面通车和世界园博会在扬州举办,开展重大活动档案的指导管理。
6.促进农业农村、社区档案管理和家庭建档。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在全面规范建档的基础上,完善档案用房、档案保管设施,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进一步提高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强化县级综合档案馆对农业农村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将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社区档案纳入国家档案资源体系。推动家庭档案建设,制定家庭档案管理办法,引导有条件的家庭建立家庭档案。
(三)积极完善档案利用体系建设
1.推进综合档案馆依法开放。完善和实施档案鉴定开放工作制度和程序,依法推进馆藏档案的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现行文件中心、电子文件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档案馆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的功能,满足社会各界依法及时获取、利用政府公开信息、现行文件的需求。
2.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积极推进档案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在服务理念、服务环境和服务方式等方面不断推陈出新,改进查阅方式,简化利用手续,最大限度地满足利用者的需求。响应社会治理创新的要求,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和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成果,推动档案资源远程利用以及“异地查档、跨馆出证”工作,逐步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档案查阅服务平台全覆盖,各类民生档案一站式查阅。
3.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开发利用馆藏档案资源,定期举办反映中国共产党辉煌成就和地方历史文化的专题展览,并精密组织、精细服务,吸引更多人“走进档案馆”。定期举办“档案馆开放日”,精心策划选题,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受公众欢迎的活动,充分发挥好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
4.实施重要珍贵档案的保护开发。认真制定重要珍贵档案抢救保护专项规划,积极做好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室藏重要珍贵档案的抢救保护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择1~2项专题,进行市级层面的统筹保护开发。
(四)着力开展档案文化建设
打造系列档案文化精品。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抓住扬州泰州分设20年、改革开放40年、扬州解放70年等重大时间节点,开展专题档案编研,打造“定制型”档案文化产品。深度挖掘地方历史人文资源,开发利用馆藏清代、民国档案史料,编辑出版《清宫扬州御档》(续编)、《民国扬州档案荟萃》等,打造“专业型”档案文化产品。发挥扬州市档案馆“扬州市口述史研究基地”作用,分专题编辑《扬州口述史资料汇编》,打造“普及型”档案文化产品。发挥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功能和作用,在接待服务好观众参观《辉煌的历程——中国共产党在扬州》展览的同时,不断完善展览内容,提高讲解水平,增强展览的震撼力和感染力;同时充分利用展厅第二室,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因时制宜,适时举办不同类型的主题展览和档案史料陈列,打造“宣教型”档案文化产品。
(五)全面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
1.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加强数字档案馆项目建设,整合网络平台和基础设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数字档案信息进行全面收集、规范管理、安全保存和高效利用。推进数字档案馆等级创建工作,“十三五”期间,力争全市7个国家综合档案馆全部达到省4A级以上数字档案馆标准,市档案馆完成数字档案馆二期工程建设并通过国家级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将数字档案室建设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系统建设,建设与各级数字档案馆同步配套的数字档案室。
2.加快数字档案资源建设。加快馆(室)藏档案存量数字化步伐。全市所有档案馆规范建立馆藏全部档案的目录数据库,馆藏档案数字化率达90%以上。按照信息化相关标准和具体要求,指导档案室有序开展室藏存量档案的数字化,室藏档案数字化率达70%以上。推进档案室增量电子化工作。确定档案室电子文件归档范围和电子档案管理要求,加强档案室电子文件收集与归档,实行电子文件与传统载体文件材料同步归档,办公自动化或业务系统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年度归档率达90%以上。依法开展电子档案的交接工作,实现电子档案和实体档案“双套制”移交接收。
3.提升应用系统建设和档案信息服务水平。基于局域网和政务网平台,加强档案事务办理、业务交互和决策支持系统建设,提升馆室业务管理智能化和规范化水平。开展馆际档案信息整合和数据安全备份系统建设,提升全市档案业务融合和集中服务水平。按照“互联网+档案”模式,完成数字档案馆网站系统设计开发,建立开放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化服务平台,优先推动与民生保障相关的档案信息共享服务。开展基于移动终端的新媒体平台系统建设工作,实时推送档案信息,拓展档案宣传和服务新途径。开展档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规范档案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信息系统平稳、高效运行。
(六)不断强化档案安全体系建设
1.推进档案馆库建设升级。综合档案馆馆库全部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建设标准要求提档升级,面积达标、布局合理,办公、技术用房完备,并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保护设施设备,仪征市、江都区、广陵区档案新馆建成并投入使用。检查监督机关档案室工作,启动“标准化档案室”建设,促进机关档案室硬件建设规范达标。
2.确保档案实体安全。完善落实档案库房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档案库房的安全管理和检查。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改善档案安全保护条件,配备监控报警、温湿度自动控制、自动灭火、除尘消毒等设施设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
3.确保档案信息安全。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安全高效可信应用。建立完备的档案备份机制,按照远距离、跨区域的异地存放要求,对馆藏重要档案和档案数据进行异地异质备份保管。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制度,完善档案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程序,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在公开共享、开发利用等过程中的安全评估与保护,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涉密计算机和涉密载体管理,强化涉密人员保密意识,确保档案网络及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失密、泄密、数据丢失事件的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档案工作组织领导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和政府领导、档案部门归口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档案工作机制。建立档案工作考评考核机制,将档案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对各地、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尤其是加大对档案保护开发和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档案事业经费随国民经济及财政预算增长而递增。
(二)优化档案事业发展环境
加大档案宣传力度,依托已有的档案宣传阵地,掌握档案宣传工作的主动权。加强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广泛传播档案文化,扩大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营造有利于档案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提升档案干部队伍能力
健全档案干部培养机制和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加大档案系统干部任用和交流的力度。积极参与省档案人才“151工程”,加强档案业务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为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继续抓好档案干部在职学习和档案业务继续教育培训,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积极与党校、高校合作开展档案干部培训。健全档案专业职称评聘机制,改进档案人才评价方式。
(四)拓展档案工作合作交流
抓住“跨江融合发展”机遇,积极与苏南、上海等地区加强区域和馆际的合作交流,积极拓展多边和双边合作项目。重点围绕城市(乡村)记忆工程、重要珍贵档案保护开发等项目,开展全市馆际合作项目。加强与档案界同行的业务交流和相互了解,学习借鉴先进档案管理理念、制度和实践经验。加强档案学会、档案工作协作组的建设与管理,活跃学术研讨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