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镇江市“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
镇江市“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赋予江苏发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围绕“三高一争”奋斗目标,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同步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根据《江苏省“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基本思路》,制定本规划。
一、镇江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
(一)“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状
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全面提升。各层各级新出台惠残政策达20多项,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不断扩大了“两项补贴”覆盖面,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已覆盖到无业困难精神、智力三四级残疾人,护理补贴已覆盖到所有重度残疾人,目前,全市有26365名残疾人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0416名残疾人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全市残疾人社会保险主要险种参保率、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稳定在98%以上。深入五类贫困残疾人家庭访贫问苦,残疾人生活救助累计达2800多户,临时救助达2300多人。
残疾人就业增收能力全面提高。在镇江市区开设了金手指盲人按摩旗舰店和17家“金手指”盲人按摩连锁店,全市扶持盲人按摩店达50多家,帮助182名盲人实现了就业。建成各级各类扶贫基地21家,安置残疾人1072人,辐射带动1544户残疾人就近就便就业。句容市、扬中市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开辟了贫困残疾人稳定增收新渠道,332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年收益均超过3000元。建成了镇江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DARK有爱,助残‘双创’”服务品牌已成为市残联机关服务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响亮品牌。各市区采取各种方式建成了辅助性就业调配中心,共收录了9大类40个产品项目,丹阳市“授之羽”辅助性就业调配中心被全省表彰为创新创优示范项目。全市举办种植养殖业、服装裁剪、电脑操作、盲人按摩等技能培训班110多期,新增实名制培训2009人,新增辅助性就业1400人,新增实名制就业2822人,城镇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青壮年残疾人就业率平均达90%以上,农村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青壮年残疾人转移就业率平均达70%以上。4947名农村建档立卡残疾人已全部脱贫。
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效益全面提升。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达到24家,镇江市区、丹阳市、扬中市实现了全类别全覆盖,累计1750多名各类别残疾儿童得到手术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精准救助,4973名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全市基本康复服务人数达10998名残疾人,覆盖率100%。润州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建设成果显著,残疾人康复18个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改造提升了12家社区康复示范点,设立了6个辅具租赁点并配发辅具314件。镇江市区开展了成人康复服务项目,形成了“分层级诊疗、分阶段康复”的新型康复服务模式。丹阳市残疾人随时随地拿起手机能够实现“一键点击”精准康复服务,句容市建立了“一键输入”全市精神病免费服药服务系统,扬中市推行了康复网格化服务,丹徒区积极探索了残健共融康复服务模式,京口区“小星星”康复服务机构成为自闭症儿童康复响亮品牌,润州区“星星家园公益服务中心”为残疾人提供多功能便民服务。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建成。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实现了市、县(区)、镇(街道)全覆盖。目前,镇江市公办托养中心实现寄宿制和日间照料托养150余人,首创“就业型托养、自服务运营”模式获得各级高度评价。全市有2300余名残疾人在102家各类托养机构接受服务。5个市区建成了综合服务中心,全市建成残疾人之家152家,残疾人基层康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残疾人文体活动场所、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等服务平台全面建成并规范运行,扬中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走在全省县级市前列,润州区迎江路社区残疾人之家得到省残联的高度认可。
残疾人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全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9%以上,6-14周岁未入学儿童能够享受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等免费基础教育,贫困残疾人高中、大学就读得到相应救助。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丰富,社会化资源共享,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普及,残疾人文化艺术和竞技体育水平全面提高,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选手、文化艺术人才和体育运动员屡次在全国、全省各类大赛中荣获好成绩,涌现了刘静、邹莉娟、陈娇娜、唐晓语等一批优秀体育运动员和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镇江市残联先后被中残联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表彰为“群众性体育先进单位”“残疾人体育工作先进单位”。
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有力。每年为全市6万多名持证残疾人免费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642户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更换了278块新车牌,在全省首家开通了120无障碍报警通道,扬中新宁村通过了全国无障碍村镇验收;在全国首创了“残疾人诉讼服务联络站和镇江市残疾人维权法庭”,镇江市法律救助工作“四个一”经验做法被中残联作为先进典型向全国推广,被省残联表彰为创新创优示范项目,全市五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因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而引起的集访事件。
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环境更加优良。大力扶持和吸纳公益性、社会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全方位、全时空渗透扶残助残活动,成立了镇江市福利助残基金会,打造了“星火”公益助残联盟,吸纳了50多个志愿者团队加入志愿助残队伍,各级党政领导、党政机关带头向贫困残疾人捐款捐物,促进了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营造了尊重、关爱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句容市“邻家妈妈”机构负责人杨金凤被全国表彰为助残先进个人。面对前所未有的疫情冲击,汇聚社会各界爱心力量开展“爱心接力”助残行动,实施“春风行动”就业援助线上线下服务,指导服务机构开通残障儿童、托养学员网上课堂,为23家盲人按摩机构送去暖心政策、爱心疫情防控物资大礼包、安全生产知识及工具,面向全社会开通了“爱你爱你”(85112020)心理咨询、心理干预服务热线,实现了疫情防控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双丰收。
(二)“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还存在思想观念滞后、重点不够聚焦、措施不够创新、特色项目不多、人才队伍比较缺乏等问题和短板,制约着残疾人事业发展从高速度向高质量转变的进程。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客观存在,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实际困难和社会矛盾还比较多,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无力脱贫和兜底保障的特殊困难对象仍然是难中之难、困中之困的问题,残疾人康复服务、就业扶贫、法制建设和维权等领域也出现一些新矛盾和新问题,各类交通事故、安全事故、职业伤害和环境因素等导致残疾人口数量和类型呈现复杂变化,等等。从残疾人需求变化看,残疾人对便利性、宜居性、多样性、公正性和安全性的需求特点突出,政策提标扩面、服务提质增效要全面加强;从工作推进方式看,还存在输血多于造血,给予多、赋权增能少,重建设、轻管理和弱服务现象还比较突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有待进一步深化;从社会认知看,还一定程度存在照顾多于理解、同情多于尊重、回避多于包容,融入融合融化的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
(三)“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环境
到“十三五”末,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顺利完成、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基本实现,“十四五”时期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成为当前共识,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要任务的城市治理进入全面推进期,为镇江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把残疾人这一特殊困难群体的冷暖疾苦放在心上,采取一系列助残惠残政策举措,合力推进全省残疾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全省残疾人脱贫攻坚基础更加扎实,生活保障基础更加稳固,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充分,社会影响更加广泛。
当前,镇江正处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市委市政府提出“三高一争”的奋斗目标。面对新形势,全市各级需要紧扣中央、省、市指示精神,把重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发力、协同发力、精准发力,全面攻坚克难。
二、“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和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共同富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在就业、康复、教育、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建设、维权等领域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进一步增强广大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与全市人民一道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牢牢把握残疾人事业发展正确方向,引导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听党话、跟党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残疾人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切实做好改善民生各项工作,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残疾人在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发挥好残疾人自强模范、特殊人才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残疾人保持乐观向上、自强不息的精神状态,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书写别样的人生精彩。
坚持高质量主题。紧贴残疾人事业发展实际,兜底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建设高品质残疾人服务机构,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汇聚全社会优秀资源,为残疾人共享、融合、康复、增能、致富创造更好环境,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聚焦“强三性”“去四化”,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残联改革和服务创新,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残联组织。
坚持统筹协调。围绕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着力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基本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完善,实现残疾人事业在城乡、区域与相关人群之间更加平衡、更加充分、更可持续地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覆盖、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基本健全,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生活得到明显改善,民生福祉得到持续提升,残疾人平等权利基本实现,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城乡区域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无障碍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和社会支持网络逐步完善,残疾人事业现代化进程加速推进。
专栏1 “十四五”镇江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 ||
指 标 1.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2.城乡残疾人新增就业人数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4.新增残疾人托养服务人数 5.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6.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7.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8.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10.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11.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12.低收入残疾人居家无障碍(适老化)改造覆盖率 | 目标值 >6% 4500人 100% 1500人 100% 100% >99% >99% ≥98% ≥98% ≥98%
>80% | 属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
三、“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完善残疾人康复新体系
1.构建残疾预防控制网络。全面落实《江苏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制定实施《镇江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突出优生优育、儿童健康管理、慢性病防治、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等重点防控内容,形成以社会和家庭为基础、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机制。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残疾预防的认知度。
2.建成市级残疾人康复医院。整合从事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机构、设施和人员等资源,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引进优秀的康复医疗服务机构,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打造综合性的残疾人康复医院,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和医疗康复、护理、咨询、转诊转介等服务,与市级医疗机构合作推进成人康复服务项目,变“人人享有”为“高质量享有”。
3.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协议管理机制,推进县域残疾儿童康复全类别覆盖。着力推动康教一体化康复服务,强化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教育或医疗资质管理,研究制定儿童康复救助绩效评估办法,提高儿童康复机构准入标准和救助质量,培育一批区域范围内专业性强、服务水平高的示范性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完善人工耳蜗救助管理工作,加强大龄肢体(脑瘫)残疾和孤独症儿童少年康复服务。
4.创建辅具服务新模式。改进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方式,推行智能化评估,提高残疾人对辅助器具的认知度、需求度和服务满意度。完善残疾人基本辅具适配补贴制度,制定辅助器具租赁和货币补贴办法,优化辅具服务流程,缩短辅具适配周期。开展“互联网+”辅具适配服务,依托社会化服务资源开展辅助器具租赁服务,支持医疗、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实现辅具服务多点、多形式覆盖。
5.提升社区康复服务功能。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残疾人之家”、家庭医生签约等平台和形式,加强社区康复队伍建设,制定社区康复服务标准,出台社区康复补贴政策,倡导社区康复融合发展,逐步形成便捷、高效、务实的基本康复服务新模式,确保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康复服务率100%。将残疾人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夯实社区康复基础,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丰富残疾人个性化服务内容,实现有需求的残疾人签约率达到100%。
6.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借助市级残疾人康复医院等平台,实施医疗和教育领域康复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建立完善残疾人康复人才培训考评制度,将残疾儿童康复人才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分别纳入教育、卫生系统评聘体系。建立健全各类康复专业人才培训实践基地,推行跟班式学习培训模式,发挥技术示范和传帮带作用。
专栏2 残疾人康复服务重点项目 |
1.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项目。建立残疾儿童早期筛查、早期干预、早期康复服务体系,试点建立新生儿生长发育筛查动态监测机制。优化人工耳蜗救助流程,提升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水平,在全市建成10家各类别残疾儿童康复示范性机构。 2.残疾人康复医院建设项目。市级残疾人康复医院建成并正式运行,成为全市全生命周期全类别残疾人康复示范性机构。 3.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项目。进一步完善残疾人辅具适配补贴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信息化水平,为有需要的残疾人提供常态化、便捷化、多层次、高质量的辅助器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 4.康复专业人才培养项目。加强康复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才规范化培训,将康复纳入全科医生、家庭医生签约、村医等培养培训内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化动作模式,稳定一支服务全市残疾人康复服务现代化人才队伍。 |
(二)探索残疾人就业创业新机制
7.构建多元化就业服务体系。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服务原则,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健全覆盖残疾人、用人单位、社会机构的政策保障体系和按比例就业信用体系,营造更好的就业制度环境,促进广大残疾人体面劳动、全面发展。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专业组织和市场主体,健全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加强就业数据库建设,建立残疾人就业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跟踪反馈机制,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全链条精准化服务。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大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力度和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等措施,有效落实就业、培训等奖励补贴政策。加强残联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加快职能转变,做好就业服务项目开发、行业指导与评估监督,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建立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优化就业服务流程,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档案,实现人岗精准匹配,提高就业率和稳岗率。
8.打通多渠道就业创业通道。全面落实按比例就业,鼓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招录和安置残疾人。扩大残疾人集中就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盲人按摩等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健全覆盖城乡各类残疾人的培训体系,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通过多种形式为残疾人和用工单位提供个性化、订单式培训,全面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开展农村残疾人现代化农业项目技能培训,推广“光伏发电”等特色增收致富项目,促进残疾人灵活就业和增收致富。采取奖、补、扶、帮等手段,加大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扶持力度,支持“残疾人之家”等机构开展辅助性就业,丰富各级辅助性就业调配中心劳动项目,走出一条符合残疾人群众需求的辅助性就业新路子。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和带动劳动就业,加大创业补贴、创业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培养、扶持和宣传残疾大学生、农村残疾人等“创业标杆”先进典型。
专栏3 残疾人就业创业重点项目 |
1.补贴类:健全完善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补贴、残疾学生实习见习实训补贴、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补贴、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补贴等。 2.奖励类:健全完善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等政策。 3.服务类: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认定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省级、市级残疾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每个市、区至少1家。盲人按摩提升项目。各市、区培育不少于1家盲人按摩龙头机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每年全市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率达70%以上。 4.其他就业创业项目:培养20名省级、市级残疾人创新创业人才。结合实际建立残疾人非遗传承培训基地或大师工匠室,组织开展师带徒培训,培养残疾人工匠。鼓励残疾人从事社交电商、直播电商、内容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就业。 |
(三)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全覆盖
9.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多元化、全方位促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建设,健全完善以寄宿制托养服务为依托、镇(街道)日间照料为主体、居家照护为基础的托养服务体系,着力保障好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托养照护。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改善残疾人托养服务基础设施条件,增强公共服务提供残疾人托养服务的能力。鼓励支持养老、医疗机构承接残疾人托养服务,加大对民间投资兴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扩大残疾人托养服务供给。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购买服务、评估监管和人才培养等制度,培育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提升托养服务内涵水平。
10.规范化运营托养服务机构。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残疾人托养机构服务运营规范》,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实行残疾人托养服务动态化监督管理。全力打造市级残疾人托养中心,引进先进的专业化医疗康复机构,建成“康、疗、养、护”为一体的残疾人新型托养服务机构。各市、区公办托养服务机构,因地制宜、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原则,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借助基层“残疾人之家”“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平台和机构,引导扶持社会组织和个人领办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机构,形成经办主体多元化、服务形式多样化、运作机制公益化的集中托养服务机构网络,努力满足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需求。
(四)大力提升残疾人教育水平
11.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加快发展学前特殊教育,积极为残疾婴幼儿提供早期康复教育服务。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不断完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集中教育、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的办学体系。积极发展中等以上职业教育,全面实施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继续开展残疾人学历教育,加强残疾人个性化培训,挖掘和培养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
12.增强残疾人教育保障能力。健全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教学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面落实残疾学生从学前到大学享受全过程免费教育待遇,对残疾人教育专项补贴适时提标扩面。充分发挥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和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功能,以普通学校为主、特殊教育机构为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将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并优先支持,加强特教巡回指导教师、融合资源教师、康复治疗师、康复训练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切实提高特教教师待遇,着力提升特殊教育内涵质量。加大国家通用手语和盲文推广力度。
专栏4 残疾人教育重点项目 |
1.残疾幼儿学前教育发展项目。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残疾幼儿,落实残疾幼儿学前教育免费政策。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开展学前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 2.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巩固提高项目。建立完善残疾人教育指导性机构,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摸底排查和规范评估,给予科学的教育安置。完善送教上门工作机制。 3.残疾人职业教育提升项目。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机构至少开设1至2个适合残疾人的职业教育专业。将职业教育与就业技能提升紧密结合,提高残疾人职业教育教学质量。 |
(五)织密更多层次更可持续的生活保障网
13.加强社会保障和救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保持各项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残疾人返贫动态监测和政策兜底保障动态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等群体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健全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做到应补尽补、适时提标扩面。建立富民增收、产业扶持的长效机制,稳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在重点地区开展富民强村帮促行动,促进实现共同富裕。完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政策,健全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补贴、医疗救助和支出型困难救助政策,提高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标准,探索建立残疾人专属商业保险制度。
14.提升福利保障水平。健全残疾人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明确服务项目的对象、范围、内容、支出责任和质量要求,依托“残疾人之家”等服务平台,为残疾人提供专业、适宜、便利的公共服务。对具有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残疾人服务机构,参照民政部门的养老服务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落实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活动场所和使用公共设施、网络通信等享受优先优惠服务。
专栏5 残疾人社会保障项目 |
1.最低生活保障。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可单独纳入低保。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按规定给予生活救助。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100%。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3.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健全完善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办法和措施,对困难残疾人开展经常性走访、慰问和探视,协调解决各类突发矛盾和问题。 |
(六)强化残疾人组织和队伍建设
15.加强残联组织和队伍建设。聚焦“强三性”“去四化”,持续推进残联组织改革。强化协管职能,完善对市、区残联领导班子的考察和选拔工作,协助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强化镇(街道)残联建设,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实现全覆盖。增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功能,切实发挥“代表、维权、服务、监督”作用。加强残疾人事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专兼挂”等多种方式,增强各级残联组织工作力量。重视残疾人干部、青年干部、基层干部培养选拔,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残联干部队伍。加强基层专职委员队伍建设,搭建上升通道,改善薪酬待遇,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专职委员履职能力。
16.大力培育助残社会组织。建立“星火”公益助残社会组织资源库,引导社会组织充分参与渗透残疾人事业发展全过程。充分发挥市场、民间力量、社会资源等作用,扩大公益助残服务项目和残疾人公共服务供给,推动残疾人专门协会、公益助残组织、志愿助残服务队伍等为残疾人服务。健全志愿者助残激励机制,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在镇(街道)、村(社区)建立服务站、联络点,造就一支为残疾人提供稳定服务的志愿者队伍。
(七)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17.加快残疾人事业法治化进程。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机制体系,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残联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商机制,完善困难残疾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残疾人地方法规,加强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确保残疾人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得到及时有效维护。拓宽残疾人诉求反映渠道,充分发挥网络信访平台作用,确保残疾人信访事项办理及时高效。
18.构建无障碍环境体系。持续推进市、县级(市、区)、镇(街道)、村(社区)无障碍环境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残疾人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质量和层次。加快推进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服务场所、居家环境、信息交流等无障碍环境建设,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验收、管理、维护责任,将无障碍设施纳入城市精细化治理内容。新增公交车辆应优先选择低地板公交车,公共停车场所和居民住宅应按国家标准设置方便残疾人的专用停车泊位,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应为残疾人提供停车减免服务。加大无障碍理念和知识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界和残疾人广泛参与无障碍督导和促进工作。
(八)丰富残疾人文体生活
19.让残疾人充分享受精彩的文化生活。建立完善以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为依托,以残疾人文化服务设施为补充的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全面提升图书馆、博物馆、公园、旅游景区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便利服务水平。完善残疾人文化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打造残疾人全民阅读品牌,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数字化服务。发挥主流媒体的主阵地作用,综合利用社交媒体等优秀资源,多形式、多载体传播主流思想舆论,形成立体化残疾人事业宣传格局。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拓展残疾人文化内涵,推动残疾人文化交流,引导残疾人群众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认知认同,增强残疾人文化自信。发展和扶持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打造一批镇江特色残疾人精品文化作品。
20.让残疾人融入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加强残疾人康复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继续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 “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推进社区残疾人康复体育和重度残疾人居家康复体育服务。普及适合残疾人的活动项目,推行基层残疾人群众性体育示范点建设,全面融入全民健身计划。完善残疾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加大残疾人体育设施建设,加强残疾人体育人才培养,营造群众性体育运动浓厚氛围。
专栏6 残疾人文体体育重点项目 |
1.残疾人文化活动项目。引导鼓励残疾人参加“残疾人文化周”“文体助残公益行动”“书香中国·阅读有我”等公共文化活动,帮助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五个一”文化服务(读一本书、看一次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集体文化活动)。 2.残疾人文化服务项目。为盲人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大字读物、数字阅读、无障碍电影电视版本。鼓励并推进电影院线、有线电视提供无障碍影视服务。推动电视台开播通用手语栏目。 3.残疾人文体艺术项目。打造一批精品文化艺术项目,参加全省、全国残疾人文化艺术汇演、残疾人单项艺术演出展示活动。 4.残疾人体育健身项目。开展经常性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市及各市区每年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不少于5项次,举办单项残疾人体育比赛不少于1次。支持和鼓励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大力培养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组队参加省级及国内外大项体育赛事。 |
(九)提升残疾人信息化水平
21.建设“智慧残联”。依托和参照全省残联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和模式,加强人社、教育、卫健、民政、公安等部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打造“智能化”残联服务平台,形成全市残疾人服务资源库,建立镇江市残疾人大数据中心,与城市大数据中心融合共享,为残疾人康复、就业、出行等提供精准服务,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确保可控可靠。
22.实施残疾人证智能化管理。推进残疾人证新办(补办)、换证、迁移、等级变更、注销“市内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规范残疾评定、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实现残疾人证的核发、使用和管理更加高效、便捷。
四、保障“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年度重点考核目标,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评价体系,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状况纳入市、区综合考核内容,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把残疾人工作纳入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残疾人服务的精准度、覆盖率和品质化。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立足实际,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保障和救助政策措施,健全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与运行维护补贴制度,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责任,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要加强残疾人法律法规执法监督检查和调研,推动残疾人法律法规的落地落实。
(二)强化经费保障。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力度,将各级残疾人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力度,确保按时足额征缴。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确保福利彩票本级留成公益金中不少于20%用于残疾人事业。各级体育部门每年在体育彩票的本级留成公益金群体经费中,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加强各级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募款捐助能力,不断扩大助残覆盖面。注重政策引导,鼓励更多社会资金参与残疾人事业,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残疾人事业多元投入格局。加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力度,研究制定新形势下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实施意见,列出购买服务清单,规范购买服务流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创新残疾人服务供给机制和方式,提升残疾人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促进残疾人公共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把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作为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导、协调各类媒体广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扶残助残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融合”的现代文明理念,积极宣传残疾人自强典型新风采、社会助残新举措、残疾人事业发展新成绩,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帮助残疾人更好地掌握政策、用好政策。
(四)加快创新改革。坚持依法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重视理论研究,积极探索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新路径,在制定地方法规和重大公共政策过程中充分考虑残疾人群体的利益,不断完善惠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组织、联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方面专家着眼于科学发展、法治理念、精准发展等方式,把残疾人事业发展理论与实践研究,纳入全市重大社会科学研究范围,完善与社会单位合作研究的机制,在残疾人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各地残疾人工作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和管理手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和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
(五)强化监督评估。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定期检查规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中的问题。根据不同残疾人工作领域的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各个领域和各级执行进度的评估,加强对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和部门每年要向同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规划执行情况,在“十四五”中期和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和绩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