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镇江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已经第1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4日
2022年5月
目 录
前 言.............................................................................................. 5
第一章 发展基础......................................................................... 6
第一节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 6
第二节 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不断完善.............. 7
第三节 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健全.......... 8
第四节 “四信”建设亮点纷呈,运用场景不断拓展...... 9
第二章 总体思路...................................................................... 12
第一节 发展形势.............................................................. 12
第二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4
第三节 发展目标.............................................................. 16
第三章 构建重点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发展新格局................ 18
第一节 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18
第二节 大力推进商务诚信建设..................................... 20
第三节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21
第四节 积极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22
第五节 加强个人诚信建设............................................. 24
第四章 推进信用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 25
第一节 迭代优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25
第二节 深入推进信用信息共建共享............................ 26
第三节 强化信息安全保障............................................. 27
第四节 深入推进一体化信息化服务............................ 28
第五章 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30
第一节 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 30
第二节 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 31
第三节 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 32
第四节 加强重点领域的失信治理................................. 34
第五节 引导开展信用协同监管..................................... 37
第六章 培育发展现代信用服务市场..................................... 40
第一节 大力发展信用服务市场..................................... 40
第二节 强化信用便企促进经济发展............................ 42
第三节 强化信用惠民助力民生品质提升.................... 43
第四节 引导信用服务行业自律..................................... 44
第五节 加强信用服务机构监管..................................... 45
第七章 深入推进诚信文化宣传教育..................................... 47
第一节 强化诚信教育...................................................... 47
第二节 弘扬诚信文化...................................................... 50
第三节 加强诚信宣传...................................................... 51
第八章 保障措施...................................................................... 53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53
第二节 建设专业人才队伍............................................. 54
第三节 加强资金和政策支持......................................... 55
第四节 强化实施保障...................................................... 55
“十四五”时期,是镇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基本现代化建设的决胜阶段,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和镇江重要讲话精神,励精图治谱写“强富美高”新篇章的关键时期。面向新时代,镇江市将紧扣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使命任务,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努力实现“两个高于”[[1]],打造“三个城市”[[2]],争当“三个示范”[[3]],让“镇江很有前途”跑进现实。市场经济本质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也是“三高一争” [[4]]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镇江市信用体系建设要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放管服”改革,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发挥基础和支撑作用,不断为镇江市经济社会发展赋能。根据镇江发展实际和“十三五”期间发展基础,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按照国家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持续实施诚信江苏发展战略,深入推进镇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完成《江苏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信用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水平在全国261个地级市中排名95位,政务诚信建设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城市信用监测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在信用体系基础建设、“四信建设”[[5]]推进、新型监管机制构建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有效运行,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信用环境不断优化。
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相继出台信用制度文件123个,包括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公务员管理、诚信社区建设等各个方面。其中,综合性制度文件45个,行业制度性文件37个,信用奖惩制度文件43个,信用管理制度文件17个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和支撑。
高位协调机制不断健全。信用建设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项目,“十三五”期间先后四次调整领导小组,高规格成立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考核督查机制不断推进。制定《镇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办法》,信用工作综合评价纳入市级政府部门年度考核,组织专项工作进行推进。
智慧信用平台基本建成。依托“智慧镇江”,立足长远,以信用为切入口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全面优化信用平台数据归集、分析、查询、服务和应用支撑等功能,实现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公民个人五个入库率100%,完成企业法人库、公民库信用信息归集目录的编制,形成自动报送机制。
“信用中国-江苏镇江”门户网站基本完善。网站可提供信用咨询、信用警示、信用服务、信用宣传、信用修复等功能,满足了“互联网+信用”的工作需要。验收开通以来,网站点击率达48万多次,符合“信用中国”网站规范要求。
跨部门跨地区信用信息共享基本实现。逐步实现部门间信息数据的归集和共享,完成与省市场监管平台系统的对接,完成与人社局等19个系统数据库的对接,录入18岁以上全部的公民身份信息,累计归集入库信用信息2.5亿条,其中社会法人信息2600万余条,自然人信息2.3亿条。
“双公示”工作基本形成常态化和规范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内容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实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目标。“十三五”期间累计上报“双公示”信息218.1万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214.3万条,行政处罚信息3.7万条。
事前信用承诺得以实施。持续推进镇江市各部门、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替代审批制度改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等工作,市住建、财政等9个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申请主体均进行了事前承诺,全市21个领域56个环节通过“信用镇江”进行公示,每年信息公示近10万份,提升了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事中信用监管得以推进。强化行政信用行为的记录、分类,明确实施差别化行业监管的政策规范,在社会保险等7类业务中试点取消证明材料,在卫生许可办理中试点实施容缺受理,以信用承诺代替传统证明。
事后信用评价得以完善。在环境保护、税收征管、中介组织、交通运输、价格监管、食品生产、药械管理等25个领域建立了信用评价机制,对施工企业开展了信用评分。在财政扶持、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生产、农民工欠薪、维修资金使用等8个领域进行了失信行为认定,组织开展了19个领域失信专项治理。
信用修复工作得以提高。“十三五”期间,通过信用修复,累计帮助1600余家企业退出信用中国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失信惩戒名录。共组织了14场企业信用修复培训活动,1498家企业参训,指导企业规范开展信用修复。
信用联动奖惩得以扩大。注重失信行为联合认定,建立了诚信红黑名单常态发布机制,黑名单信息通过镇江日报、信用网站和7个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实施联合惩戒,涉及市场监管领域、欠薪欠费欠税领域、食品生产领域等。现已有住建、公安等12个部门直接使用共享信息,财政扶持等21个场景中使用信用报告,在中介评价等3个场景中使用第三方报告。已经初步形成跨部门、跨行业的失信行为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
第四节 “四信”建设亮点纷呈,运用场景不断拓展
政务诚信持续优化。根据《镇江市政务诚信建设意见》,成立市、各市(区)、镇(社区)三级政府诚信建设组织推进体系,完成九大重点领域信用制度全覆盖任务、完成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信用档案建设。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申请人信用审查,通过合同文本固化政府部门和企业招商引资诚信义务,开通企业申请政府部门失信认定渠道,对重点投融资项目再审计,查处一批腐败案件。乡镇街道政务诚信纳入考核体系,实施乡镇政务信息公开,完成了13个诚信社区、1个省级诚信街区的建设工作。政府机构失信案件、政府机构未结案件“清零”。
司法公信持续发展。组织“七五”普法教育,告知司法判决程序和权益申诉程序,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健全法律服务机构档案建设,建立完善相关职业人群信用档案,开展律师事务所信用评价,并公示相关信息。加强司法判决内控制度建设,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对11200多条执行信息进行分类,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通过信息共享、信用警示、红黑名单公示,鼓励社会共同参与惩戒。
商务诚信持续推广。持续开展企业信用贯标示范工程,全市创建省级贯标企业1521家、市级示范企业121家、省级信用示范企业10家。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诚信义务,注重培育信用服务机构和信用服务市场,组织开展职业中介、担保公司信用评价,开通家政服务信用平台,对18类涉审中介进行信用评价。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明确信用承诺、信用提醒工作环节。制定投诉纠纷处理规范,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金融征信持续推进。依托央行征信系统,对所有存贷款用户建立征信档案,年出具企业征信报告1万多份,个人征信报告11万多份,商业银行根据报告提供授信。信用办与人民银行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优化授信评价体系。以“信易贷”为重点,大力发展“信易+”工程。形成联合推进机制,鼓励全市29家金融机构联合开发十类70种信用贷款产品,累计发放31.76万笔共计450亿元信用贷款,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
“十三五”期间,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在信息归集、制度建设、信用奖惩、信用服务等方面工作取得了显著突破。但对照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对照先进地区发展水平,镇江市在制度建设方面,一系列清单、规范、标准还需制定;在政务管理、社会治理等领域中创新实施信用监管不够,围绕精准化管理,以行业为主题的新型监管制度还需要不断完善;在系统建设与应用层面,需要深入研究省市县一体化模式,在应用实践方面场景式应用尚待探索;在信用信息归集报送,特别是“双公示”信息归集力度不足;在诚信宣传引导相关活动安排方面还有待加强;在工作组织方面,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力量不足,人员变化大,工作职能不明确,工作延续不够,存在新人新事,不熟悉无抓手等问题,需要加强信息化服务和技术支撑队伍的培养建设。
一、国内宏观环境
“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为信用建设提供应用新场景。结合“放管服”改革,持续打造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信用建设品牌工程,无论对国家治理、宏观调控、放开搞活、市场交易、市场监管,还是简政放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都至关重要、不可或缺。
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为全面深化诚信江苏建设提出新使命。肩负为全国发展探路的重大责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重大意义和核心要义,切实贯彻落实到实践中去,这是对江苏省建设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诚信江苏建设立足继往开来的时代定位,把已经取得的成就作为推进事业发展的新起跑线,践行新使命,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积累经验。
创建文明城市的新要求为营造诚信环境提供新机遇。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工作导向,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全面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实现文明创建与社会治理互促互进,对于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城市影响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信用江苏建设提档加速为信用赋能提供新保障。随着信用江苏建设提档加速,信用赋能将成为下一个五年信用体系推进的新使命。示范应用、示范信息、黑名单公示管理办法、江苏省信用管理条例等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以及“互联网+监管”等大数据技术的推进,对构建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规范、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公众广泛监督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供了新的保障。
二、镇江市面临形势
“三高一争”奋斗目标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新的要求。聚力“三高一争”,奏响高质量发展强音,以“跑起来”的奋斗姿态,加快推动产业升级,加快补齐民生短板,加快提升治理水平,这需要构建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积极创新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对守法诚信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既可以提高监管效能,又能够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服务产业发展。
“三位一体”的推进机制为完善社会信用建设提供坚实基础。“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位一体协调推进机制建立,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以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调整,为与时俱进加强镇江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推进信用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全面开启“美丽镇江”建设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注入新动能。“美丽镇江”建设,是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镇江拥有的独特禀赋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所决定的,是建设美丽中国、美丽江苏的镇江行动,是深化“强富美高”、落实“城市愿景”的创新实践。全面开启“美丽镇江”建设,需要更加重视信用体系建设,以完善的信用体系规范市场经济,夯实经济基础;以完善的信用体系提升政府公信,强化提高执政水平与城市治理能力;以完善的信用体系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三高一争”奋斗目标,以信用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为保障,以构建规范化、精准化信用管理机制为重点,以创新信用监管和服务为动力,以一体化、智能化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为支撑,以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为根本,以信用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治理为出发点,全面建成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和社会服务机制,健全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打造诚信镇江的靓丽名片,全力谱写“强富美高”新镇江新篇章,让“镇江很有前途”跑进现实,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依法依规,稳步推进。坚持依法规范,从全面依法治市的高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各类信用主体、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和信用标准体系。加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信用服务业发展,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系统布局,谋划长远,统筹推进,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政府引领,社会共建。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引导、示范引领、协调推动作用,以政务诚信引领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水平全面提高。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探索政府和市场双向协同发力的建设路径,促进信用经济发展。
全面建设,突出重点。结合镇江市实际,统筹规划,巩固前期建设基础,推动信用建设在各个行业领域全覆盖,在各市(区)、镇街、村居落地。围绕发展需要,选择重点领域和区域深入探索、创新突破,抓住关键环节,开展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工程建设。
惠民便企,促进发展。充分发挥信用价值正向激励作用,推行“互联网+民生+信用”服务,推动“信易+”系列应用服务,在民生领域拓展实施社会化、市场化守信激励措施,增进人民福祉。在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大力推广“信易贷”“信易批”等应用服务,为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提供便利。
协同监管,创新治理。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监管执法、资源整合、示范引领等方面的推动作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注重发挥企业、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在行业信用建设、信用产品开发使用和信用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提升行业信用监管能力和水平,支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十四五”末,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更为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健全,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取得新进展,信用建设深度融入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信用服务业不断发展壮大,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公众知信、用信、守信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为2035年全面建成诚信镇江奠定坚实基础。
——信用建设基础保障支撑更加有力。融入省市一体化信用服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信用信息按目录应归尽归,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数据合规率和时效率均达国家、省要求。
——信用促进经济循环畅通更加高效。信用经济加快发展,社会运行成本有效降低,形成一批“信易+”应用场景和特色品牌。到2025年底,全市“信易贷”规模达到2000亿元,企业严重失信主体率在1%以内。
——信用支撑社会有效治理更加显著。社会信用与政府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深度融合,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全面建立,社会治理更加精准高效。信用审查在政府履职中全面应用,到2025年底,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应用更加便捷、高效,明确实施信用承诺事项的覆盖率达100%。
——信用服务市场规模更加扩大。推动信用服务行业发展,信用信息和产品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得到广泛应用,到2025年底,培育20家以上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养信用管理专业人才500人以上。
表1 镇江市信用建设“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表
序号 | 重点指标 | 单位 | “十四五”目标值 | 属性 | 监测单位 | |
中期 目标值 | 总体 目标值 | |||||
1 | 失信占比 | % | 1.4 | 低于1 | 预期性 | 国家信用中心 |
2 | 信易贷规模 | 亿元 | 1000 | 2000 | 预期性 | 国家信用中心 |
3 | 信用贷款占比 | % | 5 | 10 | 预期性 | 人民银行 |
4 | 信用信息核查次数 | 次 | 20000 | 30000 | 预期性 | 省信用中心 |
5 | 明确实施信用承诺事项的覆盖率 | % | 60 | 80 | 预期性 | 市信用办 |
6 | “信易+”开展领域数量 | 个 | 6 | 10 | 预期性 | 市信用办 |
7 | “信用镇江”网查信用信息次数 | 万次/年 | 60 | 100 | 预期性 | 市信用中心 |
8 | 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领域 | 个 | 20 | 30 | 预期性 | 市信用办 |
9 | 按目录所归集信用信息类别的覆盖率 | % | 90 | 100 | 预期性 | 省信用中心 |
10 | 政务服务信用核查次数 | 次 | 15000 | 20000 | 预期性 | 市政务服务办 |
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规范化和标准化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落实《江苏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严格履行向社会做出的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全面提升政府诚信水平。以信用信息共享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信用评价全流程,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统一公共支付。信用监管,信用评价及相关信息以“超市形式”对外公开发布,建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一网受理、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实现“一证通办”(身份证件)或“一照通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
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信用档案。分步、分级建立镇江市公务员诚信档案,记录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各类表彰、年度考核、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负责政务失信记录的采集,将有关记录逐级归集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促进政府和公职人员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结合公务员管理工作实际,将信用审查结果作为公务员录用、调任的重要依据。深入探索研究诚信记录信息在公务员考核、奖惩和选拔使用中的运用。
建立健全政务失信治理机制。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完善政务信用信息系统,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履职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建立政务失信预防处置长效机制,建立党政机关被执行人未结案件通报机制与约谈机制,确保党政机关作为失信被执行人案件“零增长”。持续推进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和失信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失信问题。深化事业单位信用评价与信用监管试点,开展公立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完善政务诚信建设监测评价机制,优化完善政务诚信建设监测评价指标,发布年度政务诚信建设报告。
建立健全政府诚信专项督查和评价制度。在政策落实兑现、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公共资源相关交易、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政府机构履行法定义务、基层政务诚信建设等九大重点领域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诚信专项督查,确保诚信施政。完善政务诚信建设专项督察和监测评价机制,优化完善政务诚信建设监测评价指标,发布年度政务诚信建设报告,实施政务诚信监测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全市营商环境和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依法依规取消对存在失信记录的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的资格,并予以公开通报批评等。
促进商务诚信,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行业领域信用建设,以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商贸流通、消费、金融、税务、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电子商务、中介服务等领域为重点,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信用管理制度。创新监管机制,惩戒违法失信行为,提升行业诚信水平,营造诚信市场环境。引导市场主体增强法治意识、契约精神,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约,诚信履约、公平竞争。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意识,鼓励市场主体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提升信用能力、防范信用风险。
健全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体系,保护消费者权益。完善对电子商务领域的信用监管,进一步健全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打假协查机制,开展以消费品为重点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打假专项行动。共享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建立恶意炒信、虚假广告、以次充好等失信行为的认定和公示机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环境保护等民生和高新技术相关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进一步加大专利执法办案工作力度。增强专项行动的协同性,加强追踪溯源和全链条打击,带动执法办案效率持续提升。
专栏 镇江市优化诚信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积极贯彻落实“打响诚信品牌,筑牢产业强市”目标要求,紧紧围绕产业强市“一号战略”,切实加强诚信建设,针对经济社会领域出现的失信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对严重失信主体经营状态、失信原因等认真调查摸底,分类妥善处置,确保有效控增量、减存量,加快完善有利于自我纠错的信用修复机制,全面减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为企业未来长远发展扫清障碍,进一步弘扬全社会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优化诚信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按照依法合规、创新实施原则,谁认定、谁指导原则,条块结合、分类处置原则,由市发改委(市信用办)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编制失信主体“退出清单”、“帮扶清单”、“约束清单”三张清单,各地各部门按照清单分类制定政策,帮助失信主体退出严重失信名录。通过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对诚实守信主体进行激励,切实降低守信者市场交易成本,让信用成为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考量因素;通过帮扶修复和监管约束,依法全面降低严重失信主体占比。到2025年底,使全市严重失信主体占城市法人企业总数的比例显著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
推进重点行业社会诚信建设工程,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加强劳动保护、社会保障、教育科研、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生态环境等领域的信用管理和服务,深化事业单位信用评价与监管试点,开展公立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
开展诚信社区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社会监督、群众受益”的原则,开展诚信建设“进社区”、“进网格”、“进商户”活动,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建设“诚信乡镇”、“诚信社区”、“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推进诚信创建工作细化量化,鼓励通过诚信化解社会矛盾。
完善社会中介组织信用监管和奖惩,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公信力。依托智慧信用平台,建立镇江市中介组织信用监管系统,并与各涉审中介主管部门监管系统对接,实现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信息录入、资质审核、部门监管和信用评价全流程信用监管,信用评价及相关信息以“超市形式”对外公开发布,直观展示中介组织信用形象,方便查询和应用。依法加强征信机构、评级机构、信用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咨询机构、信用修复机构、信用培训机构等信用服务机构的依法管理,对违法违规赢利、假冒信用服务机构名义骗钱、帮助违法信用修复、帮助洗白名单、帮助违法退出公示、帮助退出黑名单等行为进行治理。
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建设。加快推进司法行政业务“一站式”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加快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健全法律服务机构档案建设,探索开展律师事务所信用评价并公示相关信息。形成综合集成、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全流程信息化工作格局。强化服务,促进便民,全面开展法律服务、便民服务、窗口建设,为全市弱势群体提供无障碍法律援助服务,全力提升法律服务部门的社会公信力。拓展渠道,加强监督,推动司法机关依法履行,严格公正司法,推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以司法公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健全司法工作监管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接受人民监督和社会监督。推行法院、检察院“阳光办案”,建立健全专项检查、同步监督、责任追究机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依法依规对失信被执行人开展联合惩戒。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推进相关部门执行联动信息交换,加大对诉讼失信与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发挥对失信者的联防制约和惩戒作用,提高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率以及生效法律文书的结案率。加快法院信息化建设与系统联网进度,建设跨行业、跨部门、跨层级的执行系统,综合运用查封、扣押、冻结、拍卖、拘留、拘传、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举措。通过与工商部门、学校、医院、房地产等机构合作,限制失信主体人在金融、教育、医疗、消费等领域的行为。
进一步完善重点职业人群的信用监管和奖惩。建立重点领域个人信用记录,主要行业包括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律师、会计从业人员、注册会计师、统计从业人员、注册税务师、审计师、评估师、认证、检验和检测从业人员、证券期货从业人员、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保险经纪人、医务人员、教师、科研人员、专利服务从业人员、项目经理、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导游、执业兽医等。整合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人员信用信息,建立司法执法工作人员信用档案,徇私枉法、办人情案和金钱案以及不作为等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推进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司法鉴定等职业人群诚信规范执业。建立司法从业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
全面完善市自然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完善个人实名登记制度,加强个人诚信建设。规范实施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引导社会成员遵循诚信原则,树立良好信用意识、关注自身信用状况,维护良好信用水平。
打造大系统的“一体化”服务。从解决信息不对称的本质要求出发,在信用信息处理和数据支撑方面,突破行业和区域限制,树立大系统的发展理念,适应新形势要求,突破行政边界,建设政务服务平台、网站、APP和微信公众号等“四位一体”强大、有效的服务支撑体系,达到服务多主体、数据标准化,报告规范化的要求,形成适应各方面要求、满足特色信用场景应用的“一体化”服务系统。
推进大构架下“互联网+信用”深度融合。强化统计分析、互联网应用功能,加快信用系统与各部门系统的对接,强化基于互联网的信用社会化应用。推动“智慧信用”平台二期项目建设,加快实现信用信息数据全流程的处理和控制,优化提升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应用与服务功能,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互联网+信用”服务。
构筑共享的“大数据+信用”体系。以镇江市智慧信用平台为载体,探索嵌入和应用互联网、移动通信、人工智能、区块链、云技术、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技术,发挥技术的平台工具属性,加强对新技术的应用,加快信用系统与大数据系统对接与分工合作,深化大数据技术在信用领域的创新应用。探索将知识图谱、机器学习、等技术应用于信用风险管理,搭建城市信用风险预警、城市信用安全防护、金融风险防控等平台,展开实时数据分析、构健全方位信用画像,从而实现精准监管和预测。
推动“政府+社会”、“公共+市场”信用信息的融合建设。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与市场信用信息的交互共享。推进市内各类公共服务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科研机构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转向“政府+社会”共建共享阶段。在市场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应用、标准制定等工作中,积极探索公共与市场信用信息交互共享机制,注重调动社会力量,解决政府热社会冷、社会力量发挥不够等问题,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服务经济、服务社会。
推动“镇信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构建统一协调的市场监管、税务、公安、国土、房管、车管、海关、环保、质监、银行、法院、社保、劳动保障、民办信用等机构信用信息技术和指标体系生成标准,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创新政府服务企业、市民的载体,打造“镇信码”作为个人以及企业的数字身份识别码,通过“镇信码”系统建设,为市民线上、线下开展各类活动提供权威、个性、精准、便捷的信息服务。提升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在各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依托“镇信码”实现一站式、集成化的办事服务,在社会治理、信用、教育、医疗、交通、公安、文旅、赛事会展等场景,推动“一码管理”、“一码出行”、“一码服务”,推动智慧信用平台迭代升级。
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保密工作。强化网络安全和数据保密工作,充分利用“防火墙”、信息多重加密等技术,在技术层面上加强对数据安全的保护。在各个方面采取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中心数据库的安全,为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服务机构正常运营提供安全保障。
加强企业商业机密和公民个人隐私保护。建立信用信息安全保障机制,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信息安全保障系统。制定个人隐私保护配套性法律法规,对于非法买卖泄露信息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的处理。针对大数据时代信息量更多、传播更迅速以及信息安全威胁来源更多等特点,加强企业商业机密和公民个人隐私保护,强化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加大安全保障、技术研发和资金投入,切实保障信息主体信息安全。
扩大信用服务网点建设,多场景设置自助终端。依托统一的信用平台和网站,提供信用信息查询、信用审查、信用风险预警等多样化、规范化应用服务,扩大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服务网点建设,多场景配置“个人信用服务自助终端”,为办事群众提供个人征信报告查询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办理业务“多头跑、跑多次”问题。考虑老年人、困难群众等群体的需求,做到减窗不减服务、不减事项、不减体验,帮助他们跨越“数字鸿沟”,着力解决特殊群体在智能技术运用方面遇到的困难。
全面开启“一网通办”改革,提高互联网线上服务水平。全面开启“一网通办”改革,从多个维度探索创新政务服务,将数字化改革打造成为重大标志性成果、加快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行“全程网办”,探索打造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明确“免于提交”的要求,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中可以免交的材料在“一网通办”办事指南中明确标注“免”字标签。实施“好差评”制度,将对政务服务的评价权交给群众。
鼓励信用信息的社会化应用,推广公共信用的第三方APP。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促进信用信息在重点领域的开发应用,鼓励信用APP的开发和推广,包括政府信用APP和企业信用APP、融入与信用元素的、与信用有关的各类APP。鼓励在金融、交通、环保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开发和运用信用APP,如个人征信检索类APP、教育培训机构信用检索类APP、重点人群信用检索类APP(如“医师查”、“导游查”、“保姆查”)、旅游信用APP、餐饮业信用APP、环保信用评价APP等。
构建全方位的信用承诺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的规划引领、资源整合、需求牵引等推动作用,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信用承诺应用工作。坚持放管并重,实行宽进严管,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用事业单位对审批项目可采用信用承诺的方式,简化审批程序,条件成熟的可以承诺代替审批。编制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制定各类信用承诺书范本,推动全市信用承诺样板化和标准化,实现在线承诺、违诺信息公示和入档。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应加强信用承诺的引导和宣传,按照市场主体自愿承诺的原则开展信用承诺工作。建立保障运行机制,市信用办牵头,各成员单位之间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信用承诺机制得以科学、有效地落实。
发展“信用承诺+契约管理”,构筑起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模式。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契约管理”模式,在标准农贸市场、沿街商铺、餐饮单位管理等9个重点领域展开试点,探索以市场化方式解决法制管理范围之外的社会矛盾与纠纷。推出信用记分、信用承诺公示、过错推定、无错举证等制度,引导市场主体主动承诺,并向社会公开。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和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支持市场主体在契约基础上,开展主动型、自律型信用承诺,结合信用承诺制继续深入推进“容缺受理”服务。
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实现市场主体全覆盖。根据权责清单建立信用信息采集目录,在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公共服务等过程中,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并通过“信用镇江”网等渠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特别是将失信记录建档留痕,做到可查可核可溯。鼓励市场主体在信用门户网站自愿注册市场经营、合同履约、社会公益等信用信息。完善失信投诉举报渠道,开展消费投诉公示,促进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
建立信用综合评价体系。探索开展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引导市场主体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指引加强信用管理。支持各部门开展行业信用评价,探索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引入信用服务机构专业力量,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完善信用评价评估模型,探索信用评价评估方式方法创新,以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等形式规范信用评价工作。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各领域、各行业开展分级分类监管的基础性依据,与行业信用评价、市场信用评价、信用风险监测评估等工作有机结合。对相关市场主体实施分级分类的差异化监管措施。立足镇江市地域特点,探索研制“宁镇扬一体化”、“南京都市圈”、“长三角一体化”等信用评价标准,扩大信用评价报告服务范围。
推进差异化监管和服务。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的基础上,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及失信预警措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并将监管结果信息纳入信用档案。探索建立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制度,根据监管需要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立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制度,加快完善相关管理办法,明确认定依据、标准、程序、异议申诉和退出机制,对存在失信行为但严重程度尚未达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标准的市场主体,实施与其失信程度相对应的严格监管措施。
规范失信行为认定与惩戒措施。规范、审慎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认定,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预警和惩戒制度。以相关司法裁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处理结果为依据,按程序将涉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推进联合奖惩系统应用,拓展联合奖惩系统在各部门业务系统中的嵌入式应用以及与各地区联合奖惩系统的对接。对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或行政处罚决定、屡犯不改、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推动各类失信主体主动开展失信整改,进行信用修复,退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建立失信主体的容错纠错机制。分清违法违规的不同情况,对恶意、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没有主观故意,而且愿意整改的责任人,给予机会进行信用修复。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开通失信提醒,引导市场主体关注自身信用。引导失信主体通过整改失信、信用承诺、接受培训、提交报告、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修复信用。针对未成年人的失信行为,对已悔过并已改正旧有的轻微失信行为的社会成员予以适当保护,形成守信正向引导激励机制。组织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鼓励市场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修复自身信用。加快建立完善协同联动、一网通办机制,为失信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
专栏 出台《镇江市企业信用修复办法》 出台《镇江市企业信用修复办法》,整合各领域的修复政策要求,简化修复流程,创造性提出并完善“三个一”工作机制。“一窗受理”,通过信用修复申请由政务服务信用窗口统一受理;“一网通办”,信用修复通过“信用中国”网,一个平台解决企业办理业务难的问题;“一件通用”,由镇江市信用办根据“信用中国”信用修复结果出具告知函,统一告知各地各部门同步撤销各条口、各单位、各层级及第三方征信公司失信公示信息,更正信用档案,让信息多跑腿,企业少走路。 通过《镇江市企业信用修复办法》出台与执行,切实保护市场主体信用权益,鼓励企业积极改正失信行为,减少失信惩戒对企业的影响,促进全市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失信整改,积极进行信用修复,退出失信惩戒名录,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 |
依法规范失信治理。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江苏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编制我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明确惩戒具体事项、实施对象、实施手段、实施主体、实施依据等内容,加大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监管和惩戒力度,重点实施惩戒力度大、监管效果好的失信惩戒措施。惩戒措施清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
实施失信主体专项治理。深入开展严重违法失信主体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一是针对信用服务机构的失信专项治理,二是对于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超严重失信主体,或称恶意失信主体,针对其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执法。强化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将严重违法失信主体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在依法加强惩戒约束的同时加强宣传和引导,确保失信主体及时退出专项治理清单,倡导企业诚信经营,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开展重点领域突出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推进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和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建立目录清单,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严重失信行为开展专项治理。针对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信息服务、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考试作弊、交通运输、骗取社保、法院判决不执行、生态环境保护、金融等领域开展专项治理。
表2 “十四五”期间镇江重点领域突出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领域 | 重点治理内容 | 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1.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行动 | 加快推进全市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社会综合防控平台建设工作,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发挥镇江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作用,全面提升诈骗综合分析和溯源能力。组织开展针对电信银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 市公安局、 | 市发改委、市通管办、市委网信办、市中院、人民银行镇江中心支行、镇江银保监分局 |
2.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失信专项治理行动 | 加快推进镇江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保持网络失信治理高压态势,持续净化网络生态。推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信息规范化管理
| 市委网信办 | 市中院、市通管办、市公安局 |
3.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行动 | 综合运用行政、司法等手段,严肃查处防疫物资生产、产品质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以及市场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防疫物资全产业链平稳运行。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镇江海关、市工信局 |
4.国家考试作弊专项治理 | 深入推进针对普通高考、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学考试、成人高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等国家考试的作弊专项治理。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 市发改委、市通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5.生态环境保护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 组织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深入推进联合奖惩。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发改委 |
6.交通运输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 加强网约车调整定价机制和动态加价机制监管,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任落实 |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 市应急管理局 |
7.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 建立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和金融风险监测工作机制,持续做好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处置风险隐患,加大金融类互联网应用(网站、APP等)的监测、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和处置力度,积极稳妥查处非法集资、非法放贷等违法金融活动 | 人民银行镇江中心支行、镇江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市通管办、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中院 |
8.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 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及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实现自动比对、自动监督、自动拦截、自动惩戒。 | 市中院 | 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镇江中心支行、镇江银保监分局、市通管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镇江海事局 |
9.骗取社会保险专项治理行动 | 依托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构建完善防范骗取社会保险的技术防线,通过数据共享、比对分析、筛查疑点,对欺诈骗保问题及时发现、快速处理。 | 市人社局 |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中院 |
10.租赁住房安全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 压紧压实房屋出租人、承租人、房地产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和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在租赁住房领域的安全责任 | 市公安局、市住建局 | 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推进信用承诺全闭环监管机制。建立承诺、示诺、建诺、监诺的全闭环监管机制,承诺的内容要更有内涵,承诺的格式能够真正符合信息化的要求。将社会主体从社会监督、政府监督转向到完全自律、完全守法诚信,减轻社会治理成本。在信用承诺方面,建立主动承诺和行业自律型、审批替代型、容缺受理型、信用修复型等四类政务服务信用承诺清单,简化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流程,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激发市场活力。
强化市场主体自我监督责任。探索创新模式,积极鼓励创新,健全触发式监管机制,构建各类主体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体系。推动企业建立内控和风险防范机制,推进市场主体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诚信纳税等方面加强自我监督、履行法定义务。市场监管部门协同应急管理、税务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完善市场主体首负责任制和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促使市场主体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营销宣传、售后服务、诚信纳税等方面加强自我监督、履行法定义务。民政部门牵头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鼓励引导企业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建立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特点的监管机制。修订完善监管政策制度,为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留足空间。采取差异化和精准化的监管措施,推动监管过程透明化、效能最大化、成本最优化。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既要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又要按照鼓励创新原则,留足发展空间,严禁简单封杀或放任不管。加强对新生事物发展规律研究,分门别类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对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要引导其健康规范发展;对一时看不准的,设置一定的“观察期”,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引导或处置;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跟踪,严格监管;对非法经营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处。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
专栏 做好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 “十四五”期间,镇江将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领域的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业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领域中确定4个以上(含)专业,根据试点任务,开展卫生健康领域事前教育与承诺教育、事中信用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事后信用公示、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措施探索。积极推动与当地医保部门“两试点一示范”结合,加强与我市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信息共享互通,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信用监管合力。同时也将在医学教育、科研诚信等方面探索信用管理措施。 |
健全推动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奖惩相关工作机制。建成快速配置、嵌入分发、及时反馈的联合奖惩系统,通过归集整合相关信用数据,实现联合奖惩信息查询公示、批量信息核查、嵌入式接口调用和信用信息推送等应用服务。建立起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推进各部门、各领域上下协同、纵横联动,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社会协同治理格局。围绕精准化管理,不断完善以行业为主的新型监管制度,实施清单化、规范化、精准化、分级分类。通过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的联合应用,逐步建立健全全社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
持续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引导。大力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鼓励各级政府部门依法依规开展与信用服务机构、大数据机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加强信用大数据分析、信用风险预警等方面的合作。鼓励信用行业协会、信用服务机构在信用修复培训、信息服务、信用评价、信用监管、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制订和完善信用服务行业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根据信用服务市场、机构业务的不同特点,完善监管制度,探索分类监管。完善信用服务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建立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档案,促进信用服务业健康发展。
持续推广信用服务和信用信息应用领域。加强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的应用。鼓励财政、金融、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工商、税务、质检、安全监管、海关、知识产权及发改委等部门通过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对中小企业进行信用核实和评价,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将信用服务业打造成产业链集聚发展的综合服务平台。
持续推动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报告和记录。明确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的主要内容和运用规范,树立大局意识,把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将相关市场主体所提供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作为其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推动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与政务服务网对接,推进公共信用信息与金融、市场信用信息融合互补,进一步扩大信用报告的覆盖范围,提升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对外服务水平。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工程建设、电子商务、证券期货、融资担保等监管领域,逐步试点推行信用报告制度。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评优评先、资金扶持、资金和项目支持、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科研项目管理等事项中,全面实施信用核查,依法依规设置信用条件,充分运用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持续推动在商务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和记录。结合“放管服”改革部署,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在申请市场准入时的手续,积极拓展信用报告应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更广泛、主动地应用信用报告。引导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依据第三方信用报告对守信市场主体给予金融服务优惠和便利。推广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化解企业经营信用风险,扩大信用交易比例。鼓励企业和个人在产品和服务的销售消费、合同签订、项目承包、投资合作、招投标和租赁等商业活动以及企业高管的招聘中,主动查询信用信息或要求提供信用报告。
强化“信易贷”平台建设,服务实体经济。以信用信息共享为基础,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整合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镇江“智慧信用”平台、第三方征信等系统资源,充分利用“大智云物移”等现代技术,整合市场主体(中小微企业)的公共信息、经营信息、社会责任信息等征信信息,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准确、完整、透明的信息,开发省事、省时、省钱的金融产品,鼓励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以良好的信用获取信用贷款支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专栏 构建镇江“信易贷”平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实施“信易贷”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六稳六保”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部署,也是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的重点指标。为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改革,“十四五”期间,镇江“信易贷”平台将基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构建。一是结合镇江市实际,选择好适合镇江的运行建设模式,增加企业融资便利度,切实提升我市企业获得信贷能力;二是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支持银行优化信贷改革,在放心信贷基础上完善金融服务;三是进一步做好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工作,提升我市企业获得信贷能力。 “十四五”期间,我市“信易贷”平台的构建将有以下几个重点任务:搭建“镇信贷(信易贷)”平台、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支持银行机构扩大信用投放、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建立金融风险合理承担机制等。 |
创新信用产品,拓展互联网信用应用场景。打造“信息共享+信用赋能+融资匹配+线下推广+政策配套”的信用金融服务生态闭环,持续推出“信易+”(如“信易批”、“信易贷”、“信易租”、“信易行”)等在内的众多守信激励平台建设,依托平**善纳税人信用数据库,建立健全企业、个人偷逃骗税记录。实行合同履约备案和重大合同鉴证制度,探索建立合同履约信用记录,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为。为信用服务业打造集聚发展的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培育以信用科技、信用服务为核心的产业生态环境和产业集群,打造信用服务和信用信息应用的产业链,将信用建设服务于金融、环保、交通、城建等重点领域。
加强生态环境信用建设,打造“美丽镇江”。落实《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组织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加强评价结果运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等,主动公开审批制建设项目审批信息,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加快推动环保信用平台与相关领域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
统筹推动开展“互联网+民生+信用”试点创新,以用促建。培育信用经济新业态,使信用产品和服务深入个人生活。以镇江市地方特色问题为导向,加深各区县信用部门对“信易+”应用场景的理解,积极面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痛点”,经济社会发展的“堵点”、“盲点”,统筹推动地方开展“信易+”试点创新,以用促建,在政府查询应用、行业信用监管、“互联网+民生+信用”等领域,进一步丰富“信易+”应用场景并落地实施,充分挖掘人民群众在生产经营、出行就医、教育服务等领域的迫切需求,拓宽信用信息的多方位应用。
拓宽信用信息的多方位应用,紧贴民生。实施镇江市市民信用画像工程,建立个人信用评分机制,以信用积分的方式,扎实推进“信用+民生”等应用场景的落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扎实推进“信用+民生”,如“信用+家政”、“信易医”、“信用+教育培训”等应用场景的落地。通过引入专业的第三方信用综合评价服务机构,借助外力、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信易+”信用产品研发、应用落地等,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大合力。
推动设立信用服务行业协会。推动设立镇江市信用协会、信用服务行业委员会,加强与信用服务机构联系和沟通,促进信用服务行业的规范和管理,加强信用服务行业自律,提升信用服务机构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利用信用服务机构的人员、技术、服务优势,促进政府和市场共建共创、共享共用、互利互赢,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大合力。推动信用服务行业组织制定信用服务机构业务规范,强化自律约束,并建立信用服务机构投诉举报机制。支持有关部门授权的行业协会商会建立会员信用记录,协助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
加强引导信用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自律。探索建立信用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资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用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及信用记录机制,信用服务从业人员要在“信用中国”网站个人诚信自测系统进行认证,主动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实现从业资格认定的公开透明。制定信用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准则,加强对信用服务从业人员的诚信教育和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公信力。
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为规范和发展信用服务行业,加强信用服务机构规范管理,推动在本市从事信用服务活动的机构主动向社会信用管理部门提供登记信息、业务开展信息等;加快形成市场化信用服务与公共性信用服务互为补充、市场信用信息与公共信用信息互相交融、信用信息基础服务与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多层次信用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承诺制度,通过“信用镇江”网进行公示。
建立健全信用服务机构动态监管机制。加强重点信用监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实现动态及时更新。对信用服务机构违规采集、使用和管理信用信息的行为进行处罚。将信用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中国(镇江市)网站公示。
加强对第三方信用报告的核查。依法依规开展信用服务市场执法活动,规范和支持信用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信用服务机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曝光,依法依规实施市场禁入,并实施联合惩戒。
加强诚信理念教育。把诚信教育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媒体中心、道德讲堂、市民学校、公共文化设施等阵地,通过经典诵读、演讲宣讲、展览展示等形式,分众化具象化传播诚信理念。征集、创作一批诚信主题公益广告,在各类媒体和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广泛刊播,广泛开展信用知识普及、诚信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培育诚信文化,增强人们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加强风险意识教育,引导人们提高防范能力,防止上当受骗。
讲好镇江诚信故事。围绕镇江“诚信之星”、“诚信标兵”表彰大会等以“诚信”为主题的新闻宣传活动,在市、各市(区)主要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及相关新媒体平台的重要版面时段开设专栏专区,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宣传诚信价值观。深入挖掘如“季札挂剑”等发生在镇江的感人诚信故事,弘扬镇江诚信文化,实施镇江公民道德工程建设,扎实推进诚信镇江建设。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推荐诚信典型案例,集中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发布,通过“信用镇江”公开宣传,扩大影响力。
加强企业诚信文化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诚信建设和行业自律,表彰诚信会员,讲好行业“诚信故事”。加强对失信行为的道德约束,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失信主体的监督力度,依法曝光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失信案件,开展群众评议、讨论、批评等活动,形成对严重失信行为的舆论压力和道德约束。结合行业协会的力量,积极开展企业诚信建设宣传教育巡展、诚信服务单位宣传推选等活动。倡导各个企业将诚信理念融入自身企业文化建设中,定期开展企业内部诚信教育活动,逐渐提升企业家的诚信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并使诚信教育向每一位企业员工普及。
专栏 持续开展“双优诚信”印刷发行企业评选活动 “双优诚信”印刷发行企业评选活动由镇江市新闻出版局、镇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镇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镇江市印刷行业协会、镇江市出版物发行业协会承办。 评选活动由以下流程和标准组成:各地区推荐参评单位并报送先进事迹材料,被推荐单位须遵守社会主义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重合同,讲信誉,不拖欠书款,无商业欺诈行为,在同行业及社会公众中享有良好信誉和形象。评选工作采取市、区两级评选,好中选优。由各地区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会同文明办、信用办优选符合条件的印刷、发行企业推荐参评,最终评定名额由市评选委员会评定“双优诚信”印刷、发行企业。 评选过程中把弘扬诚信文化、学习宣传诚信典型贯穿评选活动始终,大力传播诚信理念,进一步放大诚信典型示范带动效应,引导广大经营者诚信做企业、诚信做产品、诚信做服务,让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
全方位宣传解读信用政策。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政策,以服务企业和基层群众为重点,提升解读实效,吸引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关注,推进政策落地,使群众广泛受益。通过多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面落实“立体式”宣传解读机制,突出镇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前的会议宣传解读,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宣传册、广播电视解读以及在居委会的公告栏进行宣传等,切实把信用惠民政策解读贯穿于惠民政策宣传的全过程、各环节,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提升政府公信力。
专栏 组织实施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培训工作 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培训工作由镇江市各地信用管理部门组织,失信企业和失信认定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具体承办。培训班以80-100家企业规模为宜,每场培训班计划安排不少于半天时间(3学时以上)。采用宣讲辅导、专题授课、现场对接、交流咨询、测试评估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组织各市、区,市各部门需要培训的失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分管负责人参加培训。 各地信用办负责辖区内信用修复培训的组织领导、印发培训方案,组织认定部门与失信企业对接、对失信认定部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积极支持配合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工作,并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和考核评价等。 失信认定部门负责摸清本部门认定的失信企业情况并及时通知失信企业参加培训;与失信企业负责人开展现场对接、提出信用修复的整改期限、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失信主体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受理失信企业提出的退出申请、以及对失信整改情况的检查等。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培训计划,包括推选合格培训讲师、搭建信用修复培训平台、现场宣贯信用政策文件、参与信用修复双方交流、组织信用修复企业有关人员考试、辅导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引导企业作出信用承诺(统一模板)、评估信用修复情况、跟踪失信主体行为、进行后续信用调查等。 |
大力宣传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的文化、宣传部门应积极发挥职能,大力推广诚信文化,如将诚实守信的典型拍摄成影视作品或短视频、号召全社会学习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诚信精神、以诚信主题公益广告的形式推广诚信文化等。此外,积极寻找推广依托的合适载体,即找寻具有可行性、创新性、辐射范围广的诚信推广形式。积极联合镇江的社会公益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诚信主题活动,使得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推广深入社区、深入农村、深入老百姓的生活。
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到诚信社会建设当中。将诚信教育形式与老百姓的生活相关联,如在社区内开展诚信主题社区活动、诚信主题图文展览、诚信标语征集活动等,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到诚信社会建设当中,不仅惠及社区居民,更能为筑牢社会的“诚信大厦”添砖加瓦。开展诚信社区创建活动,在生产企业开展“诚信做产品”活动,在商场、集贸市场开展创建“诚信经营示范店”活动,在农村推荐“道德信贷”、“信用农户”等活动。
建立科学的诚信宣传机制。成立相关的诚信宣传工作小组,全面统筹诚信宣传工作,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引导广大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和主动发布综合信用承诺或产品服务质量等专项承诺,开展产品服务标准等信息公开。树立“诚信兴商”理念,组织新闻媒体多渠道宣传诚信企业和个人,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建立诚信典型宣传的常态化机制。结合“3·5”学雷锋活动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12·4”国家宪法日、“质量月”、“安全生产月”、“诚信兴商宣传月”等公益活动,组织突出诚信主题的诚信创建活动,引导行业协会、企业等发布诚信倡议或签订诚信公约,评选诚信经营主体或者诚信从业人员,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鼓励企业做出信用承诺、公开信用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荐诚信典型,广泛开展选树诚实守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诚信市民、诚实守信好青年、诚信之星、诚信标兵、中国好导游等活动,推出一批诚信人物、诚信群体,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使诚信意识深入人心。加强对重点职业人群的守信遵规教育,培养职业操守,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
建立“传统+现代”多种途径的宣传体系。传统宣传途径方面,如报纸、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等,应加大诚信宣传板块的比重,让老百姓从观念上感受到诚信的力量。新兴宣传途径方面,应丰富宣传方式,如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保证诚信宣传工作的效率。相关职能部门可定期宣传诚信典型,将诚信典型的企业代表或个人邀请至高校、中小学,为广大青年学生作演讲,使诚信意识深入青少年的内心。突出宣传“诚信镇江”的创建理念,形成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搭建群众参与镇江市信用体系建设的平台,提升群众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全方位创建、深层次创建、长效化创建,提高镇江城市综合信用水平。
建立内容多样的宣传风格。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全市普及诚信文化知识,大力宣传推广诚信文化。宣传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结合,注重宣传内容的多样性、亲民化,可以从信用法治宣传、信用文化宣传、信用知识宣传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诚信文化的宣传力度,让诚信文化走进大众。除了宣扬诚信典型以外,对失信行为的公开谴责也能使民众加深对诚信问题的认识。在宣传对象方面,应该全面兼顾,不仅要落实针对校园的诚信宣传,更要着力推进社区、企业、商圈的诚信宣传。
统筹规划和内部协调相统一。健全组织保障要加强整体统筹规划以及组织内部协调机制的建设。在统筹规划方面,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统筹规划,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制订具体落实方案。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其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健全工作机构,各地要设立专门机构,各部门要明确负责的处室。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制订本小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好本小组工作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衔接,细化职责任务,推进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其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定期召开的工作协调会议上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重大事项,及时研究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各种问题。
政府与行业共同推进。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政府负责制订实施发展规划,健全法规和标准,培育和监管信用服务市场。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协调并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政府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强督查,强化考核,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目标责任考核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行业信用建设。行业组织要发挥自律和组织作用,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合力。
增强市县两级信用工作力量。大力培养既懂技术又会管理的信息化服务和技术支撑队伍,提升专业工作能力。加强专业信用人才的教育培养工作,提高诚信教育的效率。推动信用服务机构与镇江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建立信用人才联合培育机制。对从事信用管理专业技术的人员进行技能、知识,专业信用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学术信用建设,充分利用镇江市高校资源,联合培养,搭建信用培训与交流平台;积极拓展多种合作模式,改良信用培训模式。
加强信用专业人才引进力度。依托镇江市人才“镇兴”行动,有效引进信用人才、开发信用价值、释放信用生产力。充分发挥“镇江人才码”服务平台、“镇江市人才服务专窗”、“镇江市人才政策一本通”平台的作用,加快引进培养一批适应我市信用工作需要的专业人才。加大人才工作组织推进力度,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鼓励采取咨询、讲学、兼职、短期聘用、项目合作等方式引进国内外信用专业智力,借“脑”发展。
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有效发挥市、区两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建立完善的购买服务机制,加大对重点信用领域、重点区域与示范区、中小微企业、农村等信用体系建设。
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各地、各部门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和措施,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强化金融支持和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区域信用合作,促进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明确工作职责与目标。按照本规划的总体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定期对本地区、本行业社会信用体系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强化领导责任和实施职责。将信用任务落实情况和下一年度实施计划列入党委(党组)和政府会议年度重点事项。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有关职责分工,制定规划涉及主要目标和任务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
完善绩效考评体系。推动建立覆盖市县镇三级工作目标责任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年度评估、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及专项评估结果的运用,实行年度考核评价通报制度。针对各地区各部门实际,研究提出差别化、可操作的考核内容及权重。探索将规划实施考核结果与被考核责任主体绩效挂钩。
加快构建诚信监督体系。将政务履约、守诺服务以及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纳入政府机关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实行政务诚信逐级监督制度,推动构建市、镇两级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建立横向政务诚信监督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部门诚信状况的审查以及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接受人民政协在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政务诚信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等,全方位加强对政务诚信建设的监督力度。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2年5月16日印发 | |
[[1]] 实现“两个高于”,就是要以高于全国全省平均的速度,高于全省平均的水平,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2]] 打造“三个城市”,就是致力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长三角重要区域中心城市,沪宁线重要创新
创业、休闲旅游目的地城市。
[[3]] 争当“三个示范”,就是要在“美丽中国”、“健康中国”、乡村振兴建设中争当示范。
[[4]] 推进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施高效能治理,在谱写“镇江很有前途”新篇章中争得城市荣光。
[[5]] 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