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气象发展“十三五”规划

来源: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1-25 浏览量:44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气象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