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来源: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3-23 浏览量:23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