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区域卫生规划(2001年~2010年)

来源: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6-11-02 浏览量:36

为加快发展本区卫生事业,确保《静安区区域卫生规划(2001年~2010年)》的顺利实施,制定《〈静安区区域卫生规划(2001年~2010年)〉三年行动计划(2003年~2005年)》。


一、总体要求与行动目标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快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与“双高区”发展目标相适应,大力推进“健康城区”建设。基本形成和逐步完善结构合理、功能齐全、运行高效的预防保健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卫生综合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改善,卫生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居民健康主要指标继续位居全市前列,部分指标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二、深化卫生改革,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2、加快卫生投融资体制改革。组建区卫生事业投资公司,经区国资委授权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出资者管理。支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医。探索公立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适度发展民营医院和营利性医疗机构,促进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有序竞争,共同发展。


3、改革公立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实行院长聘任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健全和完善医疗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按卫生机构承担的任务和实际工作量,合理定编定岗,严格控制卫生人员总量,改善结构,提高质量,妥善安置、消化分流人员。围绕质量和效率,突出绩效考核在分配机制改革中的核心地位。引入企业管理机制,强化财务成本核算,努力降低服务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益。加快后勤服务中心内部运行机制的改革,强化管理,不断提高后勤服务质量。


4、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区域覆盖、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资源共享、高效利用为原则,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加强对区域内卫生资源的统筹安排和规划布局,加大对存量资源的整合力度。加快发展老年护理、精神卫生、康复医疗等卫生服务。完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区精神卫生中心、南京西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静安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改扩建项目。


三、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5、依据《健康城区建设纲要》,制定区域疾病预防控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前移防病关口,有效防范公共卫生风险。


6、结合城区建设,合理规划和调整预防保健机构布局。加强预防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预防保健机构的业务用房和技术装备按国家标准基本达标。


7、按照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运转协调、联系紧密的要求,加强专业防治站所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的合作,完善预防保健工作体系。积极开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强化妇幼保健工作,提供优质的生殖健康服务,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8、积极推进社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工作。针对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糖尿病等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疾病,重点开展健康教育、行为干预、早期诊断和病人规范化管理。


四、转变卫生行政部门职能,强化卫生综合执法


9、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加快卫生行政部门职能转变,重点加强规划职能、准入职能、监管职能、政策调控职能,信息发布职能及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职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强化全行业管理。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精简审批项目,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卫生行政效率。


10、发展卫生行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专业学会的作用,逐步形成行业自律和维权机制。


11、按照理顺职能、精简高效、归口管理的原则,将公共卫生监督、医疗机构监管、采供血机构监管和医疗广告审核等执法职能归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严格依法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加大卫生监督力度,加强健康相关产品和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严格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仪器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


12、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监督技术保障系统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全面提高执法技术和检验监测技术水平。


五、构建新型医疗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13、与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相对应,依托三级医院,建立和逐步完善由区域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的新型城区医疗服务体系。重点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建设。确保基本医疗,适度发展特需服务,适量设置营利性医疗机构,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14、努力提高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效率。公立医疗机构数、床位数只减不增,重点加大对重复设置及效率低下的一、二级机构、科室和床位的盘整力度,区域千人床位数力争减少1张。平均病床使用率保持在85~90%,平均住院天数减少1~2天,特需医疗服务床位按规定的比例严格控制。缩减医生总数,增加临床一线护士总量。医生、护士数量配备达到床护比1:0.6、医护比1:1.2的标准。鼓励大型医疗卫生专用设备资源共享,提高设备利用效率。


15、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结合城区改造,规划和调整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布局。按照“双高区”要求,修订社区卫生服务站点配置标准,基本完成全区站点的标准化建设。


16、不断完善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加强慢性病管理和控制,大力发展家庭医学,逐步实现家庭健康档案信息化管理。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以上,家庭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60%以上。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专科医院、综合医院之间初步建立并逐步规范双向转诊制度,努力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医疗服务新格局。


六、推进卫生科技教育,促进可持续发展


17、加强市区两级医学领先专业学科和特色专科建设。利用多种渠道,加快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推进临床适宜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8、重点加强学科带头人、全科医师、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创新用人机制,吸引国内外优秀、紧缺的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我区卫生事业服务。


19、改善公立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学历结构。二级医院临床医生75~80%应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生50%应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区属医疗机构中13%的护士应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预防保健和卫生监督机构专业人员中35%应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


20、重点推进疾病预防、卫生监督、社区卫生、医疗服务、医学教育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全系统的卫生信息网络,促进卫生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七、加强文明行业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1、进一步巩固文明行业建设成果。以满意工程为抓手,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向社会提供温馨、便捷、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窗口规范服务达标率达到95%以上,各级文明单位建成率达到85%以上,社会满意率达到90%以上。


22、进一步加大行风建设和卫生法制教育的力度。健全和完善卫生行业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实施行风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23、突出诚信服务,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宣传先进典型,不断提高职工整体素质。


八、加强部门协同配合,落实配套政策措施


24、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据本行动计划,抓紧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其他有关职能部门要落实配套政策措施,加大对卫生改革的支持力度,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明确责任,严格考核,使本行动计划明确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5、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同级区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建立和逐步完善财政经费投入补偿新机制,严格规范财政经费投入补偿范围和投入补偿办法。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