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川沙新镇、祝桥镇:
现将《浦东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Ο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浦东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全面推进浦东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结合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现状,制定《浦东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十一五”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回顾
(一)促进就业的机制和体制日趋完善
“十一五”期间,新区大力推进以增加就业岗位为核心的就业政策,通过就业援助困难人员、促进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鼓励市民自主创业等措施,进一步健全了以政府为主体的促进就业社会责任体系,有效缓解了新区的就业压力。“十一五”期间,新区累计新增就业岗位79.37万,平均每年新增15.87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由2006年底的4.94万人下降到2010年底的4.35万人,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始终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以内。
一是强化以政府责任为主的促进就业社会责任体系。2006年,新区政府制定一系列促进就业政策,并首次将农村劳动力就业作为促进就业的工作重点。2007年,新区率先在全市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创建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在全市首创困难人员就业托底安置基地,安置大病、重病痊愈后的783名新区就业特困人员就业。2009年,新区及时制定职业技能特别培训计划、稳定就业岗位计划等政策措施,应对金融危机对就业的影响。“十一五”期间,累计成功帮助4.3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市场就业,社区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3.07万人,近8.2万名征地劳动力得到了特殊就业援助。
二是鼓励扶持市民创业环境初步形成。2008年,新区率先出台《浦东新区鼓励扶持市民创业行动计划》,采取“政银、政企、政社”合作模式,通过开设创业诊所、拓宽融资渠道,开展创业见习等措施,积极营造市民创业氛围。2009年,实施新区大学生创业“翼计划”,组建大学生创业讲师团,建立大学生创业联盟、大学生创业基地和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站,优化大学生创业环境。“十一五”期间,新区建立开业园区9个,面积达1.9万平方米。2009年以来,成功帮助扶持创业5617人,直接带动23364人实现就业。
三是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新区每年根据产业发展和劳动力需求状况,制订政府补贴培训目录,引导劳动者有针对性提高就业竞争力。新区实施校企合作、定向培养模式,建立职业教育、产业发展、促进就业紧密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整合企业、高校资源,建立服务外包、金融服务等23个区级公共实训基地,形成多层次公共实训体系。“十一五”期间,累计31.67万人次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中高级培训16.78万人次。
(二)体现浦东特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十一五”期间,新区基本形成包括城保、农保、镇保、综保等在内的覆盖全体市民的社会保险体系。至2010年底,新区城保缴费人数86.4万,领取养老金人数28.2万;农保缴费人数9.2万,领取养老金人数5.8万;征地落实镇保42.3万;综保参保人数达到82.1万,基本形成应保尽保的社会保险体系,社会保障的公共服务特征得到充分体现。
一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取得积极进展。新区率先在全市制定了《浦东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启动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同时,按照城乡协调发展和公共服务均衡发展的要求,新农保制度在设计上与现行的城保制度相一致,为以后城保、镇保、农保三种制度之间顺利衔接打下基础。新制度的实施提高了农村人口参保的积极性,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蓬勃发展。
二是小城镇社会保险有序稳步推进。“十一五”期间,新区结合区域特点,积极稳步推进小城镇社会保险,基本形成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征地安置办法,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利用镇保平台,对新的土地换保障方式进行了多次有益的探索,为今后进一步深化土地换保障制度的改革特别是落实农村人口城市化过程中的保障措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三)劳动关系进一步和谐稳定发展
“十一五”期间,新区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和金融危机的影响,通过构建法制化的劳资矛盾预防和调处机制,积极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劳资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各类劳资纠纷案件得到及时有效调处。以仲裁实体化基本建设为重点,切实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能。2007年率先在全市成立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十一五”期间,区劳动仲裁部门办结案件33689起,协调调解率达57.69%,劳动仲裁积案得到及时有效化解。以构建街道的基层调解网络为抓手,推进以和为先柔性化方式及时化解多数简单争议。“十一五”期间,街镇调解组织自主受理并成功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5458起,协调调解率达到94.5%。
二是监察执法的**服务作用进一步加强。坚持依法行政,按照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并重、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和长远利益并重的思路,在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和强迫劳动、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欠薪逃匿行为的同时,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更加注重服务;坚持查处和预防相结合、更加注重预防;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更加注重教育,劳动力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十一五”期间,对19538户企业实施检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7933件。
三是集体协商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大力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逐步形成职工、企业间的集体协调机制。通过建立履约责任、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约束机制,确保集体协商的规范运作。截至2010年底,新区有效的工资集体协商协议覆盖劳动者人数达26.8万。
总之,“十一五”期间,浦东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促进就业责任体系、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为“十二五”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还存在不少问题:社会保障体系错综复杂、城乡差异较大,市民对改善社会保障待遇的呼声较高;农民就业不够充分,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增长较慢;职业培训和产业贴近不够紧密,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缺口较大;创业成本较高、创业意愿较低,创业带动就业效应不够显著等等。
二、“十二五”期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机遇
一是各级领导重视,发展基础扎实,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中央高度重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明确提出民生保障工作是国家优先发展的战略,党的***报告中提出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近年来,以就业和社会保障为主体的民生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各级政府也把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作为加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这为新区未来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是新的发展战略、大项目落地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内在动力。“十二五”期间新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将面临诸多极为有利条件,一些体现国家和上海发展战略的改革动作和大型产业项目将先后落户浦东。首先,两区合并为浦东新区发展提供更多地域空间,为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创造良好的用地条件。其次,金融中心、航运中心建设和大飞机、迪士尼项目交辉相映,将进一步推进新区产业结构优化,提升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比重,为新区“十二五”发展持续输入后劲。再次,后世博效应锦上添花,带动创意、旅游等相关产业快速发展。这些有利条件在促使新区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将创造大量就业机会,为就业工作和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内在动力。
(二)挑战
一是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给就业工作提出新要求。“十二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升级,将导致大量传统产业从业人员转岗压力增大,同时产业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对劳动力的技能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劳动者素质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更加突出,应届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就业难度进一步加大。
二是新兴产业的发展对高技能人才培养提出新目标。“十二五”期间,金融中心、航运中心的建设,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将极大提升新区的核心竞争力,同时也需要建设一支与此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队伍。目前新区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在数量、结构和素质要求上,不能完全适应发展要求,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还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积极性不高,高技能人才在企业内待遇不高、地位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基础较薄弱,培训资源不足,以企业为主体,院校为基础,其他培训机构为补充的职业培训体系尚未形成,培训与产业发展相比相对落后。
三是快速城市化给社会保障工作带来新挑战。“十二五”期间,本市镇保、综合保险将面临大的改革,如何落实市有关社会保障政策,稳妥实现各类保障之间的衔接过渡,对新区的社会保障职能提出更高的要求。两区合并后,新区南北两片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差异和征地安置成本差异较大:2009年农保最低养老金水平,南片210元,北片380元,二者相差170元;人均征地安置成本,南片9.8万元,北片15.5万元,二者相差5.7万元。如何在实现标准和制度统一过程中,不产生新的历史遗留问题,降低社会风险,给完善新区的征地安置政策带来了新的挑战。
四是社会关系复杂化和社会利益多元化对和谐劳资关系建设形成新考验。近年来新区各类劳资矛盾快速增长,2007年0.7万件,2009年达到1.3万件,两年增长近一倍,“十二五”期间劳资矛盾总量仍将处于高位态势。同时,企业欠薪引起的群体性劳资矛盾往往与企业之间的财务纠纷(如工程承包费用等)纠结在一起,劳资矛盾更加复杂化和尖锐化。
三、“十二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发展的先行区、“四个中心”建设的核心区、综合配套改革的试验区和开放和谐的生态区的要求,适应浦东新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进程,更加注重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协调发展,更加注重社会保障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更加注重聚焦重点人群和实施分类指导,通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提升就业质量,使社会就业更加充分;进一步扩大各类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构建普惠性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劳资矛盾预防、协调和化解机制,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发展目标
1 、促进就业。坚持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逐步形成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机制,确保新区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十二五”期间,新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每年始终控制在市下达指标以内,新增就业岗位年均15万个,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
2 、职业技能培训。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重点,不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十二五”期间,中高级层次培训比例每年达到5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术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比重“十二五”期末力争达到30%。
3 、社会保障。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十二五”期末缴费农民的农保最低养老金水平翻一番。完善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管理办法,实现南北制度和标准的统一。进一步提升保障层次,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按照国家和本市的制度设计,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实现新区社会各类人群应保尽保。
4 、劳动关系。完善多层次、全方位、多元化的劳资矛盾预防和调处机制,大力推进以调解等柔性方式处理劳资矛盾的比例,“十二五”期间,各类劳资矛盾调解成功率保持在60%以上。稳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积极推动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十二五”期末,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职工人数不少于30万人。
四、“十二五”期间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实施就业优先增长的战略
一是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从产业规划、城市功能布局、综合政策等宏观层面予以统筹考虑,切实把就业作为最重要的民生工作贯穿于新区的各项工作之中。产业规划既要把握产业升级和转型的大方向,又要体现促进就业的导向性,重点聚焦“7+1”生产力布局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利用功能性大项目落户新区的机遇,积极拓展劳动力的就业空间。城市规划布局要注重发展与城市功能运转密切相关、低污染、高就业特征的都市型工业和居民服务业,创造更多的适合城市居民创业的空间。
二是完善政府主导的促进就业社会责任体系。继续将促进就业作为考核街镇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确保每年促进就业目标的落实。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时要注重项目对就业的贡献率,实现经济发展与就业的同步增长。人力资源部门要抓住产业发展和项目落地的契机,跨前一步,积极推进人力资源与就业岗位的有效配置。要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根据新区就业形势的变化,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各街镇要进一步强化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调动社区各用人单位积极性,通过制定区域内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拓宽就业渠道,切实缓解区域的就业矛盾。充分发挥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的积极作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三是加强就业动态监控。对重点地区和企业,加大定点监测力度,进一步完善统计、分析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网络化、全方位的就业形势动态监控系统。加强失业调控,探索实行登记失业为主、调查失业率为辅的失业监测和发布机制,利用调查失业率进一步反映新区就业形势,更好地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二)建立健全高效优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制
一是积极构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根据新区“7+1”生产力布局和人口分布状况,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布局。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细化服务内容,面向失业人员、应届大学生、农民工等群体提供优质高效、多层次的公共就业服务。着力健全街镇、居(村)委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积极拓展就业服务功能,通过探索建立就业工作服务站、工作室等方式,重点为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和社区青年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就业服务。“十二五”期末,新区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农民工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能力测试等免费就业服务。
二是强化专业化的就业服务能力。从服务人性化、队伍专业化和手段信息化等方面,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队伍建设,引进心理咨询、素质训练等培训内容,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对高层次的人才,重点提供个性化的职业生涯规划、职业指导,对困难群体突出体现在为其提供就业援助,对不同时期重点群体给予专门服务。加强就业援助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其摸底调查、政策宣传、拓岗**的作用。
三是鼓励职业介绍机构多元化发展。要规范劳动力市场环境,培育和发展一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作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有效补充。按照新区产业布局,在农民工集中区域,通过设立园区或创建一条街的形式,集中一批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为农民工提供便捷、个性化的就业服务。通过购买服务成果的方式,鼓励营利性职介机构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引导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健康发展。
(三)开创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格局
一是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完善创业的组织领导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创业培训体系、创业服务体系和工作考核体系,并根据新区创业者在不同创业阶段的实际需求,不断调整和充实创业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创业的资金投入,对创业者创业初创期给予针对性的房租补贴、就业补贴、融资等支持。“十二五”期间,培育具有创新的开拓精神、苦干实干的务实精神的创业带头人200名。
二是积极探索创业服务新模式。进一步发挥政府各部门鼓励扶持创业的整体优势,建立政府创业联席工作机制,构筑一个融合信息服务、政策扶持、融资服务、法律支持的多元化孵化平台。建立以政府公共服务为引领,公益性或民非等创业服务组织为主力的服务队伍,推进精细化服务,做实做强面向创业组织的指导服务,提升新区创业服务能力。建立创业信息公共查询系统,形成信息聚焦,引导意向创业者合理定位,理性创业。加强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成果机制,扶持一批专业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创业服务组织,培植精品服务项目。
三是优化新区创业园区布局。按照新区产业布局,对现有新区创业园区进行调整和充实,新建一批与“7+1”产业配套的创业园区;在陆家嘴、张江、康桥等创业者集聚区,利用各级招商孵化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创业服务;对创业效应发挥不明显的创业园区,通过重新定位,调整和充实创业园区的服务能力,提升带动创业功能。
(四)统筹做好各类群体的就业工作
一是探索就业困难人员安置新模式。大力推进社区岗位开发,探索更为积极的安置困难群体就业的手段和模式,建立就业困难人员联动援助机制,重点关注刑释解教、残疾人等特殊就业困难群体就业;调整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切实提高公益性劳动组织的运作效能。各级公共财政出资形成的岗位,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后勤事务性岗位要优先用于安排就业困难人员;要为不同困难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确保零就业家庭在确认后一个月内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在认定后三个月内实现就业。
二是积极促进应届毕业生就业。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原则,继续做好应届毕业生社区摸底调查、就业推荐工作。对应届毕业生在校阶段,通过开展就业训练营、职前培训等方式,综合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通过举办大型招聘会、校园招聘会、网上招聘会等方式,搭建应届毕业生就业信息平台;对应届毕业生离校阶段,综合运用职业指导、职业推荐、职业见习、就业援助等措施,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见习招聘会等方式,促进应届毕业生就业;对困难家庭应届毕业生,通过举办面试招聘会、“一对一”就业服务等手段,进行重点职业指导和推荐,确保困难家庭的应届毕业生有效实现就业。
三是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围绕农民增收目标,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推荐等工作力度,通过促进农民就业,增加其工资性收入。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分类指导,对就业能力强的农村劳动力,要着力解决就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为其提供就业机会;对就业能力一般的农村劳动力,要加强针对性职业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能力;对就业困难的农村劳动力,要利用各种就业援助政策,千方百计帮助其解决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实施涉农企业就业补贴政策,吸引农村劳动力到各类涉农企业和组织就业。“十二五”期间,每年实现新增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岗位1.5万个。
(五)大力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
一是围绕产业需求推进职业技能培训。结合新区“7+1”生产力布局和重大项目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探索建立职业技能人才需求调查机制,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前瞻性。围绕金融、航运等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等,加大职业标准自主开发扶持力度,引导行业协会和大型企业参与贴近产业需求的职业标准和课程研发。以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为导向,开展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为产业配套提供适用的技能人才。整合优化区域内现有公共实训资源,完善区级公共实训体系,努力满足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培训需求。
二是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和培养机制。贯彻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营造尊重高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发挥高技能人才示范引领作用。实施首席技师百人计划,培养200名首席技师,建立新区技师人才数据库。深化职业技能比武竞赛和高师带徒等高技能人才成长快速通道建设,每年完成师徒结对带教1000对。鼓励企业发挥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体作用,建立20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引导企业将职工教育经费重点投向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养。深化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提高新生劳动力的就业适应能力。
三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整合培训资源,提高职业培训机构培训能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建设。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不断满足各类群体的培训需求,重点加强农村劳动力和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和就业机会。探索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培训监督管理机制,规范职业培训市场,推进培训机构依法、诚信、规范办学,鼓励优质培训机构做大做强,促进优胜劣汰,推动职业培训健康发展。
(六)努力构建适度普惠、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家和本市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安排,确定新区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通过新制度的建立,规范农民参保缴费、政府补贴、养老金发放、基金管理等各项规程,切实做好此项惠农强农的民生工程。在国家和本市确定的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之上,确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浦东新区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根据南北水平差异情况,通过三年调整,至2012年实现南北养老金水平一致,至“十二五”期末实现农保基础养老金水平翻一番。
二是完善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管理办法。充分考虑南北片征地安置政策的历史沿革,完善新浦东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管理办法,统一南北片落实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的制度和标准,实现政策接轨一步到位。支持配合参与各项重大开发和市政项目建设,及时为被征地人员落实社会保障,为新区的开发建设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按照“瞻前顾后、统筹平衡”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因两区合并、政策调整而产生的各类征地安置方面的历史遗留矛盾。
三是不断提升各类人群社会保障水平。遵循“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基本要求,按照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情况,根据城乡经济发展的特点,针对企业职工、城镇老年居民、农民、支援外地建设退休(退职)回沪定居人员等不同人群的保障需求,加强分类指导,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各类人群应保尽保,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全覆盖。配合本市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工作安排,做好各类保险的转续衔接等工作。
四是全面落实康复、预防、补偿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建设。全面实现工伤认定电子化管理,强化数据分析与统计,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完善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各项工作规程,确保每起案件得到及时、正确处置,保障受伤者得到及时和有效的医治与补偿,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是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医保管理水平。按照全市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区域内各项医保制度整合、完善各类补充医疗保障,积极探索建立老年护理保障制度。逐步完成区属公立医疗机构的医保定点,配套建立科学、宏观的医保总控体系。重点完成二级医疗机构医保预付扩大试点,探索区域联合体医保预付,完善区域内医保预算指标分配和调整机制,促进医疗服务和保障待遇的区域均衡化。按照《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促进医保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信息库建设,建立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评估体系。
(七)加强和谐劳动关系体制机制建设
一是强化劳资矛盾预防机制建设。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经营管理者的法制观念,自觉地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应对经济结构调整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关注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劳资矛盾隐患排摸、分析、预警机制,加强监察,提前介入,防止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劳资矛盾的发生。
二是完善劳资矛盾多部门联动调处机制。完善劳动行政部门、工会、公安、建交委、法院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建立劳动关系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体系完备、运行顺畅的突发群体性劳资矛盾化解机制。对各类劳动争议做到应受尽受,全程调解,努力保持较高的协调调解率。促进街镇基层调解工作与区级劳动争议调处的无缝对接。抓好区级仲裁和街镇调解两支队伍建设,提高劳动争议处理的公信力,依法及时办结劳动争议案件。
三是推进劳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依托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推进劳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平衡劳资双方利益,减少群体性劳资矛盾的发生。以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为抓手,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劳动者人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
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机构布局,根据新区生产力布局,对云台路中心职介所、张杨路人才交流中心等16个点组成的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加大整合、优化布局、增强功能、扩大辐射,形成7-8个区域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包括就业、医保、工伤、劳动关系等)的公共服务。加快区、街镇、居(村)委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形成困难人员网上认定、补贴资金网上拨付机制,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劳动力资源信息动态化、就业信息实时化、就业服务个性化。
(二)加大财政资金保障投入
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费补贴、社会保障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特殊困难人员纳保、养老待遇的提高等方面做好财政保障,特别是两区征地安置政策的统一,要加强资金保障,妥善解决南片地区已征地安置人员的历史遗留问题。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工伤、医保等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创新干部队伍管理机制,在“十二五”期末,就业保障系统内专业技术人才比例达到30%、有任职需要的岗位任职资格率达到100%、大专及以上人员达到85%以上。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深化岗位制度管理的措施,提高工作效率,造就一支让市民满意的高素质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