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旅游业因其业态特点本身对环境就有着较高的要求,与“双碳”目标的推进有着天然的融合空间。从衢州市的情况来看,衢州市在2016年11月入围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大名单”,并逐渐衍生出了“旅游+体育”“旅游+演唱会”“旅游+游学”等新业态。全域旅游有着较好的经济效益,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驱动地区整体发展,然而,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旅游交通、旅游住宿、旅游活动等领域的碳排放都会随游客的增加产生线性增长。“双碳”目标的推进有着较高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从长远的角度看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同全域旅游有着较好的融合空间和价值共创空间。
价值共创最初在经济领域内被提出,其核心思想是企业未来的竞争将依赖于一种新的价值创造方法,即以个体为中心,由消费者与企业共同创造价值。其中包含了两个重要概念:一是价值,在传统价值共创理论中主要指经济价值,在推进旅游行业“双碳”目标实现的进程中主要体现在碳减排和碳中和的生态效益上,即以碳为流通中介,旅游活动的全过程本身会存在碳排放,是碳排放的主体也是二氧化碳的生产者,但是,通过一定的改造优化和提升,也可以成为碳中和的主体,即二氧化碳的消耗者。如利用好林业碳汇机制,开发具有观赏性和碳汇功能的林区风景作为旅游景点等。生产者和消耗者的双重属性使得旅游行业内部活动成为一种特殊形态的“双碳”目标价值共创。二是共创,指的是该种经济价值的创造由某种商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协同推进,在推进旅游行业“双碳”目标实现的进程中主要体现在旅游企业和旅游个体之间的互动,二者的互动是经济价值的创造来源,当把“双碳”目标引入这一概念,旅游企业承担了节能减排的社会责任和政策压力,是促进碳排放和碳中和的主体,旅游个体作为消费者,不仅贡献了旅游经济,也可成为旅游企业在碳减排领域的价值共创伙伴,例如在旅游出行的过程中被引导选择低碳交通工具或减少浪费,过程中产生的碳减排和碳中和的生态效益成为二者可以共创的价值。
价值共创的孕育需要合适的环境。价值共创环境是指在全域旅游背景下推进“双碳”目标进程中社会的整体理念,即公众对于“双碳”目标实现的价值感。价值感的培育需要建立在一定成果的基础上。2024年8月,衢州市柯城区沟溪乡余东村和常山县东案乡金源村入选省级旅居型“无废乡村”,在治理环境,减少因废物处理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增加的同时,构建起了适宜旅居的环境,是衢州市在全域旅游中推进“双碳”目标的一大成功示范。价值感的培育需要依靠宣传来创造良好的氛围。“无废乡村”的入选为衢州市低碳旅游宣传工作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窗口,对于更新旅游企业文化和理念培养游客的低碳消费偏好有着重要的引导作用。结合当前的大数据背景,要深入挖掘以“无废乡村”为例的衢州市双碳旅游典型案例,针对不同游客人群的特点进行差异化推送和宣传,打造衢州全域旅游产业的“双碳”氛围。
价值共创的实现需要以平台为载体。2017年,衢州市获批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并于2018年8月选择江山农商行作为试点单位实施个人碳账户,用于储存减少的碳排放量,将其转化为一定的支付价值。要立足衢州市作为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优势,嵌入低碳旅游金融板块,以直接的经济利益驱动平台的普及和发展。对于个人来说,要将旅游的相关活动以碳足迹等形式纳入碳账户,开通“旅游交通”“旅游住宿”“旅游活动”等多个旅游板块的碳足迹记录,用于减免旅游活动中产生的费用,同时根据碳排量的梯度分布,完善不同旅游产品的碳税征收制度;对于企业而言,要利用利益最大化的市场竞争机制,建立专门的旅游企业碳账户,将企业日常运行以及开展旅游活动过程中产生的节碳排碳日志转化为切实的经济效益,延伸至企业的资质认定、贷款等环节,倒逼企业推进衢州市旅游行业的“双碳”进程。
价值共创的可持续发展要依靠产品的经济转化。一是要综合当前衢州市总体情况,多产业融合,着重打造有本地特色的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等旅游产品,尤其是以茶山为核心的生态林业。一方面,茶产业是衢州市的特色产业,茶树除了生产茶叶之外,还具备林业碳汇的作用,可以直接推动衢州市的碳中和进程,同时,统一规划的茶山还具备较高的观赏性,可以对游客产生较大的吸引力,打造独特的低碳茶产业旅游品牌;另一方面,浙江省在2010年成立了全国第一家林业碳汇交易试点平台,衢州作为四省交界处,是浙江省面向其他三省的门户城市,要利用好这一地理位置优势,创新性地将政策优势转化为兼顾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旅游资源。二是要将南孔文化与“双碳”目标紧密结合,创新文化产品。衢州是南孔文化的发祥地,儒学文化氛围浓厚。儒家文化中素有“天人合一”等自然生态观点,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与“双碳”目标的最终目的不谋而合,要以文创产品等方式将二者紧密结合起来,开发兼顾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文旅融合产品,以经济效益的实现进一步推动价值共创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系江山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