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浦区关于深化对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加快科创回归中心城区,提升科创服务业能级的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来源:长江经济网 发布时间:2023-07-05 浏览量:32

为进一步深化对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把握科技回归中心城区的机遇,激发黄浦科技创新活力,推动科技创新发展,黄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修订了《黄浦区关于深化对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加快科创回归中心城区,提升科创服务业能级的扶持办法》的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8月4日。

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在线提交。直接在本公告下方填写意见和建议。

2、来信反馈。通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300号东楼7楼黄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收),邮编,200001。(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上海市黄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7月5日

黄浦区关于深化对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加快科创回归中心城区,提升科创服务业能级的扶持办法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快科技回归中心城区,不断集聚科技创新企业,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创新发展,依据《黄浦区深化对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一)注册登记在本区,信用良好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在本区拥有科技创新成果的个人和团队。

二、资金来源

本办法所需的扶持资金从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经费、区人才发展资金中列支,均需经评估和认定,原则上采用事后补贴方式。

三、扶持措施

(一)集聚科技创新主体,提升科创企业密集度

1、鼓励各类科技企业集聚发展。集聚一批在金融科技、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产业领域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企业,对于具备一定科研成果的企业,经认定,给予企业一次性科研启动扶持200万元。吸引一批在区块链、机器人、芯片半导体、CXO、脑科学、元宇宙、新材料等细分赛道技术优势或市场优势明显,获得过知名股权投资机构两轮(含)以上投资,或实际到位股权投资达到5000万(含)以上的企业,对于具备一定科研成果的企业,经认定,给予企业一次性科研启动扶持100万元。培育一批在金融科技、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产业领域具有创新潜力的企业,对于具备一定科研成果的企业,经认定,给予企业一次性科研启动扶持10万元。

2、支持科技研发机构建设。聚焦金融科技、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瓶颈,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建设国家、上海市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重点实验室、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等多层级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对经认定的机构,优先支持并给予一定的配套资助。

3、吸引全球科技服务组织。引进国际科技组织、国际顶级科技杂志期刊、科技学术机构、科技协会等,支持其在黄浦区定期举办有影响力的科技行业论坛。对科技类功能性民非组织或企业落户黄浦,且已带来3家(含)以上科技成员企业落地黄浦的,经认定,给予社会组织或企业一定的房租补贴,每年不超过50万元,累计不超过三年。

(二)打造创新人才高地,夯实国际人才凝聚力

4、加大引进国际顶尖创新人才力度。聚焦科技细分赛道,面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和国际顶尖水平,对新引进的能够为黄浦科技创新发展带来优秀技术和先进成果的科学家、技术人员和管理者,按个人贡献区级留存部分的一定标准给予奖励(每人享受3年,每年不超过100人)。对新引进的符合上海和黄浦科创战略发展需求,具备自主创新力、国际影响力与产业引领力的紧缺急需人才或团队,给予人才或团队最高500万元奖励。对掌握国家科技战略发展关键核心技术的高峰人才或团队,给予“一事一议”、量身定制、上不封顶的特殊支持。

5、鼓励高水平科技人才创业。鼓励优秀科创人才和团队来黄浦创业,对具有科技先进性和市场前景的项目,经综合评估,优先推荐入驻相关科创载体,并给予核心科研人才核心成员(每个团队限1名)10万元奖励。对新建主题类、行业性的科创人才实体基地且有一定比例科技人才和团队入驻的,经综合评估,给予经营主体一次性人才资金100万元。对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经绩效评估,给予建设主体5—20万元的建站补贴和奖励。

6、加强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保障。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发展环境。对重点产业领域科创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为科技创新提供人才落户、住房、医疗等方面服务。为外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及团队成员开辟办理工作许可“绿色通道”。

(三)释放场景要素潜力,打造科技创新合力

7、支持应用场景资源供需对接。依托产业优势,充分释放应用场景供给。组建全区统一的科技成果应用场景服务平台,在智慧城市、医疗、教育、金融、文旅、城区建设、政务服务等领域,每年发布科技成果应用场景,面向国内外征集解决方案。科技成果应用场景符合黄浦区产业导向且具备一定影响力的,经综合评估,给予一定比例补贴。

8、鼓励企业建设“场景展示厅”。围绕智慧城市、医疗、教育、金融、文旅、城区建设、政务服务等领域,开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融合创新的场景实测,验证商业模型,评估市场前景。对建设“场景展示厅”项目的企业,经综合评估,优先推荐入选区科普基地,并给予不超过场地租赁、设备和装修成本20%的补贴,单项场景不超过20万元。

9、加大创新项目联动扶持。鼓励金融科技、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科创企业积极承担国家、市科技创新项目。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和成果转化,对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给予一次性支持。对获得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软件产业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领域)、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的,给予企业一定比例的配套资助;对获得市级科学技术奖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奖励。

(四)增强创新软硬件实力,提升科技创新活力

10、探索市场化发展的新机制。鼓励科创相关市场主体探索建立推动科创服务业发展新机制,按照拨投结合、适度收益和适时退出的原则,采用股权投资、业绩对赌、项目合作等方式,吸引有前瞻性、引领性和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落户黄浦。

11、支持高端创新品牌活动。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与黄浦区合作举办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主题论坛、行业峰会、竞技大赛、创客交流等主题活动。对合作举办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创业主题活动,经认定,给予主办方实际发生费用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对在活动中首发行业标准、新产品的,经综合评估,给予每项2-5万奖励。

12、支持科创载体提质增效。鼓励各类主体通过对存量楼宇、厂房等空间资源进行改造的方式,建设符合黄浦科创产业导向的“国际化、品牌化、专业化”科技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按照载体上年度产业经济贡献、培育引进人才、创造知识产权、参加科创比赛、举办科创活动等情况,经绩效评估,每年给予运营主体分级资助,每年最高不超过80万。对协助黄浦区引进科技企业、科研团队的科创载体,经评估,可一事一议给予载体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受理

(一)每年由区科委、相关部门适时发布扶持项目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明确申报要求、申报时间、受理地点等具体信息。申报单位、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区科委负责扶持项目申报受理,并组成由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评审小组,共同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认定,报区政府批准。

五、附则

(一)本办法由区科委、区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如与国家、市、区出台的其它扶持政策有重叠的,按照先执行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再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