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2023年8月)

来源:长江经济网 发布时间:2023-08-01 浏览量:22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3.10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停用或注销相关特种设备。

经我局核查,以下特种设备已不在登记的设备使用地点或已停止使用,相关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已注销、倒闭、迁移或失联,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我局拟依职权对以下特种设备予以注销,并公告如下(详见附件),公告期三十日(自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31日)。

如相关单位对公告的设备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向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逾期未反馈的,我局将注销本次公告的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证。

如需重新启用公告注销后的特种设备,应由相关单位申报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使用登记后,方可使用;使用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未经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我局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3861915;地址:河南南路800号607室)

《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拟公告注销特种设备明细》

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日

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拟公告注销特种设备明细

序号

设备使用单位

设备种类

设备名称

设备使用地点

设备注册代码

所在街道

1


电梯

杂物电梯

汉口路309号

34303101012018060010

外滩街道

2


电梯

杂物电梯

汉口路309号

34303101012018060011

外滩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