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化学工业区2023年度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方案的批复

来源:长江经济网 发布时间:2023-08-02 浏览量:21

关于同意上海化学工业区2023年度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方案的批复

沪规划资源施〔2023〕288号

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上海化学工业区2023年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方案的函》(沪化管函〔2023〕2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关于编报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方案的函》(沪规划资源施〔2022〕502号)和相关工作要求,经审核,现对上海化学工业区2023年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方案批复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上海2035”总规及国土空间近期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结合化工区国土资源利用现状和潜力,统筹下达2023年国土资源利用计划。

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执行应引导开发建设向重点区域集聚,充分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持续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化水平,强化国土空间高质量利用,切实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二、计划下达

(一)土地准备计划

下达化工区2023年土地储备计划18.52公顷,包含E1-2地块等4幅地块(详见附件,面积以实测为准),有效期1年。请你委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统筹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强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监管,加快土地储备实施,优化地类结构,完善地块实施情况台账,做好自然资源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海市土地储备信息系统的填报和动态维护,及时补充填报历年结转地块信息,实现储备土地全覆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二)土地供应计划

下达化工区2023年产业用地供应计划10-20公顷。

请你委根据计划安排,强化空间引导,加强区域统筹,有序推进各类用地出让,有效保障市政公共类用地供给,确保计划向重点发展区域倾斜。

你委应滚动编制三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充分衔接土地准备和供应,强化用地支撑保障,不断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强化土地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三)批而未供土地处置计划

请你委进一步全面梳理批而未供土地状况,确定批而未供土地处置规模,“一地一策”合理确定处置方案。一是通过批文自动失效、主动撤回或部分调整等,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减少、用地指标平移;二是完善已供土地手续办理,并加快推进补录报部备案工作;三是对符合供应要求的地块,应加快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四是做好新批项目的报部备案工作,避免新增已供未备情况。具体年度任务另行下达。

你委应建立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三年滚动计划,在加大已批土地供应力度的基础上,通过平移指标拓展用地指标来源,与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做好衔接。

(四)增量建设用地计划

请你委认真梳理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项目、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的重大产业项目等满足增量建设用地计划使用条件的项目需求。对于满足使用条件的项目,请在农用地审批环节按项目提出申请。

你委应根据增量建设用地计划使用口径,动态掌握三年内增量建设用地计划需求规模。

三、执行要求

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执行,应始终坚持“遵循规划引领、保障规划实施、推进国土资源高质量利用”的原则,合理安排实施时序,做好各计划之间的协调联动。请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着重把握如下方面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计划联动的规律性研究,提高计划执行效率,提升国土资源配置效能和综合效益。

(二)进一步规范年度计划调整,市局对各区计划执行情况加强监管,指导支持各区因市、区重大决策或重点项目变化引起的年度计划合理优化。

(三)按季度编制,并向市局报送本地区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市局加强对各区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并纳入年度综合考评。

附件:上海化学工业区2023年土地储备计划地块基本情况表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