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23〕536号
金山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金山区朱泾镇埭南港等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变更的请示》(金水务〔2022〕114号)收悉。经审查,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重大设计变更
(一)根据国土空间管控要求,原则同意埭南港桩号NW0+667~NW1+059、ES0+734~ES1+113按照现状河口线实施,护岸由三维土工网斜坡护岸调整木桩+斜坡护岸,并同步将埭南港新建1#桥梁规模由三跨(6+10+6)*4.6米调整为单跨10米*3.6米;NW0+717~NW1+061、ES0+955~ES1+118 段(共长507米)三维土工网斜坡护岸调整为固化土格梗+三维土工网护岸。
(二)为避免占用基本农田及保护房屋,原则同意埭南港桩号 NW0+468~NW0+514、ES0+478~ES0+619 段(共长187米)由三维土工网斜坡护岸护岸调整为为木桩+斜坡护岸;桩号ZHN0+000~ZHN0+101、ZHS0+000~ZHS0+101 段(共长202米)由仿木桩+导梁护岸调整为木桩+导梁护岸;河泥浜N0+630~N0+657、S0+580~S0+641 段(共88米)由仿木桩+导梁护岸调整为木桩+斜坡护岸;横塘港桩号 N0+000~N0+427、S0+000~S0+546 段(共长973米),由木桩+斜坡护岸调整为密排木桩+三维土工网斜坡护岸。
(三)为满足居民出行要求,原则同意河泥浜 N0+000~N0+521 段(共长521米)由原来的木桩+斜坡护岸调整为仿木桩+导梁+栏杆,北岸N0+000~N0+630 段沿河口线建设 2.0米宽混凝土防汛通道。
(四)为保证上下游岸段衔接,原则同意横塘港桩号 N0+560~N1+005、S0+682~S0+702、S1+083~S1+120 段由木桩+斜坡护岸调整为木桩+导梁+斜坡护岸。
(五)受现场施工条件限制,原则同意将埭南港固化土格梗调整为钢筋砼格梗。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根据国土空间管控要求,为避免占用基本农田,原则同意取消小温河泾新开河段(桩号XZ0+412~XZ0+622 段),同步取消护岸938米及小温河泾 2#桥梁和小温河泾 2#箱涵;另外,河泥浜、横塘港、小温河泾、埭南港等合计取消取消堤顶绿化1847.26平方米、防汛通道8536.01平方米。
(二)为保护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给水管线等,原则同意取消横塘港新开河道(桩号HTG0+400~HTG0+563),同步取消227米护岸和横塘港1#桥。
(三)因已在其他项目中实施,原则同意取消河泥浜南岸桩号S0+150~S0+515 段、横塘港南岸桩号 S0+702~S1+083护岸长度共746米。
三、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相关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你局应加强用地协调,推进该区域尽快按规划整治。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3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8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