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森林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

来源:长江经济网 发布时间:2023-08-16 浏览量:28

浦东新区、宝山、闵行、嘉定、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区绿化市容局、规划资源局:

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2〕5号)和《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78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2023年上海市森林湿地调查监测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按照执行。

市绿化市容局与市规划资源局由专班统筹开展工作,请明确区局分管领导和联系人作为区级专班成员,8月8日前反馈区级工作专班通讯表(详见附件2)。

联系人:市绿化市容局

市规划资源局

附件:2023年上海市森林湿地调查监测实施方案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5日


附件

2023年上海市森林湿地调查监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78号)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的通知》(办资字〔2022〕96号)要求,结合本市森林和湿地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森林、湿地调查监测(以下简称“调查监测”)成果数据的基础上,完成森林和湿地(以下简称“林湿”)图斑监测和样地调查,查清全市林湿资源种类、数量、结构、分布、质量、功能、保护与利用状况,以及消长动态和变化趋势,更新林湿资源“一张图”;汇总分析全市调查监测成果数据,编制成果报告,同步支撑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科学开展林湿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督查、碳汇计量和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等提供决策支撑;为切实履行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服务保障;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和林长制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二、工作任务

(一)图斑监测。包括图斑遥感判读、现地核实和数据更新,获取林湿种类、数量、分布现状及其变化数据。对林湿地类变化图斑进行现地核查和现场举证,区划图斑边界,记载自然属性和管理属性因子。

(二)样地调查。完成国家下发1543个样地调查,其中森林样地1348个、湿地样地195个。样地调查内容包括测设、因子调查和样地所在图斑信息核实等,获取林湿数量、质量和结构及其变化数据。

(三)数据库建设。建立林湿图斑监测数据库和林湿样地调查数据库等。

(四)统计分析。基于图斑、样地监测和调查数据,开展统计分析,编制林湿调查监测成果报告。

(五)数据汇交。各级规划资源局与同级绿化市容局,及时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调查监测成果的数据汇交共享,支撑和服务调查工作。

三、职责分工

各区在原工作专班统筹下开展工作,各区工作专班领导小组成员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如有职务变动,由其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一)市绿化市容局、规划资源局全面负责调查监测工作统筹、组织和管理,监督各区调查监测工作推进情况,共同审核市级调查监测成果,并联合上报和发布。市绿化市容局负责调查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编制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图斑监测、林湿地类变化图斑的实地举证确认、样地调查和组织审核调查监测成果,牵头组织总体质量控制。市规划资源局负责协助补充提供遥感影像数据,负责林湿调查监测成果与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衔接,共同组织审核确认调查监测成果,并参与总体质量管控。

(二)各区绿化市容局、规划资源局负责本区调查监测工作统筹、组织和管理,对本区成果质量负主体责任,共同确认区级调查监测成果并将举证材料、审核意见、数据、成果等上报市级两部门。区绿化市容局按照应举证尽举证的原则,负责实地调查核实林湿变化图斑的范围界线、并拍照举证上传;组织现地核查举证,收集本区林业经营管理资料、核实森林图斑管理因子;委托并配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本区林湿调查监测工作;负责组织区级质量检查,开展成果分析、区级成果报告编制等工作。区规划资源局负责区级林湿调查监测成果与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衔接、林湿变化图斑的共同审核确认与地类判定,并将林湿变化图斑纳入当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参与区级质量管控。

(三)市林业总站负责森林监测相关技术规程的修订、技术培训和监督指导,以及市级质量检查等工作;负责组织中心城区森林图斑监测;负责监督指导各区开展湿地图斑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市级质量检查,汇总各区湿地图斑监测报告。完成市级成果报告编制、林湿管理“一张图”和APP数据更新。

(四)市野保研究中心负责湿地样地调查监测技术规程的修订、技术培训,监督指导各区开展湿地样地调查监测;负责市级湿地样地监测质量检查。配合林业总站,完成市级成果报告编制。

(五)市测绘院负责提供各类成果数据坐标转换等服务,协助提供遥感影像数据技术指导。

(六)市确权登记中心协助开展林湿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控制,对调查监测成果按照要求开展成果核查,包括统一底图情况、变化图斑实地举证与否、地类认定的规范化、林地湿地植被类型与地类的逻辑关系是否合理、统计分析成果与变更调查成果衔接一致情况等,对林湿调查与年度国土变更成果衔接提供技术支撑。

(七)市相关单位光明食品(集团)、上实集团、市城投公司、地产集团、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等单位,要在所在区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做好辖区内调查监测工作。

四、技术方法

以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本底,结合2022年度林湿调查监测成果,形成调查监测的图斑监测底图;以图斑为单元,开展基于遥感技术和验证核实的全覆盖监测,获取各类面积变化数据。以样地为单元,开展基于地面实测的储量和结构调查,获取各类储量及其质量、结构数据。综合利用图斑监测和样地调查数据,建立调查监测数据库,分析林湿资源种类、数量、质量、结构、保护利用及其变化情况,产出年度调查监测报告。

(一)图斑监测

1.底图制作。以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对接2022年度林湿调查监测成果,叠加各级行政界线、国有林场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等林湿经营界线,形成调查监测图斑本底。采用自动识别和目视判读相结合方法,选用2023年最新卫星遥感影像,与前期或多期遥感影像进行叠加,分析地类和植被覆盖类型变化情况,并结合国家下发的变化图斑数据,全面监测300m2以上森林图斑、400m2以上湿地图斑的变化情况;同时,结合收集的各类业务管理资料,进一步判断变化图斑调查范围,形成外业调查底图。

2.现地核实与举证。对变化图斑通过现地核实的方法,调查和确定图斑变化类型、地类和相关属性信息。林湿地类变化图斑按照应举证尽举证原则,实地调查核实变化图斑的范围界线,并通过森林资源管理APP、林草图斑监测软件、“国土调查云”等软件拍摄包含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的举证照片上传。若发现原来的图斑区划不够准确或图斑属性存在错误的,应当一并予以纠正;对于存在疑问的图斑,应当结合变化图斑实地举证工作一并予以核实确认。

3.因子校核。重点做好森林图斑起源、森林类别、林种、管理权属、项目类型、立项年份和生态补偿等属性因子,以及湿地类型划分、分级等级、利用方式、保护形式、受威胁状况等属性因子的校核。根据上海实际情况,做好外来入侵物种的调查和校核、样地土壤有机碳因子调查,量化评估湿地碳储量,为湿地碳汇评价收集基础数据。

4.数据更新。将核实发生变化的林湿图斑与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数据进行对接融合,对涉及地类变更的图斑,更新图斑的自然属性和管理属性;对未涉及地类变更的图斑,采用模型更新方法对龄组、蓄积量等主要因子进行更新。

(二)样地调查

按照《全国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技术方案》和《全国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监测技术规程(试行)》中林湿样地的调查方法开展样地调查。湿地样地需重点调查土壤积水情况、溶解氧、土壤含水率、土壤有机碳、植物种类、植被群系面积、外来入侵物种、生物量、湿地健康等属性因子;在国家样地监测的基础上,增加湿地碳汇监测。

(三)数据库建设

在与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数据融合的基础上,构建林湿图斑数据库、样地调查数据库等。其中森林、湿地专题数据库,分别从林湿图斑更新数据库中提取;林湿样地调查数据库,主要包括样地调查数据库、样方调查数据库、样木调查数据库等。

(四)统计分析

开展统计分析,产出林湿资源种类、数量、质量、结构、分布等现状及年度变化统计结果,编制林湿调查监测成果报告。其中从图斑调查监测成果中,产出各类林湿资源面积及构成数据;从样地调查监测成果中,产出各类林湿蓄积量、碳储量等储量数据。

五、质量管理

按照“全程监控、抓住重点、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全国林草湿调查监测质量检查办法(试行)》要求,建立工组自检、区级自查、市级抽查和国家级检查验收相结合的四级检查制度,对图斑监测和样地调查质量进行检查。其中,对林地、湿地地类变化图斑,市区两级绿化市容局和规划资源局应共同审核确认调查监测成果。严格执行前期准备工作、外业调查监测、内业统计分析的全过程质量管控,前一个工序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不允许进入下一工序。

(一)图斑监测。按照分级检查和过程管控的要求,对林湿图斑数据进行检查,其中内业检查各级均按100%进行;检查项100%完全符合要求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外业检查各级按不同的内容和比例进行,涉及林湿地类变化的图斑,其区划、地类错误图斑数小于林湿地类变化图斑总数1%、其他属性因子错误图斑数小于检查图斑总数5%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林湿地类变化以外的抽查图斑,问题图斑数小于检查图斑总数5%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1.工组自检。需在完成每一个镇级单位图斑监测任务后,按100%比例进行检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现场复核相关数据。

2.区级自查。在组织变化图斑全覆盖实地举证、全量内业核验基础上,属性因子的外业抽查比例应不低于外业调查图斑总数的10%,并应覆盖本区所有调查工组;对于内业核查无法判别的地类变化图斑,需全部开展外业核查。

3.市级检查。对属性因子的检查,在区级检查的基础上开展全过程抽查,应抽查比例应不小于外业调查图斑总数的3%。对林地、湿地地类变化图斑的检查,应全量开展内业核查,内业无法判别变化的,应全部外业调查核实。

4.国家级检查。检查数量不少于10%的区级单位。

(二)样地调查。根据相关要求,由工组自检、以及市和国家级按比例抽检。样地评分100分为满分,评分80分以上(不含80分)者为合格样地,否则为不合格样地。

1.工组自检。按样地数量 100%实行全面自检。

2.市级抽查。抽查样地数应占样地总数的5%以上。

3.国家级检查。检查样地数量应占样地总数的1.5%以上。

(三)地类审核确认

市区两级绿化市容局和规划资源局共同审核确认调查监测成果。批次问题图斑数小于检查图斑数1%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1.区级共同确认。地类审核确认工作由各区绿化市容局和规划资源局共同完成。成果由区绿化市容局组织两局共同上报,并以区为单位开展质量评价。

区规划资源局对区绿化市容局分批次提交的林湿地类变化的图斑和实地举证信息,应及时开展全量内业审核工作,对内业无法确认的图斑应开展外业现场确认工作,并出具审核意见。区绿化市容局和区规划资源局审核通过的变化图斑,由两局分别纳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林湿图斑监测成果;区规划资源局审核未通过的图斑,区绿化市容局认为应通过的,由区绿化市容局将变化图斑与举证材料单独建立数据包,报市绿化市容局协调市规划资源部门共同审核。

2.市级共同确认。由市绿化市容局和市规划资源局共同完成,并开展质量评价。两级共同审核通过的图斑纳入年度变更调查和林湿图斑监测成果;两局意见不一致图斑,由市绿化市容局将图斑和举证材料按要求报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审核。

六、工作安排

(一)准备启动阶段(6-7月)。制定《上海市2023年森林湿地调查监测实施方案》,做好经费预算安排、资金落实、调查监测队伍组织或委托工作;做好核查用图、工具准备和资料搜集工作。启动调查监测工作,组织核查和质量检查技术人员培训,熟悉操作方法及有关工作制度,掌握外业核查方法、软件操作、表格填写和质量要求。

(二)遥感解译阶段(6-7月)。分区开展遥感影像解译工作,经市级质量检查合格后将遥感解译成果下发至各区。

(三)外业核查阶段(7月-9月中旬)。以区为单位开展外业核查,在2023年9月中旬前,完成林湿变化图斑的现地核查和现场举证;完成林湿样地调查工作。根据工作进度,同步开展质量检查,并提交区级、市级质量检查结果。

(四)成果共同确认(9月中旬-10月中旬)。对形成的成果开展逐级共同确认,并对有疑问的图斑开展修改。

(五)成果汇总阶段(9月下旬-10月底)。对各类调查监测数据进行内业整理汇总,并完成图斑监测成果上报。

(六)成果编制、上报和审定阶段(11月-12月底)。汇总分析各类统计表,编制林湿资源监测成果报告,并上报和审定。

七、主要成果

(一)数据库。包括图斑监测数据库、样地(样方)调查数据库、调查监测基础支撑数据库。

(二)实地举证成果。在外业调查时,通过现地验证形成的实地举证成果。

(三)统计表。包括林湿资源统计表、生态评价统计表。

(四)图件。包括资源现状图、专题分析图和生态评价图。

(五)报告。包括调查监测及生态状况年度报告及主要结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同配合。林湿调查监测是每年开展的常规性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监测工作。各区要统一思想,主动担当、履职尽责、相互配合,协同推进本市林湿调查监测工作。林湿调查监测以自然资源部统一提供的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严格执行统一地类标准,涉及林地、湿地转入转出的,应经两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后纳入国土变更调查和林湿图斑监测成果。

(二)按时按质完成。严格执行国家对调查监测进度和质量管控有关规定,咬住节点,按时组织开展调查监测;加强业务培训,坚持全程质量管控,确保监测成果质量。按照国家实行上报制度要求,各区按期将调查监测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上报市绿化市容局林业处。

(三)落实工作经费。各区、各单位要做好财政年度预算,落实调查监测工作经费,配置调查设备和防护装备,确保调查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大新技术应用。采用多元遥感影像数据、人工智能自动识别等新技术,加大新技术成果在树种识别、林分密度识别和生长量计算等方面应用;探索森林样地分层抽样方法,完善本市乔木生长、蓄积量计算模型,更新全市林分蓄积量;开展湿地碳汇监测,建立湿地生态状况评价模型,加快推进湿地监测方法和技术手段的科技进步和应用。

(五)确保数据安全。要认真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相关数据保密要求,切实做好调查监测基础数据、影像数据和成果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实行严格的安全保密制度,认真做好建档工作。监测成果包括中间成果数据,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外传、公布、翻印或引用成果数据。

(六)严格遵守规定。各参与单位要严格遵守《森林、草原、湿地野外调查监测安全手册》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责任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严把监测质量,建立环环扣紧工作机制。对玩忽职守、泄露信息和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监测工作的人员,予以问责追究。

附件2

森林湿地监测工作专班信息表







XX区绿化和市容局

XX区规划资源局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分管局领导



分管局领导



负责部门


负责部门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人



注:请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划资源局于8月5日前分别反馈市级部门。
市绿容局部门请反馈至传真 52567297;
规划资源部门请反馈至传真63192460; 电子版请反馈至网盘L柳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