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2024年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市级核查办法》的通知

来源:长江经济网 发布时间:2023-08-16 浏览量:23

各涉林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为规范本市开放休闲林地项目管理程序,确保专项资金高效、规范使用,根据《2022-2024年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沪绿容〔2023〕89号)和《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建设技术导则》(沪绿容〔2023〕18号)要求,现将《2022-2024年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市级核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3年7月25日

2022-2024年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

建设项目市级核查办法

为确保本市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建设成效,规范项目管理程序。确保专项资金使用高效、规范,加强项目市级核查,根据《2022-2024年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沪绿容〔2023〕89号)和《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建设技术导则》(沪绿容〔2023〕18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核查范围

适用于2022-2024年上海市推进林业健康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若干政策中的开放休闲林地建设计划,纳入市财政专项资金补贴,并完成验收的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

二、核查内容

(一)项目管理程序

根据《2022-2024年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管理要求,对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的规范性进行核查。

(二)开放休闲林地建设成效

根据《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建设技术导则》等标准的要求,对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中林间整理、植物种植、道路系统、给排水系统、休闲服务设施、其他配套设施等建设内容的工程量、材料规格和施工质量等进行核查。

三、核查主体与程序

(一)项目验收通过后1个月内,区绿化市容局向市绿化市容局提出市级核查申请,并提交项目验收材料。

(二)市绿化市容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组建市级核查小组,对区绿化市容局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程序性审查,并向各区反馈审查意见,对符合市级核查要求的项目组织市级核查。

(三)核查结束后,市级核查小组将核查得分及评价结果反馈各区,督促各区对未达标的项目落实整改。

四、核查方法

(一)组织形式

市级核查小组组织开展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市级核查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管理程序和建设成效等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并进行评分(见附件)。市林业总站对第三方机构开展的核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核查抽样

纳入计划的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都要进行市级核查。从项目中随机抽取8个以上有建设内容的林地小班,其中涉及植物景观提升建设内容的林地小班不少于4个,抽样区域总面积不少于林地小班总面积的10%。所抽取的林地小班应有不少于1/2的小班为项目验收时抽取的林地小班。抽样林地小班内涉及的建设内容全部核查。

(三)项目管理程序核查

对照《2022-2024年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开放休闲林地项目管理程序的要求,对项目管理流程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并结合实地核查结果进行评分。核查材料主要包括:实施方案审核意见及其文本、立项批复、作业设计批复及其文本、项目立项备案材料、作业设计变更材料、中标通知书、植物检疫复检复查合格证明、竣工报告、竣工图、竣工决算、监理报告、审价报告、建设前后对比图像资料、土壤检测报告、项目验收报告及附表等。

(四)开放休闲林地建设成效核查

核查小组赴所抽样的林地小班,对照《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建设技术导则》的规定,对林间整理、植物种植、道路系统、给排水系统、休闲服务设施、其他配套设施等具体指标进行现场调查,以实测数据对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详细记录所有项的调查表、照片、位置和调查人员等信息,必要时还应提供相应的专业检测结果作为评分依据。

五、核查结果与应用

(一)评分办法

核查结果采用百分制,由基础分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基础分满分100分,包括项目管理程序分和建设成效加权分,分别占25%和75%。基础分=项目管理分×25%+建设成效加权分×75%。附加分最高15分。

项目管理分以项目为单位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建设成效分以抽样林地小班为单位,先进行单个小班评分,各小班满分100分,再经加权计算得到建设成效加权分。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即视为核查不通过:

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被审计单位认定违规的情况;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重大森林火灾、重大毁林案件、林地土壤被污染。

(二)结果应用

核查综合得分达到80分为达标。得分不满80或出现一票否决的为不达标。不达标的项目,若限期内完成整改的,按市原应补贴资金的70%清算项目资金,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不予以市级资金补贴,已拨付的资金予以追回。评分结果还将作为部门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六、附则

本办法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22-2024年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市级核查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分

评分内容

依据

评分方式与计算

项目管理

资金使用

40分


区级财政未足额配套建设资金;项目资金未专款专用,超出项目批复范围;在各级财政监督和审计机关审计检查中发现合规性问题。

《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市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查阅立项相关资料、竣工决算和审价报告等,必要时延伸查阅有关会计核算资料。

规范管理

60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该项不得分:

项目调整比例超过10%,未按原渠道重新审批;项目调整在10%以内的,没有变更手续;项目程序不完整;涉及树木迁移采伐等行政许可的,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作业设计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有较大变化。

《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建设技术导则》《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验收办法》

查阅项目作业设计及竣工资料。

作业设计(20分)

《导则》中非选择性实施内容,每缺一项扣5分;市级反馈的实施方案意见在作业设计文本中未做回应,每一项扣5分;未及时报区规划资源局办理开放休闲林地项目立项备案扣5分。

查阅项目作业设计、立项备案材料。

变更材料(20分)

变更材料不完整,种植品种、规格、数量、种植方式、基础设施的位置、边界、工程量、材质以及景观改造地块的位置、边界、面积,每发现一处扣2分。

比对抽样小班的作业设计图与竣工图,查阅项目变更材料。

验收程序(20分)

验收程序不规范,根据情况扣5-10分;档案材料不完整,每缺少一项扣2分。

查阅项目管理材料,档案材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分

评分内容

依据

评分方式与计算

建设成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该项不得分:

建成后仍涉及管控耕地或城镇开发边界内区域;项目面积不足1000亩;林地面积小于项目面积80%;建成后项目范围内达到森林标准的面积总和小于建设前林地面积;道路面积占项目面积的比例超出4%;未形成整体的导览图。

《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建设技术导则》《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验收办法》

对整个抽样小班进行现地核实。

林间整理

10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该项不得分:

单个抽样小班内发现50㎡林窗3处以上的。

补植树种与竣工图不一致,核实率未达95%,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苗木胸径与竣工图不一致,单个树种胸径达标率未达90%,每小1cm,扣2分;出现林窗,每处扣2分。

植物种植

32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该项不得分:

景观区域内种植的乔木、灌木、地被,未达到作业设计中的景观效果;选用高维护、高成本、一年生(无自播功能)植物品种的种植面积超过地被总种植面积的10%。

乔木种植(10分)

单个树种成活率未达90%,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单个树种、数量、规格与竣工图不一致,核实率未达95%,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灌木种植(10分)

单个品种成活率未达90%,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2分;单个品种、数量、规格与竣工图不一致,核实率未达95%,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地被种植(10分)

养护不到位,导致达不到景观效果,酌情扣分;单个品种、种植面积、种植方式、规格与竣工图不一致,核实率未达95%,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土壤要求 (2分)

有土壤改良的,改良后土壤经检测未达到设计要求的,扣2分;现场微地形与竣工图不一致,扣2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分

评分内容

依据

评分方式与计算

建设成效

道路系统

20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该项不得分:

新建道路宽度超过3m,工程量核实率低于95%。

《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建设技术导则》《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验收办法》

对整个抽样小班进行现地核实。

道路建设(16分)

新建道路与竣工图位置、材质不一致,每涉及一项扣2分;工程量核实率低于10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

桥涵建设(4分)

桥涵与竣工图位置、规格、材质不一致,工程量核实率低于95%,每涉及一项扣1分。

给排水系统

10分


排水沟与竣工图位置、规格、材质不一致,工程量核实率低于95%,每涉及一项扣2分。

休闲服务设施

18分


10分

出入口、休闲廊架(亭)、驿站与竣工图位置、形状、规格、材质、数量不一致,工程量核实率低于95%,每涉及一项扣1分。

8分

标识标牌、座椅与桌凳、垃圾箱等与竣工图位置、规格、材质、数量不一致,工程量核实率低于95%,每涉及一项扣1分。

其他配套设施

10分


照明系统、安防系统、防火隔离、公共厕所、生态停车位、文化作品、健身器械等与竣工图位置、规格、材质、数量不一致,工程量核实率低于95%,每涉及一项扣1分。

附加分

15分


成活率达到100%,加5分。未发现恶性杂草,加5分。 有林水特色、林果特色、林产特色的项目,加5分。

核查综合得分


﹦项目管理分×25%+开放林地建设成效加权分×75%+附加分

说明:1.,其中Ai为单个抽样小班建设成效评分,Si单个抽样小班面积。S为抽样面积,即各抽样小班面积总和。

2.核查过程中,一级指标中发现一票否决的现象,该项一级指标不得分;二级指标中发现一票否决的现象,该项二级指标不得分。